第九十三章信哥的往事(一)

那些屬於潘剛的東西,也絕對不能落到別的人手上。

她濃密的長睫輕眨,眼裏有複雜的情緒一閃而過。接著,她便緩緩開口道,“潘剛,你奶奶剛才打電話給我了。她說她很想你,想讓你回去看她一趟。還有你爹地,他也希望你暫停這裏的打工生涯,先利用兩個月的假期,進潘氏熟悉下環境。”

潘剛第一反應便是,臉一沉,嘟嚷道,“我不想回去。”但隨著這話說完,他心裏的第二反應便是:如果可以,他還是希望能悄悄的回去一趟的。

潘剛回憶那個午後,他的唇辯輕輕的掠過那張柔嫩的臉頰,心裏的那份悸動讓他現在回想起來都十分的有感覺。這麽久沒有回A市,不是他不想回去,而是他曾經對她許諾過。他要成為她喜歡的那種類型的男人。

現在的他……

他垂眸打量身上的著裝,一件簡單的T恤,一件洗的發白的牛仔褲。還有……他伸手摸了摸自己下巴冒出來的青黑色胡須。

現在的他……還沒有說變成成熟的男人。

那他就這樣回去……

潘剛陷入長時間的沉默。劉倩一直在等潘剛的答案,見他這麽久都沒有回答,她回頭去看,不經意間就瞥見潘剛臉上突然升騰起的那兩抹暈紅。劉倩眼睛眯了眯,她也算是過來人了。再聯想潘剛平日裏一些奇怪的表現,她立刻斷定,她兒子可能是……談戀愛了。

“潘剛,你是不是在這裏已經有喜歡的女孩,所以才不想回去的啊。”劉倩能養出潘剛這種開朗性格的兒子,她本身也不是那種太過嚴厲的家長。所以,即使心裏認定了兒子談戀愛了,她也不會動不動就擺出家長的架勢來訓他。她劉倩先前還是潘家媳婦時,就長袖善舞,潘家那時在A市的口碑還是非常不錯的。劉倩對兒子的問題也是軟處理的。

潘剛“嘿嘿”一笑,頗有些傻氣,大方承認,“是啊!不過我喜歡的那個人在A市,不在這裏呢。我是怕回去,讓她看到我現在這副模樣,她會不喜歡我。我知道她喜歡的是那種成熟、事業有成的男人型,我這種……她一向是把我列進小男生的行列的。”

劉倩淡淡一笑,少男情懷總是詩。從她兒子的話中,她似乎已經猜測到一些關鍵點了。她兒子喜歡的這個女人……年齡應該比他大。

她麵上依舊保持著淡淡的笑容,不支持他喜歡一個年輕比他大的女人,但也不開口直接反對他。年輕人難免有逆反的心裏,越是反對的東西,他說不定就越要堅持。這樣下去反而不成。倒不如,讓他去試試。

男生和男人隻差一個字,但兩者有著天壤之別。

“沒有啊,我倒覺得我兒子非常的不錯。再說了,你躲在我這裏悶聲的想成為‘男人’,但你有沒有考慮過。時間、空間往往是一對情人最大的殺傷性武器。用你的話,你想把你最好的一麵呈現給她。可是她的身邊……如果她是個優秀的女人,她的身邊不乏追求者的話。那等你成為男人時,說不定人家的孩子都已經可以打醬油了。”

潘剛被劉倩的一番話說的心中警鈴大響,非常二的答應劉倩回A市。

劉倩從自己的大班椅上站起來,和潘剛並列而戰,她微仰頭看向比她高出一個頭的兒子,隨即拍了拍他的肩膀,用安慰的口吻道,“我的兒子,希望你好好的。”

潘剛咧嘴憨憨一笑,露出一口整潔齊整的牙齒,點了點頭後,也伸手十分鄭重的拍了劉倩的肩膀,義正言辭道,“劉倩同誌,你放心,我會永遠支持你的。這次回去除了解決我個人的問題外,我也會幫你‘照顧’下老顧的。哼哼……讓他知道下……咱們母子兩才是一體的……他老顧敢欺負你,那就是等於在欺負我。”

