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案第十九章 邏輯不通

接到報案,照海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死亡島。那時,等待他的隻是一座孤島和孤島上的十具屍體。十個人,死了十個人,沒留下一個活口。這是警局迄今為止遇見的最匪夷所思的案子。如果說有人把他們全都殺光了,那麽這座島是封閉的,凶手在哪裏?從他們攜帶的身份證明看,安法平和葛超遭到了槍擊,前者頭部中槍,後者心髒被子彈射穿。劉嚴和辛黎死於氰化—物中毒。孫虹服用過量鎮靜劑,中毒而死。張賓的頭部被凶器劈開。耿漢中的頭被砸爛。李晰溺水而亡。尚安後腦遭到重擊而亡,最後,趙靜是吊死的。

附近的漁民沒有提供任何有價值的線索,他們說那棟房子是被一個叫杜麗偉的家夥買的。但是,他們沒有找到杜麗偉的任何信息,很明顯,杜麗偉就是個假身份。

他們在房間內找到了那張u盤,仔細調查了裏麵提到的控告。有意思的是,u盤裏提到的內容全部屬實。張賓夫婦,他們倆曾是張紅豔的保姆。後來,張紅豔暴病而亡。醫生對於死亡原因沒有做出確切的解釋,當然,有些病很難查出死因。

安法平,這個人表麵上沒有任何問題。他是審判孫晶案子的法官。從資料上看,孫晶確實罪有應得。證明他有罪的證據在他被槍決之後才發現,所以在審判的時候,大家紛紛議論說法官在假公濟私。

趙靜曾經是一名家庭教師,她所服務的這人家發生過一起溺水案。不過似乎和她沒什麽關係。她當時表現得非常勇敢,奮力遊過去救人。不過很抱歉,那個女孩沒有被救上來。

然後是李晰,他在當地算小有名氣。關於u盤上指控他的內容,警方沒有發現任何線索。不過他確實治療過一個叫劉雯的女人,後來她死在了手術台上。這案子不能算謀殺,最多就是一起醫療事故。

至於辛黎嘛,她收養過一個叫王蕊的女孩。後來她未婚先孕,被她趕出門,投河自殺了。辛黎對這件事做得確實很無情,但沒構成犯罪。

劉嚴開車超速。撞死了兩個孩子。尚安呢,他甚至和黃亮是好友,黃亮經常去他家玩。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殺了黃亮。再說葛超,他是一個狡猾的人,膽大魯莽,不過他一直都不在國內混。最後是耿漢中,他也很狡猾,多次逃脫法律的製裁。

也就是說,所有這些案子都是法律無法解決的案子。這些案子遊走在法律之外。

一發現這起案子,立即引起了各種媒體的關注

。這起案子太匪夷所思了!十個人被殺死在一個光禿禿的小島上。警察不知道是誰幹的,也不知道他為什麽這麽做,更不知道他是怎麽辦到的。

唯一的線索是一個名叫杜麗偉的男人。有人大膽猜測說,杜麗偉是一個像‘三個火槍手’之類的俠客。他挖到十個人的陰暗麵,然後設置私刑。將他們處決了。這個杜麗偉呢,完成了他的任務後,想方設法從島上逃走了。

而問題也在這裏,他是怎麽逃走的?這座島離海岸線還有很長一段距離,一個人隻憑遊泳絕對遊不到海對岸。而那幾天,正值暴風雨來臨時,沒有任何一隻船出海來過這座島。他是怎麽逃脫的?

在匪夷所思中。照海找到了妘鶴,希望妘鶴能給一些突破性的建議。妘鶴仔細地查看了這起案件,認真地聽照海說了所有細節,然後思忖半天說:“會不會有這種可能:假如凶手從來沒有到過死亡島,自然也就不存在離開這座島的問題了?我想,這個凶手就在他們十個人當中。”

照海點點頭。繼續說:“這一點我們也考慮過。經過搜查,我們找到趙靜留下的一本日記,辛黎也留下了一本日記。安法平做了一些筆記,不過全是和法律有關的專業術語,用詞苦澀難懂。這些證詞聯係起來。我們可以知道,他們的死亡順序是這樣的:劉嚴、孫虹、尚安、張賓、辛黎、安法平。安法平死了之後,趙靜的日記上記錄了李晰半夜離開房間,葛超和耿漢中出門找他。之後,她說李晰失蹤了。”

根據這些資料,警方怎麽也想不通。李晰是溺水而亡,假設李晰是那個瘋狂的凶手,那麽他完全有可能在殺死其他人之後,跳崖自殺。這個結論聽起來沒問題,但驗屍報告直接抹殺了這一點。根據法醫的驗屍結果,當時這些人的死亡時間已經超過三十六小時,或許比三十六小時更長。而李晰的屍體在海水中浸泡了八到十個小時,然後才被衝到岸上。後來,警方找到了李晰的屍體被海水衝上來的地方,他的屍體卡在兩塊礁石之間,石頭上還卡住了一些碎衣服和頭發。我們查到,他的屍體有明顯拖拽的痕跡,也就是說如果他是凶手,他殺死了所有人然後跳崖自殺,那麽是誰做到這些的呢?誰把他的屍體拖拽到潮水衝不到的地方?隻有一點可以解釋,李晰死後,島上還有人活著。

