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說不得 官場保密工作(一)

漢魏法律,泄漏官省信息定為大罪。有人詢問尚書令孔光:長樂宮台階前所種是何樹木?孔光不敢相告。

古代的衙署公堂,多書“清慎勤”三字作匾額,是為政府機關的基本作風。其中的“慎”字,含有認真細致、持重檢點、恭敬嚴肅等多層含義,還有一條就是謹慎保密。

較早提出在政府內貫徹保密原則的是韓非:“漏泄而無藏,不能周密,而通群臣之語者,可亡也。”(《韓非子·亡徵》)這個警告被秦始皇所接受。《史記》載,秦始皇在山上看見丞相李斯出行的車隊過分煊赫,說了兩句表示不滿的話,在其身邊侍候的宦官中,有人給李斯通風報信。下一回,秦始皇又看見丞相出行,車騎清簡,頓時覺悟:“此中人(即宦官)泄吾語。”遂下令調查,因為沒人承認,最後竟將當時在場的宦官全部處死。這起不辨皂白的格殺勿論,自然為後人所指責,但他從此獲得了絕對的信息安全保障。

漢承秦製,漏泄官省信息定為大罪。古代的“省”,上起皇帝聽政的宮禁和三公等中央軍政部門,下至郡國衙署機關,都算,不少高級官員都倒台乃至送命在這條罪名上。漢元帝時,有人舉劾槐裏縣令朱雲濫殺無辜,皇帝尚未就此作出批示,主管官紀監察的禦史中丞陳鹹先向朱雲透露消息,讓他“上書自訟”,結果陳鹹以“漏泄省中語,下獄掠治”(《漢書·陳萬年傳》)。又皇上欲誅車騎將軍張安世,被老帥趙充國勸阻。趙充國的兒子中郎將趙卬和同僚喝酒,將這起外人不知的事吹了出來,被人“上書告泄省中語……下吏,自殺”(《漢書·趙充國傳》)。僅元、成兩朝,又有魏郡太守京房等一批官員“坐漏泄省中語”而被罷官、判刑,或自殺,甚至連皇親國戚,如侍中駙馬都尉傅遷、淮陽王舅父張博等,亦無幸免。

此外,漢代的尚書台位居傳送文書於皇帝與公卿之間的咽喉,所以“刺探尚書事”也是違反信息保密的罪過。順帝時,侍中楊倫往尚書台“探知密事”,被舉報,判徒刑三年(《後漢書·楊倫傳》)。還有人甚至因親屬犯此罪名而受牽連,如漢和帝時,太仆袁敞“坐子與尚書郎張俊交通,漏泄省中語,策免”。他想不通,“遂自殺”,其兒子和張俊也被捕下獄。還有韓演任丹陽太守,其堂兄“為南陽太守刺探尚書”,結果連累他倒黴(《風俗通》)。總之,不該說的別說,不該問的別問。當年孔夫子雲“為政慎言”,並倡導學習金人“三緘其口”,其“多言多敗”的警告,到這時都成了事實。

怎樣管好自己和親屬的嘴巴,奉公守法的官員們逐漸在實踐中形成了一整套規矩。首先,凡在機要部門或場所供職的人,自覺回避公務以外的人事交際。《東觀漢記》稱,沛人陳寵在家裏辦家教,自從進尚書台工作後,“謝遣門人,不複教授,絕知友之路”。最出名的事例是漢成帝時任尚書令的孔光,此人為孔子第十四世孫,牢記乃祖教誨,“沐日歸休,兄弟妻子燕語,終不及朝省政事”。有人好奇,問他長樂宮溫室殿的台階前所種是何樹木,“(孔)光嘿不應,更答以它語。其不泄如是”(《漢書·孔光傳》)。

其次,防止現場或隔牆有耳,盡量用筆代嘴。從議郎起家官至太常的皇甫嵩,“前後上表陳諫有補益者五百餘事,皆手書毀草,不宣於外”(《後漢書·皇甫嵩傳》)。還有中郎將張純,亦“重慎周密,時上封事,輒削去草”。漢魏的文書流轉製度,凡屬機密,都封盛錦囊。為防止泄露,這兩位還特意把草稿毀掉。其後,北齊的封隆也是“上書削稿,罕聞以外”(《北齊書·封隆傳》),正是漢魏遺風。

