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島速浪,這個我們唯一明確在天庭任職的近代人物,是川島芳子的養父,川島芳子的人生比較悲催,雖然生在皇室,但卻趕上了滿清大廈將傾,沒有撈著任何好處。滿清成為島國傀儡政權之後,她被島國浪人川島速浪收養,才有的川島芳子這個名字,熟料這個川島速浪卻是個禽獸!把川島芳子給強暴了!

原本驕嬌的川島芳子,改變了性格,開始痛恨男人,自己卻時常假扮男人,人格分裂了,最終,她被培養成了島國間諜,輾轉於三國之間。後來被**抓獲,判處死刑,但又被島國給秘密救下,負責執行百年後的使命!

正所謂置之死地而後生,讓川島活到二十一世紀不太現實,於是就把她先殺死,列成五馬分屍陣,待百年之後破陣,人便可以複活!即便我們不找老魏破陣,小澤他們也會在通天塔完工之間去神農架破陣救出川島的!就像“之前”我們遇到的那波忍者一樣,川島的埋屍地藏了一架不斷發射電波的電台,作為尋找她的標記,就是我們“之前”在神農架與島國人遭遇時發現的那個!

當然,我不需要電台就能找到她。

“一定,哪怕跟他同歸於盡!”我表了態,川島是整個計劃中重要的一環,如果沒有她的鑰匙,我們就是坐在金箍棒上上去,又有何用啊,難道去打飛機麽!

由島國工程師設計的大型扭力梁已經製造完工,此物就像是一個趴在地上的摩天輪,焊接了六十四個麵包車,裏麵坐人,中間有個鎖扣,用於固定金箍棒!

妲己作法,烏雲壓地,以掩蓋視線。

眾人就位,合力將扭力梁抬起,我將金箍棒墊在下麵,變大,變長,變硬,把整個扭力梁給撐了起來,每個麵包車上加裝的螺旋槳開始旋轉,不是為了讓麵包車飛,汽車發動機沒那麽大的功率,隻不過是為了讓整個扭力梁轉動起來,以維持在空中的平衡,就像是竹蜻蜓一樣。

部隊紛紛上車,鎖好車門,我躍上了扭力梁中央的操作台,一邊抽煙,一邊喊口號

“長……長……長……”

可能因為整體重量比較大的緣故,金箍棒長高的速度不算很快。兩個小時過去了,扭力梁已經在雲端,高度儀顯示,還差五百米才能到達指定的高度!

高空中風很大,我幾度差點跌下操作台,島國工程師太偷工減料了,居然沒給我弄個遮風擋雨的棚子,哪怕把挖掘機的駕駛室焊接上來也行啊!

又過了半個多小時,我喊得口幹舌燥,高度儀終於嗶嗶嗶的響了!

我緩了緩,朝下麵一看,除了雲海,什麽都看不見。

又往上看,除了藍天,也什麽都看不見!

“同誌們!”我操起對講機,準備做戰前動員,如果不說,可能就晚了,打開了天門,連鬼都不知道那邊迎接我們的到底是什麽,也許是瞬間的毀滅!

這是一場“真正”的戰爭!看著雲端扭力梁的奇妙景色,看著一個個麵包車裏的那一張張神色各異的臉,我突然明白,神為何要“懲罰”我們!

因為他們嫉妒我們這些凡人!

因為我們擁有生命!

生命,隨時都可能死亡!

而生命的死亡,則使這世界的一切變得更加美麗!

每一刻,對於我們這些生命來說,都是稍縱即逝!

所以,才美得無與倫比!

這就是生命的意義!

而時間,則讓這種美麗變成永恒!

因為你不可能比此刻更美麗,我們也再不會重回“此刻”!

但是,我和妲己卻回來了,回到了這一刻!

定然是天庭中出現了叛變者,才讓我們今天有機會直麵天庭的妒火中燒,以我們的憤怒,討伐他們

那個(些)叛變者,定然是因妒生愛,放下神格,開始信奉生命!

生命,這是我們共同的宗教!

活在每一刻,是我們生命共同的教義!

屏幕前的你,請記住這些話!

“同誌們,”我拿起對講機,放低了嗓音,“小昭,翻譯。”

小昭在一台麵包車裏點了點頭,也拿起了對講機。

“我隻是一個普通的人,原本沒有什麽崇高的誌向。陰錯陽差,我站在了這裏,與你們一起,準備去完成一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此刻,我不想做什麽慷慨激昂的站前動員。”

“在還是一介平民的時候,我一直覺得,一個人,應該靠自己的力量,立足於這個世界,要有足有的影響力,有足夠的錢,可以守護任何想守護的人,可以再麵對任何突如其來的災難時,都從容淡定,我認為這樣的人是偉大的。”

“現在,我們的腳下,站著60億人類,還有數不盡的生靈。它們,是我要守護的對象。”

“現在,我們的頭頂,等著我們的,可能是地獄,甚至要比地獄更可怕!它們,是我們的敵人,是想要奪去億萬生命的劊子手、屠夫、惡魔!”

