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思慶的手在發著抖,一柄晶光閃亮的匕首,被握在發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輕輕地顫動,精光流轉,看來一柄匕首,比裴思慶本人,更有生氣。

在那場大風暴之後,裴思慶顯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這一點,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這一點,在天空上盤旋的兀鷹,當然比誰更明白。

裴思慶舔了舔幹裂的口唇——在這樣麵對死亡的情形下,殺駱駝,是加快死亡呢?還是延遲死亡?

不殺駱駝,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們已經殺了三匹駱駝,事實證明是,三匹駱駝的血和肉,使他們又在這茫茫的,一望無際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現在,隻剩下最後一匹駱駝了!

那頭駱駝,正溫順地伏在地上,隻要主人一聲吆喝,它就會立刻站起來,聽候主人的差遣,當裴思慶手中鋒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時,它連眼也沒有眨動一下,顯然,死亡對它來說,不算什麽。

裴思慶沒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緒亂極了,極濃極稠的汗,自他的額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視線有點模糊,所以他索性閉上了眼。

從他帶領了一個駝隊逃入沙漠開始,他就覺得沙漠,在柔順的時候,潔白的沙粒,簡直和天上的白雲,沒有什麽分別,可是,在大風暴之中,每一顆細小的沙粒,就是一個魔鬼,魔鬼的惡靈,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來。

浩浩蕩蕩的一個駱駝隊,兩百八十八匹精選的駱駝,攜帶著各種各樣的貨物,主要的是出許多巧手精心織出來的各種絲綢和織錦,也有很多很多,在遙遠的西方受歡迎的貨物,開始西征,在出發的時候,每一個人的心中所想的隻是:一年之後,駱駝隊滿載而歸的,會是黃金白銀、金剛石貓兒眼,和來自遙遠西方的各種財貨,價值會是他們出發時的十倍!

路雖然遙遠,一路上也會有這種那種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藪,足以驅使人們長途跋涉的了。

裴思慶這個長安市上數一數二的大商家,已經是第三次走這條路了,他知道,最順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來。所以,當他離開他的華宅之際,曾一再擁吻他心愛的妻子和兒女。並且暗中立下誓言——在他策馬離開,回頭望向那宏偉的大門和巍峨的大宅時,他對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了!夠了,不必再離鄉別井,-棄溫暖的家庭去為了積聚財富了!

可是,當他這樣想的時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樣的情形之下,他好象也有過同樣的想法,他不禁有點紊亂,於是就把馬策得更快,以驅除心裏的煩擾。

在長安,裴思慶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極具俠名。他本身也武藝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矯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見過他這柄匕首的人卻一個也沒有,他絕不輕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殺人的時候。

而當他要殺人的時候,那人也就沒有什麽逃生的可能,所以,見過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說沒有人見過他那柄匕首是什麽樣子的,連柔娘也沒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慶的妻子,有關她的一切,後文自然會詳細介紹。

連柔娘都沒有見過,別人更自然更不能見了。有一天晚上,大風雪,裴思慶從一家鏢局子,和幾個鏢行中的朋友豪飲回來,一進屋子,一股暖氣撲麵,他一下子摔脫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積雪,一落地,就化為水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內堂迎出來,把他迎進去。大宅每進一進,溫度就提高一點,到處都是散發熾熱的炭盆,炭火閃爍著,使嚴寒變得溫馨。

到了臥房,裴思慶早已脫下了靴子,換上了軟鞋,他把腰際所係的匕首,解了下來,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樣,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閉上眼睛一會。

柔娘當然知道,在這個短暫的時間之中,他一定在想望什麽,可是她卻不知道他在想什麽。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強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問過:“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什麽啊!”

