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科舉與捐官 官吏的選拔(二)

選班首重科甲正途。凡科甲出身有優先權,進士知縣雙月選五人,單月選四人,如二百人侯選,兩三年才能得官。清代官場弊端太多,反映清代生活的《紅樓夢》中的賈雨村,雖是正途出身,選官已有優先權,又走了後門,所以快上加快,不上兩月,便得了應天府了。而賈府的管家賴尚榮是捐納出身,不是正途,雖捐得作知縣的資格,但想得實官,那是很不容易的,要花更多的錢,等更長的時間,走更多的門路,所以二十歲捐官,到三十歲上才“求了主子”,選了實官。如果他二十歲考中進士,那一兩年便可得實官,所謂“選班首重科目正途”,這是封建社會黑暗官場中的比較合理處。

中國古代官場得官之一途就是“捐官”,即花錢買官。捐官又稱“捐納”“、捐班”“、捐輸”“、捐前程”等等。這本是古代封建政府以授予官職籌資的辦法,是對捐資人的一種褒獎。它源起很早,始於秦代,當年始皇帝因飛蝗成災下詔,凡百姓繳粟千石的拜爵一級。漢文帝也曾接受晁錯“務農貴粟”建議,下詔準許百姓繳粟贖罪或給予爵位。以後曆朝曆代都沿襲此法,時因籌餉、賑災、備邊或興辦工程等事,用捐納作為取得經費的來源。捐納人在納資或糧食後,即可得官位或褒獎。清初,朝廷也屢用捐納籌措餉銀,但這仍是一種臨時性籌資措施……乾隆以後才出現經常性的捐納。鴉片戰爭後,國家財政支出激增,兼之戰爭、災荒不時發生,於是廣開捐例,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均可捐納。到清末,捐納盛行,官職變成商品,結果產生大量腐敗昏憒的官吏和駭人聽聞的貪汙現象。

清諺雲:“捐官做,買馬騎。”捐與買並稱,表明“捐”不過是“買”的美稱罷了。其實,明代小說《金瓶梅》就談到了官場上這個弊端:“看官聽說:那時徽宗,天下失政,奸臣當道,讒佞盈朝,高、楊、童、蔡四個奸黨,在朝中賣官鬻爵,賄賂公行,懸秤升官,指方補價,黌緣鑽刺者,驟升美任;賢能廉直者,經歲不除。以致風俗頹敗,贓官汙吏,遍滿天下。”“正是:寶貴必因奸巧得,功名全仗鄧通成。”(鄧通,漢文帝時官至上大夫,許其鑄錢,鄧氏遍於天下,後人常用他的名字作為錢的代稱)吳趼人在《俏皮話》中描寫一個靠花錢得官,升官的捐官者,揭露了捐官即買官的實質:“某大人以捐納致通顯。初捐佐雜,既而漸捐升至道員,俄而得記名,俄而補缺,俄而升官,俄而升捐花翎,俄而加頭品頂戴,曆任至封疆,無非借孔方之力為之。”孔方(孔方兄)即錢。

由於捐官靠的是錢,所以大量有錢而無能的人當了官。清初,董含在《三岡識略》中描述捐官的紈袴子弟道:“迨開捐納之例,於是紈袴之子,村市之夫,輦資而往,歸家以搢紳自命,張蓋乘輿,仆從如雲,持大字刺,充斥衢巷,揚揚自得。”這種官威官譜,都是用錢買來的。魯迅在《各種捐班》一文中諷刺了那些靠錢買官的財主少爺:“清朝的中葉,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的便是這一夥。財主少爺吃得油頭光臉,忽而忙了幾天,頭上就有一粒水晶頂,有時還加上一枝藍翎,滿口官話,說是‘今天天氣好’了。”其中說的“忙了幾天”,大概是在辦交錢買官的事宜呢。

為什麽有的人為了捐官,竟不惜賣掉家產,其實捐官的目的是為了發財,難怪官場流行著這樣一句話,叫作“千裏為官隻為財”。官不為財,誰肯拿成萬銀子捐那大八成的花樣呢?”(李伯元《活地獄》)。捐官的都知道,“遍天底下買賣,隻有做官的利錢最好”“。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已是官場上的老話了。清代歐陽昱《見聞瑣錄》說,捐官者一旦得到官,既要在官任上將捐官時借的款還清,又要為以後積儲,所以貪黷至極,“如委群羊於餓虎之口,雖有強弓毒矢在其後,亦必吞噬而無所顧”。連道光皇帝都說:我最不放心的是捐班,他們素不讀書,將本求利,廉之一字,誠有難言。”

清代的“捐官”名目繁多,在《清史稿·選舉誌》裏有詳細記載,大體可分如下幾種:

