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熱情不要太過火(1/3)

不要對人太好了!對一個有勞動能力、理智健全的人來說,獨立、付出都是內部的需要。人際關係中如果不能相互滿足某種需要,那麽這種關係維持起來就比較困難。在卡耐基成功人際交往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要遵循心理交往中的功利原則——這一原則是建立在人的各種需要(包括精神的、物質的內容)的基礎上,即人際交往是滿足人們需要的活動。心理學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經提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本質上是一種社會交換,這種交換同市場上的商(本章未完,請翻頁)品交換所遵循的原則是一樣的,即人們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於所付出的。其實有止是得到的不能少於付出的,如果得到的大於付出的,也會令人們心理失去平衡。

人際交往要有所保留,初入社交圈中的人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好事做到底”,以為自己全心全意為對方做事會專關係融洽、密切。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人不能一味接受別人的付出,否則心理會感到不平衡。“滴水之恩,湧泉相報”,這也是為了使關係平衡的一種做法。如果好事一次做盡,(本章未完,請翻頁)使人感到無法回報或沒有機會回報的時候,愧疚感就會讓受惠的一方選擇疏遠。留有餘地,好事不應一次做盡,這也許是平衡人際關係的重要準則。

留有餘地,適當地保持距離,因為彼此心靈都需要一點空間。如果你想幫助別人,而且想和別人維持長久的關係,那麽不妨適當地給別人一個機會,讓別人有所回報,不至於因為內心的壓力而疏遠了雙方的關係。而“過度投資”,不給對方喘息的機會,就會讓對方的心靈窒息。留有餘地,彼此才能自由暢快地呼吸。(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