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開始沉睡了,雷雨一直下個不停,似乎雨越下越大,雷聲減少了很多,隔著半個多小時才響一次。

沉寂的深夜,一股神秘的白霧籠罩我的夢鄉裏。

迷霧中浮現很多人的麵孔及身影,我探尋著兒時的記憶,也就是之所以我會這麽憎恨爺爺的原因。

六歲的一個初夏傍晚

我和父母同兩位姐姐在一棟四周都是綠樹成林的兩層小木屋生活,這棟房子是我從記事起的第三間房子,每年都要搬家一次以上,雖然不知道原因,但這樣的動蕩生活沒有影響我和家人的心情。

“放開我!放開我!聽到沒有,臭老頭,你要帶我去哪裏?我不要離開爸爸和媽媽,我不要——”

傳來一個淒慘的小女孩的聲音,那個小女孩便是現在的我。

“父親,您不能帶走幼娌,父親——”房子裏跑出一位年輕男子,苦苦哀求中年男人。

突然間闖上來兩、三名保鏢,把年輕男子隔開。

中年男人惡狠狠地瞪年輕男子一眼:“我沒有你這樣的兒子,給我好好教訓他。”

三、四位保鏢男子衝上去,一頓毒打年輕男子。

那位年輕男子是我的父親,中年男子是雛爺爺。

我被帶到雛氏家族,後來才知道中年男人是雛氏家族的大當家。同時我也成為他的孫女,雛氏家族的繼承人。

我不知道爺爺和父親有什麽仇恨,至今我也沒查出來。

我的童年是在忙碌的學習中消耗,作為雛氏繼承人,每天要學習商業知識以外,還要學習樂器、音樂及舞蹈,包括禮儀與形象。不能和家人相見的日子裏,我養成了“叛逆”行為,為了和家人見上一麵,我學會跟爺爺談條件講金錢。可爺爺也抓住我感情用事這方麵跟我談條件,於是把父母和兩位姐姐接到雛氏家族生活,讓兩位姐姐接受高等教育。

隻要我成功完成一件任務及工作時,才能見上家人一麵。有時委派的任務太過艱難,不能成功完成,我就必須被關進地下室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我嚐試過逃跑,就算我逃脫掉,可父母和兩位姐姐呢?

在十三歲那年初夏,已經擁有不少地位與勢力的我終於向爺爺反抗,從而定下約定,每個月給爺爺一千萬元,日期不限。

十三歲的初夏到十六歲的初春,走過的這三年裏,我在國外辛辛苦苦賺錢,我相信爺爺會放過我和父母他們。

因為熱愛服裝設計,便選擇了首席服裝設計師這條道路。接著創立“花魅葬”,暗地幫助“小罌粟”,再接著成為慈善家“雛菊野”。

也許是出於善良,也許是知道生命的寶貴。本以為再等一年多,父母和兩位姐姐就可以得到自由與幸福,我的生命也就到此結束。父母和兩位姐姐三年沒見過我一麵,等他們知道我去世的消息也不會太過傷心。

可沒想到現在多了份保衛五大家族的安危與前程的義務與職責。

到底是上帝想要跟我開玩笑,還是想要捉弄我,解日子的苦悶與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