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禮儀上的學問(二)

鑽營的送禮更為庸俗,不是為“情”,也不是為“禮”,完全是為了“權”和“錢”。實際上是送禮為名,去結交、奉承權貴,拉攏關係,達到鑽營的目的,得到更大的好處。這種送禮,有時可鄙,有時可笑,有時可憐。明代的宗臣在《報劉一丈書》中淋漓盡致地刻畫了一個送禮鑽營者的醜態:站在馬棚裏,臭氣熏天也得忍住;大官傲慢地接見他,“則驚走匍匐階下”,拜了又拜,獻上金銀禮物;大官假裝不收,他又再三請求,大官叫手下人收下後,“則又再拜,故遲不起”。起來後又作了五六個揖才出來。真是寡廉鮮恥至極。《官場現形記》中有個官員為了送禮,已是傾家蕩產,最後還把妻子僅剩的一條裙子拿去當了,換錢買禮物,害得妻子沒法出門,讓人可笑又可憫。

同送禮有密切關係的,還有“名帖”。《紅樓夢》寫賈敬過生日時“……忠靖侯史府等八家,都差人持名貼送壽禮來”。說明當時送禮要持名帖。名帖相當於現在的名片,但不大用白色的,一般是紅色居多。如果在守孝期間,就用“藍色白字”,平時“紅紙黑字”。清人楊懋建《京塵雜錄》中記載:“京城拜客,用三寸紅紙,拓木刻姓名。”就是用木刻印章蓋在紅紙上。讓仆人拿名帖去請,就如同自己親身去請一樣。對方收下帖子,就是接受了邀請。退回帖子,也表示接受邀請,隻是當不起你親自去請。

古代許多官員所謂拜客自己都並不親到,而讓仆人代為投帖,這就是“帖到人不到”。清人翟灝《通俗編》說:“京中士大夫賀正……例不親往,以空車任載一代身,遣仆用梅箋裁為小帖……各門遍投之,謂之‘片子’。”當時有人做了一首小令道:是日也,片子飛,空車四出。”而且仆人也隻投帖,見不到對方。隻是在門房登記個名字就走了。所以清人孫寶瑄在日記中寫道:“新年造門投一刺,不見其人……餘檢視門簿中,其來拜者多不相識,且所居極遠。”可見當時應酬拜客相當多,根本應付不了,又怕忽略冷落了某位,得罪不起,於是帖子就盛行起來。

名帖在古代官場還有一妙用。明代嚴嵩是個大奸臣,權勢遮天。追捧他的官員隻要得到他的名帖,到各衙門辦事無不順利,簡直像令牌似的。因為送名帖如本人親臨,各官畏懼權勢,無不照辦。後來的達官顯貴紛紛效仿這一省時省力的方法,動不動就拿帖子辦事。

清代官場中流行送荷包的風俗。荷包是一種用緞子縫製的小口袋,有軟有硬,軟的不用襯,硬的裏麵有襯墊。袋口有絲繩,可以抽緊、拉鬆,表麵繡花。在荷包口兩邊,有兩根小飄帶,底部有繸子。形狀有圓形、橢圓形、雞心形……做工極為考究精美,刺繡工藝水平很高。荷包最早是行軍時“儲食物”的,也就是軍用幹糧袋。早在滿人進關之前,就在八旗軍隊中流行起來了。清代皇室一直十分重視這個傳統,不但旗人重視,而且流風所及,直到漢人官吏乃至民間,無一不珍視荷包。

清代宮廷年終時要賞給王公大臣荷包。不少皇族王爺得了皇帝賞賜的荷包,常常再分送一些給至親好友,以共沾“聖恩”,也足以誇耀自己的“聖眷寵遇”。這種風尚在當時王公大臣中極為普遍,是一種禮儀。於是上行下效,一般官員也紛紛模仿宮廷,互贈荷包,聊表心意。

