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之後,說話島,說話村,旅館。

旅館並沒有名字,就叫旅館,坐落在說話村的東街。旅館的老板叫馬庫斯,他是個矮人,隸屬於野矮人族群,就好像他的祖輩一樣,他非常善於經營。

旅館總共有兩層,一樓提供飲食酒水,二樓是住宿的地方。不過旅館卻以出售整個說話島地區最好的酒而聞名,所以與其說旅店是一間宿屋,還不如說是一間酒館來得更恰當一些,而且還是相當有名的酒館。

你可以相信,這裏從來都是熱鬧的,雖然島上能夠消遣的地方並不止一處,但能夠喝到馬庫斯親釀的美酒,卻僅此一處,過了這個村沒這個店。

今天也不例外,這裏聚集了來自五湖四海的冒險者,門庭若市,喧囂直上,熱鬧非凡。壁爐以及火塘裏的火燃燒起來,還有周圍的燭光,將旅館裝點成璀璨的樣子。

夜幕降臨的時候,旅店成了說話村最熱鬧的地方,這裏有烤鹿肉、烈酒以及吟遊詩人的表演,大家高聲談笑著,把酒杯碰得吱吱發響,牆邊的老鼠因為誘人的香味,在周圍打轉。

幾百年前,因為內亂,以及葛雷西亞的侵略,亞丁王頒布了一項,將冒險者合法化的法令,這使得即使是在這個偏遠小島上麵,也到處遍布冒險者的蹤跡。

其中,擁有一技之長的旅人,或者平民,經由冒險家協會認證和注冊之後,就能夠成為一名合格的冒險者。他們將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享受一定權利,包括減免個人的稅收,不過其義務為戰爭期間,必須無條件地,成為該領地的民兵,任由領主調遣。

這時候旅店的門被推開了,進來的是個俊秀的年輕人,他有著一副高瘦的身體,而且他那看上去有點疲憊的臉上,總是有著淡淡的微笑,尤其在他微眯著眼睛看人的時候,會有一種促狹的味道。

這人穿的是一件褐色的皮甲,皮革硝製得很柔軟,而且剪裁得體,穿著在身有種颯爽的感覺,隻是上麵有些殘缺的痕跡,大概是剛剛經曆了一場凶險的生死搏鬥。

這時旅館裏暖和的空氣讓他舒服得直打顫,這使得惹來大家一陣轟笑。這裏所有的人都認識他,並不是因為他出名,而是因為他是個傻瓜,十足的傻瓜。起碼沒有人願意在荊棘叢林裏砍殺蘑菇怪,他們寧願在曠野裏麵,因為那裏的蘑菇怪是最容易砍殺的,舍易而取其難,何須自生苦,你說這不是傻瓜,又是什麽,而且這裏也沒人願意在爛泥潭裏麵練習遊泳的技巧。

不過對於這樣的嘲笑,特羅斯卻早已習以為常,而且他並不傻,相反的他反而更加聰明。因為他非常清楚任何生物都有著自己的法則和規律,隻要你能夠掌握這一點,你便可以獨霸整個荊棘叢林,人棄我取,那些黃雀又怎會直到鴻鵠之誌呢。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特羅斯是這裏的常客,但實際上這家店的股權,他占有一半的份額。為了能夠打探到關於“魔王石”的下落,他知道類似於酒館之類的公眾場合,是最適合消息流通的地方,所以不管是說話島,還是亞丁大陸的其他地方,都遍布商盟所經營的這方麵的生意。

不過最近原來村子後麵,盛產龍蛇果子的地方,被一群流Lang的狒狒給占領了。龍蛇果子酒是旅店的招牌,如果沒有果子的話,將會直接影響旅館日常的營業額,這是特羅斯所不願意看到的情況,所以這幾天他一直試圖嚐試解決問題的所在。

但是所謂的狒狒卻不同於猴子,它們是靈長目猿猴亞目狹鼻組猴科之中,體積最大的一屬,當然特羅斯不是生物學家,沒必要拆分地那麽詳細,但他卻知道它們往往本性凶殘、善鬥,哪怕是同族兄弟也會打得你死我活,為了表示勝利他們會敲碎對方的腦殼,吸吮白色的黏稠的腦漿。而且可怕的並不是這點,而是他們總是群體而居,如果你想招惹它們的話,就必須承受整個族群的怒火,當然也沒人願意這樣去做。

這時特羅斯來到曲尺的櫃台前,馬庫斯讓過他,有些不安地問:“兄弟,兄弟,你一定趕走了他們是吧?啊,偉大的殷海薩啊,你一定是成功了吧?”

特羅斯笑了笑,一邊從包囊裏掏著東西,一邊推托著說:“也是托了店長的福。”

馬庫斯一聽這才放下心來,隻見特羅斯掏出的是一串龍蛇果子,這是一種細小的絳紫色的果子,看上去有點像葡萄,但嚐起來像蘋果。

馬庫斯顫抖著接過這串果子,興奮得有點忘乎所以,因為矮人至於酒和錢幣是一樣的概念,甚至比性命還重要,這一點他很像他的祖先。

“那麽你的另一半股權,是不是應該雙手奉上?”

這一個消息,無疑如同12月的冰霜,立刻令馬庫斯從頭至腳,冰涼透頂。他可不想將這個日進鬥金的旅館,雙手奉上,這無異於謀殺,如果是這樣,他寧願選擇自我了斷。

而後特羅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和你說笑呢,你這個沒一點幽默感的家夥。”特羅斯盯著他笑。這當然是一個笑話,特羅斯想要的並不是旅店的股份,而是一個熟悉業務,並且善於經營的合作夥伴,因為根據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來說,這樣才能夠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你這個可惡的家夥。”馬庫斯一聽,不免鬆了口氣,但仍然揮舞著拳頭咒罵道。

然後接下來,特羅斯就又遇到了件“好事”。好事便是好事,但為什麽要打上引號呢,因為這件“好事”很要人命,這是被99%的人所斷定的。那另外的1%,認為他這次鐵定要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