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禁忌 官場年齡貓膩兒

西方風俗以詢問女士芳齡為失禮,而中國官場以打探“真年”為禁忌,恰能相映成趣。與靠好爸爸做官者大多虛增年齡的做法相反,通過科舉得官者有不少人自減年齡。就連《儒林外史》中的那個“忠厚人”範進都一減就是24年,那些滑頭滑腦的人該減多少?

北宋的一個夏季,一道發自汴京的人事任命,在朝野掀起廣泛質疑。任命的內容是:原吏部員外郎(正七品)文及甫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陝州。用白話講,相當於一個研究員出任陝州市長。至於為什麽引起質疑,則要從文及甫28歲的年齡說起。雖然這個年紀做官很常見,但是一個28歲的青年幹部得到如此重任,當時的人在驚訝之餘,不免要對當事人的家庭背景浮想聯翩。一打聽,果不其然,原來小文同誌是當朝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潞公文彥博家的六公子。

謎底揭開,輿論嘩然。門下省諫官蘇轍、王覿在朝會上當麵參劾一手操縱這項任命的中書侍郎,說他“非次進用文及甫”的動機是“欲(巴)結文彥博”。由此可見,從古代官員的年齡問題觀察古代仕宦製度變遷,倒是可以作一番有趣的探討。

從史書記載看,秦皇漢武時代的官場大概還不存在年齡問題,最著名的事例如甘羅,年方十二,就以出使趙國有功,官拜上卿。而據《戰國策》介紹,此上卿亦非憑空提拔,在此之前,他已經是相國呂不韋屬下的一個正規官員,任少庶子,職責是協同中庶子負責中高級幹部(卿、大夫)庶生子弟的教育工作。《漢書》卷七十六共收六個昭宣時的二千石高官傳記,其中有五個都是在甘羅這個年齡段就參加工作了,因此可知,當時出任公職,沒有嚴格的年齡限製。

年齡成為問題的由來,始於察舉的腐敗。所謂察舉,就是州郡每年要向中央推薦人才的選官製度。常規的推薦科目主要是孝廉和秀才,並稱入仕正途,好比後世進士登第。誰能料到,法久弊生,把持察舉大權的特權階層玩起了壟斷仕途的潛規則:你在甲州提拔我的子弟,我在乙州薦舉你的子弟,等到被舉者也當上握有察舉權的郡守後,再薦舉當初舉我者的子弟……漢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長水校尉樊倏上書反映這個問題:“現在郡國舉孝廉,都舉那些能夠有所回報的年輕人,至於那些有名望有學問的年長者,大多數都無人問津。”說明在這個宗師自主選才、門生循環相報的過程中,孝廉的整體年輕化趨向也愈加明顯起來。

但是這種年輕化不僅僅使察舉喪失了選賢納士的本義,對改善吏治也無益可言,所以到了漢順帝時,有尚書令左雄上書說:“郡國每年舉孝廉,都是馬上就要授職施政、教化民眾的,應該選取那些老成可用之人。孔子稱:‘四十不惑’;《禮記》稱:‘四十曰強,而仕。’請從現在起規定:年齡不滿四十,不得察舉。”這個建議很快就被期望中興的順帝采納,陽嘉元年(公元132年)冬11月,他“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但是對於那些有特殊才幹的,才華如同顏回、子奇之人,可以不拘年齡。這道詔令,很可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把儒家的“四十強仕”思想落實為法定製度,後人稱作“陽嘉新製”。

兩個月後,138個年齡在60歲以上的年高有才之人被中央統一授予官職,成為“陽嘉新製”的第一批得益者。與此同時,“限年四十”的製度也得以比較認真地執行。實行新製的第一年,有個廣陵薦舉的孝廉徐淑來尚書台接受複審,負責審核的官員看他年貌遠遠不及四十,徐淑說:“詔書不是說,才華有如顏回、子奇就不拘年齡嗎?所以本郡就選上我了。”經他這麽一說,倒把這位官員給難住了。左雄聽說了,就問徐淑:“當年顏回聞一知十,請問你聞一知幾?”徐淑答不上來,當場就被退回了。

