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尋找真凶不容易呢!

土源派出所,轄區下的納土鄉鎮城郊結合部。

屬於正在開發的納土鎮和鄉鄰的結合部,這樣正在開發的鄉鎮結合部,最大的特色就是流動人口,和外來人員比較複雜,比較多。

不過,相對於大城市裏的喧囂繁華,納土鄉鎮這裏還是少了些外來人口帶來的麻煩。

雖說是城鄉結合部,人員也沒那麽多複雜,大部分流動的,還是十裏八鄉的老鄉往來居多。

憨包駕車帶頭,緩緩順路駛進這個看上去不那麽繁華的鄉鎮。

路邊的商販,擁擠在街道兩邊,水果,小吃,服裝,各種各樣,把這條本就不是很寬的公路擠了個水泄不通。

路邊商販高聲的叫賣,店鋪裏大得震耳的音樂聲,往來熙攘擁擠的行人,讓這片區域裏顯得非常熱鬧。

擁擠的攤販們,甚至把中間的馬路都占據了大半。

憨包帶頭也隻能不斷按著喇叭,小心翼翼的用龜速擠進人群裏。

這種環境下,絕對是考驗駕駛技術的。

離合器和刹車,擋排的巧妙應用,不是高手一般都會熄火幾次。

擠過人潮最擁擠的街口,憨包也不由伸手擦了擦額頭:“虎哥,這地方可真熱鬧。擠成這樣。”

低頭翻閱著資料的楊虎,抬頭向窗外看看,出聲笑道:“還行吧!比那時候我們進山拉木料那路可輕鬆多了。”

憨包嗬嗬笑了聲:“那倒是!”

楊虎抬手指了指前麵的路口:“前麵往右拐,第四家小賣部停一下。”

車停下時,楊虎打開車門,往那家門上插了支金剛鑽刺枝的小店走去。

店裏一百多平方,是自家三層樓房的門麵,裏麵擺放成一個批發小超市的模樣,看上去貨品很多,買賣的人來人往,生意不錯的樣子。

除了幾個忙碌的夥計。

店裏的櫃台裏坐著一個眼眶紅腫的年青少婦,懷裏還抱著個三歲大小的孩子,正在那逗孩子玩。

楊虎隨手指了指堆在門口的礦泉水:“老板娘,來一箱礦泉水。多少錢?”

“三十五。”紅著眼眶的少婦,抬頭啞聲對他應道。

楊虎掏出三十五塊遞給她,轉身抱起一箱水,走到車旁丟了進去。

冷不丁的回頭對那年青少婦問道:“老板娘問個時,旁邊有沒有屠宰場?”

“沒有。[超多好看]鎮上有幾家殺豬的,我們這裏沒有屠宰場。”那少婦對他搖搖頭,抱著孩子起身,往裏屋走去。

“謝謝。”楊虎對她道了聲謝,轉身鑽進車裏。

小蜂娘在楊虎走進小超市的時候,就已經溜達了一圈,也隨著楊虎關上的車門飛了進來。

它發超強嗅覺,已經借著這個機會,巡查了一圈。

這個超市的收銀台前,就是二十七歲的店主,張毅唯遇害的地方。

當時因為客人的關係關門稍晚些,他的妻子早早就上樓休息,一直過了十二點的還沒發現老公上樓,張毅唯的妻子,在離開短短不到一個小時之後,下樓來找老公。

發現的卻是在櫃台前,變成白骨的丈夫。

兩人的兒子剛過了三歲的生日,丈夫就遭遇這種不測……張毅唯妻子內心可想有多痛苦。

看著楊虎眼中的沉思,憨包出聲問道:“虎哥,這個案子就因為被害人血肉不見,就能確定是巨獸的舉動嗎?”

楊虎笑了笑:“之前不確定,不過現在我確定了。”

“真是巨獸?”憨包目光一閃。

楊虎點了點頭:“被害人的骨骸上,到處是****的痕跡,血肉被清理得太幹淨了,肉眼連一絲血肉都看不見。按照正常的手法,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

“一絲血肉都沒有?”憨包一愣。

楊虎看看天色,差不多也是吃中午飯的時間了:“前麵找個地方吃飯,我順便給你們說說這個事。這家夥恐怕不容易對付,它非常的小心和聰明。”

憨包應了聲,開著車在路邊轉轉,找了家看上去挺幹淨,已經坐了幾桌客人的小菜館,要了個大包間,點了一大桌菜。

他們一行人,開著三輛車,背著四隻大箱子,男男女女七八個,還帶著一群狗,那是挺惹眼的。

剛下車,還沒進餐廳呢!就惹得路人直往他們這邊看。

小菜館的包房也不大,剛剛好夠他們坐下,看上去還有些擠。

顏穎帶著女孩們去點菜,桌上楊虎把從老馬那裏拿來的資料遞給憨包他們:“你們先看看,到底是什麽事。”