一是“捐實官”,花的錢最多。不過捐了就可以到差,有了機會就可以補缺額。沒有缺的時候就等著。但也上衙門應卯。比如,捐的是京官,如郎中,或以下的員外郎、主事等職,就要分發到六部衙門點卯。如果這時正式編製的郎中、員外郎等等沒有缺額,那麽這個捐官的人便是“額外郎中”,或“額外員外郎”等等。如捐的是外官,就分發到各省,去作“後補道”後補知縣”等,都要等機會候實缺,才能“掌印把子”。這個機會就包括走門路,花更多的錢去運動了。

二是“捐出身”,也就是說的“捐前程”。這大致又可分兩種,一是“記名”,或叫“紀錄”。納捐之後,主管官吏分配考核的吏部便可紀錄下你的名字(包括三代簡曆),你就取得了作某級官員的資格。如果你家有財有勢,不想去頂實缺,那就不必再花錢走門路,在家就可以穿官服,出門也可以擺官派了。二是捐“虛銜”、頂戴”,就不必到吏部去“記名”,到各部衙門應卯了。不過是一種榮譽“職稱”,隻是可以穿戴這種官品的華麗官服,使用官用的車輛馬匹,以及執事等等罷了。

三是“官再捐官”,就是小官花一筆錢,可以捐個大官;後補的官,花一筆錢就可以很快補缺,被革職的官還可以捐個複職。

四是“捐考試資格”,即“納銀入監”。就是說花錢可以取得考舉人必具備的“監生”的資格。所謂“監生”,就是國子監中讀書的學生。花錢捐的監生就不必到國子監去讀書了,卻有了“監生”的名義,倒有點像今日的“同等學曆”。因是用錢所捐,所以,“監生”在社會上被人看不起,常是小說、戲劇中諷刺的對象,就如《儒林外史》中吝嗇出奇的嚴監生。

捐官一項在清代是弊端百出,黑幕重重,曹雪芹影射康、乾盛世的小說《紅樓夢》對捐官內幕也頗多揭露。該書十三回談到賈珍給兒子賈蓉捐官一事,捐官本是戶部辦理的事(戶部是管財政、稅務的,捐官本是一種籌款手段,因而由戶部管理),賈珍不去找戶部官吏,卻去找太監。這個大太監叫“戴權”,庚辰本”指批:妙,大權也。”實際是掌大權的。他公開售官鬻爵,而且口氣之大,無以倫比。戶部堂官老趙,不是尚書,就是侍郎,都是朝廷高官,卻都聽這個大太監的任意指揮。

清末慶親王奕匡也是個賣官鬻爵的典型。他所賣的官不可勝數,時人譏之為“老慶記公司”。《慶親王外傳》記其受賄賣官、眾官奔走其門雲:“彼之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員,無一不奔走於其門者,蓋即中國所雲其門如市者也。”有個想求使臣之職者,行賄後對一親友說:“慶王讓我當使英使者了。”親友問他:你花了多少錢?”他答以若幹。親友一聽便說:英使價高,你花的錢隻夠當出使比利時或意大利的使節。”果然,這人後來被任命為使意使節。一次,郵傳部尚書空缺,奕匡示意眾人,此缺當售銀三十萬兩。盛宣懷要買,奕匡說:別人三十萬可以,你就非六十萬不可。後來經盛宣懷活動,奕匡總算答應:“那就三十萬吧,但須交現金,不收他物。”又如《紅樓夢》中所寫:襄陽侯兄弟老三捐“龍禁尉”,大太監戴權收了人家一千五百兩銀子,賈珍給賈蓉捐,他賣個交情,隻收一千兩,當賈珍問他:銀子是送到部中去兌,還是送到他家中。他對賈珍說:“若到部裏兌,你又吃虧了。”

捐官本來是報效國家,為公籌資的方式,就這樣被這些贓官汙吏層層中飽給貪汙了。《燕市積弊》雲:“論商界名望最大,舉動兒款式,莫過於金店。其中可分為金捐兩行……所以能賺錢的,就仗著後櫃辦捐。前幾年這行買賣,跟吏、戶兩部的書吏都有來往,櫃上單有跑衙門的,不到文選司,就上捐納房,不是查條兒,就是趕片子(可得二八餘潤),甚麽注冊咧,核準咧,取結換照、交庫上兌,外帶著包攬,驗放上班……即不十成部庫上兌,豈非由性兒繞捐。省錢合例,一切虛銜頂戴,以及雙月實官,各項升階,很有大賺。”這金店代辦捐官的內幕,給我們展示了正史中見不到的清代吏治弊政;捐官之普遍,捐官手續之複雜,捐官之黑幕重重,經手者多麽賺錢。一般捐官者,哪能像賈珍直接認識大太監戴權呢?為了打通層層關係,不知要花多少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