荷包隻是個不值錢的小玩藝,但用途極廣。清代官員無論大小,都要帶荷包,但裝的東西不一樣。最常見的是放金銀錁子及錢幣。送荷包時是不能送空的,裏麵總要放一個“錁子”。所謂“錁子”,就是把金銀澆鑄成各種花式樣子,如梅花、海棠、如意等形狀,再刻上“狀元及第”或“歲時吉祥”小字,圖個吉利。還有放香料的荷包,又叫“香袋兒”。裏麵裝著散香、香餅兒之類,要用時取出放在香爐或手爐內點燃,一來聞味,二來借一點熱氣烘手。送香袋一般是至親好友,關係非常近的,為的是情誼。另外還有裝檳榔、裝葉子煙的,不過不能用來送人,是自身佩帶享用的。

因為荷包不值錢,送的收的講究的隻是一份心意,純屬感情的交流。但有些達官貴族卻想方設法地從荷包裏撈錢,使荷包也沾上了些銅臭氣。《紅樓夢》中“北府王爺送了對聯、荷包來。”就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賈府有錢,但官和權都不大。在那些王爺眼裏,自然是一塊肥肉。過年時送來荷包、對聯,是清代宮廷儀式。王府身分,似乎十分隆重,但所值有限。送禮人帶王爺口諭,“借”一千兩銀子過年,賈珍隻得乖乖地拿出來。這種借送荷包之禮“打秋風”者,比債主更可怕。

古代官場上還有“湊份子”的習俗。類似於送禮,但又與送禮不同。普通官吏,平日家用開支,已感十分拮據。遇有喜慶事,就更感到辦不起。於是一家辦事,大家湊錢,不送禮物,而送錢。這樣各人出“一份”,幫一家辦喜慶大事,就叫“湊份子”。

後來官場中遇到喜慶、吊喪、團拜、公宴、舊僚聚會等事,都要每人出一點錢湊成一筆款子送上去,以表心意。清代禮部衙門曾規定:“同僚及舊僚,遇有慶吊,禮不可廢,情不容己者,同司酌量輕重,斂分舉行。”當時有首詩這樣寫道:“同官同鄉請份子,兩吊四吊分彼此。為奠為祝為告幫,五百飯資先去矣。都門流落君莫哀,急濟會人鬮資財。從古長安居不易,再到長安好運來,重請份子原應該。”為慶吊和助人而湊份子,或多或少,反映出情誼的厚薄。清朝鹹豐年間內閣學士袁希祖暴死。打開他的箱子,僅有八兩銀子,不夠棺材錢。眾官莫不悲戚,大家湊份子為其斂葬。

湊份子是官吏們為共相娛樂、互道拜賀或者做好事,大家心甘情願出錢。每人出一份積少成多。畢竟同事一場,助人為樂,且所費不多,承受得起。但有些有權有勢的官員,借辦喜事為名,娶親、祝壽、生子、過年都要下屬湊份子送禮。奉承他的人,各處拉人湊錢。有些人礙於情麵,不好不送。有些人畏懼權勢,不敢不送。明代後期的周賓著寫的《識小編》記載官吏借辦宴席之名收取“份子”,“每會可數百金,除費計嬴若幹,以為主人之得”。辦喜事的人,趁機大賺一筆,實際成了變相的敲詐勒索,完全失去了湊份子助人的本意。

在封建社會的官場裏十分盛行“連宗”。《紅樓夢》第六回中介紹一個小小人家時道:

“原來這小小之家,姓王,乃本地人氏,祖上也做過一個小小京官,昔年曾與鳳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認識。因貪王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兒。那時隻有王夫人之大兄,鳳姐之父與王夫人隨在京的知有此一門遠族,餘者也皆不知。”

這裏說到的“連宗”,究竟是什麽意思呢?就是毫無血緣關係的同姓人認作“本家”。“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王夫人家是金陵籍貫,而這家姓王的,乃京師本地人,相隔兩三千裏路,風馬牛不相及,怎麽會扯上瓜葛之親呢?正應了一句俗語:“五百年前是一家,一筆寫不出兩個‘王’字。”這便可以拉上關係,認作“侄兒”,成為“同宗”,即同一個“祖宗”,同一個“宗族”了。