四個大男人擠在一起,開始翻閱帶來的資料,和老馬之前對案情的一些分析,和審訊這十裏八鄉一些嫌疑人的口供。

楊虎提著服務員送上來的茶水,給他們把水滿上,自己點了支煙,看著水杯沉思起來。

被害人張毅唯,從他妻子離開身邊上樓,再下來,其間不過一個小時左右。

從他妻子的口供來計算,十一點半左右,還不斷有客人上門,她累了一天上樓去洗澡做護理什麽的,下樓時還特意看過手機,是十二點四十七。

中間間隔的時間,還要減去客人來買東西的,那麽被害者遇害的時間還要不斷減少。

這份資料裏,還有兩個當晚到小店來買煙的客人口供,他們記得離開的時候,大概是十二點。

因為都是熟人,張毅唯家裏的店鋪,大多是趕著在十二點關門的習慣,大多數鄉鄰也都知道。

他們還和張毅唯開了幾句玩笑,卻被催著要關門,才離開的,所以記得特別清楚。

那麽就隻剩下十二點到,十二點四十七分之間,能肯定就是在這段時間裏,被害人被凶手殺害。

四十七分鍾之內,把一個身高一米六五,體重一百六十四的大胖子,清理得隻剩下一具白骨。

這可不是簡單的事情。

四個被害人中,有兩個是夜晚被害,時間都差不多。

另一個遇害人,是十六歲的學生,夏小雨。剛剛參加完大考的小胖子,身高一百七十四,體重重達一百九十五斤。

是在和同學聚會之後回家路上遇害的。

他遇害的時間,就在張毅唯出事之後的第二天。

他們兩人,相同的共通點就是都是胖子,都在十一點之前,同樣有人見過他們,但是在過了十二點,不超過一點的時間段裏被殺害。

時間非常巧合!

而另外的兩人,遇害的時間則是在傍晚十分。

二十四歲的機修工人,方鳴。身高一百七十,體重一百八十斤。

胖子!

四十四歲的下崗工人,羅金。身高一米五六,體重一百四十八斤。

胖子!

兩人死亡的時間,也非常相同的在下午六點半到八點之間。

也是在前後兩天的時間裏遇害。

而且,這兩位死亡的地點很令人糾結,方鳴就死在自己獨居的小院裏。

羅金,則是死在自家門外路口邊的垃圾堆旁邊,仿佛被人殺害之後棄屍。

最讓楊虎頭疼的是,四個人死亡的時間,幾乎都在上個月的十五號,到二十五號,剛剛好的十天裏,死了四個人。

除了證明凶手的凶殘之外,這個家夥還很膽大。

大到肆無忌憚!

殺戮之後,不留痕跡又悄悄的躲起來。時間又過去了半個月。沒有再發生新的案件。

很詭異的行徑啊!

他正想著,菜鳥抬起頭來:“虎哥。十天裏凶手殺了四個人。它很趕時間的樣子?”

大頭翻看著資料上幾張被害人的遺照,輕輕皺了皺眉:“如果真是巨獸的話,那麽一定是在趕著吃飽喝足。隻是它為什麽不再接著下手?”

海青也點點頭:“我更傾向偵查這片地區周圍,有什麽大量聚集的物種,寵物,家畜,養殖業,從這方麵著手會不會比較好?”

“凶手以前有沒有行凶過?”憨包皺緊著眉頭:“如果是之前就有過這種行為的,那麽它可能更狡猾,隱蔽得更深。”

“而且,它很好吃胖子這一口。”憨包突然說了個冷笑話。

楊虎點點頭端起茶水喝了口:“現在隻要找到它的痕跡,它就逃不掉。”

菜鳥嘿嘿一笑,站起身來伸了個懶腰哎:“虎哥,那不就簡單了嗎?我們找幾個胖子監視起來,這個家夥既然好這一口,那就一定還會下手。”

大頭對他翻了個白眼:“那要等到什麽時候?如果它突然收手,隱藏起來了呢!我們等得起?”

楊虎沉思了一會:“這也是我現在想的問題,以巨獸,或者野獸來說,如果它品嚐過人類之後,就會形成一種獵物很容易捕食的想法。就和報道中那些食人獅一樣。”

“在此之前它們也畏懼人類,可是一但發現人類的弱點,它們就會毫不猶豫再次出手捕殺。”

“等,我們肯定是等不起的。主動出擊吧!”楊虎看著幾人點點頭。

“一會吃過飯。大頭你和海青一組,調查一下本地的畜牧產業,養殖業,寵物店等等的項目。”

“憨包你們兩口子,到派出所和老馬聯係一下,打聽一下這幾年這邊失蹤的人口。菜鳥你和白雲就裝一裝驢友,到處走訪查看,周圍的十裏八村也到處去轉轉。”

“我這邊會到受害人家中去走訪一次。都等調查的結果,再分析試試。”

憨包他們四個應了聲,又翻開起那本資料。

楊虎端著茶杯,眼神裏有幾絲說不出的韻味,有些惱怒,有些心煩。

他最討厭這種高智商,又凶殘的對手。

做事就不能來點直接的嘛!你可是巨獸啊!不是福爾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