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過去了,沒聯係到莫莫。

歐陽龍再著急也沒用。賈芸倒是一副風輕雲淡的樣子。賈芸說,莫莫做事,你放心。這半年來,你可見有莫莫做不成的事?她就是一工作狂,一拚命三郎。不對,是一個拚命三娘。

第二天過去了,沒聯係到莫莫。

歐陽龍打電話給莫莫的老公葉茂,問為何莫莫的手機老不在服務區。葉茂說,莫莫不是出差三天嗎?歐陽龍啞口無言,又問道,莫勇的電話號碼是多少?歐陽龍想向莫勇打聽莫莫是否來找過他談及搬遷的事。

第三天過去了,還是沒聯係到莫莫。

歐陽龍有點胡思亂想,很擔心莫莫會一時想不開做出點傻事來,那他就是罪魁禍首了。可這是什麽破事呀!弄得自己像老鼠進風箱——兩頭受氣。縣委拆遷辦怪歐陽龍辦事不利,好歹得告知一聲結果吧,結果就是莫莫不見了。這叫啥話,一個熟女,又不是三歲小孩,怎會不見呢?莫莫老公又來電話詢問莫莫到底怎麽啦?電話不通,三天過去了也不見人歸來,也沒個電話打回來。她到底犯了啥法,需要潛逃麽?

歐陽龍隻好將事情經過向葉茂解釋一番。

第四天,周六,放假。歐陽龍還是一起床就撥打莫莫的電話。還是不在服務區。

第五天,周日,歐陽龍想,是不是該報警尋找莫莫了?

這莫莫做事怎這麽不靠譜呢?玩失蹤?真是幼稚。賈芸說,這次你真的惹麻煩了。以前從沒有過一連五天都接不到電話的。我在上網時特別注意收聽了莫莫的微博。以前莫莫每日都是聽話的小學生完成作業一樣每日有更新。這次一連5天,她壓根就沒上線。

莫莫回去哪兒?她會為這麽點小事想不開麽?哎,說小事也不算小,那是在挑戰親情。莫莫的看著辦就是躲起來麽?這真是讓人失望又擔心啊。莫莫還知道,她的難題早就在鍾局長的協調下解決了。莫勇不是不講道理的人,拆遷辦和莫勇各退一步,第三天下午莫勇就把合同給簽了。盡管有許多委屈與不甘,但胳膊怎能熬得過大腿呢?大勢所趨,這也是沒辦法的辦法。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莫勇不簽字的原因是房屋拆遷安置費太少。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店麵出租給商人賣衣服,合同未到期,按理應該莫勇賠償一部分損失,但縣委拆遷辦拒絕付這錢。要莫勇從房屋拆遷安置費中自行解決。再說確定下來拆遷,而又沒有獲得同類似的店麵,縣委拆遷辦又拒絕把錢退給莫勇的!為拆遷的事,莫勇都請了好幾次假,可由此而造成的損失賠償費一分也沒有。鍾局長根據實際協調,在處理莫勇的事情上做出了明確的指示,既堅持了在拆遷賠償中一把尺子量到底,又不搞一刀切。讓莫勇終於簽下字。

莫勇是簽下名後才知道莫莫因為自己的事受了牽連。好在事情已經解決了,應該不會讓莫莫真的到北片去任教吧。

莫莫在哪兒呢?一連五天沒有音訊。真是急刹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