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七十八章 烏盆記007節

稍許說點閑話,承蒙編輯大人厚愛,東吳下周上分類強推。雖然東吳成績跟靈異諸位前輩不能搭脈,慘淡經營羞於啟齒的說,不過咱還算一步一個腳印努力碼字碼的很歡!

各位耐著性子聽咱胡扯至今的兄弟們,能看文至此,咱都不知道該如何佩服是好了!涕泗滂沱、淚如雨下!這絕對不是阿諛諂媚。

忍受了東吳諸多缺點的各位讀者大大們,你們是東吳持續保持高亢碼字激情的第一動力!在新的一周裏,請繼續給予不知道某點水有多深就玩兒命似的一腳踏進激流的小的我最有力的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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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大沒找到,三元麵前出現一座女牢!提示很明顯,那就是要他先遇到趙大的老婆了。

三元目標已定,向鐵門走去。這鐵門不用手推的,人到跟前竟自行開啟了,簡直就是勾引嘛。現在看來還非走這條道不可了。三元覺得這一路都好像是有人在故意安排的一般。不過他並沒有感到有絲毫不可接受之處,因為天罡師本來就告訴過他,三魂界收十二遊魂類似於給他布置的初入冥界的訓練課程。有些過關的提示也很正常嘛。

三元且撇下心中二個疑團,去探一探這女牢。

雖說這時三元已暗下決心先探女牢,找到趙大的妻子了解下她所知道的那部分關於烏盆記事件始末的內容。不過也必須得再提一下,他此刻心中二個未解的疑團到底是什麽呢?

其一就是前麵在絕壁斷崖之上,那山縫裂開之時,飛出來的黑影是什麽東西?他那時從絕崖跌下,匆忙間抓住一物才又攀上崖台轉危為安,他當時抓住的瘦瘦細細如人腿骨之物又是什麽?

其二就是剛才在大牢之之回回的走廊之間,冥冥中尾隨著他,差點被他看到又從身邊穿過的那廝是誰?到底與這烏盆一案有何關聯?那廝為什麽能夠在定遠縣大牢內不受約束、行動自如?

以上這兩個問題三元很想知道,不過此時恐怕還不到說破個中究竟的時機。現在他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在女牢中找尋趙大的妻子,然後從趙大妻子的口中了解當年在定遠縣的東大窪這位趙某人的家中,大雨滂沱之夜,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鐵門自行開啟,三元並沒有半點遲疑就走了進去。迎麵一陣寒風,三元心中是暗暗叫好啊!

呃……他怎麽與常人相反的麽?常人都是迎麵一陣寒風,然後就該是全身一股戰栗之氣,心下驚恐啥啥的……怎麽輪到三元每次撲麵一陣寒風的時候,他總是暗暗叫好,要麽就是頓時興奮起來呢?

說實話,三元身懷異能也不是第一天了,每次有怨靈近生,他都會覺得寒風陰冷襲頸而來。每次都要戰栗害怕,那顯得太過懦弱了吧?他就是呆子,回回都吹寒風,他也早該知道是怎麽回事了!何況這次來定遠縣,也不是鬼要找他,是他要找鬼,所以一遇寒風,他就一陣小興奮。至於害怕麽,早就忘記到九霄雲外去啦!

三元順著寒風的方向,一路尋去,找那女鬼。果然,在之字回廊還沒出二轉之處,便見一囚室,內中情形特別與其他的不同。他先是沒有看到那女子在哪裏呢,隻是之前的囚室全部空空蕩蕩的,突然就望見這一間,好像有人居住一般,席草如鋪,欄柵無塵,連光線都覺得略略要亮上幾分。

三元停下腳步,轉過臉去看時,果然興奮的差點呼出聲裏,裏麵有一婦人,三十不到的年紀,麵色慘白,衣衫不整,目光呆滯,神情茫然,正在那稻草窩窩之側,以手扒拉亂草,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口中哼哼嘰嘰的,不知道在說些什麽!難道這就是趙大妻子的遊魂麽?

那女子似乎對三元的接近毫無反應啊!好像完全聽不到牢房外的動靜一般,自顧自的玩著手中的稻草,輕聲嘀咕自言自語。三元連喚了幾聲,沒有任何的反應。三元覺得奇怪,難道她聽不到我說話嗎?不會啊,我和劉世昌說話之時,劉世昌就能聽的十分清楚,我叫的這樣高聲了,她還聽不到,不應該啊。

三元想聽她在說什麽,可是冥界的聲音本來傳越就特別的近,那女子嘀嘀咕咕,聲音又特別的含糊,三元隻看她嘴動,卻完全聽不清楚她說的是些什麽話。待想進入囚室就近細聽,可是這牢門卻有大鎖緊緊的鎖著,三元連晃帶搖,那鎖哐哐直響,卻依然是拉扯不開的。

這該如何是好呢?三元心下琢磨。突然,他想到剛才自己是如何來到這女牢的?他是閉目擺脫霧靄之時,毫無防備之下,穿牆而過的。對啊,自己能夠穿透青磚壘起的獄牆,難道就不能穿過這小小一扇囚門麽?