“消滅它們,也許我們都會死,但我們腳下的生命會活!會在這顆星球上延續下去!如果逃避,我們也許會活,但我們腳下的生命會死!這顆星球,將變成一個巨大的墳場!為了它們,我們此刻站在這裏,為了它們,我們決議勇往直前!我記得在遠征艾迪斯拉姆的時候,我與你們說過,這是我們共同的選擇。我由衷感謝你們的選擇,並為你們的選擇,感到榮耀!”

“同誌們,曆史往往隻會記住將軍,而不會記住士兵。但是,我向你們保證,你們每個人都會名垂青史!因為我們即將進行的,不是一場戰爭,而是一種,光榮!”

天空中,沉默良久。

耳畔隻有輕風在嗚咽,仿佛在為我們鳴奏哀歌

“出發。”我拾起鑰匙,將霓虹真氣灌入,耳畔的哀歌消失,眼前隻有無盡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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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樹,是個作家,或許稱為一個寫手也許更為合適。我祖籍東北,現居滬市。

此刻,我正坐在一家咖啡館二樓靠窗的座位上。

馬路的對麵,有一家私人偵探社,名字叫“聖徒”,而我的對麵,則坐著一個姑娘,她的名字叫十四,沒錯,她的名字就是十四,因為她沒有姓。

這是我們相識的第一百七十七天。

幾乎每天晚上,我都會坐在這裏,聽十四給我講故事。起初,她給我講的是一隻狼和一隻羊的故事,狼的名字叫做夏朗,羊的名字,叫羊暖暖。

後來,她又跟我講一個人和一隻狐狸的故事,那個人還是叫夏朗,而那隻狐狸,叫蘇妲己,偶爾,十四也會稱她為蘇菲。

再後來,十四又跟我講一個男人和他的一群小夥伴的故事,那個男人依舊叫夏朗,那群小夥伴的名字,我記得並不太全,因為實在太多了,但十四卻能將他們的名字一一記住,就像是印刻在了她本不怎麽靈光的腦海中一樣!

今天,她告訴我,故事講完了。

“可是我並未聽到結局呀!一個故事怎麽可以沒有結局呢?”我驚訝地問,“後來呢?他們進入天庭之後的故事呢?”

“嘻嘻,我哪兒知道啊,我又沒跟著去天庭!”十四喝了一口奶茶,奶昔沾滿了她的上唇,十四調皮地舔了舔,“你或許可以直接問問夏朗啊!”

“嗬嗬……我上哪兒找他去?”

十四臉上的笑容漸漸黯淡了下來,沒有吭聲,捧著奶茶杯子,盯著杯子裏的奶昔,頭慢慢的一點一點,似乎在思索什麽。

“幾點了?”十四突然抬頭問我,她從來不帶手機,也不用手表,不知為何

“九點半了。”我看了看牆上的掛鍾說。

“呀!今晚是不是有‘狂奔的兄弟’啊!”十四驚叫道。

“可能有吧……”

“那我得趕緊回去了!”十四起身,戴上了棒球帽,端起奶茶,將剩下的大半杯一飲而盡,還打了個飽嗝,“走了啊!夏作家!”

“喂!明天還來不?”我趕緊問。

“來啊,為什麽不呢?隻要你請我喝奶茶,我就天天來!”

“……來就好。”我目送十四的背影,消失在樓梯口。

我看向窗外的樓下,幾秒鍾之後,十四出現在了馬路上,又是那輛白色的寶馬轎車將她給接走了。

我突然來了興趣,她到底住在哪兒呢?

每天,都是這台車把她送來,又在十四隨時提出要離開的時候出現在樓下,將她接走,車膜貼得很深,裏麵的一切都不可見,車裏到底是什麽人呢?

我合上筆記本,起身下樓,鑽進咖啡館門口我的那台豐田銳誌,追過兩個路口,終於跟上了那台包含了xzy三個字母的本地牌照的寶馬車。

跟了足有一個小時,寶馬車終於進了一個小區,停在了第三排樓的樓下,我慢慢滑行到了第二排樓旁邊,靠邊熄火。

十四先打開車門下來,正嘰嘰喳喳跟車裏人說著什麽,車燈關閉,寶馬熄火,從駕駛室裏走出來一個跟十四差不多大的女孩兒,但一直勾著頭,看不清她的臉。

倆人先後進了樓道,走在前麵的十四還在喋喋不休。

“操,就這點破事,你墨跡完了沒!明天就教你還不行麽!”那個姑娘說。

說:

打完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