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見麵時,時間會不會倒退一點?也許我們都能忽略互相傷害的感覺。

老實說,回到家後我站在落地鏡前通宵達旦的擺了一整晚的pose.除了更白更瘦了點,確實沒感覺到自己有人家說得那麽漂亮的地步。

第二天大清早,我打電話給羅莉。

“誰!有話快說沒話就滾!”

我在電話這頭“嘖”了一聲,這孩子最近火氣賊大。大姨媽來啦?

“呀?是笙笙你嗎?”她立刻反應過來。

“恩,是我。找你有事呐。”

她打了個嗬欠,“有什麽事快說,昨晚熬通宵熬得連我自己都控製不住自己的起床氣,有事你多擔待點。”

“那我說啦。”我向她大膽求證……

“你覺得我漂亮嗎?”

“你有病!!”她尖叫。

啪嚓一聲掛了電話。

對著手機愣了一下,我接著便打電話給王木木。

……“木木啊,你覺得我漂亮麽?”

王木木陰沉沉地笑,“最近我很欣賞福爾馬林浸泡過的**質感,要不,你先試著泡兩天然後我再回答你吧。”

“……”

我啪嚓一聲掛了她的電話。

直到後來的後來,我依然不知道自己到底算是超級美女呢還是一清秀佳人。這已經演變成了一個曆史的遺留謎團。

升上大二後,有大半年時間我都在跟著社團東奔西跑的遊覽名山大川,漸漸也喜歡上了攝影。

常常一到周休,我就帶著照相機滿世界跑滿世界拍照。我穿著寬大的T恤也穿精致的雪紡紗,我腳下套著肥大的運動鞋也穿纖細的高跟鞋,我沐浴著陽光但一刻也沒有忘記塗防曬隔離霜(飆汗),我……偶爾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他,但我會立刻去跳上一段熱舞讓自己沒有力氣再想他,我經常累的渾身大汗但嘴上的笑也讓它越發的燦爛。

“就知道任副會長你又在這裏。”十分爾雅的聲音,幾乎讓人以為這是一個溫文有禮的紳士。

不過也隻是幾乎。

我頭也沒回的直接側身讓一個位子,程咬金立刻毫不客氣的在我旁邊坐下。

我們麵朝北方並肩坐在整個N大視野最好的天台上,我從腳畔抓一罐啤酒遞給他。“要不要?我今天買了一打。”

程咬金接過啤酒毫不謙讓的喝了一口,“嗬嗬~大冷天任副會長不好好待房間裏睡覺就愛跑天台上喝西北風,興趣還真是非同一般。”

我慢慢的喝著啤酒,靜靜享受這冰涼的**從食道上緩緩劃下的舒適感,“今天我想安靜一點,要走要留你自己選。”

他偏頭看了我一眼,眼鏡背後雖流露微嘲,卻也當真沒再開口。

於是,在學生會明爭暗鬥了一年半的兩人竟也當真安靜下來,肩並肩地坐在天台上各自喝酒。

12點過了。

我動了動微麻的腳,站起身。

“要走了嗎?”他的聲音在夜色中溫和的彌漫開。

若不是太熟悉這個人還真會被這種溫柔的聲線給拐騙到。

能說啥,隻能說他爸媽把他給生的太成功了,無論是容貌,聲音,眼神都無懈可擊的儒雅柔和。

他見我半天沒說話,主動問道,“今天是出了什麽大事讓任副會長你大半夜跑上來喝酒?”

我聳聳肩,“我生日。”

天台上的風很大,他伸手拂開額前的碎發,在鏡片後眯起眼,“不隻如此吧。”

我豁達地攤攤手,“應該有學過魯迅《為了忘卻的紀念》吧。”

“為了忘卻的紀念……是為了忘卻還是為了紀念呢?”

我燦然一笑,提著滿袋的空啤酒罐走下天台,“年輕人,不要總打探長輩的秘密,知道太多秘密也不是什麽樂事。”

“年輕人……?”他神色古怪地看我。“你醉了?”

“就當我醉了吧。”我背對著他抬起右手灑然揮別,“晚安。”

……

一開始隻是偶爾在一起坐坐喝喝酒,後來我知道我錯了。

我想我低估了程咬金的腹黑程度……

這孩子根本就是一打蛇順棍上的主!

五一時,程咬金主動要擔負起接送我的重任。我沒什麽意見,有便車搭我何樂而不為?

一號二號三號都陪了太後,據太後說她上個月剛買了座新樓盤,我依然沒意見,“反正錢都在您那,您給家裏留足口糧後就愛買啥買啥吧。”

四號在家裏睡了一天,五號就和程咬金一道去隨便壓壓馬路。

這廝今天穿著一件米色的休閑便西外搭白色休閑褲,斯文儒雅得更具欺騙效果。

我沒啥特別打扮,隻一身粉色紗裙再將一頭及腰長發一披就出了門。

花了大半個早上逛超市購買民生用品,像我們這般外型搶眼的男女一路上基本沒有,那回頭率猛的都快讓我以為自己走的是星光大道。

當我們從超市出來,遠遠的終於看見對街也出現一對俊男美女,十分有良心的分擔起我們的收視率……

我有一秒的怔忪……

在人的一生中,有一個人,不管經過多少時間摧折總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認出。

3年不見,他側臉對著我,正微笑著低頭和身邊的女孩說什麽,手中提著一個白色的女式提包……

我揚起笑轉頭對程咬金說,“開車啦,司機!還愣著幹什麽?”

再回過頭時,對街的他微笑抬頭的刹那突然跟我目光交匯,我和他隔著一條街遙遙相望。

下一秒,他麵色大變的推開身前的女伴不管不顧的直接從還是紅燈的馬路向我追來!

一時間刺耳的刹車聲和震耳的喇叭聲轟鳴……

“任金笙?”程咬金開始催促。

“哦,來了。”我收回視線低頭坐進車廂,在車子發動前,身後的刹車聲頻率突然大增。

程咬金猛然一踩油門迅速駛離了這個街道。

“想來點音樂嗎?”程咬金輕撫著眼鏡。

“恩。”

音樂聲幽幽地響起: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麽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十年》。”

他微微一曬,“我還以為你從不聽流行音樂。”

我沒有答話,單手支著車窗微側著臉聽歌手淡淡悵然而傷感地唱著《十年》……

“為什麽不追回去?”他問道,“你不愛他?”

我豁達地笑著依然保持側臉聽歌的姿勢,“有時候,離開並不表示不愛,但愛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