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好吃麽

“嘿!我總算是看出來了!你丫就是吃霸王餐的窮鬼!沒錢就直說,居然還想砸我們店的招牌!真以為我們是好欺負的麽?哥幾個給我揍他!”為首的夥計大聲吆喝一句,其他幾個夥計就立刻圍了過來。

“慢慢慢!有話好好說!”

“咋了?怕了?怕了你就別來吃霸王餐啊!”

“不不不!我覺得咱們還是有必要先把這件事情給弄清楚。”

“別整那些沒用的!你就是講出一個花兒來,那也是沒有一點兒的用!哥幾個動手吧!”

“慢著!就算是是真的要動手,總得給個說話的機會吧?”

“行!你如果能讓我們說的心服口服,那麽這頓飯錢我自己替你墊上!”

“嘿嘿,這倒不至於,讓你們老板墊上就可以了,還是那句話,這大碗燉肉非常的難吃,如果不是因為太餓,我一口也不會吃!”馬一凡笑著說道。

“我看你就是故意找茬!死鴨子嘴硬,沒理也飛得整出個理由!哥幾個削他!”

“停!我說的是事實!我真的覺得很難吃,而且我能做出來比你們這個味道更好吃的大碗燉肉!”馬一凡非常認真的說道。

“我看你就是活膩歪了!居然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找茬!今天非要收拾你一頓不可!”

幾個夥計正準備動手,可是卻聽背後傳來一名女子的聲音:“住手!讓他試試!他如果能做出來更好吃的大碗燉肉,今天所有客人都不收錢,但如果做不出來還這麽的強詞奪理,我就割了他的舌頭!”

“東家!您來了!”

不止這裏的夥計一臉緊張的神色,就連四周的客人也激動的站了起來,沒有一個敢坐下來吃飯的。

這飯店是黑山開了八十年的老店,之所以能開這麽多年,除了手藝好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這裏的東家在黑山勢力龐大,他們老祖宗是這裏的流寇,後來為了安定的生活就開了這家店,再後來生意越來越大,黑山有幾個煤礦都被他們買了下來,是黑白兩道通吃的大勢力,這家飯店雖然幾十年沒有擴大規模,卻生意紅火,他們東家也經常來這裏吃飯,覺得這是他們的風水寶地,要不然也不會在幾十年的時間裏創出這麽大的家業。

這名女子叫做鄭毓秀,就是這一代的當家人,今年二十出頭,已經做了三年的大當家,家裏上上下下都對她非常佩服。

因為鄭家男丁稀少,大多數都是倒插門的男人入贅,所以家風就是女人當家,雖然一開始經常被人恥笑,但是到了最後,都被鄭家女人們的鐵腕手段給折服了,如今傳了幾十年的時間,鄭家越做越大,已經成了黑山城的龍頭老大!

所以說,鄭毓秀現在說要割了馬一凡的舌頭,在場的眾人沒有一個認為這是在開玩笑!

馬一凡看看眼前的這個女人,對方長的雖然眉清目秀,但是身上的氣勢過於淩厲,殺伐果斷的人都會煞氣纏身,這種人年紀大了之後不會有什麽好結果的。

“這位美女,我……”

馬一凡還為開口說完,就感覺一道掌風來襲,也幸好他反應靈敏,否則肯定會被這一巴掌給打的吐血!

這一巴掌是鄭毓秀抽過來的,她眯著眼睛瞅著馬一凡,然後冷聲說道:“好小子,身手挺敏捷的!但是你有它快麽?再敢說無恥的話,我現在就割了你的舌頭!”

馬一凡聞言一愣,這才反應過來是自己說錯了話,因為在這個年代還沒有人習慣性覺得美女是一個褒義詞,反倒會覺得這是登徒浪子耍流氓說的話。

“好吧,這位東家,您別生氣,剛剛是我說錯了,現在言歸正傳,我可以做出來味道更好的大碗燉肉,如果在場有誰覺得不好吃,您再割了我的舌頭也無所謂。”馬一凡很有自信的說道。

“哼,不用別人試吃,我自己試吃就行了,過不了我這一關,全天下人說好吃都沒用!我給你半個時辰做一碗更好的大碗燉肉,否則你的舌頭就不保了!”鄭毓秀麵無表情的說道。

“用不了那麽久,一盞茶的工夫足以,我也不用做太多的改進,就幫你們把肉煮的更爛一點兒,把味道調的更鮮美就行了。”馬一凡說完就直接跑到了後廚。

鄭毓秀給自己倒上一杯茶,坐下來慢慢的品,若是這一杯茶喝完了對方還沒有弄好,那就不能怪她了!隻能怪對方太自不量力!

馬一凡來到後廚就直接運轉法力籠罩鍋裏燉的肉,讓肉和佐料充分的融合,並且也加大了火力,幾個呼吸的時間就把肉煮的比之前爛好幾倍,比從高壓鍋裏壓出來的肉還要爛!連筋皮都能輕鬆的咬破,味道更是比著之前濃香了太多太多!

雖然這家店的配方很好,熬煮的時間也夠長,但是比著高壓鍋煮肉還是差了很遠,與法力煮肉就更加沒辦法比了!而且這肉中還多了大量的天地靈氣,讓人聞一聞就饞的不得了!

馬一凡煮透一大鍋肉之後就蓋上蓋子燜了幾分鍾,然後直接開蓋起鍋,濃鬱的香氣瞬間從後廚彌漫到了大街上!就連過往的路人都能十分清晰的聞到這種奇特的香味!

鄭毓秀眉頭緊皺,心想怎麽會這樣?那個小子真的會做出來更好吃的大碗燉肉!如果不是真的,這飄出來的香味又怎麽解釋?她一輩子也沒有聞到過如此醇香的味道,讓她下意識的咽了唾沫。

馬一凡調好味道盛入大碗裏,樂嗬嗬的給鄭毓秀端了過去,整個過程真的不到一盞茶的工夫!

看看色澤鮮美的大碗燉肉,在場所有人都食欲大動,恨不得立刻上前吃一口。

鄭毓秀用筷子夾了一小塊肉,剛放在嘴裏就滿口生香,這肉吃起來油而不膩,口感很好,原本吃起來有點兒像樹根一樣太有嚼勁兒,可是現在吃起來卻沒有那麽的難嚼,一口能連皮帶筋全部咬斷,每一絲肉都非常的飽滿,被濃鬱的湯汁浸泡的很鬆軟但是咬上去卻又很有彈性!

這是真的好吃,鄭毓秀忍不住夾第二筷子,然後一下又一下,吃的速度越來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