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和衣躺在**,兩眼瞪著天花板。

外頭並沒有街燈可照亮這個陰暗的小房間,隻是屬於倫敦的各種燈光,在層層折射之後,仍留下一絲微光,照在這個房間裏因龜裂與水漬而顯得有點像世界地圖的天花板上。

男孩的確是瞪眼看著一張世界地圖,隻不過不是天花板上這張地圖。他的腦海裏正一站一站地追溯著他人生的旅程。今天和那個陌生人的相遇,對他不啻是一大衝擊。似乎在世界某個角落真的有一個人長得那麽像自己,甚至分不出彼此。對於孤單一輩子的他來說,可說是一件令他感到安慰、振奮的事。

事實上,這可能是他落地21年來最不尋常的事了。似乎在這許多年的滄桑裏打滾為的就是等待那個演戲的在瞥見他時的那一聲:“喂,西蒙。”

“噢,對不起,”緊接著那個演戲的又說,“我以為你是我一個朋友——”說到一半,他突然住口,直瞪著他瞧。

“我可以幫你什麽忙嗎?”看到這個人沒有走開的意思,男孩隻好開口問。

“可以。和我一起吃個午餐吧。”

“為什麽?”

“現在正是午餐時間,你背後正好是我最喜歡的一家餐廳啊。”

“可是你為什麽邀請我呢?”

“因為我對你有興趣。你長得跟我一個朋友好像。介紹一下,我叫洛丁,艾力·洛丁。我就在那個最蹩腳的戲院裏上演的一出爛戲裏軋個小角色。”他的下巴往對街抬了抬,“不過呢,老天總算有眼,他們給我的工資還不賴,比我演的那個角色要強些。告訴我你的名字好嗎?”

“法拉。”

“法勒嗎?”

“不。是法拉。”

“哦。”那個人一直帶著逗趣又若有所思的神色,“你回到倫敦很久了嗎?”

“你怎麽知道我曾經離開這兒?”

“老弟,看你的穿著就知道了呀。對服裝我最在行了。演過那麽多角色,穿過那麽多種戲服,一瞧你這身打扮,這種剪裁,不消說,定是打美國來的。”

“那你為什麽不認為我是美國人呢?”

一聽這話,那個人咧開嘴笑了:“說到這,可就是咱英國的祖傳秘密嘍。你可以在意大利看一隊慢條斯理走著的修道士,毫不費力地指出一個來:‘這一個是英國人。’你也可以在美國街頭的一群乞丐當中指出一個來說:‘天啊,這家夥是英國人。’你甚至可以從一大堆剝得赤條條等著醫生檢查的病人當中——哎呀不說了,陪我吃頓飯怎麽樣?!咱們可以慢慢談。”

就這樣,他們一起吃飯去了,這個人一直說話,可還不討厭。但是他那雙略微浮腫卻還是有生氣的眼裏,不時透出詢問、有興味,甚至有點不能置信的神色。他的眼神比他滔滔不絕的話要來得更逼人。男孩想,我博來·法拉一定是和他口中那個男孩長得像極了,才能讓他有那樣不可思議的表情。

他躺在**,把這個不尋常的偶遇想了一遍又一遍。他真想看一看那個和他長得幾乎一模一樣的人,叫什麽亞敘別來著。這名字還不錯:亞敘別,挺像樣的英國姓氏。他也很想看看那個地方:萊契特——在他離開孤兒院到處流浪,無所依歸時,他的“孿生弟弟”成長的地方。

孤兒院。他待不住那地方,這不能怪孤兒院。老實說,那是所很好的孤兒院,比他後來看到的許多家庭要好多了。那兒的孩子都很愛那所孤兒院。到了必須離開時,每個孩子都會難過得掉眼淚,以後還常常回來,也有人會寄錢回來,結婚時也會請工作人員參加婚禮,等孩子出生,還會帶回來讓院長認識。從來沒有一個男孩或女孩從那所孤兒院溜走的,可是他為什麽就做不到呢?

因為他天生的流浪性格嗎?是因為這樣嗎?因為從沒有人來看他、從沒有人寄包裹或是任何卡片或邀請信給他嗎?可是孤兒院已經是很體貼了,工作人員對他的自尊心還是保護得很好的。就因為他是真正的孑然一身,所以比院裏其他的孩子要受到更多照顧。他記得每年總會得到院長送的聖誕禮物。那些隻收到阿姨或叔叔的小禮物的孩子總是對他又妒又羨。當年就是院長在門口把他撿回來的,並且從那天開始,就吩咐人一定要給他最周到的照料(15年當中他經常聽人向他提起這事,可是他從來也不因此感到滿足)。院長靠著一根針和一本電話簿,就決定了他“法勒”這個姓。院長看到針落在“法勒”這個姓上頭時,還高興了一下。聽說原先那根針是指著“柯芬”(英文原意為“棺材”——譯者注)這個字的,院長不得不假裝沒看到,再試一次。

他名字的來曆則是一清二楚的。因為他是在聖巴多羅買日那天被放到孤兒院門前的,所以一開始他就被叫做“巴多”,但院裏那些大孩子老喜歡叫他“博來”,後來甚至連院裏的工作人員也順著這樣叫了(這又是院長有意的安排,讓他不顯得“特別”吧?)。就這樣,這個名字跟著他上了小學。小學,為什麽在小學裏他還是覺得自己格格不入呢?

