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1章 求你別撩我

同學們三三兩兩的告別,各自要回到工作的城市了,大家離開的時候看到洛歌走路的樣子,都是一副心神意會的表情,並且還各種委婉的祝福他和下鋪。

洛歌實在受不了這種目光,幹脆就沒再走出酒店的房間,等那處終於好點了,他自己一個人回了工作的魔都,本來以為下鋪不知道他地方,結果等他到了公司,發覺下鋪也進了他的公司,而且還成了他的上司。

洛歌這一輩子都是在下鋪的陰影中,他不喜歡男人,他喜歡的是女人。

他時時刻刻的想擺脫下鋪,他想結婚生子過正常人的日子,可不管他走到哪裏,那些同學們認識的人都會第一時間把他的蹤跡告訴下鋪。

大家還都勸著他不要因為世俗的觀念就選擇逃避,這樣會傷害到下鋪的,而且像下鋪這樣的男人實在太少了,勸他珍惜。

更有女孩們直接給他發,有校草對他這麽癡情為什麽還不滿足,難不成還想腳踩兩隻船的要別的女人?

洛歌沒有活多久,他在一次車禍中去世。

他活得窩囊,死的也窩囊。

他想要自己重新再活一次,他不想讓自己再被下鋪的事件影響了。

他喜歡的是女人,他想要和女人結婚生子,他隻想過正常男人的生活,為什麽大家覺得下鋪喜歡了他十年,他就必須非得喜歡下鋪呢非得把自己的菊花貢/獻出去呢?

他實在想不通,到底是他的心理有問題,還是周圍人有問題。

明歌融合完宿主的記憶,想到這一次自己是個再男人不過的人,她心底的悲傷和宿主一樣多。

因為宿主的願望就是和一個喜歡自己、自己也喜歡的女孩子結婚過日子相親相愛。

明歌覺得這個任務簡直就是有史以來最艱巨的任務……

趁著還有點時間,明歌幹脆連主位麵的劇情也一並接收了,因為她實在好奇宿主洛歌在這個位麵裏是個什麽樣的存在。

主位麵的劇情裏,男主是洛歌的這位校草下鋪嚴戚,而另一個男人則是嚴戚在洛歌死後遇到的一個與洛歌長得很像的男人,然後和這個嚴戚發生的各種蕩氣回腸糾結又誤會重重的愛情故事。

好吧,這次的是個耽美位麵,明歌還真是不知道該怎麽說了。

想到宿主是因為打不過下鋪這位,所以才一直被壓,明歌在融合主位麵劇情後,幹脆就開始修煉。

她一定要把身體鍛煉好,要讓自己身體倍兒棒,要是下鋪那位同誌正敢壓她,她就翻過來壓,讓這位同誌也知道知道菊/花被爆的痛苦。

雖然這麽想,可明歌覺得她還真做不到那一步,好在如今才是宿主大二後半年的時候,剛談了個妹子就在下鋪嚴戚這位校草的攪合下崩了,晚上的時候和嚴戚一起在校外喝了頓酒狼嚎了一番才睡的。

不得不說,這個嚴戚也是個有能耐的家夥,宿主就算結婚了,他還能把宿主的婚姻攪合的稀巴爛不說,還讓宿主為他養兒子。

想想就覺得,宿主真是個悲催蛋啊,明明是個直男,卻偏偏被人強行掰歪。

修煉了一整晚,第二天鬧鍾一響明歌就起床了,掀開被子看了看自己某處的帳篷,她很是蛋疼的忽視了,以最快的速度去衛生間裏洗漱衝澡完畢,宿舍裏的其他三人都還在睡覺,鬧鍾又一次的響了起來。

明歌下鋪的嚴戚揉了揉眼睛伸了個懶腰,見明歌正在櫃子裏取衣服,他坐起身問,“洛歌,你怎麽起的這麽早?”

明歌瞟了他眼立刻就扭頭,這家夥上身什麽都沒穿,下身隻有個四角內褲,他是學校的校草,身材好自是不用說,但明歌有了宿主的記憶,怎麽看都覺得這男人起身故意把被子搭在一條腿上,露出另一條修長的且還肌肉結實的大腿,一掃眼還能看到他腰腹下的高高搭起的帳篷,這家夥分明就是在撩她。

明歌穿了校服頭也不回的答,“我想出去跑步。”

“剛好我也要去,咱們一起。”

明歌:……

她想了想,“我已經洗漱完畢了,你還得一會呢吧,我先去操場跑,你一會在那找我就行。”

“三五分鍾的事而已。”嚴戚起床利索的穿了衣服,“一起走。”

不等明歌抗議,他繼續又說,“我昨天晚上都舍命陪你出去喝酒了,你連等我一下都不願意?”

好吧,明歌沒話可說了。

等了這家夥三分鍾,他已經收拾完畢走到明歌麵前去攬明歌的肩膀,“走吧!”

明歌一側身似無意的躲開他的手,然後快步朝外走去。

落在明歌身後的嚴戚悵然的望著明歌的背影,他目光從明歌的肩膀劃過,最終落在了明歌的屁/股處,眼中的目光黯了黯,隨即也快步的跟上明歌,“怎麽今天突然想要跑步了?這是要化悲憤為動力?”

“嗯!”明歌說,“那個女孩喜歡你不喜歡我,估計是因為我學習沒你好身材沒你好的緣故,從今天開始我打算憤發圖強超越你。”

嚴戚哈哈而笑,“喜歡你的人,不管你什麽樣都會喜歡,不喜歡你的人,會找各種借口來推諉,隻能說明那個女孩她不喜歡你。”

明歌歪頭望著嚴戚,“你說的好有道理,一看就是過來人的樣子,受教了。”

話落兩人哈哈而笑,直到笑畢,嚴戚才說,“沒吃過豬肉還能沒見過豬跑,我這是根據別人的經驗總結的。”

這是在暗示明歌他沒談過戀愛,明歌嗯了一聲,沒在這個問題上繼續,而是加快了腳步,“比一比看誰先跑完這一圈。”

嚴戚欣然應允。

明歌和嚴戚同樣都是學的生物學,上課基本就是在一張桌子上坐著,宿主一直都是把嚴戚當哥們,從來沒多想過,畢竟嚴戚是學霸外加校草,聰明也就罷了還是個富二代,宿主就是個普通的再普通不過的人,人家憑啥會看上他哇,而且對方和自己一樣也是個男人,宿主這種糙漢子,他根本不會往那方麵去想。

可嚴戚的小心思細細察看的話,會發覺他對宿主的心思實在太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