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等待候鳥,直到生命盡頭

一九九六年歐洲杯,德國隊成為歐洲冠軍。黎璃半夜起來看最後的決賽,因為是德國。

她在淩晨打電話給裴尚軒,問他有沒有看比賽。他睡意朦朧,含混問道:“你不是喜歡阿根廷嗎?”

一九九〇年意大利的夏天,對於裴尚軒隻是一個賭約。他支持德國隊,未必有多喜歡,僅僅是為了與黎璃的阿根廷抗衡。

黎璃掛了電話,看著屏幕上穿著白色球衣的德國隊員歡慶勝利。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淚——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個人!

被電話吵醒的裴尚軒睡不著了,走到客廳打開電視機調到有線體育台。德國2:1戰勝捷克,歐洲杯曆史上第一場金球決勝的比賽,德國人舉著國旗滿場飛奔,失敗的那一方頹喪地坐於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記憶回到一九九〇年夏天,黎璃喜歡的阿根廷也是這樣看著德國人慶祝勝利。一九九四年世界杯,他失去了自由,連同對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棄,不想再與過去牽扯。可是那個喜歡阿根廷的女孩始終不放棄他,就像她對藍白色的球隊,不管失敗幾次,她依然癡心不悔。

德國隊隊長克林斯曼從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手中接過冠軍獎杯,高高舉過頭頂,女王樂隊 We are the champions 旋律響起,裴尚軒微微含笑。

有黎璃這樣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淩晨四點四十分,裴尚軒和黎璃在酒吧看歐洲杯直播,德國隊在最後一場小組賽中傾盡全力仍然輸給了捷克,從而喪失了小組出線的機會。一九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畫麵就此定格,成為德國隊這些年來唯一收獲的榮耀。

那時候他的生活處於失控邊緣,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窮途末路,裴尚軒看不見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邊,眼神溫暖地望著他。像過去了的很多年裏,她在他轉頭就能看到的地方,無聲給予支持。裴尚軒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臉距離她很近,他在她耳邊低聲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歡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軒從未想過黎璃是否喜歡自己,也許是他潛意識裏拒絕設想這一可能性。他固執地把她當做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獨與愛情無關。

當時間停在告別麵前,他才明白自己原來很愛很愛她。如果你握著一個人的手感覺到的是幸福,難道還需要什麽證據來證明你愛她?

裴尚軒握著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幾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個初一女生補習英文。裴尚軒取笑黎璃這是去誤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學經驗嗎?”他糗她。

黎璃昂著頭,盡力縮短與他的身高差距,“當然有了,我替某個笨蛋補過不知多少次課了。”

久遠的記憶,無憂無慮少年時,煩惱的事情過不了幾天就拋在了身後,似乎連那時的天空也比現在更澄澈明淨。那段回憶裏還有一個人,笑顏如花的美麗少女。

難堪的沉默彌漫周遭,他們都還沒真正遺忘。有些事情雖然過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時刻提醒著曾經。

“黎璃,我要去廣州。”裴尚軒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發已成了他的習慣動作。

她稍感驚訝,“去幹嗎?”

“我不是讀書的材料,我爸想帶我去廣州,做服裝批發。” 裴尚軒點上一支煙,吸了一口,惡作劇地衝黎璃的臉吐出煙霧。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隻手當扇子讓煙味散去。她故作歡快地說道:“做生意啊,將來發財當了大老板,可別忘了我這個窮朋友哦。”

他一味地猛笑,瀟灑地轉身,舉起手朝背後的她揮了揮當做再見。

“你這塊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風順,笨蛋!多長點心眼。”黎璃提高聲音,怕裴尚軒聽不見。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點了點頭。

裴尚軒坐火車離開上海那一天,黎璃背著書包去給初一女生補課。穿行在狹窄的弄堂,看著熟悉的紅磚房,她想念過去的自己與他。

他們都離開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學生名叫沈潔華,留級重讀初一。女孩看上去呆頭呆腦,無論她重複講解多少次,給她的反應總是茫然以對,她當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軒都沒這麽累過。

