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你們,你們錯了。”孫青霞劍指著他在寒芒下盡皆變色、退縮的敵人。“這世間是有報應這回事的,如果沒有,便由我來執行。”

隆的一聲,長空劃過一道閃電。

他的劍還滴著血。

正滴到了最後一滴血。

剛剛死去的“混天猴”金不聞,對孫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撲,他的“混天铖”旋舞起來,猛烈得就似一道道驚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铖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沒有用。

孫青霞遞出了他的劍。

金不聞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別往孫青霞的劍鋒送上了身子:他的咽喉。

盡管他的攻勢很狂烈,但血卻流得並不狂也不烈。

隻一點點。

沾在劍口上。

很快,血自劍尖上滴落、滑落。

劍又回到原來的劍。

一把鋒利得雪亮、雪亮得鋒利的劍,——就像它的主人一樣。

霹靂一聲,院外又劃過一道寒電。

照亮了劍和持劍的人。

孫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劍,眉揚發劍,目亮如劍,笑紋如劍。整個的人便是一把劍。

一把已出了鞘、冠絕了天下的劍。

他也正是一個桀騖不馴,獨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還有十幾個人,其中“獨行狼”明充爾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當年他才一出道,“斧頭黨”黨魁“一斧當關”於吼地給他三斧就擺平了,那時他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獨行狼”明充爾與“混天猴”金不聞,都是“一線王”、“老張飛”查叫天的兩名愛徒。

他們來到蘇杭,隻有一個任務:保護朱仙震——隻要保護得了朱仙震,他們便一切不愁不憂,應有盡有了。

當然包括了:美女華廈、錦衣玉食、富貴功名、名譽地位。

所以他們十分清楚自己的責任:無論發生什麽,第一要務,就是要保護朱仙震。

因為他是他們的榮華富貴,也是他倆的衣食父母,為了保護他,什麽都可以犧牲。唯一例外的,或許隻有:死。

一死就什麽都沒有了。

——死了,什麽功名利祿,也就沒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麽都可以犧牲,性命卻不可以。

在這兒的人,不止是金不聞和明充爾,其實誰都是同一個想法。

因為他們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們也願為朱仙震拚——但不是拚命——因為連命也沒了就不必再仗誰靠誰的。

可是,不願犧牲的“混天猴”金不聞,卻還是犧牲了。

不止是金不聞,在這“青華別府”裏,伏屍於那傲岸劍客白刃之下的已經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還沒了。

對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場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個也不放過。

當發現自己縱和自己這些人一塊兒全力聯手、全麵反撲,也決非此人之敵手,明充爾就曾想過棄戰投降。

他曾嘶聲問過:“你找的不過是朱公子,我們不插手這事,你能不能讓一步?”

“不。”

那劍手仗著劍,冷峻的回答:“你們錯了,每一個人犯錯都要付出代價。”

聽到這種說話,明充爾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護朱仙震,但除開一拚之外,隻怕就活不出這時、這兒、這一關了。

所以他這次隻好拚命。

也隻有拚命。

命隻有一條。

誰都一樣。

拚了命就沒有命了。

可是到了這地步,明充爾已不得不拚命。

——隻有拚命,或許才能保住性命。

一個人拚命的時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連自己的命也不要了,還要不了別人的命?

更何況是這麽多人在拚命?

當“獨行狼”舞著雙斧,使他全身猶如兩朵開得極大極盛極亮極厲的斧花之際,其他保護朱仙震的十幾名仆從護院,也一齊執著兵刃,紅了眼,嘶喊著,殺了出去。

他們也要跟那劍手拚命。

因為對方不讓他們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對方的命。

這時,蒼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閃電。

屋裏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劍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這種:不拚命就得喪命的時際。

有時候你並不想要對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對方喪失性命。

當然,真的用刀劍拳腳拚搏的時候,也許並不太多,但用智謀、誣陷、錢財、名權、利祿等方式轉折使人全喪了活命機會,卻在這世間時時都在發生著,常常都在發生著的。

隻不過,有時是在商場,有時是在政界,有人明著幹,有人暗中來,有的人笑著出手,有人罵著出招,有的人打著正義的旗號、法統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著就要拚命,不管讀書、從商、當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給淘汰,讓人奴役。

連出家剃度的僧侶亦如是,不然就隻能是當個燒飯砍柴的雜役沙彌,就別說別行別業了。

隻不過,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擠命,更明刀明槍、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這“青華別府”朱係世家裏的這一刻,這些人殺紅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顯一些而已。

孫青霞,身高:六尺三,劍長七尺三,外號:朝天一劍。

他從十三歲開始殺人,殺到三十歲那一年,沒有人知道他殺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華別府”那一場拚命的結果是:死。

明充爾以及那一幹保護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護院們,無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孫青霞的劍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劍也越來越清亮。

電光乍閃。

劍芒更厲。

這是一把好劍。

“你們付出的代價就是:死。”孫青霞也這麽說了,“這是把好劍,拿來殺他們太可惜了。”

他對早已唬得臉無人色的朱仙震說:“用來殺你,還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劍,跪了下來,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幾個響頭,哭著哀求:“你可以不可以不殺我?能不能饒我狗命?”

