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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是缺乏意誌。”他自言自語說,一邊彬彬有禮地謝絕了一個站在門口的女人的招徠,“與其說是有禮貌,不如說隻是軟弱而已。馬丁台爾,你這個頭腦輕浮、裝腔作勢、愛說大話、沒有骨氣、不事生產……”他跨了一大步,想避開一個看不清的障礙物。“軟弱,”他繼續說,“無法擺脫一切羈絆過獨立自主的生活,”——一潭髒水濺了他一腳——“還有感情上的牽掛,其實都早已失去了原來的意義。不管是和我的妻子、和圓場、和倫敦的生活。出租車!”

史邁利向前衝幾步,可是已經晚了。兩位小姐擠在一頂雨傘下笑著,早已上了車,隻見到胳膊和腿的一陣閃動。他陡然拉起黑大衣的領子,繼續孤獨地前進。“褪了色的純潔的希望,”他生氣地喃喃自語,“街上的一小塊沙岩石。你這個愛說大話、喜歡到處打聽的厚臉皮——”

這時他記起把格裏美爾斯豪森那本書忘在俱樂部了,但為時已晚。

“唉,他媽的!”他大聲罵道,為了出氣,還停下步來連罵幾聲,“他媽的,他媽的,他媽的。”

他決定把倫敦的房子賣掉。剛才躲在遮篷下自動售煙機旁等雨停的時候,他就作出這個重要的決定。他從各方麵打聽到,倫敦房價飛漲。那很好。把房子賣了,用一部分所得在考茲伍德買幢鄉間小屋。還是在伯爾福德?那兒來往車輛太多。斯蒂普爾·阿斯頓?那是個好地方。那麽他就以性格怪僻、說話東拉西扯、喜歡離群索居的麵目出現,但是也有一兩個討人喜歡的習慣,例如在街上彳亍的時候常常自言自語。也許有點不合時代潮流,但如今誰合時代潮流呢?不合時代潮流,但也不背棄自己的時代。畢竟,到了一定時候,人人都得選擇向前進,還是向後退。現在的風一會兒這樣刮,一會兒那樣刮,你不隨風倒,並沒有什麽不光彩。還是要有主見,堅持不動搖,做自己那一代人的中流砥柱。如果安恩要回來,那麽他就把她送到門口請她走。

或者,不一定請她走,這要看她是否歸來心切。

在這種前提的慰藉下,史邁利到了國王路,他在人行道上停了一會兒,好像要過馬路似的。馬路兩邊都是華麗的精品店。在他前麵是自己住的貝瓦特街,一條死巷子,他從頭走到底,總共隻有一百一十七步。他當初搬到這裏來的時候,這些喬治時期的建築有一種敗落敝舊的美,年輕的夫婦靠十五鎊過一星期,在地下室裏還不敢聲張地收個不付稅的房客。可是現在卻有鐵欄杆保護下層的窗戶,每幢屋子的路邊都擠著停了三輛汽車。史邁利出於長期養成的習慣,走過去時一一看了一眼,哪輛是熟悉的,哪輛不熟悉。不熟悉的汽車中,哪輛又是安裝著天線和多一麵鏡子,哪輛是監視者喜歡的那種沒窗的小貨車。他這麽做,一部分原因是要考驗一下自己的記憶力,為了保持自己頭腦不至於因為

退休而萎縮,就像以前他去大英博物館的公共汽車上熟記沿途的商店門牌號碼一樣,也正如他背得出自己家中每層樓梯一共有多少級,十二扇門每一扇朝什麽方向開一樣。

但是史邁利這麽做還有第二個原因,那就是他害怕,這是職業間諜到死都甩不開的秘密的恐懼。由於過去的經曆是那樣複雜,連自己也記不清結下了多少怨仇,總有一天仇人會找上門來跟他算賬。

在這條街的盡頭,有個鄰居把狗帶出來散步。她看到了他,抬起頭來說了一句不知什麽的話,但是他沒有理她,心裏知道大概又是關於安恩的話。他穿過馬路。他的房子一片漆黑,窗簾仍像他出門時那樣拉了起來。他爬上六級台階,到了門口。自從安恩走了以後,他把收拾屋子的女人也給辭退了:除了安恩以外,沒有別人有鑰匙。門上有兩道鎖,一道是班漢牌死鎖,一道是丘伯牌管匙鎖,還有兩片他自製的小木片,隻有指甲那麽大,一片塞在上麵門梁縫裏,一片塞在班漢鎖的下麵。這是他在外出行動時留下來的習慣。最近,不知什麽原因,他又開始使用起來,也許他的目的是為了不要因為她突然回來而吃一驚。他用指尖一摸,兩片小木片都在那裏。於是他就開了門鎖,推了進去,腳下碰到了中午塞進來躺在地毯上的郵件。

他心中想,是什麽雜誌到期了?《德國生活與文學》?《語言學》?他想該是《語言學》,它早就到期了。他打開門廊的電燈,彎下身去,翻看了一下郵件。一件是他的裁縫寄來的賬單,記的是一套他沒有訂製的衣服,他懷疑很可能現在正穿在安恩的情人身上;一張是亨萊一個加油站寄來的她的汽油賬單(才十月九號就沒錢了,他們在亨萊幹什麽呀);一封是銀行來信,說的是關於米蘭銀行伊明翰分行為安恩·史邁利夫人開戶取款的事。

他對著這封信問,他媽的他們兩人在伊明翰幹什麽呀?真是天曉得,誰會到伊明翰跟姘頭幽會?到底伊明翰是在哪裏?