黎璃免不了挫敗,心情低落地在家出試卷。她已經把題目出到“I __ a student”,隻要填寫“am”這麽簡單的份兒上了,假如沈潔華再做不出,黎璃決定甩手不幹了。

柳千仁從臥室走到客廳,聽到動靜黎璃微抬起頭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齊的樣子是準備出門。耳邊響起報到那天他說的話,“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顫,鋼筆尖在紙上重重戳出了一個洞。

他經過她麵前,腳步不停。柳千仁走過去之後回頭看著黎璃的側影,兩年前發生的事情同樣也是他心中的陰影,她悲涼絕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過他的靈魂。他常常從夢中驚醒,愧疚在萬籟俱寂中洶湧而至,那個與他同處一城的女孩永不會原諒他帶來的傷害,這個事實讓柳千仁瀕臨崩潰。

他有個可笑的念頭:若是當年為此受到法律的製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脫?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會上,柳千仁看著裴尚軒將黎璃帶走,她從來沒有在他麵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亂的淩晨。

目送他們離開的一刻,他的內心被某種名為“嫉妒”的情緒瘋狂啃噬。柳千仁不想愛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對她,厭惡才是正確的態度。

他決心離開上海去遙遠的美國,把黎璃完全舍棄。

此去經年,等他再見到她,柳千仁發現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後從沙礫中露出的光滑卵石——曆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滿二十周歲,室友嚷著要拿到獎學金的她請客。班長早上開信箱,有一張給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廣州。

明信片上是她熟悉的筆跡。隨著年歲漸長,裴尚軒的字從行書一下子躍進到草書,潦草得比醫生的處方單更難辨認,還大言不慚說這就叫做“狂草”。黎璃當即沒好氣地說張旭保管能被他氣得再死一次。他蜷起食指,在她額頭輕輕彈了彈,笑眯眯地辯解:“這叫風格,懂不懂?”

“狡辯,是中國人就該把字練好。”黎璃拂開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給別人看,有幾個能看明白?”

“沒關係,反正會給我寫信的隻有你。”裴尚軒嘿嘿笑著,滿不在乎的口吻,“隻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輕輕一咳,不再糾纏於這個話題,心頭卻有幾分高興,想著自己總算有一點點特別之處——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滿意足得好像刮開彩票中了頭獎。

裴尚軒在明信片背後寫道:丫頭,happy birthday!在外麵沒辦法被你“

三光”,等我回來一定補上。

她撲哧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邊攤的情形浮現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說著請客還向被請的人借錢這種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跡更潦草。黎璃費了一番工夫才認出他寫了什麽——別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裏吐不出象牙的家夥!下意識地,黎璃的手隔著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著幾天沒做仰臥起坐,好像才癟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彈,晚上熄燈前至少要補上兩天的運動量。

上海的冬天來得越來越晚,常常是一下子從深秋邁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溫暖宜人,時髦的女生穿短裙長靴,如天橋上走貓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麵頗有韻律感地扭著纖細腰身。黎璃羨慕地瞧著女孩細細的長腿,不解世上怎麽會有這麽多細腿的美人。不說雜誌封麵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難民的超級模特,就說一個算不上大的校園,觸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風。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長肉。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

嘴,拽著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對方,一邊用不滿的語氣絮絮叨叨,“學校裏沒見幾個男生,扭成這樣給誰看啊?”她嘴上這樣說著,肩膀卻無意識地左右搖擺起來,看起來與後麵那個女生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著嘴笑,眼睛眯成了細細一條縫。恐怕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風情萬種的女子對待能獲得高回頭率的同性,都是表麵不屑私下抱著豔羨心態。畢竟男人喜歡美女,古往今來女人的鬥爭又多是為了男人而展開。