孫青霞笑了。

他劍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彈了彈他的劍。

嗡的一聲。

清脆好聽。

他向他的劍吹了一口氣,然後耐心等水氣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飛入鬢的眉。

銳若飛星的眼。

他淡聲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時,我卻聽不到這句話。”

然後他說:“俟我的劍光重新回複清明之時,我就要你的命。”

他補充說:“你放心,我的劍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鏡,也一向清亮如鏡。”

隻聽嘩啦啦連聲密響,雨,開始傾盆而下。

“青華別府”慘案很快就傳了開來,沸沸蕩蕩。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厲月的公子死了。

這是駭人聽聞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來也是劍術上有名的高手,而且還是“東南石塌天”陳沙河的愛徒,“南麵王”朱厲月的兒子!

況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護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喪命。

其中,連同“混天猴”金不聞、“獨行狼”明充爾也未能幸免。

誰都知道,這一猴一狼,都是“老張飛”查叫天的徒弟。

誰敢殺他們?

——孫青霞。

幾人下的手?

——隻一人:孫青霞。

有無目擊證人?

——沒有。但已不需要。

因為現場有人用劍刻上幾個字:——殺人者:孫青霞。

劍之決斷在於利。

劍之神采在於光。

劍之要訣在於快。

劍之意義在於殺掉他的對手與敵人。

這也是孫青霞的用劍之道。

朱厲月恨孫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人膏盲。

他說道:“誰替我殺了孫青霞,我就讓他當應奉局之督運使,井賞他半座太真閣。”

應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撈的部門,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種奇花異石、珍寶巧物,獻給皇帝,在轉運過程中、大可廣征役夫,極盡搜求,任憑劫取。

誰擔了這個官職,誰就大富大貴。

至於“太真閣”,那是用來招待迎訝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規而侈後觀,極致奢華,館舍尤精,乃窮數萬民役費七年建成。誰能擁有太真閣,如同坐擁一座城池。

這還不夠,半年之後,朱厲月見派出去殺孫青霞的高手已前後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

“外加賜十萬兩黃金。”

——注意:是黃金,不是銀子。

這時際,東南大局,雖哀鴻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厲月卻隨手出得起這個價錢。

因為他是“南麵小朝廷”朱匡的弟弟。

以朱匡的勢力,雄踞東南,極盡搜刮,獨霸一方,坐擁巨富,江浙無比。朱厲月既是其近係,又是他左右手,動輒廣征役夫,募資數千,一時無倆。

何況,朱厲月出得起這獎賞,既是為子複仇,也是要保任性命。

他一直都認為孫青霞殺掉了自己兒子,也一定不會放過自己。

他對孫青霞下格殺令的豐賞厚賜,同時還來自其兄朱匡的默許與支持。

朱匡的看法也是一樣:孫青霞既殺得了他侄兒朱仙震,也必敢殺他胞弟朱厲月——殺得了朱厲月,便會輪到他了。

所以他大力促使朱厲月追殺孫青霞,甚至賞賜的一半,都是歸入他的賬下。

可是沒有用。

又隔了半年,朱厲月又公布了新的賞紅:“殺了無恥敗類土匪強盜外號‘一直劍’的孫青霞,除原有賞賜外,再加賞黃金十二萬兩。”

如此,又多加了二萬兩。

但仍然無用。

沒音訊。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去緝殺孫青霞的人愈多,死的人也愈眾。

如是者,賞賜黃金每年加一次,足足加到了二十萬兩。

可是孫青霞仍沒死,倒是朱厲月的另一個兒子朱大長,也成了“一直劍”孫青霞的劍下亡魂。

甚至連朱匡家的大管家“天地神通”朱義伸也死了。

就死在宅裏。

孫青霞的劍下。

由於朱義伸喪命時朱匡就睡在隻隔了三間的房子裏,甚至還隱約聽到劍刺入肌骨的聲響,而他剛好那一晚才跟管家對換了房間(朱匡每天都更換睡處,且臨時起意取抉,連身邊親信也不得事先知悉),使得朱匡驚覺:朱義伸是代自己枉送性命的。

看來,孫青霞遲早要殺到他的身上。

這還得了!

朱匡急召正在驚駭中的朱厲月麵議。

他們討論了很多法子。

殺孫青霞的方法。

可是沒有用。

重要的是:誰能殺得了孫青霞?

有這個人嗎?

就算有這種人,他願意跟孫青霞結仇嗎?

他們熬盡了腦汁,傷盡了腦筋,至少,給朱厲月想到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