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文章風波

這個女生叫什麽名字記不清了,畢竟她的長相沒有什麽優異的地方,可以說長得非常困難。實在令人不易留下什麽印象,當然,我也不想留下印象。不止是她,整個31班的女生我都不想留下什麽印象。

老大說:“我們班女性同胞的長相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軒明說:“我生活在侏羅紀的恐龍大世界中。”

於是我在校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

《走進侏羅紀》

女生,長像如果對不起觀眾,我們稱之為龍,如果實在對不起觀眾,我們稱之為猛龍。像那種又猛又爆又生虱子又亂撒尿的幾乎得道成仙的龍,那就隻有稱之為神龍了。

一個班,如果養的龍太多,我們叫那是龍潭或龍穴,如果整個班盡是龍的天下,神龍和猛龍隨處可見,我們管那叫侏羅紀公園,而我現在所處的31班,便是全世界公認的侏羅紀公園。無論是上古巨龍還是現今神龍都能在這裏找到蹤跡,所以,這裏一直是考古和科研的重要基地。

由於眾龍的殺傷力實在太強,班上的數學老師在與她們的惡戰中不幸負傷,被迫離開戰場,忍痛丟下我們這班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與強大的龍族拚命。好在學校非常重視班上的情況,迅速派了一強人抵上,當我們得知那強人的姓名後,終於在黑暗之中找到一絲希望的曙光。那是一個響徹雲霄的名字:無忌。就是《倚天屠龍記》中張無忌那個名字。

倚天·屠龍!看看,多麽具有威力的字眼,一聽就知道他一定是一個能讓龍族伏屍百萬,血流成河的鐵腕。於是班上每個男生都在腦裏形成了這樣一個畫麵:上課鈴如喪鍾般敲響,一個一臉橫肉的大漢肩負一巨大的木箱,殺氣衝天地走進教室,鷹一般銳利的目光一掃,全場便瞬間安靜下來,連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的到。獅子吼響起。一個雄渾的聲音傳入每個人的隔膜:“班長呢?起立!”班長愣了半天,緩緩起立,雙腿顫得直搖。大漢鄙視了他一眼,揮手讓他坐下,環視全班問我們:“班上有多少個男生?”我們異口同聲地回答:“46個!”大漢猛得一拍桌子,掀開木箱的蓋子,目眥盡裂地一聲大喝:“這兒有47把屠龍刀,大家一人一把,班長把刀發下去,今天我們要來一場驚天動地的屠龍大戰!”

隨後,班上的男生一個個瞪著血紅的眼睛跟著大漢喊著口號:“別阻礙我大義,我要倚天屠龍……”

聲音掀起了屋頂,傳向遙遠的天際,當31班的教室門口血流成河時,裏麵有一個人在我自介紹:“我叫無忌……”,門外,一個牌子順著血河漂向遠方,上麵寫著:“屠龍中,請勿打擾!”

操場上,教導主任的口號也刺耳地傳來:“我們要把蛇培養成龍!把龍培養成金龍!把金龍培養成神龍……”

——THEEND

這篇文章在校報上發表過後,在全校掀起了軒然大波,一時間,仿佛各個角落都在議論這件事情,第二天,軒明急急忙忙攔住我,魂不守舍地把我拉出校外,說:“你小子快逃命去吧,班上的女生正要找你拚命呢,真不知道做什麽不好,非要去寫啥破文章,看著吧,等你死無全屍我上哪兒去找棺材啊!”

我在校外足足躲了三天,第四天回教室時,真的被人群毆,那一天,我什麽也看不清,隻是覺得眼前全是拳頭和大頭皮鞋,偶爾還飛來幾支斷粉筆,為了這篇文章,我在醫院裏躺了二十四天。不過,凡事都有它相對的一麵,這篇文章也不光是給我帶來了黴運,最起碼的,它讓我出了名,有一次逛街,無意中聽見背後有兩個文科才女對我指指點點。

“你看,那不是31班那個才子嗎?就是寫侏羅紀那個,聽說他被班上的姐妹們狠踹暴打,扁得好慘啊!”

“是啊,他也挺可憐的,蘇東坡蘇大學士對現實嚴重不滿寫了那麽多發泄的文章也隻不過被貶官而已,而他隻寫了一篇,就被打進了醫院。”

一席話讓我滿臉通紅,瞬時覺得顏麵無存,趁人沒留意時鑽進了一條小巷。一路上咬牙切齒恨不得嚼了那倆女的。越是想氣就越大。正當我捶胸頓足時,一把寒光閃閃的刀抵住我的胸膛:“小子,要錢還是要命?”我抬頭看看那男的,戴著耳環,染著白發,墨鏡擦得鋥亮,右手持刀,左手伸在我麵前,食指和拇指一搓一搓的,那柄寒光閃閃的尖刀幾乎抵在胸口的肉上……

他搶光了我全部的錢,連口袋裏的三枚毛幣都沒放過,甚至我手中的半瓶冰紅茶他也如數喝光。搶了我之後,他悠然走進一間網吧,再沒有出來。

回到學校後,我向老大哭訴我被搶了,老大蹬地彈起老高,“啥?誰吃了熊心豹子膽敢搶我兄弟?今天我不給他點顏色看看他是不知道花兒它為什麽這樣紅!”

