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趙原絞盡腦汁的想著辦法的時候,他發現,一股恐慌的氣氛在腳夫中彌漫,而且,在遠處。一些老板都聚集在一起嘀嘀咕咕,似乎在商量著什麽。

整個馬幫,氣氛變得格外的緊張,幾乎是每一個腳夫的目光都盯在那群老板的身上。

空氣中,醞釀著一股危險的氣息。

這是一個炎熱且焦躁的白天,當日落時分,馬幫早早的停下來休息。這一次,馬幫尋了一個地勢略高的地方安營紮寨,花了心思建立了防禦線,和昨天比起來,防禦線明顯的要堅固了很多。

這一次,準備還算充分,在跋涉的途中,收集了不少的駱駝糞便和一些雜草枯枝,安營紮寨之後,便點了無數的篝火堆,篝火堆在沙漠之中呈現一個巨大的圓形。

不過,這些材料,不可能燒一個晚上,而且,龐大的狼群是不懼篝火的,它們會繞過火堆襲擊駱駝和人類。

在聊天中,趙原算是明白了沙漠狼群的可怕。

很多人認為;爬樹可以躲避狼群,而事實上,爬樹是沒有用的,哪怕是在沙漠綠洲裏麵遇到狼群,經驗豐富的商人也絕不會爬樹躲避狼群。

如果是一頭狼,爬樹還是可行的,但是,一群狼,爬樹是沒用的,一抱粗的樹,幾分鍾就可以被狼群咬斷。

通過速度也是無法擺脫狼群的追殺。

人是無論如何跑不過狼的,狼在追捕獵物時,往往是憑耐力,累垮獵物的。

在遇到一群狼的時候,狼群是不怕火的,這與單隻的狼不一樣。他們會再三、四米開外,停住,觀察,然後繞過火,向人發起攻擊。

最為關鍵的是,狼群極為把握時機,甚至於能夠掌握人類的心理,當人類的警惕性放低的時候,它們就會不停的騷擾人類,讓人類無論是體力還是精神力都處於崩潰的邊緣。

據說,俄爾沙漠裏麵的沙漠狼懂得一些簡單的戰術,知道躲避人類的弓箭。

其實,用弓弩對付大規模的狼群並不現實,因為路途遙遠,一些腳夫所攜帶的武器都極為有限,而且,都是小型弓弩,射程也不遠。

另外,雖然有些腳夫和老板配置有弓弩,但是,他們並沒有受過專業的軍事訓練,稍微有些距離,就很難射中沙漠狼,命中率極低……

……

趙原認為,三百人的商隊,如果齊心協力對付二百多頭狼,幾乎有著絕對的勝算。

但是,趙原忽略了人心。

毫無疑問,這是一支烏合之眾,如果這支烏合之眾對付馬賊山賊什麽的,可能還會齊心協力,但是,麵對凶殘的狼群,商人們根本就沒有打算和狼群戰鬥。

當趙原這支馬隊的老板回到營地的時候,所有腳夫都圍攏了過去。

“怎麽樣?”一個腳夫急問道。

“已經商議好了,明天早晨的時候,馬幫分為五組,朝五個方向前進,我們……我們……”微胖的老板臉色陰沉。

“我們怎麽樣?”腳夫們異口同聲的問道。

“我們獨自一組。”

“啊……”十幾個腳夫一陣騷亂,一個個臉上都是驚慌失措的表情。

“我對不起大家。”老板低頭不敢看腳夫們的眼睛。

“到底怎麽回事?為什麽要分開?人在一起,不是更安全嗎?”趙原一臉疑惑,提出一連串的問題。

“小趙,是這樣的……”

眾人七嘴八舌的把原因告訴了趙原。

原來,在俄爾沙漠,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遇到大規模的沙漠狼群,馬幫會分散成為幾股。

這種做法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賭運氣,看誰被狼群盯上。

當然,說的賭運氣,事實上,並不是那麽簡單,因為,在分頭行動的時候,一些財大氣粗實力強大商人往往會結伴而行,而一些勢單力薄的商人,往往會排除在外。

沙漠狼很聰明,它們通常會跟蹤那些實力不強大商隊。

如果沙漠狼是弱肉強食自私自利的動物,那麽,人類在本質上也是一樣,為了能夠保存實力,拋棄同類乃是家常便飯。

趙原這支商隊,成為了人肉誘餌。

趙原這支商隊,總共有十一人。

十一人,三具弓弩,還有六把彎刀,人手一把匕首。

這麽一支小小的商隊和擁有的簡陋武器,要對付二百多頭狼,那無疑是白日做夢。

另外四支商隊,平均人數達到了八十人,哪怕是被狼群跟蹤,憑借著精良的武器,也有一戰之力。

五支商隊,將會有四支毫發無損。

這是一個令人煎熬的晚上,一群腳夫輾轉反側,根本無心睡覺。

月光慷慨的灑在沙漠上,遠處那些巍峨的沙丘下麵,是一片片巨大的陰影,仿佛像是無數洪荒巨獸潛伏在沙漠之中,令人莫名的心悸。

枯枝糞便都逐漸燒完了,篝火堆已經越來越暗淡了,狼群開始行動了。

為了不讓人類休息,狼群開始繞著火堆繞圈,不時的深入到火堆裏麵,人類不得不時時刻刻提防著攻擊,偶爾會有沙漠狼被射中發出的慘叫聲在夜空中飄蕩,毛骨悚然。

就在一群腳夫惶惶不可終日的時候,突然,那個俊美的年輕人走到了那微胖的老板身邊,附耳說了幾句便離開了。

待得那俊美年輕人離開之後,老板喜形於色,告訴眾人,那俊美男人將會和他們同行。

這個消息仿佛是給眾人打了一劑強心針,一個個頓時興高采烈。

人多一些,活下去的希望也會多一些,而且,那一群英姿颯爽的俄爾族女人,都帶有長弓,一看就知道是擅長騎射。

唯獨趙原不開心。

每當他看到那俊美年輕人望向他的眼神,就有一種頭皮發麻的感覺。

如果他和一群腳夫單獨離開,他完全可以獨自幹掉狼群,而且不容易暴露身份,而現在,形式似乎有所改變。

那俊美年輕人所帶的武器都極為精良,所騎之馬,無一不是價值千金的良馬,而且,從他們的穿著和氣度看,乃是大富大貴之人,和他們同行,很容易就會暴露身份,影響到趙原的後續行動。

怎麽辦?

思前想後,趙原也想不出應對方法,唯有走一步算一步。

終於,熬天亮了。

這一晚上,射殺了六頭狼。

事實上,六頭狼都沒有射死,隻是受傷,但是,那狼群實在是過於饑餓,聞到了血腥味之後,居然一擁而上,把那幾頭受傷的狼分屍。

饑餓的狼群是最恐怖的狼群,因為,隻要它們盯上了獵物,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麵……

……

簡單的吃了早飯之後,馬幫開始分頭行動。

那俊美年輕人果然說話算話,真的跟隨在趙原這支商隊後麵。

俊美年輕人有十六人,其中兩個男人,十四個貌美如花的姑娘。

現在,這支馬隊的總人數達到了二十七人。

二十七人。

很顯然,靠二十七人對抗二百多頭窮凶惡極的沙漠狼,有些玄乎。

胖老板希望其他的商隊把狼群引走,拖拖拉拉的留在了最後麵。

“公子,這天氣炎熱,為何不騎馬?”

那俊美的年輕人朝一個女孩子點頭示意,立刻,那女孩子幹淨利落的跳下馬背,把馬匹牽到趙原的麵前,一臉笑盈盈的看著趙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