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在很多人眼中,軍人、士兵,應該是嚴肅古板的代名詞,其實這是個極為偏差的想法。隨著兵齡的延長,人會越來越乖,越來越“兵油子”,越來越會耍滑,越來越擅長懶。軍人脾氣比較直來直去,暴躁,軍隊中等級森嚴。講話,一講一小時,表揚的話不超過一句,時間不超過三秒,其餘的全是罵。

不要對軍人懷有偏見,也不要以為一百多年的時差,就能讓斯科特所向無敵。

首先,斯科特雖然是特種兵,上天入地無所不能,可是他的兵種到底是陸軍,結果到了十九世紀的美不得不改行當“海軍”,頗有幾分趕鴨子上架、催家貓跳水、逼母豬上樹的意味,大西洋的狂風烈日讓斯科特脫了一層皮,隻是沒想到脫皮後,膚更白了。

如果隻是兵種的困難還容易克服。想當年,斯科特所在的特種兵部隊駐紮在靠近帝都的山溝裏,四麵環山,而且大多還是寸草不生的光禿禿的石山——真不明白,如此靠近帝都的地方竟然有如此荒僻的地方。那裏有埋藏在荒草中的、是沙塵的靶場,那裏還駐紮著兵裝備部,那裏隻有一個小賣鋪和一個食堂,那裏有日複一日、樣繁多的特訓練……習慣了單,習慣了枯燥,習慣了乏味,習慣了艱苦,甚至習慣了麵對si wang的淡漠——他們特種兵的兵營裏,每年有四個si wang名額,隻要每年把si wang人數控製在四個以就萬事大吉。因為他們的訓練和工作都是有很大風險存在的,跳傘訓練裏,降傘不開的幾率是千分之一;安保工作裏,他們需要在必要的時刻犧牲自己來保別人……記得有次安保任務,一口氣十多個同喪命,當然消息是不會在官方媒體上報道的,在民間也被封鎖了,隻苦了他們這個營活著的兄弟們。整整一年,為了表示對死者的沉痛悼念,軍營裏在任何場合都止說話——宿舍裏也不例外。不準喝酒,不準牌,不準說話,不準笑……於是乎,大家都叼著一根煙大眼瞪小眼,無聊透頂又無所事事,大家對死去的同羨慕嫉妒恨。對了,就是那個時候對嗆人的煙味有了免疫力的。

所以現在斯科特麵臨的生活上的艱難都稱不上艱難。真正的艱難來自於SI維。

服從是軍人的天職,紀律是一切的保障。為一個士兵,隻需要服從,不需要SI考,立正敬禮外加一句“是,長官”然後照著去做就可以了。

等眼睛一閉,一睜,來到了ZHAN前的美南方,斯科特發現自己從執行者成了決策者,他不得不逼著很久沒運轉、快要生鏽了的大腦活動起來。動腦是個苦差事。

還有,軍人難免有點脾氣暴躁,斯科特在與人交道、與大海交道的過程中,慢慢收斂了自己的脾氣,磨平了自己的棱角。他不是脾氣好了,斯科特仍然會被激怒,可他已經清楚地知道為那些東西浪費火氣是沒有意義的,他學會了控製。

以及……改掉五點半起、九點半上^的嚴謹作風還真費了他一番功夫。

斯科特參加過無數軍事演習,卻沒有經曆過真正的ZHAN爭。

總之,一部血淋淋的奮鬥史啊。救世主不是那麽好當的,哪怕隻是拯救一家人,也是無比坎坷。

假如沒有發生ZHAN爭,新婚夫至少要一個禮拜在縣裏四走動應酬,可現在,不再有聚會,也沒有新婚旅行了。騎兵連在出發前加緊訓練和準備,每次訓練在縣府背後的空地上演習,演練著想象中的騎兵動作,馬蹄揚起大片塵埃,揮舞著從Ke廳牆上摘下來的、祖輩的立ZHAN爭時期用過的馬DAO,手裏使用的是鬆鼠用的長杆槍——首批移民翻過阿勒根尼山脈的時候還是新的;有人用的是死過不少印第安人的前裝槍,那是在開發佐治亞的時候用過的;還有一八一二年墨西哥ZHAN爭中用過的騎兵SHOU