唐代曆時近300年,好像沒有製定過一個一以貫之並且能適應各種“出身”的做官年齡標準,但是據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6月頒發的一個有關改革人事製度的文件所敘,在此以前的大體情況是:“凡人三十始可出身,四十乃得從事。”

先從科舉一途看,那些蟾宮折桂的人中,不乏少年,如郭元貞、陸贄、楊嗣複、鄭畋都是18歲及第。但這些都是鳳毛麟角,多少年才出一個。通常情況下,能在20歲至25歲這個時段題名金榜的,就可以稱少年得誌了。而享有這種榮耀的,往往也以精英、才子型人物為多。白居易於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考取第四名進士時,雖然已經29歲了,但在同榜登科的17人中,卻還是最年輕的,“慈恩塔下題名處,十七人中最少年”,十分得意。這樣看,走科舉一途者,20多歲即獲“出身”是令人羨慕的,30歲左右“始可出身”則是通常情況。所謂“出身”,就是做官資格。想要真正走上仕途,還得經過吏部主持的考試,還要“守選”,就是等待分配工作。這一段時間,等上三五年甚至七八年都很正常。柳宗元21歲登第,正式授官時已26歲;韓愈25歲登第,正式授官時已35歲。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祖父母、父母去世的喪事,還必須在家守喪,於是從及第到始任官職的間距還要拉長。因此可知,30歲獲得做官資格的人,到40歲才能登堂上任,即當上正式的國家幹部,才是尋常現象。

唐代科舉中,尚有專為早期教育成功者設置的童子科。這是漢魏時期就有的傳統,就是12歲以下、至少能背誦一部儒家經典的早慧兒童,可由郡國向中央薦舉,經麵試合格,授童子郎,就是“少兒後備幹部”。前文說到漢順帝時尚書令左雄倡議將察舉孝廉的年齡限製確定為40以上,其實左雄也讚成梯隊式的幹部培養辦法,當時有“汝南謝康、河南趙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經”,就是經他本人奏拜為童子郎的。還有,《三國誌》卷十五記:司馬朗12歲試童子郎,監試官見他“身體壯大”,懷疑他實際年齡早已超標,於是嚴加盤問。司馬朗氣憤地說:“我這麽大塊頭是天生的,我雖然稚弱,卻沒有羨慕高官的風氣,折損自己的年齡以求早成,這不是我的誌向!”兒童背誦一部儒家經典,並非特別難的事,可是因為一旦通過,就是入仕捷徑,因此考場上以大小夥子冒充童子軍的,大有人在,即司馬朗所講的“損年以求早成”。何況那時還沒有骨齡檢測這種技術手段,監試官什麽的則完全可以收買。

唐朝舉童子的條件比前代更嚴,年齡多限製在10歲以下,而且必須由最高一級地方行政長官推薦。武則天時,裴耀卿8歲,試《毛詩》、《尚書》、《論語》及第。還有一個王丘,11歲通過童子舉及第,別人誦經,惟獨他自己要求作文,於是聲名大揚。童子獲得做官資格後要等多長時間才能授官呢,我們仍以裴耀卿、王丘為例:裴耀卿8歲及第,“弱冠拜秘書正字”,就是20多歲才授職。王丘則是“弱冠,又應製舉”後,才授職奉禮郎的。但相比30歲獲得做官資格的人,到40歲才能登堂上任的平均水平,舉童子的上崗時間應該說大為提前了,於是“望子成官”的家長都想鑽營這條捷徑,貓膩在所難免。所以到唐德宗時,禮部侍郎楊綰上奏請求廢除這一“僥幸之路”。往後停複無定,可見其爭議之多,大概和今天的“奧數”是否應該舉辦不相上下。

所謂蔭敘,就是特許皇親、勳貴和中高級官員的子孫憑門第血統獲得出身。但是從辦理蔭敘手續到正式得到任官資格,都要經過規定途徑和時間的曆練。不過拿科舉與蔭敘作比較,雖然都是“三十始可出身”,但蔭敘是有“爸爸加製度”作保障的,科舉卻是千軍萬馬一條道的博殺。以著名的邊塞詩人高適為例,舉有道科及第,50歲才當上了副縣級的縣尉。還有《秦婦吟》的作者韋莊,直到59歲才進士及第,官拜校書郎。孫國棟先生曾依據大量文獻資料作綜合研究,發現一個唐代官員從入仕到升為從五品郎中,躋身高官行列,平均曆時約15年左右。倘若有幸生在一個六品之家,哪怕是20歲補齋郎,30歲得出身,40歲授官職,官場上廝混“得法”,混到59歲,說不準也混到一個從五品高幹了。對比韋莊59歲剛站在起跑線上,真讓人羨慕通五經不如有個好父親啊。