為什麽要連宗呢?原文中一句話說的很清楚:“因貪王家的勢利。”沒有勢力的趨炎附勢,還容易理解,那是希望富貴,希望得到庇護。那些有勢力的為什麽要接納呢?那是為了壯大門庭,多一門本家,勢力就更大。說穿了,“連宗”的實質就是封建社會官場上一種因權勢而互相聯絡、利用的手段。

因而賈雨村一到京師,馬上拿了“宗侄”的名帖去拜賈政,賈政就成了他的“宗叔”,寶玉就成了他的“族弟”了。自然,賈雨村在仕途上也就通達了,就是有了賈家這座靠山。

同姓不同家譜的可以“連宗”。那不同姓的又怎麽辦呢,那就要“義結金蘭”。俗稱“拜結義兄弟”,“拜把子”。官場中習慣趨炎附勢,互相拉攏關係,便時興異姓好友,不管山南海北,認作“兄弟”。俗稱“幹兄弟”、兄弟”、盟兄弟”、血兄弟”等。還要舉行一種儀式,焚香磕頭,故清代把這種儀式叫著“拜把子”,又稱為“換帖”。因為在結拜的時候,要互相交換一份書麵文契即“盟帖”,用紅紙折成信封大小數折,封麵寫《金蘭譜》或《蘭譜》。內寫結拜人某某等二人、或更多,因交情日篤,情誼深厚,願意結拜為異姓兄弟,“不願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唯願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寫明姓名、籍貫、年齡、生庚八字(即出生之年、月、日、時、幹支),以及三代父、祖、曾祖的姓名和出身、官職等,結拜的年、月、日,結拜人簽名蓋章或按指紋。在祭祀完各人的祖先後,互相交換此帖,然後便以兄弟相稱。

“結拜兄弟”的習俗自古就很盛。從市井的百姓到官吏間,都時興這一套,“義結金蘭”出典就很古遠。《易係辭》雲:“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這就足見此風的久遠了。《太平禦覽》卷四零七引《吳錄》雲:“張溫英才瓌瑋,拜中郎將,聘蜀與諸葛亮結金蘭之好焉。”《竹林七賢傳》曰:山濤與阮籍、嵇康皆一麵契若金蘭,濤語妻曰:‘吾當年可交者,唯此二人耳’。”唐代馮贄《雲仙雜記》雲:“戴宏正每得密友一人,則書於簿簡,焚香告祖考,號為金蘭簿。”諸葛亮等拜把兄弟都是正式典籍所載,足見古代士大夫結拜兄弟之一般。到了明代,羅貫中的小說《三國演義》中劉關張“桃園三結義”的渲染更揚其波,施耐庵《水滸傳》中宋江好漢結義為異姓兄弟,“替天行道”又助其瀾。社會上“結拜兄弟”的風氣更盛了。到了清代,更成了官場上依附攀援,拉攏關係的重要手段。正如《歧路燈》所說:“如今世上結拜的朋友,官場上不過是勢利上講究,民間不過在酒肉取,若是正經朋友,早已就不換帖了。”清末,湖北巡扶胡林翼駐師江南,官文以將軍代理總督,駐江北,兩府將吏頗為不和,胡林翼很害怕官文,為了切身利益,於是與官文結為把兄弟。又如袁世凱為了巴結大太監李蓮英,也與之結為把兄弟,

這些把兄弟都是以勢相結,常常相互利用。清代官場上流行的“繳帖”規矩就說明把兄弟絕非“盟帖”上所寫的生死與共的兄弟。所謂“繳帖”,就是說結拜兄弟日後如若在同一地方為官,又成了上司和僚屬的關係,那麽作僚屬的一方就必須將當初換帖時所藏的成為上司一方的盟帖繳還上司。繳帖後,二人不再稱兄道弟,隻能行官禮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就描寫了清代官場這種“繳帖”的庸俗醜惡的風氣,揭露了拜把子在官場中的虛偽本質。

清末《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評語雲:“夤緣大老之門者,諱為拜門。”這是什麽意思呢?“夤緣”,即攀附權要,以求仕途通達;大老”,即所攀附的權勢人物。意即投拜有名望有權勢者為老師,自稱門生。

