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7歲,方碧玉22歲。我們懷揣著大隊裏的證明信,背著鋪蓋卷兒,走出了從未離開過的村莊,踏上了通往縣棉花加工廠的車馬大道。支部書記的疤眼兒子國忠良像個跟屁蟲一樣跟在我們背後。他完全有理由跟在我們背後,因為他和方碧玉訂了婚。在我們那兒,定婚契約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