比如她認識的人裏,就有一個喜歡漂亮女孩的家夥!黎璃黯然地想著。

課本裏夾著裴尚軒寄來的明信片,正麵是廣州中山紀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這張。以前上課從不專心聽講的他隻對地理感興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會神聽謝頂的地理老師口沫橫飛描繪祖國大好河山。下課後黎璃常常感歎,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走遍全中國,更何況外麵的世界更遼闊。

“有一個辦法。”英俊的少年滿臉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個地方就給對方寄一張明信片,兩個人加起來等於走遍了全世界。”

那時候,她覺得這真是一個省錢省時間的辦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風景隻有親眼見過才不會忘記,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隻有經曆,才能領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會在大學生活動中心舉辦,黎璃被室友拉著去跳舞,和那個臉上有顆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與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曉峰,德語專業。黎璃本來想選德語作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語是世界上最美的語言”這個理由拖去了法語班。

汪曉峰早忘了遇見黎璃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過目難忘的美女,除了成績不錯其他方麵並不出挑,在講究個性的大學校園裏被忽視的幾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這些,反正論唱歌跳舞她沒天賦,論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條件,索性老老實實爭取獎學金比較實在。

她記住汪曉峰的原因之一是為著他臉上那顆顯眼的黑痣,長在嘴角邊,活脫脫上海滑稽戲裏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無忌憚地盯著他的痣。

“過分吧過分吧?”汪曉峰根據黎璃視線聚焦的部位推測到她在觀察自己臉上的痣,故意裝出抗議的樣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鄉,都來自浙江金華,據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說這兩個人正在交往中。這也是黎璃認得他的另一個原因。

黎璃沒心沒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調侃,“這顆痣還挺有靈性的,否則能讓你搞定我們寢室的丁欣?”

他的笑容頓時僵住,摸摸腦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嗎?”聽她提起丁欣,汪曉峰總算有了一點印象,他曾經在食堂遇到過她和丁欣一起去打飯。

黎璃和丁欣雖然同一寢室,但關係泛泛。大一那會兒她就知道丁欣對裴尚軒挺有感覺,好幾次見到他來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側擊一番,不過黎璃裝聾作啞的段數隨年歲漸長也越發高深,既然丁欣沒明說她就假裝不懂。

大家都是聰明人,見黎璃反應冷淡不甚熱心,丁欣也閉口不談了,隻是兩人的關係從那之後便有些疏遠,終究是存了芥蒂。

聽汪曉峰的口氣,似乎是“襄王有夢,神女無心”的情形。黎璃尷尬地咳嗽,本打算找個借口走開,卻瞥見他落寞的表情,無端生出了同情心。

“算了,不就是一個不喜歡你的女生嘛,不屬於你的求不到。”還沒說完黎璃就笑了。當局者迷,勸別人的時候說客都很想得開,一個個儼然愛情問題專家。真正輪到自己方寸大亂,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兩語說不清。

他歪著腦袋打量她,咧開嘴笑了笑,“就衝你這句安慰,我非要請你跳舞不可了。”他學電影裏的外國紳士,向她彎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頗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除了裴尚軒,鮮有男生和她產生學習之外的接觸。基於人道主義考慮,她事先聲明自己不會跳舞,請他做好被踩的思想準備。

汪曉峰以為這是她的謙虛之詞並沒當真,等到黎璃連續踩了他三腳後,他哭笑不得,拉著她退出舞池。

“為了我的腳著想,我還是把這個邀請放到你學會跳舞以後算了。”他拿了一罐可樂給她。

學會跳舞?就自己那不協調的別扭姿勢,簡直是天方夜譚!

“Mon dieu.”她極為自然的,一句法語出口。

汪曉峰聳聳肩,順口回應,“Mein Gott.難道你就不想成為舞林高手,技壓全場豔冠群芳?”

