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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寶一條街離琴會地點很近,中間隻隔著兩條雜貨街。(文學館www.)

方運這次沒有細看這兩條雜貨街的東西,隻是走馬觀花一看,眼看就要進入最大的文寶一條街,奴奴突然跳到他懷裏,仰著頭,用爪子抓住他胸膛的衣服吊在他身上,表情十分嚴肅,兩隻小眼珠不斷使眼色,好像怕被人發現。

方運意識到奴奴有話要說,於是慢慢走到一處僻靜的地方。

“你有重要的事要說?”方運低聲問。

奴奴認真點頭。

“說吧。”方運道。

奴奴用一對烏溜溜的眼珠盯著方運,作出一副很認真很努力的樣子,最後卻突然泄了氣,用爪子指了指自己的嘴,好像在說自己不會說話。

“那你會寫字嗎?”

小狐狸害羞地搖搖頭。

方運無奈道:“那我來猜吧,我說的對你點頭,不對就搖頭,能聽懂嗎?”

奴奴點頭。

“你發現的是壞事?”

奴奴搖頭。

“好事?”方運更加感興趣。

小狐狸用力點頭。

“是個人?”

小狐狸搖頭。

“是東西?”

奴奴想了想,點點頭。

……

接下來,方運費勁九牛二虎之力,終於通過一問一答的方式,得出事情真相:奴奴在一個店鋪裏發現了好東西,具體是什麽好東西它也不知道,隻知道很好很好,想讓方運買下來,但又怕被人看出來提價,它等方運走過了才使眼色提醒。

於是,方運與奴奴商量找那東西的方法,然後告訴楊玉環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的樣子,又往前走了一陣。才抱著奴奴慢慢往回走,假裝認真看東西,走一會兒,停一會兒。

走到一家賣雜貨的店鋪前,奴奴突然暗中用小爪子按方運的手,示意就是這家店鋪。

方運裝作漫不經心地掃視,發現這店鋪不小,差不多有兩丈寬,兩側的貨架擺滿了東西,而且東西特別雜。有古書,有殘破的文寶,有瓷瓶玉器,有銅鼎石雕,屬於典型的古董店鋪。

店鋪裏有幾個人,有的在談論古董的年代,有的在和店家討價還價。

方運一邊看一邊對楊玉環道:“文寶的曆史悠久,但太過昂貴,最普通的舉人文寶就價值數萬兩銀子。而且很多時候都不賣錢。所以那些才氣消散的文寶甚至破碎的文寶,都被當場上佳的收藏品。你看這方官印,是漢代的文寶,已經才氣消失。和漢代的普通官印毫無區別,但就收藏價值來說至少是普通官印的三倍!”

“嗯,我在濟縣的時候就聽說有個老秀才喜歡收集破碎的瓷片,更不用說文寶了。”楊玉環順著方運的話說。

當方運走過一處貨架的時候。奴奴的小爪子突然又按了一下他的手。

方運心領神會,目光落在貨架上。這處貨架比別的都雜,是一個五尺見方的大盒子。裏麵放著許多破碎的東西,以各種破碎的文寶居多,其中一些甚至還有殘留才氣的氣息。

方運並不急於尋找避免被行家看穿,對楊玉環道:“這些都是破碎的文寶,你看那支筆杆,還有才氣,雖然隻剩半截,也值兩百兩銀子,不應該擺在這裏。這家店鋪應該是新開的,否則應該會選更大的鋪子,把這麽貴重的東西一一擺好,而不是倉促放在一起。”

這時候一個中年人笑嗬嗬伸出大拇指,道:“這位秀才好眼力!我們縣裏的幾個貨商合夥來玉海城做生意,才來不到一個月,也是第一次來引龍閣,的確倉促了。既然秀才公是行家,不會辱沒了寶貝,你買的第一件打九折!”

方運順勢笑道:“你都這麽說了,我定要選一件,不然就浪費店家的一片真心。”

兩人客氣一笑,方運把奴奴放到肩上,低頭在大方盒中翻找東西,一件一件拿起看,偶爾還會問店家價格,甚至討價還價,並且選了一件有收藏價值的小石雕,和正常買東西毫無區別。

在摸了十幾件後,方運碰到一塊獸皮,就要放到一邊。

與此同時,奴奴的小爪子用力按他的肩膀。

方運立刻拿過獸皮仔細觀察,這獸皮呈純粹的黑色,極為厚實,足有一寸厚,與其說是皮不如說是墊子。

獸皮的皮毛很短,不到半寸高,不紮手,摸起來很舒服。這毛皮明明很古老,卻又顯得很新,上麵有三滴幹枯的血跡,本應該發黑,卻紅得鮮豔,讓人有時代錯亂的怪異感,很像是仿造的。

方運雖然鑒藏經驗不多,但速讀過許多雜書,對妖蠻兩族的獸類非常了解,已知的妖獸不可能有這種皮毛。

這獸皮隻有巴掌大小,成為唯一的缺陷,獸皮必須要大一些才有用,巴掌大的獸皮隻能當抹布,很難以利用,又難以確認來曆,收藏價值大打折扣。

方運不想有任何意外發生,之前又做足了準備,拿起這皮就問:“店家,這獸皮多少錢?”