想到這裏,三元閉上雙目,屏住呼吸,將意念全部聚集到眉心輪,催動眉心加速抽穗,頓時覺得靈慧魄溫熱之氣流轉,重瞳於一片黑暗之中開始閃現諸多場景,他不待周圍那些場景坐實。排空意念,心無所思,對麵前的黑暗混沌增添百倍信心,如入無人之境一般,向前一步跨去……

因為他的意念中並無半點疑慮,所以那冥界的欄柵鐵鎖在他麵前就霎時等於虛無了。三元實在是領悟能力超級強,除了領悟能力超強,他還有一個特別的優勢就是極度的自信!當他自己認為絕對勢無可擋的時候,他就能夠做到徹底的毫無懼念。事實上,在冥界的修行中,這一點是極端重要的。你以為那是障礙,隻要你心中有稍稍許許一點點這樣念頭,你就先被自己打倒了。

正是因為三元極度的自大和自信,他認為這個辦法可行,對意念中靈慧魄極度信任。所以才能夠達到徹底無疑無慮的境界!當他睜開雙眼的時候,果然,發現他自己已經身處囚室之中了。

那女子還是沒有注意到身邊三元的靠近,她依然低頭咕噥著,玩弄指縫間的稻草。三元盡量顯得謙恭,剛才和劉世昌接觸的經驗已經告訴他了,這些遊魂非常害怕他身上的陽氣,所以盡量要保持在一定的距離之外。

三元躬身喚了聲:“趙大娘子……”那女的居然毫無反應!

三元直起身又呼:“趙大娘子!”還是沒有反應。

這女人怎麽了,她是聽不到還是怎的?一點反應沒有啊!三元湊近了一點過去,距離已在一尺之內了,他蹲下身來,剛要開口。

那女子突然驚慌失措般拿袖子掩了麵左右躲閃。兩人又離開一尺的距離了,那女子根本就沒有看三元一眼,繼續低頭玩弄草堆中的稻草杆兒。

三元的心裏糊塗極了。她若是聽到了,為什麽不回答自己?她若是沒聽到,躲閃做什麽?

不過三元的悟性極高,心思也極其的聰明,他立刻就回過神來,明白了。那女子的確沒有聽到自己說話,她後退閃讓,是因為自己離她太近了,她害怕自己身上的陽氣,所以本能的退讓了。但是這女子為什麽聽不到自己說話呢?如果在凡界,他夢境修行的確不夠,自己說話對方聽不到,對方說話自己聽不清那他都能夠理解。

但這裏是冥界,他已經經曆過和劉世昌交流的環節了,並沒有絲毫的阻礙啊!他說的話,劉世昌聽的到,劉世昌說的話,他也聽的清。怎麽到了定遠縣女牢,難道規則就改變了不成?不可能啊!

三元這個時候隻能得出一個結論,當然,他的結論肯定是參考他在凡界的經驗後取得的。他想,若是在凡界,有人待物處事表現出趙大妻子現在這個樣子,絕對就隻有一個可能,就是此人得了失心瘋。三元心想,莫不是這個女子,受不了牢獄煎熬,得了失心瘋了麽?

話說到此,首先該說明的是古代牢獄刑罰對女子和對男子造成的傷害是截然不同的,若不說明古代女子在牢獄之中一般要受多少苦難,讀者就不能夠明白一個好人家的女子受了冤枉被逼失心瘋是何等正常之事。

越是表現的像趙大妻子這樣,越是讓三元覺得,這是一戶規矩人家啊!

在古代男權社會中,貞節觀念好似勒在古代婦女脖子上的一條繩索。它既是對女性進行單方麵性禁錮的武器,也是長久以來形成的陋習在觀念上的表現。因此,古代的女人寧願餓死,也不願失去貞操。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為女囚,便等於從此失去了貞操。

在古代社會,女人千萬不能淪為女囚,而一旦淪為女囚,輕則在堂上被**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則被脫掉褲子遊街示眾,名曰“賣肉”。而在大牢裏被牢頭玩弄、**則更是家常便飯。

笞杖是中國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

明代沿襲舊製,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了褲子**受杖。這對婦女來說,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社會弊病,民間親戚鄰裏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奸情,然後賄賂官府,讓官府逮捕婦女**受杖。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淩辱。衙役幹這行是很在行的,他們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目。有時縣官還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褲子脫掉示眾,隨即拉到門前大街上,名曰“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這樣的羞辱,回去後便自盡而亡。還有一種慣例: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先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乘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縣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尋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逗。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明朝嘉靖年間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捕後押送進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這樣的侮辱。

清代女子**受杖的做法有增無減。晚清文人俞樾記述過這麽一件事:某縣令年方少壯,為人輕浮佻達,最喜歡談論桃色新聞。他審理案件,發現有涉及到閨閫方麵內容的,就故意牽扯,定為奸情,然後將婦女**行杖。他常對人說:“刑律上明文規定,婦女犯罪應決杖者,‘奸者去衣,餘罪單衣決定,婦女犯罪應決罰’。行杖時是打臀部的,所謂單衣就是單褲,去衣當然就是去褲了。”別人辯不過他,他一直堅持這樣做。後來他因貪汙罪被處死,家產被籍沒,妻子流落為娼,有人說這是他裸杖婦女的報應。