他正在思量這個問題時,眼光卻落在雨傘架上一把沒有見過的雨傘上。這是一把綢傘,傘把上有手工縫的皮套,上麵有一個金環,但是沒有物主的姓名縮寫。他的腦袋裏很快閃過一個念頭:既然這把傘是幹的,那一定是在六點十五分下雨前就放在那裏了,因為架子上也沒有水跡。而且這把雨傘很講究,雖然不新,傘尖不鏽鋼包頭還沒有擦劃過的痕跡。因此,這把傘屬於一個行動敏捷的人,甚至是年輕人,像安恩最近的一個情人。但是既然這個傘主人知道門上塞的木片,又知道進屋以後放回原處,而且還頗為機靈,在推門打亂了(而且無疑也讀了)郵件以後,又把它們靠在門邊放著,那麽極有可能他也認識史邁利。他不是安恩的情人,而是一個像他自己那樣的職業特務,一度跟他親密共事過,而且就像行話所說的那樣,認得出他的“筆跡”。

客廳的門虛掩

著。他輕輕地又推開了一點。

“彼得?”他問道。

他從門縫裏看進去,靠外麵路燈的光,看到沙發一頭伸著一雙穿著麂皮鞋子的腳,懶洋洋地交疊在一起。

“要是我是你的話,喬治,我就不脫大衣了,老兄,”說話的聲音很親切,“我們還要趕遠路呢。”

五分鍾以後,穿著一件寬大的棕色旅行大衣,喬治·史邁利鬱鬱不樂地坐在彼得·吉勒姆的敞篷跑車的客座中。那件大衣是安恩送他的禮物,是他惟一幹燥的大衣。原來彼得把他的車停在附近另外一個廣場上,所以他之前沒有發現。他們的目的地是阿斯科特,那是個以女人和賽馬著稱的地方。不過作為內閣辦公室奧立弗·拉康先生的宅邸所在,就不怎麽有人知道了。拉康先生是各類不同委員會的一位高級顧問、諜報事務的總監督。或者,用吉勒姆那有失尊敬的話來說,是白廳的管家。

比爾·羅奇在瑟斯古德學校裏,躺在**睡不著覺,心裏在想,他每天盯著吉姆,最近終於有了效果。昨天吉姆令拉茲吃了一驚。星期四他又偷了寄給阿隆遜小姐的信。阿隆遜小姐教提琴和《聖經》,羅奇因為她脾氣溫柔而巴結著她。據女舍監說,園丁助手拉茲是個D.P.,而D.P.不會說英語,或者說不了幾句英語。女舍監又說,D.P.的意思是不同的人,反正是戰時從外國來的。但是昨天吉姆和拉茲說了話,他要拉茲幫忙搖車前的啟動杆,而且他是用D.P.的母語跟他說話的,反正是用D.P.說的話跟他說的,拉茲當場高興得跳起來。

關於阿隆遜小姐的信,這事要複雜一些。星期四上午從教堂回來後,羅奇到教員休息室去拿他們班上的練習簿,當時牆邊桌上有兩封信,一封是給吉姆的,一封是給阿隆遜小姐的。吉姆的一封是用打字機打的,阿隆遜小姐的一封是手寫的,筆跡倒有點像吉姆自己的筆跡。羅奇看到這兩封信時,教員休息室裏空無一人。他就自己動手取了練習本,正要不作聲地退出去時,吉姆從另外一扇門進來了,他是早上散步回來,滿臉通紅,氣喘籲籲。

“快走吧,大胖,上課鈴已經響了。”他俯身在牆邊桌子上。

“好吧,先生。”

“天氣有點變化不定,是不是,大胖?”

“是的,先生。”

“好吧,快走吧。”

到了門邊,羅奇回頭看一眼。吉姆已經直起身來,打開那天早上的《每日電訊報》。桌上空了。兩封信都不見了。

是不是吉姆給阿隆遜小姐寫了信,又改變了主意?也許是求婚?比爾·羅奇又有了一個想法。最近,吉姆弄了一台舊打字機,是一台破雷明頓牌的,他自己動手修好的。他是不是用那台打字機打了一封信給自己?他難道這麽寂寞,自己給自己寫信,還偷別人的信?想到這裏,羅奇便睡著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