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宇對體育運動員是非常有好感的,尤其是體育明星,有些時候,比娛樂明星更受人關注。

馮宇請過一些體育明星代言產品,效果都非常好,可以說性價比還要強於娛樂明星,因為體育轉播非常多,很多運動,在全世界都有很多人喜歡,不需要懂這種語言,都能享受其中的樂趣。

前世NBA在華夏也是非常火的,甚至在世界範圍內,都是最火的籃球賽事,號稱代表世界籃球的最高水平。

有傳聞,前世休斯頓火箭隊自從簽下了大姚之後,老板的身家就開始暴漲,每年轉播費和廣告費都能賺一大筆。

休斯頓的體育館,那個豐田中心,讓豐田這個品牌,進入了更多人的視線,豐田一度成為華夏市場占有率第一,超過了大眾。在美國的銷量,也節節攀升。

所以馮宇也想,能否冠名洛杉磯的體育館,比如風雨中心這個名字就不錯嘛,相當於一種長期的廣告了。

體育館可不是隻有體育賽事,還有演唱會等其他活動,體育館的曝光率也會非常的高。隨著各電視台對賽事和活動的轉播,品牌的宣傳效果會更好。

馮宇可是打算將風雨牌打造成世界最知名的品牌之一,冠名一家最火的體育館,確實是很好的選擇。

此時馮宇也知道了,洛杉磯正在修建一座新的現代化體育館,據說造價能達到3.75億美元,工期要超過十八個月。

這座新體育館,會作為洛杉磯湖人隊和風雨隊(快船隊)的新主場,也是NBA裏唯一兩隊共用的主場。當然,還有一些其他體育聯盟的賽事,也會在這裏舉行,還會承接一些其他商業活動,例如演唱會什麽的。

投資的公司有兩家,一家是洛杉磯體育館公司,一家是安舒茨娛樂集團,兩家公司共同成立了一家管理公司,其實內部也是分開管理的,一個管理體育賽事,一個管理娛樂活動。

而現在,馮宇想成為第三位股東,尤其是,他要這個場館的冠名權。

原定這個場館的名字,叫做斯台普斯中心,也叫斯台普斯球館,是史泰博公司冠名讚助的,斯台普斯,就是訂書機的意思。

不知道別人怎麽想,反正馮宇是覺得這個名字太可笑了。一個球館叫訂書機中心,真是太奇葩了。訂書機訂什麽,把籃球訂在籃筐上嗎?

拉爾夫建議馮宇先聯係史泰博公司,將這個冠名權購買下來,然後再跟體育館的管理公司談比較合適。

馮宇也認為有道理,反正他最需要的就是冠名權,其次才是場地的廣告,而廣告還可以通過球隊來搞定。

此時的史泰博還沒成長為世界五百強呢,但也是北美頂級的辦公用品零售商和分銷商,擁有多家門店,多種銷售渠道,否則也不會出錢冠名這個球館。

馮宇了解到一個信息,他覺得或許可以從這一點,讓史泰博公司,同意將冠名權轉售給他,而且他不但不需要多付錢,甚至還能賺一筆。

……

“這位是我老板,微軟的股東、董事馮宇先生,馮是他的姓。老板,這位是史泰博公司的總裁卡洛斯?施密茨先生。”

馮宇笑著衝施密茨伸出手:“你好,施密茨先生,你們史泰博公司,很讓人驚訝,微軟的很多辦公用品,就是從史泰博公司采購的。”

“哈哈哈,馮先生,微軟才是讓人驚訝的公司,當然,你本人更讓人驚訝,我還以為《福布斯》上麵刊登的是舊照片呢,沒想到你真的如此年輕。”

得知拉爾夫是馮宇的助理,施密茨開始很驚訝,他不知道,馮宇找他幹什麽,但想來應該是為了生意。能跟馮宇這種大富豪做生意,對史泰博公司的發展絕對有很大好處,這位可還是華夏首富,亞洲首富呢。

此時史泰博公司的業務發展已經開始緩慢,他們急需開拓新的市場,歐洲和亞洲,要選擇一個,同時開展,他們沒有那麽大的精力。

如果能跟亞洲首富合作,那麽開拓亞洲市場,就會相對容易許多了,哪怕隻開拓了華夏市場,也能給公司帶來巨大的利潤。

“施密茨,貴公司是否有進軍亞洲市場的打算?”馮宇笑嗬嗬的問道。

施密茨大喜,果然,這位最年輕的巨富,是想跟史泰博合作!

“當然,我們早就計劃進入亞洲市場了,尤其是其中最大的華夏市場,不知道馮先生這麽問的意思是?”

馮宇看向拉爾夫,拉爾夫解釋道:“我老板也想投資辦公和文化用品,他覺得,史泰博是一個不錯的合作對象。”

“當然,我們史泰博在美洲是最大的辦公用品零售商和分銷商,我們有著最多的門店和最廣的銷售渠道。馮先生的意思,是跟史泰博合作,在亞洲成立一家新的公司?”

“沒錯,我老板同樣是華夏最大的零售商,亞洲也是頂級的,還跟多個零售商有合作關係。如果史泰博跟我們合作,保證史泰博可以在最短的時間,打開亞洲市場,並讓史泰博更快速的壯大。”

其實馮宇並不認為史泰博此時進入華夏市場,能有多好的發展。史泰博在美洲最大,主要是門店多,跟多家大型連鎖超市有合作關係。而且美洲,主要是北美最近這些年經濟越來越好,公司越來越多,辦公用品消耗自然也就更大。

而華夏雖然公司同樣越來越多,但他們對辦公用品可沒那麽挑,還沒到挑選品牌的地步,大部分的公司,都選擇能省就省,什麽便宜買什麽,這樣多是選擇地方的小廠產品,或者國產產品。

但如果能形成一個連鎖品牌,能拿下多種辦公用品的獨家代理權,那就能有不錯的發展了。

“請問,馮先生打算如何合作?我們做辦公用品的零售商和分銷商已經超過十年了,有著豐富的經驗。”施密茨還不忘說出公司的優勢。

“我們合資成立公司如何?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權,品牌是我的,經營管理你們來負責,我保證提供最好的銷售渠道。”

“馮先生,我認為,用我們史泰博公司的品牌更好,畢竟我們是更加成熟的品牌。而且我們要控股權,最少要百分之五十一。”

馮宇故意做出一副為難的樣子:“你這個要求,我們就不太好合作了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