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案件已經非常明了,警方隻能把李然押回去,陳可欣送到醫院去做檢查。

經過醫生的檢查,說她確實受到了性侵,而且在體內發現了陳家棟的**。她被傷害得很嚴重,精神也受到了嚴重的驚嚇和刺激,醒著的時候就不停地哭鬧,睡著的時候總是被惡夢驚醒。

警方通過李然得到了陳可欣姥姥的聯係方式,當天下午她就來到醫院去護理自己的外孫女,當聽說女兒殺了人後,她情緒激動,說自己的女兒不可能殺人,又說陳家棟該殺。

雖然李然殺人事件情有可緣,但是法律是無情的,她最終被判了無期徒刑,一輩子都要在牢裏度過了。

十天後,陳可欣出院被姥姥領走了。

接二連三的命案,讓住戶們的神經到了崩潰的邊緣,可是錢已經交了,雖然可以要求退錢,但是一時半會兒的讓他們到哪兒去找合適的房子呢?隻能硬著頭皮住下去,每個人都在想著到月底搬走,都開始在外麵找房子。

即使是這樣,吳青也不打算再招新的房客了,他已經受夠了,賠錢就賠錢吧,他不想再折騰了。這次就算是一個教育,他以後再也不會幹這種坐等天上掉餡餅的事,這件事一完,他就找個工作踏踏實實地幹下去,或者回老家。

可令他沒想到的是,事情沒那麽容易了結,他剛吃完早飯,就接到了大李的電話,說殺死胡非的凶器已經找到了,就在公寓樓背陰麵的樹叢裏,上麵還裹著死者的襯衫,在衣服找到了凶手的指紋。

聽到這個消息,吳青很高興,當即詢問凶手是誰,大李沉默了一會兒,說出了三個字:“趙雅文!”

“趙雅文?!”吳青曾設想過許多個可能,卻從沒懷疑過趙雅文,因為她看起來跟死者的關係很好,不像是會殺死他的樣子。

大李以一副知情人的口氣說道:“她之所以同時跟徐東東和胡非在一起,完全是被逼的,他們以果照和視頻相威脅。其實在第一次審訊的時候我就已經懷疑她了,因為她有作案動機,可是因為有徐東東給她做不在場證明,我們一時也沒有辦法,現在凶器找到了,就在他們窗下不遠的樹叢裏,我懷疑她行凶後把凶器拿到屋內從窗口扔了出去。她可能是怕血會滴得到處都是,所以用死者的衣服把刀包裹住了,在衣服和刀柄上都找到了她的指紋。”

吳青歎了口氣,心想趙雅文隱藏的還是很深的,他幾次觀察都沒發現她有被脅迫的苗頭,假如她有一點不高興自己也不可能不重視,可惜她自己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如果一開始被威脅她就報警,就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人們的法律意識都很淡泊,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直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才自己動手殺死對方,這樣隻能給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就像李然一樣,假如她早一點跟陳家棟離婚,也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