一次,兩次,裴思慶都沒有反應,像是根本沒有聽到柔娘的問題。

第三次,他陡然睜開了眼,直視柔娘,雙目之中,精光四射,嚇得柔娘急急後退時,一個站不穩,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視若無睹,並不過來攙扶她,而重又閉上了眼睛。這才使柔娘知道,這個問題是不能問的!她是一個聰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過。

可是不提,並不等於不想知道。這時,她看到裴思慶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燭光的照映之下,裴思慶有了酒意的臉,看來格外英俊,也許是柔娘眼花了,也許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寶石,在燭光的照射下所發出的反光,裴思慶的臉上,看來有一層寶光,在隱隱流轉。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鑲滿了寶石,藍的深邃如海,紅的嬌豔如血,綠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寶石,每一顆都價值連城——可是裴思慶曾不止一次地對別人說:再多十倍的寶石,換我這柄匕首,我也不換。

柔娘這時,心中又無可避免地產生了一股妒意,自從那次,她被裴思慶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後,她忽然有了一個想法:這柄匕首,他看得比對待她還重,是不是一個女人送給他的呢?

柔娘記得,在他第一次西行歸來之後,就有了這柄匕首,是不是一個西方女子送給他的?

她聽他說起過西方的女人,眼珠綠得像胡貓,頭發像是極幼的金絲,豐腴得叫男人昏暈,輕歌曼舞的時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會不會是這樣的一個西方女子送給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樣寶愛?

當一個女人的心中,產生了妒意的時候,她就會有怪異的行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時,她好幾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搶了過來。可是實際上,她卻坐在那裏,一動也沒有動過!雖然妒意像毒蚊一樣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樣做了之後可怕的結果。

她知道,雖然他對她輕憐蜜愛,可是也絕不是言聽計從,而且,誰都知道,長安的大豪裴思慶,愛一個女人是一回事,叫他聽一個女人的話,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傑大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種人,女人可以柔順貼伏,可以嬌嫩動人,但是絕不能在男人麵前出主意裝手勢,幹涉男人的事務。

這種事,柔娘聽得多了;柳大俠由於一劍之恨,先手刃了心愛的女子,然後才進入深山,專心練劍,三年之後,雪了一劍之恥,才在被殺的女子墳前,痛哭三日,削發為僧;楊大俠為了表示自己的義氣,把妻妾全都殺了,因為她們曾知道一些不應知道的秘密……

裴思慶是大豪傑,行為也就和別的大豪傑一樣,女人在他們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數,所以她一動也不敢動。

等到裴思慶又睜開眼來,柔娘才伸出雙手——經常這個時候,他會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著,小心地放在他的枕頭之下。

裴思慶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聲音聽來自然,裝成絕不經意地問,雖然這個問題剛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這匕首是什麽人送給你的吧!”

裴思慶也聽來像是不經意地“嗯”了一聲。

柔娘的語聲之中帶著笑,聽來十分輕柔動人:“一個女人?”

裴思慶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也沒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語聲中的笑聲擴大,聽來更叫人心醉:“長安市上,都說裴大俠的這柄匕首,鋒利之至,可笑我竟沒有見識過,看看是不是吹毛斷發。”

她說著,仍然是滿麵笑容——裴思慶的神情再威嚴,可是和她一起閨房調笑,有的時候。也和小孩子一樣,十分聽話,當他把自己的臉,埋在她胸前的時候,看來和她的孩子也沒有什麽分別。

所以,當她這樣說著,同時,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來的時候,她絕不懷疑,以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鋒利到什麽程度的。

可是她錯了!

盡管她是在話說到了一半的時候,就有動作,可是裴思慶的反應,還是快得出奇,她還未曾發力,就倏然驚呼,雙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燒紅了的鐵箍,在她的驚呼聲中,她的雙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來。

匕首沒有落地,甚至沒有落到**,因為裴思慶的出手快絕,立刻縮回手來,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駭絕,望著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兩道深深的紅印,直到這時,從指尖起,才開始有了一陣陣麻木的感覺,使她知道自己的雙手,還聯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緩慢的動作,縮回雙手來,等待著丈夫的責罵。

可是裴思慶並沒有罵她,隻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後,用十分平板的聲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萬別再試了!”