清代裸杖女子還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時期,平陽縣令朱樂在任職期間特製厚枷大棍,常對犯人施用嚴刑,對奸情案件更不放鬆。有一次審問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脫光衣服以杖責,又讓衙役用杖頭捅入妓女的下部。朱樂得意地說:“看你還怎麽接客牎敝燉滯春藜伺,想用重刑煞住當地的嫖風,但其手段也未免太過分了。

蒲鬆齡在聊齋誌異》裏,寫了“伍秋月”的一個故事,其中說到女鬼伍秋月被陰間的皂役捉去,關進了監獄,兩個獄卒對她動手動腳,百般調戲、侮辱。其中一個獄卒還厚顏無恥地挽著她的脖子說:“既然成了罪犯,難道還想守住貞節嗎?”這裏寫的雖然是陰間地獄,但說的卻是陽間牢獄裏的實情。

在衙門的黑牢獄中,苦難最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對婦女的貞節非常重視。監獄之中男女混雜,肮髒黑暗,這是人所共知的。婦女一旦進了監獄,便成為獄吏、牢子們淩辱的對象,要想保持貞節,事實上是很難的。

一個監獄裏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開說:凡是發到這裏的女人,哪一個不是犯法的?已經犯法還充什麽節婦!因此,曆代法律對婦女收監監禁,都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漢代法律規定,婦女非本人犯法,而因連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監禁;需要拘訊的,也隻能在她的住所內訊問。

明朝的大明律》“婦人犯罪”條中也規定:婦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監收禁外,其餘犯罪一律交丈夫或親屬收管,聽候傳喚,不得入獄監禁。清朝法律也有大致相同的條文。這些規定的目的,都是為了防止女犯收監後遭受虐待、淩辱。但是,女犯一旦被關進監獄,就很難逃脫這種厄運了。

清代對女犯,一般都交由衙門裏的官媒婆看管。凡是初到的女犯,總是先餓上兩天,再捱上幾頓打,晚上也不準睡。如果不服的,便會被吊起來。至於做賊的女犯,

更是與眾不同,白天拴在床腿上,讓她看馬桶,聞臭氣;等到了晚上,還要將她捆在一扇板門上,要動不能動,擱在一間空屋子裏,直到天明才放出來。當然,這些都還是輕的;一旦女犯被衙門裏的書辦、衙役們看上,那時除一死,竟沒法保得清白。

明清法律都明文規定,**女犯的,要處以杖一百、徒三年;強奸者要處絞刑。但事實上,這往往是一紙空文。那些書辦、衙役幹脆把官媒婆處當作是免費的妓院,遇到標致一點的女犯,更是個個都要前來領教,張三才去,李四又來,甚至晝夜不絕,或者幹脆弄到外麵去恣意取樂。

而那些被關押的女犯,不是犯死罪,就是犯的奸罪,到了這個地方,也就不得不從。所以女犯**破節,成了理所當然的事。但其中也有少數真正節烈不肯**的,觸怒了衙役官媒婆,便往往招來殘酷的毒打和淩虐。

在一篇名叫活地獄》的小說中,有一個女犯,因為不願順從,被官媒婆先是伸手三四個巴掌,打得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然後又叫人從梁上放下一根又長又粗的

麻繩,把這女犯撳倒在地,將她的手腳如同捆豬一般捆住,再把大麻繩一頭穿在她的手腳之中,穿好之後,打了一個死結,再將麻繩另一頭用力拉,霎時間便把這女犯高高吊起。

女犯被這一吊,早已是頭昏眼花。嘴裏不住的哼哼亂叫。官媒婆則拿起竹片,不由分說,把那女犯無上無下,足足打了幾百下還不住手,打得女犯亂哭亂叫,渾身一條一條的血跡。官媒婆一邊打還一邊罵:既然想樹貞節牌坊,就應該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這裏,還要充什麽貞節!

這就是古代他們淩虐、**女犯的最“充足”的理由。在他們看來,女犯一進了監房,什麽人格、尊嚴以及貞操等等,統統都不存在了,剩下的隻是任憑他們擺布、玩弄、**。這一切,都是女囚所“應得”的待遇,是女囚們的先天“命運”!女人一旦坐牢,成為囚犯,便意味著從此失去了貞操,這可能就是古代淩辱女囚的潛規則。

這段當作閑話說過,不計字數的,也實在與本文無關,都是度娘引的。貼在這裏無非是為了說明,那古代的良家女子在監中是何等的可憐,即便是清如水明如鏡的包龍圖,也不能避免手下衙役胡亂作為,所以那趙大妻子此時變得如此乖戾瘋癲,讓三元心中更加的暗暗認定,趙大一家絕非奸猾之輩,而是善良人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