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正確用人導向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麵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任務,實現黨的十八大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曆史特點的偉大鬥爭,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黨,就要確保黨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曆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關鍵在人,就要建設一支宏大的高素質幹部隊伍。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必須把好選人用人關、必須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

(一)堅持黨管幹部原則

黨管幹部原則,是黨的領導在幹部工作中的重要體現。1938年,毛澤東同誌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了黨管幹部的思想。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加強幹部管理工作的決定》,對黨管幹部原則作出明確規定。1962年,鄧小平同誌強調,黨要管黨,一管黨員,二管幹部。對執政黨來說,最關鍵的是幹部問題。1989年,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明確了黨管幹部原則的基本內涵。此後,黨的曆次全國代表大會和黨的重要文件,都強調必須堅持黨管幹部原則。黨管幹部原則是我國幹部人事製度最鮮明的政治特色,是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根本保證,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應當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1)幹部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必須由黨製定。凡屬關係全局、關係長遠的幹部人事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必須由中央統一製定;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的總體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須由中央決定或批準。地方和部門黨

的組織在貫徹執行中,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所製定的一些具體政策規定和改革措施,必須與中央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相一致。

(2)幹部的管理、決定任免或推薦、提名,必須由各級黨委(黨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

(3)選拔任用幹部必須經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按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作出決定,絕不允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幹部任免。

(4)正確處理黨委推薦幹部與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選舉和決定任免幹部的關係。中央和地方黨委向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幹部,是實現黨對國家事務領導的重要保證。選舉和決定任免國家機關領導幹部,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國家各級權力機關的重要職權。黨領導人民製定法律,黨也要在法律範圍內開展活動。黨委推薦幹部和人大依法選舉、決定任免幹部,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因此,黨委向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幹部要依法辦事,在法律範圍內進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臨時黨組織、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以及人大代表中的黨員,要自覺維護黨管幹部原則,認真貫徹黨委意圖,正確履行職責。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必須改進幹部管理方法。要加快幹部人事製度改革步伐,努力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製度化。要堅持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實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要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積極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措施,促進幹部奮發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完善幹部考核製度和方法。要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二)堅持正確用人導向

選人用人是組織工作最重要的任務,其關鍵在於樹立、落實和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如何選人用人,曆來是反映政治生態的風向標。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指出,“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選什麽人就是風向標,就有什麽樣的幹部作風,乃至就有什麽樣的黨風。各級黨委及組織部門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努力做到選賢任能、用當其時,知人善任、人盡其才,把好幹部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

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就等於樹立起一麵旗幟,對廣大幹部是積極的引導和激勵。這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成事之基、正氣之源,是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保證。

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就是要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從組織方麵來講,必須選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把它作為新時期做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從黨和人民的事業出發,公平、公正、公道地選人用人,真正做到選好人、用好人、管好人。

從黨員幹部自身來講,要按照好幹部的標準努力工作,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進取意識,敢於擔當,勇於負責,把精力和智慧都用到幹事業、謀發展上,以想幹事、能幹事為榮,以碌碌無為、一事無成為恥,爭取把別人幹不成的事幹成功,把別人能幹的工作幹出色,做到靠實幹出業績、憑實績論英雄,真正在幹事創業中展示才華、贏得組織認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