還有一條,就是不在私宅撰寫文件,怕被家人發現。《漢書·何並傳》記,何並曆任長陵令、隴西太守、潁川太守,“性清廉,妻子不至官舍”,就是不讓家屬進入他辦公的房子。後來的規矩,地方官的家屬隨任,但不許進入簽押房即辦公室,也不許輕易走出住宿所在的內衙。又如三國時魏文帝的黃門侍郎任嘏,凡住宿公府期間寫信回家,一律不封,以示絕不涉及一點公務,“帝嘉其淑慎”(《太平禦覽》卷四三○)。這些做法,皆出於信息保密的需要。

魏晉南北朝時期,漏泄法令依然嚴格懲治。晉代的尚書左丞郗隆“坐漏泄書,免”;何承天已受密旨,將提拔為吏部郎,“宣漏之,坐免官”。南朝陳的陸琛,“坐漏泄禁中語,賜死”,等等。

同樣是“漏泄”,有的免官而止,有的則送性命,可見量刑上並無定準,或許也和漏泄信息的機密程度有關。此外,君主對這些問題看輕或看重,也是原因。比如南朝齊的幾個皇帝,多具“平民風度”,交遊複雜,無所謂信息保密,近侍、宦者俱得任意出入宮禁,“台閣案奏,月數十日乃報,或不知所在”,原來許多機密文件都被“宦者以裹魚肉還家”了(《資治通鑒》卷一四二)。南朝四朝中,齊享祚最短,僅二十四年,前後七帝,政變不斷,似也沒見哪個大臣以泄密獲罪。把這些現象聯係起來看,還是挺令人琢磨的。

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傳的不傳,唐朝製定了很完備的保密法。

信息安全保障構築的轉折點,是在唐代。當時的情況是,一方麵,為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開始全麵推行信息交流製度,另一方麵,因內外、部門、層級、官民以及信息性質、機密程度各有所區別的緣故,信息安全更受重視,相關的法製也趨於細密化。

唐律,凡事關征討、捕寇等軍事治安方麵的機密,有泄露的,本人斬首,妻兒流配二千裏。與外國間諜書信往來,或明知其間諜身份而故意容納止宿、停留、隱藏的,一律處絞刑。泄露屬於應該保密的重大事件,處絞刑。他如觀察風雲氣色有異,應該向皇帝密奏而漏泄的,判徒刑一年半,倘若泄露給外國使者得知,加刑一等。同時,凡“非大事應(保)密”而有泄露的,以最初泄露者為首犯,從重處罰,但即使漏泄給外國使者,也不加重到判處斬刑;凡“輾轉相傳大事者,杖八十”。如果“非大事,雖應密,而轉傳之人並不坐”(均引自《唐律疏議·職製》)。這些條款,體現出唐朝在區分機密性質、級別,以及可能造成的後果等方麵,比之以往要細密多了。

當然,什麽屬於唐代《職製律》規定的“漏泄大事應(保)密者”,司法解釋上仍有很大空間。從史實看,凡皇帝單獨召對或極小範圍內的機密談話,事關重要國策或人事變動等,但尚未形成決策,或已決策而尚未發布的,都屬於應該保密的大事。但有唐一代,栽在這一條上送命的官員罕見。唐代宗時,有個藝術待詔賈道衝以“漏泄禁中事,帝怒,賜鴆酒”,最終還是改為流配嶺南。唐德宗時,竇參任相,引用堂弟竇申(官任給事中)為其招權納賄的幫手。凡有官員提拔任命,先讓竇申向受命者招呼,時間一長,大家都稱竇給事是“喜鵲”。後來竇參為此倒台,貶為郴州別駕,而有司給竇申擬定的處分也止於流配。德宗不滿,說是“吾聞(竇)申欲至,人家謂之鵲喜”,這才加重處罰為賜死(《唐國史補》)。由此可見,是否援律加罪,關鍵還是看泄密的後果,像秦始皇那種格殺勿論或漢魏時代完全憑君主情緒來處置的現象,這時就很少見了。