因為他的服裝和別人的有那麽一點的不同嗎?當然不是。是因為他讀書讀得太好了嗎?也不是。像這樣的孩子有一半是讀書讀得很好的。那麽為什麽他決定不再上學呢?他這個決定實在和他小小的年紀大不相稱,連院長都辯不過他,以致決定讓他去工作。

他不喜歡他的工作。這當然一點都不稀奇。那份坐辦公室的工作在50英裏以外,因為他的薪水根本租不起一般的房子,所以隻好住到所謂的“少年之家”去。等到住進這個少年之家,他才領略到以前他住的孤兒院的好處。如果隻是必須忍受工作或是隻忍受住在少年之家,他還撐得過去,但是兩樣一起來,他可沒辦法了,而他的工作要比住少年之家更讓他受不了。事實上,這份工作算是輕鬆的,並且待久還能有些發展,可是對他而言,無異是一道枷鎖,他不斷地感覺時間就這樣從他旁邊溜過去,就這樣白白浪費掉了。不,這不是他所要的生活。

他幾乎是在出其不意的清況下告別他的辦公室生活的,但也不能說沒經過考慮。“迪匹一日遊”——是這個廣告改變了他的命運——那張貼在報社玻璃窗上的旅遊廣告,上麵還用鮮紅的大字寫著價格,差不多剛好是他所有積蓄的總數——兩個半先令。雖是這麽說,要不是正好碰到漢德倫先生的葬禮,什麽事也不會發生。漢德倫先生是從他們辦公室退休的“夥伴”。在他葬禮那天,辦公室為了表示對他的“敬意”,特地休假一天。這麽一來,他口袋裏裝著一整個星期的工資,又有一整天假,看到這個廣告,就毫不遲疑地帶著他所有的積蓄“出國”遊玩去了。在迪匹這地方,他真的是玩得不亦樂乎,雖然他那隻學過一年、奇爛無比的法語一點都不妨礙他的遊興,但他也絲毫沒有想到,他會在這個地方待下來——一直到在回程的途中。就在他到了港口時,“留下來”這個念頭突然閃了出來,嚇了他一大跳。

男孩望著平立克區這個小房間的天花板回想著:緊接著那個“留下來”的念頭而來的,竟然是在英國還積欠了一大筆洗衣費,讓他內心深感不安,但這究竟是出於本性中的誠實呢,還是孤兒院的訓練有素?照理說,一個口袋空空、連張床都沒有的窮光蛋,應該不會因為賴那一點點洗衣店的賬而良心不安的。

是那輛從海港邊開來的三輪車救了他。他對著那輛三輪車豎起大拇指,而那個皮膚黝黑、滿身大汗的司機看懂了這個國際通用的信號,經過他身邊時,對他咧開嘴笑了笑,把車速減慢了下來。他追著車跑了一陣,趁機抓住車身爬上去,馬上就被拖上車了。他過去的生活,就在這一刻被拋到了背後。

原先他是想留在法國工作的。在往哈佛港開去的車上,他和司機比手畫腳,因為司機濃重的方言口音他一點都聽不懂。同時他也自己如此盤算著,要怎樣賺錢來改善自己的生活。可是就在一家哈佛港的小酒吧裏,坐在他旁邊的一個客人一語打醒了他的夢想。“小老弟啊,”這個人用喪家之犬般的眼神看著他,“光憑你是個男人是不能在法國工作的。你得要有證件呀。”

“哪個國家不用證件就能給工作?”他還傻傻地問,“我到什麽地方去都可以。”他突然領悟到:整個世界就在他的眼前,他可以想去哪兒就去哪兒。

“天曉得,”那個人說,“到港邊去找一艘船搭上吧。”

“哪艘船?”

“都沒關係。你們英國不是都這麽說嗎?”說著,那個人用手指四處點了點,口中念念有詞。

“噢,你是說數數兒點名的遊戲?”

