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鈴正待出手,但是,一個變故驟然而來,完全打翻了她原來的意向!

她正要出手對付三美,但有人卻搶先對付了她!

她的喉嚨忽然被人手臂箍實,一把冰冷尖利的事物已貼捺在她的她的頦頰上。

她正要把後麵的人摔出去,但腰眼上已一陣刺疼,隻聽後麵的人沉聲喝:"別動!"然後是一聲尖呼。

張小愁的駭然尖叫。

從後麵遽然箍住駱鈴的是張誕。

他乍見駱鈴和哈森竄進來、冒了出來,也為之震住,連嘴巴也張開合不攏,活像即裏吞了一粒連殼的茶葉蛋。

然後他又看見三美溜了進來,並與哈森拔槍相向、相峙不下。

他很快的便恢複了鎮定。

他旁觀者清,很快便看得出來:駱鈴正準備襲擊三美。

他決不能讓這女子得逞;他已經沒有退路了。

他絕不能讓這秘密泄露出去!

所以他要製止駱鈴!

於是,他偷偷而迅速的,接近了駱鈴,一手箍著了她,另一隻手,拿了把刀子,抵住駱鈴的頦額,叫了一聲:"別動",然後向哈森喝了跟三美同樣的一句:"放下槍!"可是,這一來,局勢卻更形緊張。加上張小愁見其兄抓住了駱鈴的一聲尖呼,使得三美和哈森,一時更加失魂落魄,舉止失措。商人都雙手十指緊緊抓住槍紮著馬對準對方,顫聲哆唇的威嚇:"別別別開槍""你開開開槍我我也也開開槍""你你你小心心點別亂說開槍""你先放下你作的槍我才放槍"兩人都不肯先放下槍。

這一鬧,兩人越發神經緊張。

誰也不敢放棄自己手上的武器:三美自是不肯棄槍,何況他已占了上風,而且人多勢眾。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槍。他已身陷重圍。槍是他身處汪洋中的唯一浮本。

在這種一觸即發的情形下,雙方很容易便會"走火":不,隻有一方——

因為哈森隻有槍,沒有子彈。

空槍又怎會走火?

這種情勢,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個知道這種苦況的,當然是駱鈴,也許她還可以想點什麽辦法,但而今亦給人脅持的。

哈森這越發堅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麽"六人幫"、"四人幫"甚至是"一人幫",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幾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來不隻是"幾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這是,"砰"的一聲,門又給憧了開來,四五名大漢,簇擁著一個人(即是前有人為他撞門、後有人替他關門的)走了進來。

這些人一出現,哈森就絕望了。

他完全感到徹底的斷絕希望了。

因為進來的那個前呼後擁的中心人物,就是頭發梳理得光光滑滑、身著當地寬領多口袋。衫尾不塞人褲頭內的"部長裝"大老板。

張福順。

他也來了!

而且是率眾而來。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兩名彪形大漢,一直掩護在張福順身前,就算哈森槍裏有子彈,而他又意圖向張福順開槍,那一定不可能一槍命中。

隻要一槍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沒有機會了。

團為張福順身邊的保鏢,至少有兩人是手上有槍的。其中一名狀若日本掃財貓(以大黑天菩薩招手姿勢)大漢,一進來,槍已指著哈森的額。

何況三美的槍口,正對著哈森。

更何況哈森手上的槍,根本沒有子彈。

"你身為警務人員,私闖民宅,我殺了你也不必償命!"張福順大刺刺的說,"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這間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還敢頑抗!?真笨得可憐。"他像判官殿下了判斷:"這麽笨的人,早就該死了!?

"慢著"哈森硬著頭皮恐嚇了回去,"警署裏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來這裏,你敢殺我?你洗淨屁股坐一輩子的牢吧!""你大我?"張福順剔起一條眉毛,左邊那隻。那道眉彎彎如月,又像黑鐮刀。挑得很高。卻很稀薄,像偷工減料的"的確涼"。他用短短肥肥的手指和厚厚的掌肉大力的撫平他那油膩膩的中間分界頭發;他的發十分好"油水",大概是那種不必搽蠟油也像楷了蠟油一般油亮的發質,亮得反映了養尊處優的富貴份量,但也揭眉毛一樣,十分稀疏。

"你敢大我?"他一旦給激怒,聲音更加稀薄尖銳難聽,"你以為大我我就不敢殺你?你忘了三美是'頭家'的'針'。隻要他回去打份報告:說是這位略小姐畏罪潛逃你要逮住她。卻死在她槍下,你說這件事誰會追究到我頭上來?嗯?何況,那來的七十人?這秘密行動,連你和三美,不出七個人知道,你一旦出了事。他們已背了黑鍋,不給上頭革職也算還得了神——毛頭家隻要在上麵施一點壓,我看你們那幾個吃飽了,撐著的同事上司自保得了麽?還來管你的死。理我的事!嘿!異想天開!我開槍就像開窗,怕也沒怕過,你少憂吧,你是白死定了!我殺了你明兒還保準能到議會開會!"張福順說著說著,臉上青筋畢現,眼看他就要槍殺他了。

張福順身邊有一名得力助手,一臉奸狡的說:"老板,殺人的事,還是私下進行的好。人多,今日不說話,他日萬一有個什麽不忠的,要掩口就十八隻手都夠不上了。"張福順點了點頭。他知道這句話是對的。何況這"魚生"是"頭家"派來的。他的"勸告"自己最好還是能聽就聽,不然,有事自己背,平常事還不打緊,萬一天大的禍子自己罩不住,還是得要毛鋒出頭出麵出手的。

何況,他本來就是得聽命於毛鋒。

更何況,這件本來就是毛鋒的事,他犯不著一意狐行,全攬上身。

況且,他也無意要殺警——現在看來非"滅口"不可,但這種事最好還是交給別人做。

更且,他無意要殺人。他較有興趣的是活著的駱鈴。這漂亮女子正好送羊入虎口。張福順很喜歡用"虎"來揣想自己、形容自己,因為這樣可以使自己更具聲勢、更有"虎威"。

他喜歡"殺"美麗女子,而不怎麽喜歡殺人——當然,這兩"殺"字的意思是並不完全相同的:不過都帶有暴力的成份。

**和殺戮,本來都是人性原始的本能。

更況乎以他今時今日的地位、名聲;他能不殺人,還是不殺人較好。

但隻要有看得上的女子,能上,他一定上。

時日無多,享樂及時——

開槍與開窗,要真給他作出選擇,他還是會優先選開窗的。

所以,他以一種跟他的外貌甚不相村的"虎威"下令道:"我數一、二、三,你就放下槍,不然——"他不待哈森反應,已開始數:"——"如果你隻有一二三聲的時間去活,你能做什麽?你會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