在製法嚴明以相威懾的同時,唐朝更注重從紀律方麵加以強調。如中書門下為決策機構,非召約,外人不得擅入,後來又要求先向禦史台申請登記。德宗時,盧杞和張鎰同在這裏任長官。殿中侍禦史鄭詹與張鎰交厚,每趁盧杞午後小睡時,跑來與張鎰閑聊。盧杞有意排擠張鎰,某日假寐佯熟,待鄭詹進入張鎰的辦公室(稱“閣”)後,“遽至(張)鎰閣中,(鄭)詹趨避”,大概是急忙躲到屏風或帷幕後,盧杞假裝不知,“遂言密事”。張鎰慌了,忙道:“殿中鄭侍禦在此。”“(盧)杞佯愕曰:‘向者所言,非他人所宜聞也’,後深劾(鄭)詹之罪。”(《譚賓錄》)結果鄭詹被嚴處,張鎰罷相,調任鳳翔節度使。當時官場中人都為他倆抱冤,但鄭詹身為糾肅官紀的禦史而自己違紀,張鎰在樞機重地接待私人,也是不爭的事實。

機要部門嚴禁隨意出入之外,不許在家辦公也是製度。《東觀奏記》載,“太常卿封敖於私第上事,禦史台彈奏,左遷國子祭酒”;此外,經手封緘後蓋印文書而擅自拆開偷看的,也屬於犯法。唐律規定,如私拆印封文書是密件,比照泄漏機密罪減本刑二等,就是判徒刑三年;如非密件,也要處笞刑。如係誤拆,又沒有看,可以原恕,不過這得有人證明。

兩宋政府極度重視事關國家安全的信息保密,對一切外事活動實行全程特務監控,然而有宋一代竟無國防機密可言。

五代以降的政府機關保密製度及相應的立法定罪,基本上都沿襲唐代傳統。以兩宋為例,事關國家安全的信息保密最為重要。《宋會要輯稿·職官》五一上有篇南宋高宗的詔書,規定,凡官員奉命出使金國,都依祖宗舊製,由皇城司(中央警衛局)加派親從官隨行,“聽從使、副問答語言及見聞事件,兼覺察一行人”。說白點,這些“親從官”的身份就像前蘇聯的克格勃。《梅詩話》卷上:“(施)逵……狀元及第,仕至禮部尚書,複以出疆漏語,被誅。”看來這位施部長是被皇城司打了小報告。該書同卷又記,自孝宗乾道以後,凡金國使團來訪,除欽定侍郎以上官員負責接待外,還要有皇城司人員全程陪同,“自後接伴同此”,也是怕大宋官民把國內的機密信息泄露給金國使臣。同樣,與宋朝對峙的金國也是如此。《續資治通鑒》卷一三○稱,金主完顏亮造舟調兵,欲攻南宋,又派翰林學士施宜生赴臨安祝賀新年,迷惑對方。當時宋高宗已聽到諜者關於金國備戰的情報,但不太相信,便讓吏部尚書張燾接待施宜生,借同鄉之情套取真相。施宜生見隨同出使監視他的女真侍從正好不在,便假稱聊天氣,說:“今日北風甚勁!”又順手拿起案幾上的毛筆,道:“筆來(諧音:必來)!”豈知如此機密的對話,居然仍為金人知悉,俟“(施)宜生歸,以漏言烹死”。

和唐代一樣,兩宋也以運籌決策、起草詔製的中書省為重點保密單位。蘇東坡回憶:“元佑元年,餘為中書舍人。時執政患本省事多漏泄,欲於舍人廳後作露籬,禁同省往來。餘曰:‘諸公應須簡要清通,何必編籬插棘’(《仇池筆記》)。”此人性喜談謔,自惜羽毛的官員,就不敢亂開這種玩笑。《鄰幾雜誌》稱,宋真宗晚年,召知製誥晏殊進宮,交給他一份要拜數大臣為相的名單,讓他寫製書。按規定,像他這種他官兼知製誥的,叫“外製”,隻能起草詔令,而起草拜相製書,應由“內製”即翰林學士負責。於是,晏殊主動說明“臣是外製,不敢越職”。真宗頷首,改召翰林院值班學士錢惟演來。晏殊又請示:“臣恐泄漏,請止宿學士院。”意思是我已看見這份名單了,為擺脫走漏消息的嫌疑,今晚自請軟禁,不出去了。等到第二天製書正式發布,晏殊一看,和昨天所見大不相同,“深駭之,而不敢言”。這件事,《涑水紀聞》中有傳聞,道是最重要的區別是現任宰相中,李迪留任,丁謂罷相。但正式公布後,卻變成了李迪罷相,丁謂留任。有人說真宗病重,已糊塗了,黨同丁謂的錢惟演趁機搗鬼。但真相究竟如何,看過製書由頭的晏殊始終沒敢說出來,從而成為因嚴守保密製度而留下來的曆史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