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證據
誰知我的話剛說出口,她身邊的一個男孩一個女孩一左一右地抱著我小腿,生怕我跑了似的。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原本這兩個孩子好好的,一直沒哭,自從抱著我的腿後,坐在地上放聲大哭起來,但是死不鬆手。
目測這女人前來哭鬧,事先把孩子也排練了一下。
圍觀者又開始對我新一輪的照相,同時已有人打電話通知記者,向記者爆料。
我不知道今天的新聞出來,我會被怎麽描述:欺負孤兒寡母?不過絕對是十惡不赦。
我急忙說:“嫂子,有話說話,弄成這個樣子多不好看?快讓孩子鬆開手行不?”
那女人哭著說:“你是學校的領導吧?你們學校的老師趙大龍害死我丈夫,你們一天不交出凶手,我就會一直鬧下去,我不相信,青天白日的,你們還敢包庇一個殺人凶手!”
女人說的傷心處,還氣喘了起來。
尼妹,當時我就出了一頭冷汗,若是這個女人再暈過去,我會更加麻煩。
果然,女人的舉動引起旁邊的圍觀黨共鳴:“剛烈女子,為夫報仇,巾幗英雄,可歌可泣!學校包庇凶手,罪大惡極!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決不能讓凶手逍遙法外。”
雖然群情激憤,但我卻發現了兩個小秘密。
第一個小秘密就是剛才女人氣喘,是她媽的裝的,我離得近,能看出。
第二個小秘密是這個女人並不知道我是誰。
不過也不奇怪,因為我也不認識這個女人。
看來我剛才想的不錯,這個女人會表演,這兩個孩子也確實被排練過。
估計這女人教導孩子的是,隻要學校出來人解決,就去抱腿大哭,把事情鬧的越大。
畢竟以現在的輿論來說,學校是強勢一方,孤兒寡母是弱勢一方。
中國自古就有同情弱勢一方的傳統,所以鬧的越大,就對女人有利。
雖然這女人有表演傾向,但我還是好好勸她:“嫂子,趙老師已經不在我們學校……”
女人聽到這兒,張口便說:“我不管,反正他以前是你學校的老師,你們一定要把他找到——我明白了,他殺了我老公,你們就把他藏起來,你們包庇凶手!”
這女人的話剛落音,馬上又有人喊:包庇凶手,草菅人命!
我終於忍無可忍,我草,這哪裏來的垃圾女人?
我不打女人,但不代表不打不分青紅皂白汙蔑我的女人!
——夏怡就是一個榜樣。
但是這麽多人看著,我想了想,還是忍住了,接著剛才的話說:“嫂子,你老公出事,我們學校也很傷心,要不這樣,你先帶著孩子回去,等我們找到趙大龍後讓他主動投案自首,你看怎麽樣?”
女人說:“誰會相信你們?你們要是找不到他,就陪我們母子一百萬!”
當她說到一百萬時,我突然感覺這個場景好熟悉,仿佛在哪裏發生過。
很快想起,前幾天那一群潑皮無賴要遷墳,解決的方法,也是不遷墳說賠錢。
尼妹的,要錢就直說,拐彎抹角把自己說的冤枉如像竇娥一樣,有啥意思?
說來說去,還是為了錢。
為了錢可以,但是這個女人是誰?為什麽一口咬死我害了她老公?我得弄清楚,要不然,一直一頭霧水,於是問她:“你丈夫是誰,怎麽與趙老師扯上關係?”
女人這時掏出一張紙,在我麵前隨便的一比劃,算是讓我看過了。
目測這女人並不想讓我看清這紙上寫的什麽,隻是給人一種“有理有據”的感覺。
也就是說,她來鬧學校,使圍觀者感覺,讓學校教出罪魁禍首趙大龍是正確的。
不過,她沒想到我就是趙大龍。
她更沒想到,她不想讓我看清的紙,我也知道上麵寫的什麽,因為我也有一張這樣的紙。
這張紙就是當初挖出人參時,我們四人立的字據,上麵不論是血,還是指印都很清晰。
但每個人的字據上都有每個人的名字,比如我的字據,在紙左上角會寫上趙大龍,而那個大車司機林默白,則會寫上林默白,至於另外兩個人,一個寫司馬南,一個寫周方子。
女人拿的這張字據是司馬南的。
也就是說,女人的老公是司馬南。
而司馬南就是初挖出人參的那個人,也就是在門口攔著我要打我的家夥,非說我偷了人參那個主。
隻是我有些驚訝,沒想到將近半月不見,司馬南竟然死了。
可是他死了,與我有什麽關係?
但他老婆竟然打橫幅打到了學校來,而且還有這麽多人圍觀,真他媽的氣人,也罷,今天我就與她扛到底!
不過這麽多人圍觀,我也不會打她,我仔細想了想,問:“嫂子,你手中的拿的是個什麽東西?”
女人收起收據說:“這個是趙大龍害我丈夫的證據。”
我笑了笑說:“嫂子,能不能大聲點,讓周圍的人都能聽到?”
女人大聲說了一遍。
我又說:“嫂子,那能不能把證據也讓大夥看看呢?”
女人頓時愣了一下,這時周圍的人開始嚷著要看證據。
女人含糊地說:“我這證據隻能交給警察,你們要是看了,有不懷好心把證據搶走怎麽辦?”
我笑了笑說:“嫂子,你說的很對,咱們報警!”
說到這裏,我看了一下『毛』『毛』。
『毛』『毛』心領神會,很快打了個電話。
女人的目的很簡答,就是想來學校要錢,至於報警,她完全不想,但既然她說她要交給警察,那就以她的意思叫警察。
不多時,賀楚開著車與另外幾名警察趕來,
看到賀楚來,我對著女人說:“嫂子,警官來了,你可以放心地把證據交出來了!”
女人又傻了,畢竟那字據是四個人分人參,與我殺他老公有個半『毛』錢關係?
這時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都讓她把證據給警察。
但是女人支支吾吾了半天,就是不把證據交給警察,最後這個女人突然說:“警察與學校勾結,我給她,就等於讓他們毀滅證據。”
尼妹的,這臉皮果然夠厚的,果然是司馬南的女人,就是不簡單。
那天晚上,我聽人參萌妹對我說,司馬男想把她賣了,然後帶著妻兒老小連夜出國。至於我與林默白還有周方子,不在司馬南的考慮範圍之內,我們三人也不可能追他到外國。
當時我就覺得司馬南不厚道,沒想到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司馬南的老婆隻也會胡攪蠻纏。
不過,她有一點失算了,那就是她想訛人可以,但是想訛我趙大龍,我讓她吃下了兜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