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官員們的身份證書(一)

告身是“幹部”證明自己官階和職務的憑證,領取時要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工本費。

《水滸傳》第五回,敘述高俅大興馬步三軍圍剿梁山。前敵總指揮呼延灼要建大功,點名索求原在東京甲仗庫任副炮手的“轟天雷”淩振趕赴前線效力,“當下淩振來參見了高太尉,就受了行軍統領官文憑,便教收拾鞍馬軍器起身”。此“文憑”不是學校發給學生的畢業證書,眾人皆知;但也有解釋成“作為憑證的官方文書”的,又嫌太寬泛了一些。確切點說,文憑二字,在這裏的意思是高俅當場給淩振頒發了從軍士提升為武官(統領)的身份證或任命書,而且還是借用明代的詞匯來表達宋代的概念。這是一個不太令人注意的話題。

給正式成為國家官員者頒發身份證或任命書的做法,一般認為是從北周開始的,其中具有證明官職品級效力的,官方術語叫“告身”,大抵可以作“告知身份”來理解。《北齊書·傅伏傳》記:後主武平六年(575),北周武帝攻克並州,派人招降北齊名將傅伏,授其上大將軍,連“告身”也事先辦好了。其後,這個製度由北周曆經楊隋,再傳入唐代。

唐代的告身製度,比前代完備,凡階官、職事官的授予,以及封贈、加勳,分為五類,其中三品以上稱冊授,五品以上稱製授,六品以下稱敕授,其任命程序,都是中書省奉旨,以皇帝的口吻,寫好通稱為“製書”的任命詞,經門下省審查通過再由皇帝畫可後,將禦批原本存檔,另抄副本送尚書省辦理正式手續。如屬文官則交吏部經辦,武官則交兵部經辦。這兩個部,都有專門製作告身的機構。製作辦法大體就是將本人鄉貫、出身、年甲和任命詞抄寫在上等的麻紙上,從抄寫人員直至逐級審驗的領導,都要署名蓋章,並蓋上專門的“尚書吏部告身之印”,再用錦綾裝裱成卷軸,品級高者甚至鑲嵌金銀貝玉等,所以告身又有鈿軸、錦軸等別稱。官員領取告身,要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朱膠綾軸錢,俗稱官告費。有些新入仕者拿不出這筆錢;也有一些人因為是“常調官”,就是老在一個品級內調動職務,換一個機關就要交一筆辦職務證的工本費,實在劃不來。那也可以,就用尚書省發給的一紙錄有製書文字的公文代替,相當於近世的任命狀,統稱敕牒或劄。這裏有幾個細節不可忽視:其一,凡領取告身者也必領敕牒;其二,在本品職務以外的越品兼職,如正五品官代替從四品職,或從五品官兼攝正六品職,隻給敕牒,不另外辦理告身;其三,高品階的官員,其官告費照例都是皇帝賜予,不用自己掏什麽朱膠綾軸錢。

五代時,“貧者不能輸錢,往往但得敕牒而無告身”的習慣,逐漸演變為“官卑者無複給告身”的通例。(《新五代史·雜傳·劉嶽》)當時尚書省的行政權已歸並中書門下,低品卑職官員的任命都由中書省錄其製書文字,編號備案,稱為“敕甲”。官員憑敕牒去所屬機關報到,機關首長或上司(如持牒者本人就是縣令即縣府機關首長,其上一級政府就是上司)按規定時間將敕牒送還中央核驗,因為各人的任命製書文字都有些區別,如果有人偽造敕牒騙官,中書門下在對照敕甲核驗時,馬上就可以發現。

