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章 奈何橋上有隻鬼

明歌啄了一下他的唇才遠離,瞧著元初臉上難掩的失望,明歌抿嘴輕笑了一聲,這才歪著頭瞧著這個單純的大男孩,“你呢,怎麽回事呀?為什麽你媽媽要帶你去國外?去國外不好嗎,一家人團聚在一起!”

雖然心底疑惑為什麽醫院那個陪護要說元初是神經病,明歌卻沒有直接問出來,其實剛剛聽元母以及管家秦叔對元初說的話,她隱隱的猜測到了答案。

“他們也沒有在國外定居,他們都是世界各地的跑,我去國外也是一個人,這裏最起碼有秦叔秦嬸!”唇上就像是被羽毛觸過一般有些癢,元初想伸手去碰自己的唇,可手伸半空拐了個彎觸到了明歌的觸上。

不過是碰了一下,明歌還沒有任何反應呢,他自己像是受到了驚嚇般慌張的收回手,麵上瞬間紅的猶如一顆熟透了的紅蘋果,對上明歌的目光,他有些尷尬的低喃,“薇薇,我真的可以碰到你了!”

這話說了有十遍了吧!這熊孩子就算想吃她豆腐也不能用這麽挫的借口啊,明歌心底翻了個白眼,忽略這家夥能閃瞎人的傻笑,明歌繼續自己的問題,“元初,你還沒回答我呢,你出了什麽事?”

“我沒事!”元初瞧著明歌的神色越來越嚴肅,忙伸手去撫觸她的眉頭,“我沒事,我現在身體可好,什麽事都沒有!”

明歌瞪著他,“你騙我!”

“沒騙你!”元初頓了頓說,“我以前就能偶爾看得到鬼魂,現在比以前看的更多了些,我和秦叔有次說了下,他以為我有什麽癔想症呢,我媽媽讓他在我的臥室裏裝了幾個針孔攝像頭,我在屋子裏有時候呢那些鬼魂說話被他們看成是我自言自語,以為我有什麽毛病呢!”

元初自嘲的笑了笑,這才眉眼溫柔的望向明歌,“薇薇,世上可怕的不是鬼神,而是人心。”

明歌伸手將元初虛虛的抱在懷中,她上次修複元初的身體用的是地府裏的鬼氣,鬼氣太陰太寒,哪怕裏麵的能量驚人,可正常人還是無法承受,雖然鬼氣在她身上經過了提煉轉化,陰寒之氣去了不少,可鬼氣終究是鬼氣,元初以前能看到魂魄形式的宿主,上次明歌在他身體裏輸進了鬼氣幫他修複身體的同時也令鬼氣擴散在了他身體裏,如今的元初更像是民間說的那些可通鬼神的陰陽人。

可以看到人,也可以看到鬼!

自以為幫他修複心髒是幫了他,沒想到又讓他重新進入了一個新的困境,明歌心底內疚,麵上卻笑著說,“他們也都是為了你好,怕你有個什麽事,你這家夥該感到幸福,畢竟他們還在意你好不好,像我現在,都沒人在意我啦!”

“我在意你!”元初忙說,“薇薇,我在意你啊,我一直在意你!”

“我知道,所以我才回來找你啊。”

氣氛就像是一朵朵玫瑰盛開在兩個人的周圍,哪怕一句話都不說,兩個人心底卻都在冒著幸福的小泡泡。

人生最美不過你在意的那個人,他恰好也在意你,你心心念念的人,她也在心心念念著你。

何其有幸,他們恰好是對方的執念。

或許是被元初給刺激到了,元母並沒有再催著元初去國外,她又見了一次元初,囑咐了幾句後匆匆忙忙的離開了元家別墅。

秦叔瞅著元初直歎氣,元初雖然是元家長子,可元家的那些產業,元初連個邊都碰不上,這以後也肯定會被隔絕在外,他心底雖然心疼這個從小帶大的元初,卻也沒有再勸,隻希望著元初能好好的,可別時不時的再見那些不幹淨的東西。

施明歌要結婚了,對方不是圈內人,是個律師,兩個人是在施明歌幫自家母親和父親離婚打官司的時候認識的。

一聽律師兩個字,明歌下意識就覺得,這種男人太可怕,說不定哪天和施明歌結婚了,離婚的時候會把施明歌掃地出門還占盡名聲。

秦叔將請帖送到元初的手中,元初本來是不想去的,側頭聽著明歌說了幾句,這才不情不願的點了點頭。

待秦叔出了門,元初這才問明歌,“薇薇,你不是要努力修煉嗎?幹嘛浪費時間在她身上,她看不到你,也聽不到你說話,甚至都不知道你是誰,你去參加她的婚禮幹嘛!”

“她好歹也是你的老師,再不濟還是你的鄰居姐姐呢,不去多失禮呀,你生病的時候她還特意來看望你呢,乖啊,做人可不能太冷血,在意你的人會傷心噠!”

“那時候明明是你來看望的我!”想到往事元初便有些幽怨,“薇薇,你那時候幹嘛不直接告訴我!”

害得他每次見了薇薇都冷嘲熱諷的,還把那麽個冒牌當寶貝,那時候的薇薇一定很傷心吧。

“因為害怕你會把我當神經病啊!”明歌笑眯眯的歪頭在他鼓鼓囊囊的腮幫子上親了一口,“萬一你不相信我的話吧我關在了精神病醫院怎麽辦,以後你要是知道自己錯了豈不是很傷心。”

“薇薇!”元初被明歌這麽一親,麵上有些微紅,聽到明歌的話,他眼中難掩內疚,“薇薇……”

明歌踮腳吻住他的唇,將他那一聲對不起堵了住,兩個人之間總會有很多的意外,他的心一直都沒有變,這就夠了!

元初伸手去摟明歌,明歌的身體如今還沒有凝實,雖然可以觸到,但是稍微一用力就會被他穿透,他們之間的親密也僅限於親一下抱一下,但這對元初來說已經足夠了。

施明歌確如元初所說,看不到明歌,也聽不到明歌的聲音,甚至她對元初的到來還有些意外,估計是沒想到元初這個有些孤僻的學生還會來參加她的婚禮。

明歌瞧著施明歌臉上的笑容非常幸福甜蜜,覺得或許能讓施明歌願意走到結婚這一步的男人,應該也不會差勁到哪裏去。

隻是一轉頭看到朝施明歌走來的新郎,明歌反射性的就躲來了元初的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