這時,刺麻的感覺,傳遍了柔娘的雙手,她垂著手,大聲答應著:“是。”

這件發生在臥房中的事,不知怎麽傳了出去,或許根本沒有這件事,隻是由於裴思慶有這樣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編了這樣的一個故事出來。不管情況如何,裴思慶有這樣的一柄匕首,卻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車如龍,繁華熱鬧的長安市街頭巷尾,當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慶的匕首之時,絕不會想到這樣的匕首,有朝一日,會用來殺駱駝,而且,還會猶豫不決,舉起了匕首來,難以下手。

裴思慶用這柄匕首,從來也沒有猶豫過,好幾次,和他決戰的敵人,連匕首是什麽樣的都未曾見到過,精光一閃,就此喪命。

就算在這之前:他殺第一匹駱駝的時候,他也沒有猶豫過,他的決定極其果斷,雖然當時有一個年老的向導竭力反對。

那終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導和裴思慶相識非止一日,幾次走這條路,都有這位向導參加,雖然這時裴思慶自己,也有資格當向導了,但是他深知沙漠變幻無常,帶一個有經驗的人在身邊,總是好事。

走在這條路上,總有這個老向導在。

(裴思慶自然不知道,駱駝隊走的這條路,後來被稱作“絲綢之路”,他隻知道,這條路,隻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財貨的價值,增加十倍。)

當他第一次決定殺駱駝的時候,老向導用發顫的聲音勸阻:“東家,駱駝殺不得,隻有駱駝,才能帶我們出沙漠,才能帶我們逃生。”

裴思慶當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駱駝相比,相差太遠了。這種柔順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開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饑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尋求水源的天然本領,人在沙漠之中沒有了駱駝,成為沙漠中隨處可見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當時,他還是一手推開了那老向導,一手“錚”地一聲響,彈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舉了一舉。

當時的情形是,他的駱駝隊,還餘下了二十來個人,和四匹駱駝,那二十來個人都跟著他從長安出發,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傳誦的匕首。

直到這時,他們己身處絕境許多天了,絲毫沒有可以脫險的跡象,人人都心頭蒙著死亡的陰影之際,居然開了眼界,看到了這柄匕首。

當時是一個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來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悶熱,一天一地,匕首高舉,所帶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機伶伶地打了一個寒戰。

然後,精光一閃,他身邊的一頭駱駝,發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聲,慢慢地倒了下來。另外三匹駱駝,像是知道它們的同類發生了什麽事,也發出了幾下悲呼聲來。

自然,立刻有人過來,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來的熱血,先把一皮袋熱血,捧到了他的麵前,他隻喝了一口,就揮了揮手,吩咐輪流去給別人喝:“先給……最虛弱的人喝。”

在喝下這些熱血之前,他已經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進口了!要不然,他怎麽會下手殺駱駝?他怎會不知道駱駝在沙漠中的價值?

而在喝下了這一大口熱血之後,他的喉嚨,更像是火燒一樣地難過,幹裂的口唇更幹,甚至他可以聽到自己口唇開裂的“拍拍”聲。

可是他知道,難過管難過,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幾大口熱血之後,在吃了烤駱駝肉之後,可以繼續維持下去。

他們還有三匹駱駝。如果說在沙漠之中,駱駝可以帶入出險境,找到水源的話,那麽,四匹駱駝和三匹駱駝是一樣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場莫名其妙的大風暴所造成的。一點跡象也沒有,事先真的一點跡象也沒有,等到知道不對頭的時候,已經遲了。

從早上開始,駝隊一直好好地在行進,裴思慶在駝隊的中間,騎在一匹雕鞍齊全的駱駝上,整個駝隊,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進。

到了下午,經過了中午的休息,全隊幾百個人,個個都精神抖擻,然後,忽然有人叫了起來:老鼠!那麽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萬,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滾滾,潮水一樣,向前湧過來。

那是災變的景象——裴思慶雖然沒有經曆過,可是卻聽說過,在沙漠上,一有異常的現象,全是災變,都要立刻防禦。

所以,他立即一聳身,站了起來,大聲叫:“立即停止,準備應變!”

駝隊的領隊,都是在沙漠中討生活的人,知道如何應變,他們會在最短的時間內,令駱駝伏下,圍成一圈,把人圍在中間,人也伏下來,一般的風暴,都可以躲得過去。

可是這一次大風暴,卻沒有給他們這樣做的機會,他的話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個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慶看到,不知道有多少隻老鼠,竟然疊成了一個個大圓球,在向前滾動著,每一個大圓球,足有三尺高下!

這是什麽樣的怪異!裴思慶不由自主大叫了一聲,可是他自己也沒有聽到這下叫聲。因為強風的呼號聲已經蓋過了他的那一下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