拜門是中國古代官場的一種陋習,也是依附攀援,拉攏關係的一種重要手段。因為拜門時所拜的老師,並不是給自己傳道、授業、解惑的真正意義上的老師,而隻是建立一種師生的名義,門生並不計較被拜為老師的輩份、年齡、人品、學識,隻要有權有勢就行。拜門時有一定的程序,先請與權勢者親近,或受寵者引薦,然後向所拜者呈上“門生帖子”,並交納豐厚的“贄敬”(孝敬老師的財禮),再行拜師禮。“門生帖子”要寫明雙方姓名、自願建立師生關係等。行拜師禮時要作揖、叩頭,口呼“老師”,自稱“弟子”、門生”雲雲。拜門以後,門生就可以向人炫耀自己是某某權貴要人的弟子,就可以靠老師的權勢活躍在官場上了。東漢末年著名的哲學家、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徐幹的《中論·譴交》雲:“有策名於朝,而稱門生於富貴之家者,比屋有之。為之師而無以教,弟子亦不受業,然其於事也,至於懷丈夫之容而襲婢妾之態,或奉貨而行賂以自固結,求誌屬托,規圖仕進。”一針見血地揭露了“拜門”的實質。

與“連宗”一樣,有人想攀附權勢人物,權勢人物也喜歡網羅門生擴大自己的勢力。《南齊書·齊懷珍傳》:“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啟上門生千人充宿衛。”足見其勢力之顯赫。史載,漢代的公卿們就“聚徒常數百人。”難怪曆代都時有禁門生之令。至清代初年,“嚴門戶之禁,鄉試會試於座主皆不得稱門生……”

可是到了晚清,官場拜門風氣之盛真是前無古人,拜門的,收門生的花樣萬端。例如,同治年間,道員和祥想拜上司樂斌為師,竟賄賂樂斌的長隨陳二。光緒年間,吏部有一靠行賄得官的,因怕案發受懲而欲拜本部尚書為師,於是就拉攏該尚書寵愛的優伶代為牽線。更有不少官僚收門生是希望撈錢,巴望著有錢的財主門生前來投拜。《官場現形記》寫了一姓周的中堂,“一直做京官,沒有放過外任,一年四季,甚麽炭敬、冰敬、贄見、別儀,全靠這班門生故吏接濟他些以資澆裹。”有的想通過收門生撈錢的官僚,竟不惜“倒拜門”,即登門到所認的門生家中強行行拜師禮。光緒年間,有個家居漢口的侍郎,當地一個姓周的大富想讓兒子拜侍郎為師,並準備銀幣百元為贄敬。該侍郎聽介紹人說後非常高興,但後來周某見該侍郎居處儉樸,懷疑他是個假冒詐財者,便有些拿不定主意。該侍郎正為花銷太大犯愁,所以極望盡快收此門生,以得百元銀幣,於是請介紹人催促周某,周某隻好答應,可是屆時周郎並未來到,該侍郎便由介紹人領著親登周宅,在侍郎的威逼下,周某隻好讓兒子行了拜師禮,該侍郎也攜錢而歸。其實收富家子弟為門生,豈隻是晚清,《宋書·徐湛之傳》雲:“門生千餘人,皆三吳富人之子,姿質端妍,衣服鮮麗。”老師的用意不是再明白不過了嗎?

更荒唐的是,晚清官場中還有所謂“拜斷”“繳帖”的規矩。如果門生發跡升了官,位居老師之上,師生關係就不能繼續維持。門生就要持紅名帖拜於老師之門,名曰“拜斷”,意即中斷師生關係。老師就要把當初收的門生帖子交還門生,名曰“繳帖”。繳帖後,師生名義不複存在。更可笑的是,在拜門者中,竟有與老師過去是把兄弟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寫葉伯蓉與趙嘯存原是把兄弟。趙嘯存升了官,葉伯蓉便一麵寫稟帖賀喜,順便繳了盟帖,解除了把兄弟關係,另外又備了一份門生帖夾在盟帖中,算是拜門,一下子就從“幹弟”關係,變成了師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