我告訴老大搶我的人染著白頭發,穿著黑T恤,臉戴墨鏡,耳配銅環,還持有一把西瓜刀,現在還在××網吧裏。

老大讓我呆在教室裏,自己出去叫了一大幫兄弟風風火火殺出了東校門。不多久,老大回來了,手裏拿著那搶匪的墨鏡,大義凜然地拍拍胸膛道:“豹子老虎我見多了,像那種花麵狗熊我一拳要砸死一串。”看著老大1米85的個兒,我打心底地崇拜。

“他搶了我一百七十六塊三。”

老大一聽,忙從褲兜裏掏出一把錢:“那小子的東西我全沒收了,加倍地把錢給你搶了回來,還有,那雙耳環不是銅,是純金的,也被我沒收了,你拿去,以後送給你老婆。嗬嗬,這墨鏡挺有款式,就留給我好了。”

軒明知道後,告訴我們說那個家夥是個混混,早年參加隆會,已經在街上橫行霸道很久,這次我們得罪了他,可能隆會要找我們的麻煩。對此,老大輕蔑一笑,“盡量讓他們來吧,來多少人我就踩多少人。”軒明卻非常慎重地說,“早在九十年初期隆會就已經創立,起初隻吸收了一些墮落的學生,後來又有不少在社會上打滾的人加入進來,經十多年的發展,現在已經是縣裏最大的黑幫,擁有七八家猖點,還參與販毒,政府裏也有人保著,警察剿了好幾次,每次都是抓了又放,放了又抓,沒辦法,隆會做事一向謹慎,警察局找不到證據,上邊又有人催促施壓,久而久之,警察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好在隆會一向不殺人放火,倒也沒有引起上邊的注意,這也使得它能夠存在到現在。”

聽完後,老大做出不可一世的樣子,“哼,隆會,也不過如此嘛。”不過,他說這句話時的底氣明顯沒有先前足。

我問軒明他為什麽知道這麽多,軒明理了理頭發笑道,“出來混嘛,不懂點基本知識怎麽行?”

雖然軒明這麽說,但我們都沒有太在意,估計那隆會也不會為了一點小事跟我們計較。一個黑幫跟幾個學生較勁,好像還沒有出現過這種事。

話題還是先回到我的文章上來,也許是我的文章寫得不錯吧,學校的文學社竟然邀請我成為他們的特約作者,還讓我參加全縣各中學的作文大賽,我本不想答應,但他們開出的條件非常豐厚:特等獎1000元,一等獎8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300元。隻要我參加了,無論是否得獎都給100元。我想:是不是學校的才子都死光了要讓我充數啊?但誰又會跟錢過意不去呢?為了那幾百塊錢,我豁出去了。答應他們後,我立即得到100元,但我必須在三天之內寫好稿子,作文題目看起來很簡單,寫起來卻很難。

題目是這樣的:寫一篇文章,要求加入懸疑、推理、神話、幽默、愛情、道德、邏輯、工作、誇張等元素,字數不得低於1000字。

我拿著稿紙在教室裏苦想了一下午,竟一無所獲,感覺這玩意兒不怎麽難,卻怎麽也沒有個頭緒,急躁之下差點撕了稿紙。軒明看見之後,奪走我的稿紙,說:“上次挨打沒挨夠是不是,現在又寫些東西討打了?”

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訴軒明,他想了想,把紙還給我說:“這個嘛,還是可以支持的,不過,你想到寫什麽了嗎?”我急得把頭發搓了個稀亂,懇求道,“實在不好寫哎,要不你幫我?”軒明看了看題目,直搖頭,“這事兒,可能不行。”於是我說:“隻要你寫出來了得獎的錢全歸你。”他依然是搖頭,可嘴裏卻說,“我會盡力而為。”

第二天,軒明瞪著個黑眼圈交給我兩頁紙,打著哈欠說,“喏,寫好了,拿去吧。”我雲裏霧裏地接過來,看看他的眼睛,簡直就像戴了一副天然墨鏡,估計昨夜奮戰了一個通宵,真不知道那廝在想什麽,嘴裏在推辭,動作卻這麽迅速,實在令人汗顏,不過,這麽難整的作文他竟然也能寫得出,不得不令人佩服。

這一天,軒明什麽事也沒做,就趴在桌上大補了一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