也就是說李晰失蹤,還剩下三個人,葛超、耿漢中和趙靜。葛超中彈身亡,他的屍體也在海邊,就在李晰的屍體旁邊。趙靜在自己的房間裏吊死。耿漢中的屍體在屋外,被窗戶上落下的大石頭砸中了腦袋~~~

這時,一直靜靜聽著的妘鶴打斷他說:“那是誰的窗戶?”

“趙靜房間的窗戶。那麽再看看剩下三個人的情況。假設葛超扔下那塊大理石,把耿漢中砸死,然後又給趙靜服了麻醉劑,把她吊死。最後他走到海邊,開槍自殺。可如果這樣的話,又是誰把他的槍拿走了?因為手槍最後是在房子裏被我們發現的,就掉在安法平房間門口。”

妘鶴又問:“槍上有沒有指紋?”

“有,指紋是趙靜的。”

妘鶴若有所思地問:“那麽趙靜是凶手嗎?”

照海胸有成竹地說:“我知道你要說什麽,我們也試著按照那個推論演繹了一番,可是行不通

。假設趙靜先用槍把葛超打死,然後帶著手槍回屋,把大理石砸到耿漢中頭上,最後上吊自殺。這種推斷似乎是合理的,但是有一點很奇怪:她房裏有一把椅子,椅子上有和她鞋上沾的相同的水草。所以她當時應該是站在椅子上,把繩套套在脖子上,然後踢開了椅子。”

妘鶴點點頭,這麽說,案子一定是這樣的了。哪知道照海話鋒一轉,又說:“但是,我們發現那把椅子時,它並不是被踢倒的,而是和房間裏其他幾把椅子一樣,整整齊齊地靠牆放著。這肯定是趙靜死了以後,別人放在那兒的。”

“最後一個是耿漢中。他先把趙靜吊死,然後走到屋外,用繩子拉下大理石把自己砸死,你相信嗎?沒有人會用這種方法自殺。所以,除了他們十個人之外,還有一個人在島上。這個人殺光了所有人,之後做了善後工作。問題是,他一直藏在什麽地方?他又逃到哪裏去了?那天的天氣壓根不可能出海,附近的漁民異口同聲地保證說,不可能有人在救援船到達之前離開,也沒有人可以遊泳橫跨整個海麵,他是怎麽做到的?又是誰殺死了他們?”

此案就是個謎,一個很難解釋的謎。為此,妘鶴也糾結了很長時間,她不明白,到底誰策劃並實施了這一切?他又是怎麽做到的?

這個案子一直迷惑了他們一個月之久,最後,依舊是毫無頭緒。一直到一個月之後,有人在海邊撿起了一個漂流瓶,那是個異常精美的漂流瓶,用紅色絲綢包裹著,上麵係了一個蝴蝶花結。看起來就像是一個精美的禮物。一個在海邊散步的情侶撿起了它。

正是這個漂流瓶的發現讓這個不解之謎大白於天下。實際上,這個漂流瓶要寄給的對象正是新湖警局。下麵是漂流瓶中的內容,以第一人稱寫下的犯罪自白書。

從小時候起,我就認識了自己的本性。我是各種矛盾的集合體。首先要說的是,我喜歡浪漫的幻想,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兒時看電影或小說的時候,看到有人把重要的文件裝在瓶子裏投入大海,我總會莫名的激動萬分。一直到現在,這種感覺還影響著我,所以我采用了這種漂流瓶的方法,寫下我的自白,裝進瓶子裏,把瓶子封存,投入大海。我的漂流瓶或許有百分之一的可能被某個人拾起來,如果真能如此幸運的話,這起懸而未決的神秘謀殺案就能大白於天下。

除了一些浪漫幻想,我的性格中還有其他矛盾之處。死亡總能激起我的興趣,我喜歡親眼看見或者親手製造死亡。我依然記得我用黃蜂做實驗,還解剖院子裏的各種蟲子。從小時候起,我就知道自己對殺戮有著無比強烈的欲望。

與我的殺戮性格矛盾的是,我同時還擁有一種強烈的正義感。我痛恨因為我的所作所為讓無辜的人或生物遭受磨難或者死亡。我一直深深地感到,正義應該戰勝一切。

因此,不難理解,至少心理學家很容易理解,我之所以選中法律作為終身職業,正是基於自己的這種心理狀態。法律工作幾乎可以滿足我本性的每一個特點。

罪惡和懲罰永遠吸引著我。我酷愛各種偵探小說和恐怖故事。我想出各種極為巧妙的謀殺方法作為消遣。

下麵我將談一談死亡島的謀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