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二

後來,總算給他根據生活真實寫了幾篇短篇小說,認真地抄在稿紙上寄出,沒反應,於是再後來下決心帶著一篇稍微長一點的小說,自己奔「收獲」雜誌社去了。

到那裏問看門的,「收獲」編輯部在那裏?看門說在二樓。於是就上二樓,走在看上去有點年代的木樓梯上心裏想(會不會再同樣走第二次?這種地方跟我有沒有緣?)

到二樓一門口探頭朝裏望,裏麵一婦女見了問,做啥的?誌敏說投稿的。婦女說稿子呢?誌敏便包裏拿出一大信封遞上,婦女接了說交三十塊錢,誌敏就掏三十塊錢遞上,婦女接了說好了,你可以走了,回去等消息。

整個過程蠻嚴肅。

誌敏就又下樓梯想(怎麽沒有笑麵孔的?。。。見到投稿人太多麻木了?)

回到家,就等消息,沒幾rì,收到一封信,誌敏一看封麵是湖南某小說雜誌社的,蠻薄,心中就一喜(喔喲,好像不是退稿信嗎,阿會要給我發表了?)

就忙拆開看,一信紙,上寫:因編輯部喬遷之喜,特給各位作者福利,在來稿中抽獎,你抽中二等獎,將獲得筆記本電腦一台,請將一百二十元郵費寄到某某處,收到即將電腦寄出。

那時候抽獎騙局誌敏沒聽說過,再加上是小說雜誌社,誌敏就沒懷疑,還蠻高興,對女兒文文說,儂看,儂不是想要電腦嗎?電腦來了。

就興衝衝跑郵局將一百二十元寄出,和女兒rì夜盼望電腦到來。

電腦沒盼到,「收獲」的信倒來了,蠻薄,誌敏又一喜,趕緊拆開看,一信紙,上寫:請寄三十元,收到將小說稿寄出。

這時候,妻子發話了,說,儂上當了,電腦不會來了,小說也不會發表了,講講儂腦子蠻聰明,怎麽踫到事情變笨了?

誌敏自己想想也搞不懂,在家裏尋一小紙條,寫:上次三十元已交,請查。

寄出。

不久,厚厚的退稿信來了,拆開看,裏麵也一小紙條,寫:經查,三十元確已收到。

後來,電腦真的沒收到。

這麽一搞,誌敏寫小說的興趣失去一大半(這都什麽編輯部?想錢想瘋了?。。。的確,再這樣寫下去,真的變憨大。)

這時候,身邊一個蠻要好的朋友說,儂不要寫了,以儂的水平,寫不出世的。

誌敏說怎麽寫不出世?

朋友說不相信?打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