湖州參軍因告身被劫而不能赴任,幸遇宰相裴度出手援助,連被人奪走的未婚妻也追了回來。

乍看起來,告身與敕牒都是官員證明個人身份的憑證,似無二致,其實在實踐中仍有很多區別。敕牒相當於任命書,告身則還有證明持告者就是任命書上這個人的配套證明作用,可以減少一些麻煩。如《玉堂閑話》載,唐憲宗元和年間,有新任湖州錄事參軍(正七品上至從八品上)某人,在赴任途中遭到土匪搶劫,“告、敕、曆任文簿,悉無孑遺”。假使還有告身在,或可繼續赴任,或可向吏部申請再補一紙敕牒,現在卻連證明自己是官身的憑證也沒了,要從頭補起,麻煩極大,一道一道的花費更多,結果隻好住在旅館裏歎氣。正巧,宰相裴度因休假,微服出行,也來此旅館小憩,兩人攀談起來,裴度對他的遭遇很同情,但七八品的小官多如牛毛,誰能指認。這個倒黴人說:還有比這更晦氣的事,我有一個尚未迎娶的未婚妻,也被故鄉長官硬弄到手,當禮物送給了宰相裴公。裴度聽了,忙問此女姓氏名字,回相府把這個叫黃娥的姑娘叫來仔細盤問,果然都對得上號。低品階的官告,宰相府裏有現成的,裴度馬上叫人去旅館將此人召來,當場填寫姓名、職務等,送他一道,又將黃娥還給他,另送“行裝千貫,與偕赴所在”。

其二,敕牒是與任命有關的,臨時的,要交給所在機關備案的,告身卻是由自己永久保存的。假使某官因生病或其他緣故辭職,日後又謀求重新分配工作,告身便是向吏部提出申請的依據。習慣上,人們都把官員的職位名稱叫做“官銜”,其語源就是吏部在向皇帝奏請此人擬任某職時,“先具舊官名於前,次書擬官於後,使新舊相銜不斷,故曰官銜”(《封氏聞見記》)。能夠作為“舊官”硬證的,自然非告身莫屬。

其三,封建時代的做官途徑之一是子孫憑借先人的資曆“蔭襲”。假如某官員死時,兒子尚小,甚至兒子先已故去,孫子還在繈褓乃至腹中,日後想要走這條路進入官場,先人的告身便是證明。《闕史》稱,唐武宗時的宰相李回,早年負才落魄,常旅遊遣懷,有一天途經一戶農家,想弄一頓白食。主人姓王,“先世薄宦,子孫以力稼自贍”,敬重李回是讀書人,“殺雞炊黍,以備日餉”,招待他吃了一頓難忘的午餐。後來他考中進士,一路猛進,官居宰相,那農戶的兒子把先人的告身找出來,來到長安,打聽好宰相出行的路線,跪在道旁求見。李回看了好一會,終於想起來這就是當年蹭飯那戶人家的孩子,喜曰:“故人也!”盡管那份告身不知是哪一年的古董了,但有宰相指示,遂得順利“落實政策”。

告身或許還有許多別的用處,上述幾條僅是筆者瀏覽閑書時歸納出來的,但缺乏告身的種種不便已經可見,所以五代時“官卑者無複給告身”的製度,自然會引起廣大“基層幹部”的不滿。迄後唐明宗時,劉嶽任吏部侍郎,專折提出“受官者既不給告身”的失誤,“由是百官皆賜告身,自[劉]嶽始也”(《新五代史·雜傳·劉嶽》)。

剛慶幸擠進“公務員”編製,忽然又被吊銷告身,大喜大悲之際,有人痛哭失聲。

宋代告身製度的史料比唐代豐富得多。據《宋史·職官誌》記,神宗元豐改製時的規定,“凡入品者給告身,無品者給黃牒”,到哲宗元符時,給告範圍放寬到承信郎(屬小使臣八階列,當時屬於不入品)以上。告身由隸屬吏部的官告院統一製作,所用綾錦裱帶等材料,均屬定點生產和供應的“法物”,民間企業敢“仿效製造及買販服用者”,都算犯法。告身所用綾紙、幅數名色、裱帶、網軸等裝飾,都按官位高下分十二個等級。如第一等官告用於三公、三少、侍中、中書令的任命,用色背銷金花綾紙十八張,滴粉縷金花大犀軸、色帶、暈錦裱韜;第二等用於左右仆射、使相和諸王,綾紙十七張,中犀軸,色帶。第十二等是小綾紙五張,黃花錦裱,次等角軸,青帶,凡幕職、州縣官,三省樞密院令史,書史、令史,流外官,諸州別駕、長史、司馬、文學、司士、助教、技術官,都給這個起碼貨。現藏日本京都藤井有鄰館的《範純仁告身》,就是哲宗元佑三年(1088)範純仁官拜右仆射兼中書侍郎時發給的告身原物,對照《宋史》記載,屬第二等,由十七張色背銷金花綾紙連接而成,全長六百三十五厘米,寬二十五厘米多。關於這件彌足珍貴的曆史文物的發現,最初見於日本宋史研究專家近藤一成發表於1986年3月日本《亞洲史年代記研究》專號上的文章,何忠禮先生以《介紹一件現存日本的宋代告身》為題,在《紹興師專學報》1988年第一期上作了詳細譯述,文中還說:“從格式上看,與唐代的告身幾乎完全一致”,抑或唐代告身原物現在還有傳世的?