黎璃衝他翻了一個很大的白眼,“汪曉峰,不切實際的幻想叫做癡人說夢。”

他搖頭的幅度很大,笑眯眯地瞧著她說道:“黎璃,自信會讓女孩越來越漂亮。相信我,沒錯的。”

她看著他,忽然之間輕鬆起來。

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是星期五,下半學期開學的日子,黎璃去學校注冊。寢室樓裏到處可見深紅色的玫瑰,鋪天蓋地的嬌豔。二〇〇五年的玫瑰賣到五十元一朵,但愛情卻比一九九七年廉價許多。

寢室裏,用可樂瓶改裝而成的花瓶插了一束紅玫瑰。曹雪梅努努嘴,示意她是丁欣的追求者送的。黎璃聳聳肩放下書包,順手將占了自己書桌一半空間的花瓶朝旁邊移動。

丁欣是她們寢室最漂亮的女孩,也最會打扮。她有個朋友兼職做雅芳代理,每個季度都會往黎璃寢室跑,帶一堆印刷精美的宣傳資料和樣品給她們試用。

黎璃用心地跟著大家一起學習化妝技巧,堅決不買。她知道神奇的化妝品能修飾五官以及臉型的不完美,也親眼看到鏡子裏的自己從平凡無奇變為略有動人之處,可是她仍舊不願意用“人工”的一張臉麵對裴尚軒。

如果變得漂亮就能博取他的喜歡,那麽這個男人根本不值得她默默守候;如果變得漂亮他依然隻把她當做死黨看待,她想自己可能會絕望。

寒假,黎璃從學校圖書館借了《荊棘鳥》回家,陷入梅吉與拉爾夫半個世紀的糾纏,連吃飯的時候都舍不得把書放下,被黎美晴點著腦門罵“書呆子”。她看了看母親,加快扒飯粒的速度。

柳千仁坐在她們對麵,冷淡的目光掃了掃黎美晴便讓她偃旗息鼓了。在這個重新組合的家庭中他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至少對繼母頗有幾分威懾力。他總是在黎美晴教訓黎璃的時候不動聲色地為她解圍,她隱約察覺到這一點,潛意識裏不想深究。

黎璃在閱讀之前就不喜歡拉爾夫,同班同學上學期借過這本書,她對大概內容有所了解。盡管理智告訴她大多數男人在麵對名利與愛情的兩難選擇中會舍棄後者。

吸引她的是那段題記:“有一個傳說,說的是有一種鳥兒,它一生隻唱一次,那歌聲比起世上所有一切生靈的歌聲都更加優美動聽。從離開巢窩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尋找著荊棘樹,直到如願以償,才歇下來。然後,開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時刻,它超脫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聲竟然使得雲雀和夜鶯都黯然失色。這是一曲無比美好的歌,曲終而命竭。然而,整個世界都在靜靜地諦聽著,上帝也在蒼穹中微笑。因為美好的東西隻能用劇痛重創來換取……”

她不是荊棘鳥,是那株荊棘樹,等待著聆聽一生一次的絕唱。

假如有一天她能將自己的暗戀寫成一本書,黎璃想自己會在扉頁上題詞:“我期盼候鳥歸來,直到生命終結。”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動丁欣的花瓶時,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

時間如白駒過隙,一眨眼就遠遠跑到了天邊。生活好像小時候玩過的陀螺,被看不見的鞭子抽打著飛快旋轉停不下來,來不及看清楚片段就已成為了往事。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前兩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學的Offer,裴尚軒用絕對屬於稀罕事物的移動電話打給黎璃,說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來,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準備和汪曉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門升旗儀式。

接到他十萬火急的電話,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門,心急如焚地趕到人民廣場附近的茶坊,卻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間意氣風發。

裴尚軒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個門麵,從廣州批發服裝回上海。他眼光獨到,再加上帥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廣告,生意興隆。他忙得根本沒時間找黎璃敘舊,她去看過他兩次,每次到最後都不得不出賣勞動力幫著他賣衣服。