更令人感歎的是占盡便宜的蔭敘,其種種關於年齡的限製也隻是寫在紙上而已。如高宗朝的宰相李義府,外表上一團和氣,內心裏陰險狠毒,人們背地裏叫他“人貓”。史傳上說他們家連繈褓中的娃娃也蔭補了官職。德宗朝的宰相李晟,生有15個兒子,3個早夭,存活的12個人人當官。第10個兒子李聽,在7歲的時候“以蔭授太常寺協律郎”,就是樂隊指揮。別人也就是掛個名,他則“常入公署”。太常寺小吏當他是個娃娃,“不為致敬”,孰料小李大怒,竟“(命)令鞭之見血”。再如文宗朝的宰相裴度受命出任山南東道節度使時,給皇帝上疏說:臣有個兒子裴讓,“是資蔭授官”,現任京兆府參軍。其實“年甚幼小,官無職事”,守在任上幹不了什麽事,離開崗位也沒妨礙,懇請天恩,讓這小子隨我赴任吧。

與靠好爸爸做官者大多虛增年齡的做法相反,通過科舉得官者有不少人自減年齡。為什麽呢?宋朝洪邁說有兩個原因:其一,一旦科場及第,自有富貴人家爭相說親,選婿當然是年紀越輕越好,故希望及早傍上大款富婆的王老五們,多在辦理應試手續時先將年齡減去;其二,宋太祖時期留下來的製度,凡應試規定次數以上而未能及第、年在60以內的舉人,可以別作一甲奏名,從寬賜給出身,並授官職,通稱“特奏名”或“恩科”。要滿足這些條件很困難,往往是一生潦倒考場,總算在應試次數上達標了,但年齡已過60了。很多人想到可能會有這麽一天,於是從一開始就減年,最後搶在檔案年齡還未到60時,討一個“恩科”出身。這些人因為資淺年高,仕途上已經沒什麽發展前景,所以得官後大多數都跟清正廉潔沾不上什麽邊,隻求在退休前把錢袋塞滿,就是蘇軾、孔文仲所說的:“此曹垂老無他望,布在州縣,惟務黷貨以為歸計。前後恩科命官幾千人矣,可有一人能自奮勵,有聞於時?而殘民敗官者,不可勝數。”此乃宋史上的“59歲現象”,因與年齡相關,順便一說。

除了各種具體官職選任的年齡刻度以外,求官者究竟應該“增年”抑或“減年”的又一個重要參照標準是仕途上的年程,當時的通識是30以上、50以下是為官理政的黃金時段。如果是過了55歲以後才取得出身的,一般多授教官閑職。倘是年近60者,隻能得到有名無實的官職,令回家待選。試與曆經數十年血拚才得功名的老進士老舉人換位思考,如此結局豈不是連老本也撈不回來?所以多數人都早早備好了減年應試的傳統武器。一旦榜上有名,《同年錄》上的“年齒”都是假的,待“同年宴會,又序真齒”。誰料由明入清,又有進步,就是王士禎感歎的:“三十年來士大夫履曆,例減年歲,甚或減至十餘年,即同人宴會,亦無以真年告人者,可謂薄俗。”據說西方風俗以詢問女士芳齡為失禮,而中國官場以打探“真年”為禁忌,恰能相映成趣。

再把話說回來,“薄俗”也隻是王士禎的嘲諷之語,事實是吃盡辛苦,好不容易才混進官場,誰不想多混幾年?故減年應試實乃放之四海而公行的潛規則。以《儒林外史》中的範進為例,一出場就向學道大人坦承:童生20歲應考,如今考過20餘次;童生冊上寫的是30歲,實年54歲。照其嶽父胡屠戶的批評,他是個“爛忠厚沒用的人”。忠厚人一減就是24年,那些滑頭滑腦的人該減多少?你說還有哪個人肯相信做老實人不吃虧的虛言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