據《宋會要輯稿·職官》上的記載,告身除抄錄製詞或命詞全文外,還要寫明三代、鄉貫、年甲,並有主授長官及承辦人員的簽名、用印等,如上述《範純仁告身》上,就有元佑三年四月五日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呂]大防、給事中臨(人名,古代文書上有時不書姓氏,後同)等人奉旨傳旨的字樣,製書由時任翰林學士的蘇東坡撰稿,四月六日就做成了告身,上麵有左司郎中黃廉、尚書左丞摯、尚書右丞存、吏部侍郎覺等人簽名,按道理,尚書令和左、右仆射也要簽名,但告身上寫明尚書令缺職,左仆射呂大防和右仆射範純仁都是四月五日剛受命,還“未謝”,所以沒簽名,吏部尚書蘇頌正在休假,因此寫明“式假”。此外如吏部主事丁玠、令史魏宗式等具體承辦人員的姓名,也寫在告身上。由此可見,一件告身的製作,要經過多道程序,有十多個各級領導和經辦人的簽名。像範純仁、呂大防這種宰相級長官(宋代尚書令多是虛職,例由左右仆射負實際責任)的任命,由製書傳達到製成告身,是第一流速度,因為速度快,還來不及謝恩到任的本人是不可能在授給自己的告身上簽名的。假使是州縣官、流外官這一檔次上的告身,雖然製作要簡單一些,但數量大,而且也要走這些程序,肯定要慢得多。

《宋會要輯稿》裏還有官告院的編製,除主管官員二人外,計主事一人、令史一人、書令史三人、守當官五人、貼書七人、楷書十二人,此外尚有工匠、看官兵士等。聽起來人數不少,但所有文武官員的告身,王公妃嬪的冊封除授,以及內外命婦的封贈(就是給官員家屬的“誥命”)等各類憑證製作,都由該院承擔,而據苗書梅先生征引史料,僅北宋的官員總數,在元時為兩萬八千餘,到政和時為四萬三千餘,到宣和時更增加為四萬八千餘(《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製度》),想一想,不計其餘如妃嬪宗室、內外命婦的告身,僅發給官員的身份證,就是一個驚人的數字,而且都是手工製作,這個工作效率應該說是相當高的。官告院的附屬機構有綾紙庫,職掌之一便是“掌管修寫各式官方所需綾紙”,大概低等次的發給廣大“基層幹部”的告身格式,都是由他們先按千篇一律統一書寫好的,抄寫文字的吏人每月夥食津貼為一貫,而《宋會要輯稿》另有記載,當時隸屬大晟府(中央樂團)的執各色樂器演奏的樂工總數為六百三十五人,凡參赴登台演奏時,每日特支食錢一百文,主唱和跳舞的想必更多一些,因知書法藝術遠遠不及歌舞演藝的行情,自古皆然,不過當初還未形成天差地別而已。現在明星獻歌一曲的市價動輒上萬甚至十數萬,一件當代書家的作品,也就是八百上千吧。但是傳世的告身書法,比如唐人朱巨川授濠州鍾離縣令時的告書(徐浩書寫,今藏台灣),及其後來授守中書舍人時的告書(顏真卿書寫,編入《三希堂法帖》),現在都算是國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