“對啊,到港口去,隨便點一艘船爬上去就得了。”

就這樣,他點到了巴富洛輪,這艘船上沒有證件也能工作。船上的廚師找助手已經找了好些年了,所以他一上船,廚師馬上如獲至寶地雇用了他。

哎,巴富洛輪。船艙裏那陳年的油腥味,那終年卷得山高的海浪,還有那一次一次奇跡般躲閃過的危難,以及那個寶貝廚師老是喝醉酒,總得叫他權充免費廚師,還有,在船上練得的口哨……哎,巴富洛輪。

當他離開這艘船時,帶回了不少收獲,最重要的是,他得到了個新名字。當他寫他的名字給船長看時,老巴特船長把他名字最後的兩個字母看錯了,於是他就舍棄“法勒”這個姓,而改用“法拉”。

在墨西哥坦比哥下了岸,馬上有人來問:“小老弟,你是英國人吧?想找份工作嗎?”

他去了,以為這份工作是洗碗之類的。

想不到這是一份替一個老先生讀英文報的差事。老先生不知是打哪一國來的,有的是錢,住的是漂亮的大房子,地上鋪著光滑的磁磚,家具也是一流的,可就是不懂英文。“既然不懂英文,聽我讀英文又有什麽用呢?”他問那個介紹他工作的人,對方的答複是:“也不能說不懂啦,他自己翻字典,懂了不少英文字的意思,可就不知道怎麽發音,他要的就是有人給他念那些字的發音。”於是他一天裏給這個老先生念兩次報紙,老先生一麵聽,還一麵用他枯黃的手指順著一行行的字。老先生很喜歡他,也說過想收養他之類的話,可是這個工作實在太不合他的脾味,他也不習慣這樣的生活方式,於是他離開了老先生。

接著又幹了好幾個幫人做飯的活兒,一路幹,一路來到美國新墨西哥州的邊界。從這兒到美國不難,不需要冒險遊過大河。換了幾次工作之後,偶然在聖克拉拉幫人照料馬,終於發現了自己真正的興趣。不管是多麽頑劣的馬,讓他駕馭起來,都可以變得服服帖帖的。

在威爾遜農場裏,他幫那個做馬蹄鐵的鐵匠工作了一陣子。在那兒,他談了第一次的戀愛,但更令他興奮的是,他把那裏一群“沒有希望的爛馬”訓練起來了。主人很高興,從那群馬當中找出一匹來送給他——就是他心愛的“煙兒”。

後來又到另一個馬場當起馬師來。那兩年是他最快樂的一段日子了——簡直可以說是快樂似神仙。

沒想到那件事卻發生了——隻不過他慢了半拍。也許是天氣太熱了吧,或是要怪太陽太大——總之,他隻覺頭暈了一下,整個人就從奔跑的馬兒背上摔了下來,昏過去之前,還清楚聽到骨折的聲音!

那家在什麽艾磯山的醫院,和在電影裏看到的美國醫院完全是兩回事。沒有漂亮的護士,也沒有什麽英俊的實習醫生。病房的牆是灰綠的,透著黴味。那些護士對他不是漠不關心,就是過於縱容。

休息了幾天,就開始那要命的學走路。更糟的是,醫院沒把骨頭接好,這下成了一腳高一腳低,他一輩子注定要當個瘸子了。

壞消息還在後頭呢——那家馬場的老板來了信,說是在馬場找到了油礦,要改行開油田了。老板還算有良心,給他寄來了張支票,要他好好養病。可是,他一心記掛的隻是:他的煙兒怎麽辦?

一個瘸子帶著一匹馬,在油田裏能做什麽?

罷了。他自然是沒法子再訓練馬了,可是要他侍候那些油田他也辦不到。總還可以找到什麽和馬有關的差事吧。

這回他找到了個觀光牧場——可和電影裏的觀光牧場還是不像。

那些觀光客,既不是騎馬的料,穿的服裝也不對,差點沒把那幾匹可憐的馬折騰死。

又遇到了個女人,她在觀光牧場附近有個產業,說是要和他結婚,還答應出錢幫他醫好那條腿——算是條件交換吧。

那女人並不是人們印象中會“養男人”的那一種。她長得並不胖,也不是很笨或很妖豔那種。她長得瘦瘦的,常常一副很疲倦的樣子,待他很不錯。

可是他知道這也不是他要的生活。

在觀光牧場工作唯一的好處是:進賬還不少。他一輩子從來沒有賺過那麽多錢哪,於是他想到美國東部好好花花。可是,想不到的事情又發生了。在東部那些比西部細致、青翠的鄉村,春天裏花園的香氣撩起了他對英國的鄉愁。這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多少年來他從來沒想過要回去。

想家——這是奶娃子才有的小感情!他和這個感情交戰了好幾個星期,終於投降了。

也好,這輩子還沒見過倫敦哩,回英國去,就當做跑趟倫敦吧。

就這樣,他住進了平立克區這間小房間;也就這樣,他在街上遇上了那個演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