“你們是一對吧?”試衣的女孩總是問這個。

裴尚軒哈哈笑著摟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問:“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維持笑臉,心中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與愛情沒有關聯。黎璃回學校和汪曉峰練口語的時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從新年舞會過後,她和汪曉峰漸漸熟絡。他們巧合地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時間僅相差了四小時,遂成為關係特鐵的死黨。春節他回金華過年,還特意給她帶了一包火腿回來。黎璃帶回家交給母親,黎美晴大驚小怪她這麽難看的外表居然還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沒好氣地聲明,重重關上冰箱門,沒理會母親絮絮的責怪走出廚房。

客廳裏,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頭掃視黎璃。她沒反應,一聲不吭地經過電視機前,回到自己的隔間。

汪曉峰是那種容易讓人產生信賴感的男生,他的問題是女孩子樂意和他開玩笑,但想要更進一步地交往則集體say no。黎璃替他分析過個中原因,歸根結底是他和女生太沒有距離感,試想哪個女孩願意找個洞悉自己一切隱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當你的‘婦女之友’吧。”黎璃雙手一攤,宣判他無藥可救。

汪曉峰挫敗地抓頭發,衝黎璃上下打量一番,湊過去嬉皮笑臉問道:“黎璃,幹脆我們湊一對,考慮一下?同年同月同日生還能碰到,這麽有緣一定是上帝要我們在一起。”最末一句,他的語氣像吟誦讚美詩,隻差沒加上“阿門”了。

她抬手給他一拳,“我當你是白癡。”

他揉著胸口哈哈笑,一邊大聲嚷嚷“You hurt me”。黎璃也笑,順便再賞他一腳。汪曉峰是個好人,能讓她輕鬆,但她對他沒感覺。

感覺是種玄妙的東西,黎璃隻對裴尚軒牽腸掛肚,隻擔心他過得好不好,隻想和他在一起。說不上他究竟哪裏好,可能僅僅是感覺對了。

汪曉峰知道黎璃喜歡著某個人,是那種滄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歡,他鬥不過在她心裏的人,大大方方一早棄權。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地看著坐在人堆裏的裴尚軒。他染了目前最流行的金色頭發,穿著黑色緊身T恤,脖子上戴一條銀色的項鏈,左耳還戴著銀色耳釘,囂張跋扈。

“裴尚軒,解釋一下怎麽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個都不認識,她在準備英語等級考試,有一陣子沒見過他了。看看這些人的裝扮,她自動劃歸狐朋狗友一類。

裴尚軒鬆開懷中扣著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

“你來了啊。”他的語氣漫不經心。

黎璃更生氣了,我這麽個大活人站這裏半天了,你不會才看見我吧?端什麽架子,無聊!他身邊同樣穿緊身T恤的女孩讓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頭,世上不止韓以晨一個漂亮女孩,她嫉妒也沒用。

“如果你讓我來看你無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氣地轉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麵前給他難堪。

裴尚軒勃然變色,在場眾人愕然注視著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來追了出去,他衝出門,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錯藥了?”裴尚軒一開口火藥味甚濃,想也沒想就追出來,像是自己做錯了事。他不隻惱火還有些委屈,長年相處下來深知以黎璃的性子交不到幾個朋友,所以特意安排了聚會想讓她多認識一些人,結果她這麽不給麵子。

她轉頭注視比自己高了一個頭的男人,緊咬嘴唇的牙齒鬆開,殷紅的血如同好些年前他們同桌時他常常見到的那樣,她又在自虐。

他從牛仔褲袋裏摸出一方手帕,遞給她去擦血跡。黎璃沒伸手,任由他尷尬地舉著。她眼神深邃,他看不懂。

“裴尚軒,我晚上去北京。”

他脫口而出,“去幹嗎?”有種她即將離去不再回來的錯覺。

“七月一號香港回歸,我去看升旗儀式。”

他鬆了口氣,香港回歸是普天同慶的大事,政府還特意放假。繼而想到七月一號天安門必定人山人海,又擔憂起是不是有人與她同行能互相照應。

“一個人?”他不放心地問道,卻看到她搖了搖頭。

“和一個男生一起去,沒什麽好擔心的。”黎璃不解自己為何特意強調同伴性別,脫口而出的話容不得她細想。

聽到“男生”二字,裴尚軒皺起眉頭。見鬼,她單獨和男人出去旅遊,居然叫他不用擔心?自己不擔心才怪!