劉倩被他說話時那誇張的口吻逗樂了,忍不住就嬌嗔道,“好了,別貧了。你回去,我不需要你幫我做什麽。”劉倩斂起嘴角的笑容看向窗外。

窗外的那些葡萄架上已經掛滿了葡萄。

劉倩又回頭去看潘剛。

現在的她,沒有了愛情,但有個孝順的兒子、又有自己的事業,她不用再看潘仁軍的臉色行事。這樣的生活,她很滿足。

第二天,潘剛便背著一個最簡單不過的帆布包,踏上了A市的土地。

八十年代末,Z國的經濟還不是很發達,但A市在Z國的經濟版圖來說還能算是個耀眼的城市。

那時候經濟的春風剛吹起,社會還不算太穩定,這種時候,各種矛盾難免都會出現。城市裏也湧起了許多地痞流氓,這些地痞流氓,一般都是些沒有正經工作的年輕聚集在一起的,平日裏沒事時,就會做些欺良霸善的事情,有時候也會淪為權欲的工具,供他們做些明麵上不能公開的事情。

信哥那時還隻是個小混混,那時的人都稱呼他為郭信。二十三歲的他,沒有很高的學曆,沒有正式的工作,甚至連個穩定的居所都沒有。他和這座城市裏的許多小混混一樣,過著喊打喊殺的日子。他的生活裏充斥的到處是黑暗的罪惡,甚至是最殘酷、最血腥的廝殺。

那一年夏天,陽光明媚,枝頭的知了還不厭其煩的叫著。

郭信跟著幾個酒肉朋友到市一中去A市一中當時是全市最好的中學,能在那裏讀書的學生也是非富即貴的。郭信的那朋友叫劉毅,劉毅出生好,但就是不喜歡讀書,他的父母托關係讓他進了一中,但他到了學校裏,依舊不好好學習,還經常找人打架,後來才被學習勒令退學。

劉毅捧著一束開得十分紅豔的玫瑰站在校門口。郭信和另外的一個朋友算是給劉毅做保鏢了。放學的?聲一打,一大群學生從校門口裏湧出來。而劉毅也等到了他的“女神”。

郭信第一次見到柳萌萌時,驚為天人。

當柳萌萌一身幹淨的校服出現在校門時,郭信覺得她好像一抹絢爛的色彩,快速的劃過漆黑的泥潭,照亮了他的眼睛。

她一頭烏黑的發絲垂著的披著,美麗明亮的眼眸,白嫩吹彈可破的肌膚,紅潤薄唇,讓她在人群中格外的吸引的目光。

等到她走近時,劉毅將手中的那束玫瑰花遞給柳萌萌。郭信看到柳萌萌眼裏的茫然。她麋鹿般眸子水潤靈動,再配合著她臉上的那略帶茫然的神情,整個人清純的如同蓮花。那一刻,郭信心裏湧起一股奇異的感覺。

“對不起,我哥哥說,不能亂收別人送的花。”這是她反應過來說的唯一一句話,接著郭信便看見她上了街頭的一輛小車,揚長而去。

後來,郭信才從劉毅的口中得知,她叫柳萌萌,家裏還有個哥哥,據說是非常寵愛她的哥哥。她家裏非常的富裕,她本人是一中的校花來著。

聽到劉毅這麽說,郭信心裏剩下的那點旖旎的遐想也沒有了。

他知道,她是天之驕女,而他隻是個低賤的流氓。她的生活,她的人生是他這種小混混高攀不起的。

接下來的日子一切照舊,郭信依舊過著打打殺殺的日子。偶爾閑暇時,腦中會閃過那個叫柳萌萌的女人,但僅限這樣而已。

但他怎麽也沒有想到,命運會讓他們再次的相遇,並且牽連一生。

有一次,他被城東的那片地區的混混追,為了躲避那些混混,他不管不顧的躲進路邊停著的一輛汽車裏。當時他神經高度緊張,隻是匆匆的瞥了車裏坐著的那人一眼,便用武力將她強壓在身下,然後冷冷的命令道,“不想死的話,就配

“嗚嗚……”身下的女孩眨著一雙無辜的眼睛看著他,郭信從車窗外收回自己的視線,認出了身下的那個女人。她就是柳萌萌。

隻是,外麵的那幫小混混眼看著已經追了上來。要是被他們那幫人追到了,那他的結果將會非常的糟糕。他再也沒多想,一個翻身讓那女人騎在身上,然後伸手解開她上身衣服的領子。她的皮膚白皙而滑膩,在那個狹窄的空間裏,他不小心碰到她的身子,全身像是被電擊過,一陣**。

那群小混混跑過來敲他們車窗的玻璃,他看到了那女孩眼裏的惶恐,她全身都在發抖。但他那時就是個混蛋。他什麽都管不了,隻咬著她的唇辯,在她耳畔威脅她,“如果我被他們抓了,我的兄弟們會把輪軒―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