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真的不想說太多了。

支持吞噬的,我知道會繼續支持下去。

今天一看書評區,有人在呼籲讀者全部走是吧?看到這句話,我直接沉默了。

妖孽不是全職寫手,我不是整天到晚都在電腦麵前碼字寫書,我還要上學,還有朋友,還有圈子。

我讀的是職校,每天晚上九點半開始寫作,寫到十一點半,或者更遲。第二天六點起床。

前段時間吞噬一直是三更,沒有其他原因,就是因為鐵杆群裏的讀者猛哥、鴨子、小鳥、多情等人太給力了。

因為他們,讓那個星期,吞噬得到了一個非常耀眼的成績。所以我不能辜負。

平常的時候,我都是兩更。兩更不是我的極限,但是已經讓我累了。

有個讀者說,讀者不在乎作者的問題,隻在乎小說。

這句話沒錯。但是我就是這樣,有時候會力不從心。這個星期放假去長沙,周五去的,今天才回來。坐車一共花了十幾個小時,朋友請吃飯,朋友讓打牌,等等。

我去長沙幹什麽?我去找我女朋友。

很感謝,我這次一去,差不多失去了女朋友。明白那種痛苦麽?

我是一個感情用事的人,不是一個隻知道碼字的工作機器。

這兩天,我真的沒什麽心情,心理亂糟糟的,別說是書,我到現在連家都沒回。

這一章,都是我在長途汽車上寫出來的。

很好,再說十更的問題。

當初我就說過了,十更,肯定會更。

隻不過是在星期天左右。知道左右這個詞語的意思麽?

因為十更的更新量太過龐大,妖孽起碼得存三天,才存的出來。

所以,我才會說左右,因為連我也不確定。

我估計著,今天存三張,明天存三張,後天就可以勉強寫出十張了。

那個時候,已經是星期三了。

因為這樣對我有怨念的讀者,我無話可說。的確我也沒什麽資格來說。

就這樣,不想說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