“不許去。”他霸道地命令,“你是女生,你要保護自己,知不知道?”

黎璃看著他,在自己尚未反應過來前嘴裏已經吐出了一個單詞,“Shit.”她一怔,冷冷笑起來,“裴尚軒,你神經病啊。”

她的冷淡讓他不悅,一臉惱火地吼道:“我是關心你。”

“我不稀罕。”黎璃倔強地昂起頭回吼,甩手大步往前走去。沒走兩步,手臂再次被人捉住。回過頭,裴尚軒麵目猙獰,惡狠狠地咬牙切齒,“黎璃,你這丫頭別不識好人心。你的事我還管定了,今天你哪裏都不準去!”說著,他揚手招了一部計程車,連推帶搡把她塞進車內,報了自己家的地址。

“讓我下車!”黎璃氣不打一處來,“我和男朋友去北京,要你多管閑事?”她撒謊了。許是之前見到他摟抱漂亮女孩的情景太刺眼,黎璃紅了眼圈,倒有幾分真的情急了的模樣。

裴尚軒麵色陰沉,抿緊薄薄的嘴唇死瞪著黎璃,恍似要看穿她是不是在騙人。黎璃心虛,強自鎮定與他對視。

“男朋友也不準!”被她的目光看著,裴尚軒敗下陣來,心煩意亂地抓抓頭發,口氣陰鬱,“黎璃,你給我記著,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成天想的就是占女生便宜。”

黎璃嗤之以鼻,不屑冷哼,“說的是你自己吧。”

黎璃的輕描淡寫看在裴尚軒眼裏變成了不知自愛,他說不明白為何心痛得仿佛呼吸困難。手機鈴響,估計是被晾在茶坊裏的朋友等得不耐煩打來找他了。裴尚軒不接,倒是黎璃伸腿過來踢踢他的腳,聽不出抱著何種心態的口吻,“人家找你呢,麻煩你就別來管我的事。”

裴尚軒氣急敗壞地關機,他喘了口氣,盯著她的眼睛生硬地說道:“你死了這條心,沒我的批準,你哪裏都不能去。”

“憑什麽?”黎璃忽然興起了一絲希望:有沒有可能,他是在吃醋?

“憑我是你的死黨。”這個理由夠充分了吧?“我們是朋友,我不想等到你出事再來做事後諸葛亮。”

他,總是在她剛剛產生了幻想的時候,殘忍地粉碎。更無奈的是,她怨不了他無心的殘酷。

黎璃沒去成北京,在裴尚軒家和他大眼瞪小眼對峙了半天,在裴家兩老不斷使眼色示意下,最終她妥協了。她到火車站約定的地點和汪曉峰碰頭,借口臨時有事不能去北京了。

“是那個人吧?”汪曉峰朝著不遠處監視他倆的高個子男人努了努嘴。

她點了點頭,沒必要對他隱瞞。

“喜歡他會很辛苦的,黎璃。”他拍拍她的肩膀,拎起腳邊的旅行袋,“等我回來給你看照片。”

黎璃很遺憾,為自己將要錯過這一曆史性的時刻。可是等到裴尚軒走過來牽起她的手,她拋開了不愉快。

“你騙了我,是不是?”他不悅地皺著英挺的眉,目光深邃,一瞬不瞬注視著黎璃,“他根本不是你的男朋友,對吧?”

“嗯。”黎璃淡淡回答。

裴尚軒抬起左手,揉著她的頭發,嘟嘟噥噥慶幸自己頭腦清醒沒有上當受騙,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上海火車站人來人往,他們站在廣場上被蒼茫暮色籠罩。黎璃垂著頭,微微笑了。

這個男人關心著自己,無論是出於何種理由,都令她奮不顧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