QIANG……更多的,是斯科特新提供的,英造的SHI Bu槍 。

每次訓練總是在瓊斯博羅的酒結束,在爭吵、嬉笑、喝酒、架裏結束、。

斯科特坐在瓊斯博羅的酒裏,邊有一個Ke——瑞特。自從兩人建立了合作夥關係後,他們就得時常通氣,甚至比塔爾頓家的孿生兄弟還要形影不離。

斯科特不抽煙,可是很容易忍受濃重的煙草氣味;斯科特平日也不喝酒,不過有一次與阿希禮拚酒,兩個人最後都躺倒在桌子底下不省人事——要知道,阿希禮一個人就能把塔爾頓家四個兄弟全都喝趴下。

在酒這種燈紅酒綠的地方,斯科特都沒有絲毫懶散。他渾的肌肉全都緊張著,沒有多餘的語言,沒有多餘的動作,但每個動作又那麽敏捷麻利、富有節奏感。眉宇間淡淡的沒有表,眼睛深的警惕和戒備卻潛意識地不肯放鬆。

瑞特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讓那張麵無表的漂亮麵孔染上怒意,將這個一本正經的小家夥惹火。

騎兵連的小夥子們是不是又要喝醉鬧事,架鬥毆了?人們是不是都在忙著編織、縫紉,種更多棉和玉米,養更多豬牛羊?他敲著高腳杯,淡淡地開口說:“古中有一句詩,形容ZHAN爭的詩——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閨夢裏人。丈夫早已在ZHAN爭中化作了白骨,而妻子卻毫不知,時常在夢中與丈夫相會。”

“是啊,長年音訊杳然,人早已成河邊的枯骨,不知被埋在何,妻子卻還在夢境之中盼他早日歸來團聚。災難和不幸降臨到上,不但毫不覺察,反而懷著熱切美好的希望。”瑞特飲下一杯酒,一飲而盡,一滴不剩,眉頭鎖在一起,口吻卻是冷嘲熱諷、憤世嫉俗的,“任何對ZHAN爭的狂熱,到了這句詩麵前,都是那樣蒼白無力。”

整個南方都沉浸在激裏,小夥子們隻受過簡單的訓練,裝備也不完整,卻個個興致勃勃,大呼小叫,仿佛要去吃野餐。婚後兩星期,阿希禮和騎兵連出發了,查爾斯也加入了騎兵連,後來他得能說會道了,振振有詞地說,在騎兵連裏,可以與阿希禮相互照顧。斯科特見狀也就答應下來,順便塞給他們一些應急藥品,讓他們的妻子縫在一個口袋裏貼帶著。

“查爾斯,無論你參加騎兵連的借口有多麽正當,我還是要說,你然忍心拋下甜美的新婚妻子參ZHAN去,真是個不合格的丈夫。”斯科特雙手叉腰,擺出很權威的姿勢。

一瞬間,查爾斯巧克力般的大眼睛裏充了淚水。他囁嚅著說不出話來,最後下定了決心,對斯科特說:“我保證,不出一個月,就敗北方佬回來。為了斯佳麗,我要在ZHAN爭中當一名英雄,完仗以後,我們可以……”很顯然,小夥子又陷入了他崇高的白日夢。

他臉上露出羞怯、喜悅和意,整個人都被點亮了,但在斯科特眼中,他就像一條搖著尾巴的長毛牧羊犬,邀功請賞,討好地對著主人猛搖尾巴。

算了,時代造成的代溝是無法彌補的。斯科特放棄了與夫的溝通。

查爾斯是個天真善的小夥子,深愛著斯佳麗,對她百依百順。但是,因為斯佳麗從小就被家人寵在手心裏,並沒有感受到她的丈夫是多麽愛她。再也不會有第二個男人,這樣愛著她了。

查爾斯並不了解斯佳麗,卻全心全意地愛著她。正如傑拉爾德完全不理解埃倫的SI想,卻十幾年如一日地愛著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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