那店家沒有絲毫懷疑,伸出手,五指分開。

“哦?五兩?”

那店家立刻道:“公子說笑了,是五百兩。”

“好,這東西是我的了!玉環姐,給他錢!”方運立刻抓住獸皮。

那店家一看就意識到方運淘到好東西,實際價值一定遠超五百兩,臉上浮現肉痛之色,猶豫片刻,道:“五百兩就五百!日後公子若是發達了,別忘了多來我們的小店。這是我們店鋪的名刺。”說著遞過一張磨得很薄的竹片。

方運暗暗鬆了口氣,這種時候要是再討價還價就太蠢了,一口氣答應並付錢,按照律法來說這東西就已經屬於自己,萬一討價還價過程出了意外,對方提價或待價而沽,那反而會壞事。

“既然店家有我喜歡的寶貝,我自然要常去。”方運學著店家稱其為寶貝。笑著接過名刺竹片,仔細一看,名刺其實就是名片,從漢代時候就開始盛行,所謂的“拜謁”“拜帖”其實和名刺差不多。不過讀書人大都親筆寫拜帖表示鄭重,而商家則喜歡批量製造不容易壞的竹片名刺。

方運迅速把那獸皮放入衣袋,避免讓任何人看到。

與此同時,門口突然進來三人,其中一人正好看到方運把獸皮收走,思索片刻。臉上的惋惜之色一閃即逝,快步走過來,微笑道:“這位秀才,方才那皮毛可願轉手?”

方運仔細打量這人,一個很普通的中年人,麵帶微笑,目光清澈,下巴上留著小胡子,服飾顯得異常老氣。他的左手背在身後。隨後落下放在身側,手中空無一物。

方運仔細回憶,隱約記得這人的手中露出一角小木片,那小木片明明很普通。但卻感覺一股奇異的力量印入腦海,而且奇書天地微微一動,浮現了一角木片虛影然後消失不見。

在那人走過來的時候,奴奴全身雪白的狐毛炸開。四隻小爪子用力抓著方運的衣服,充滿警惕看著那人的左袖。

方運一邊撫摸奴奴,一邊微笑看著那人。並不答話。

那人詫異地看了一眼奴奴,又見方運這般表情,輕歎一聲,道:“那東西你恐怕並不認識,甚至不知用途,不如轉手給我怎麽樣?你需要什麽,我盡可能滿足。”

方運輕輕搖頭。

那人湊過來低聲道:“一件進士文寶,不能再多了。”

方運也低聲道:“你明顯是專門來尋找並未見過的皮毛,除了那幾個著名的半聖世家之人,無人可以做到。你若想要,可以,但必須要拿等值的文寶換。”

那人沉默片刻,道:“我並不知曉這東西的真實價值,隻是推測很高,但是否能發揮用處,還不能斷定。一件大學士文寶,是我的極限。”

方運心中暗喜,沒想到這皮毛價值這麽高,哪怕兩根蛟龍角加一起也比不過一件大學士文寶,但聽這人的意思,這皮毛要是發揮作用,其價值還在大學士文寶之上。

奴奴用爪子按方運的肩頭,示意他價格低了。

方運自然明白,道:“太低。”

那人一聲歎息,同時左袖輕動。

奴奴立刻瞪大眼睛。

那人道:“既然相見,便勸你一句,入聖墟時最好帶著這皮毛。唉……”那人無比惋惜,轉身離開,而跟隨他的兩人狠狠瞪了方運一眼。

那三人走著走著,無聲無息變了模樣,離開引龍閣,最後來到一處僻靜的茶樓。

“您似乎認識他?”

“十國第一秀,方運。”為首之人拿起茶杯,慢慢喝茶。

“他才成名不久,為什麽不想辦法得到那物?八年的努力就這麽拱手相讓?不然那蒙霖堂……”

“我們紀家從來都是順水而下,從不逆流而上!既然是他的,那就是他的,今日結個善緣,以後好相見。”

“三公子的聖墟之行豈不是要空手而歸?”

“未必。今日不得,或許是我紀家之福!那蒙霖堂強奪韓家和張家的《韓信三篇》,大勢在握,必然想方設法入聖墟。我紀家與其正麵交鋒必敗無疑,拿著那皮毛反而禍福未知。但方運不一樣。”

“他怎麽不一樣?”

“關於他,我什麽都算不出來。”

引龍閣中,一個聲音出現在方運耳邊。

“我幫你殺人,你把那皮毛給我行不行?”

方運啞然失笑,鯨王竟然也盯上這東西,同時對這皮毛越發感興趣,竟然能瞞過鯨王,若不是奴奴經過,必然會被那人得到。

方運不答話,鯨王又道:“老家夥說我們龍宮不欠別人的,‘文友軒’中應該有你要的東西,至於你能不能選到,要看你自己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