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啊!”楊家貴和陳滿倉額頭青筋爆起,雙目赤紅,紛紛對縣令起了殺心。
“老百姓餓得要死了也不願意出一分錢賑災,這對付老百姓卻舍得下血本,真是荒謬至極!”
“咱們周朝要都是這樣的狗官,這個國家離滅亡也就不遠了!”
“國家亡不亡我們暫時管不了,但是我們要是不反抗,咱們就要亡了!”
“那就是逼著咱們必須跟他拚命了,為了家人們,咱們絕不能退!”
“對,就是死也要死得有骨氣!”
“大哥,咱們就按之前定的計劃來辦吧!”
楊家全有些猶豫,道:“我知道你們氣憤,誰能不恨這狗官?隻是,有一點,我必須跟你們說清楚,就是通緝令上雖然有我們的名字籍貫和外貌特征,但是並沒有畫像,我想他即使加上,也不會很像的。
這就代表,如果我們隱姓埋名,到遠一點的地方生活,沒有人認識我們的話,其實也是可以安穩生活的,你們真的願意冒這個險嗎?”
楊家貴和陳滿倉一愣,然後沉思了起來。他們明白楊家全的意思,是要苟且偷生,還是拚死一搏,選擇權在他們自己。
很快,楊家貴就表了態:“大哥,我還是想試試那個計劃。這個狗娘養的狗縣令要是就這麽讓他高枕無憂,我們反倒東躲西藏,我這心裏呀,實在是像吃了一坨屎那樣難受,而且可能還要難受一輩子,我不想過得這麽憋屈!”
“對,我也讚同,憑什麽汙蔑我們,讓我們背罵名?咱們還是狗縣令給引出來,讓他把我們的通緝令給撤了,不然我們就得一輩子隱姓埋名,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不想背棄咱們的祖宗,為了苟且偷生,就連祖宗給我們的姓名都不要了,而且,祖宗要是知道我們給他們蒙羞,他們在天之靈都不得安息,這才是真正的不孝!”
“我知道,你們都是有血性的好男兒,你們不怕死,可是,你們別忘了自己的家人,他們還在眼巴巴地等我們回去。我們要是在這裏出了點事,咱們的家人要過什麽樣的日子,你們想過嗎?你們覺得是姓氏重要,還是跟家人好好生活在一起重要?”
兩人又沉默了。
楊家貴本來是一個嫉惡如仇的火爆性子,按照他平常的個性,一定會馬上說,這不是姓氏的事,而是名譽的事,骨氣的事。腦袋掉了也不過碗大的疤,帶著家人東躲西藏,還不如用自己的一條命換來家人的長久安穩來的劃算。
但是,他來之前,他娘對他千叮嚀萬囑咐,要他一定不要自作主張,要三思後行,聽他大哥的吩咐,所以,他才把到了嘴邊的話又給強忍了下來。
陳滿倉性子比楊家貴要沉穩一些,聽楊家全這麽說,他確實想到了自己繈褓中的兒子,尚且年輕的弟弟,還有嫁給他就一直操勞的妻子,還有年邁的母親。
他不怕死,但是他不想死。他肩上的擔子太重了。如果在隱姓埋名和能和家人一起忍辱生活之間讓他選的話,他會選擇後者。
但是,他也知道,跟家人在一起生活,並不代表著就能保護得了他們。他們雖然能改名換姓,但是世界那麽大,難保一輩子就碰不到相熟的人,要是被人認了出來告到了官府,他們還是得死。
所以,這對於他來說也是兩難的抉擇。
半晌,楊家貴才道:“大哥,娘說讓我要聽你的話,你是怎麽想的,我聽你安排。”
“家全哥,我也聽你的安排,兩條路都有風險,一個風險在眼前,一個風險在長遠,我也拿捏不準。你一向思慮周全,你說離開就離開,留下對付縣太爺就留下。”
楊家全欣慰地看向弟弟和陳滿倉,拍了拍他們的肩膀道:“你們都真的長大了,也不再像以前那麽莽撞了。這個選擇不管對誰來說都是兩難的,我也說不好怎麽選才是最合適的。不過,你們畢竟叫我一聲哥,你們要是願意聽我的,那我就說說自己的想法。”
“嗯,大哥,你說!”
“我們都聽你的!”
楊家全沉默了一會兒,才下定決心般道:“我覺得還是得讓狗縣令把通緝令給撤了,我們不能就這麽離開!
楊家貴眼前一亮,他沒想到大哥會做這個決定,他還以為大哥肯定會穩妥起見,帶他們回去找大部隊呢。
“大哥,你真這麽想?”
“對,不解決了這件事,將會後患無窮,而且等到事過境遷,這就成了一樁無頭案件,咱們再想要沉冤洗雪,更是癡人說夢。隻要被相熟的人認出來,告到了官府,咱們就必死無疑。
即使暫時沒有被人認出來,但是這件事會成為我們祖祖輩輩的一塊心病,咱們的後世子孫全都會為這件事付出慘痛的代價,而這代價本不該由我們的子孫來承受。我們就算隻能與那狗官同歸於盡,也必須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盡力把這件事情給扭轉!”
“家全哥,你說的太對了,今天一時的退縮,將會成為一輩子的遺憾,為了我們的家人,我們更不能後退!”
“大哥,那咱們就按照原來的計劃開始行動吧!”
楊家全鄭重地點點頭,伸出手與他們相握:“好兄弟,這事無論成功與否,我們都是一輩子的好兄弟!”
楊家貴和陳滿倉也緊緊握住楊家全的手道:“好兄弟,我們生死在一起!”
三人商量了幾句,就到一家書鋪買了紙筆,接著,三人再到離縣衙不遠處的一個客棧要了一件二樓的房間。
楊家全讀過書,是識字的,就交了幾個弟弟也認了字,陳滿倉也是識字的。
他們在房間裏商量著寫好一份書信,卷起來綁到楊家貴帶來的箭頭上。
他們要的這間房間的後窗剛好正對著縣衙的側門。
楊家貴的箭術好,他們的計劃是讓楊家貴把綁著書信的弓箭射到縣衙的側門上,讓守門的官差發現,把書信遞交給縣太爺劉進。
書信上寫著,他們知道雲田村人命案真相,並且要將此事告到州府衙門去,如果縣令不想讓此事被宣揚出去,就讓他帶著官印一個人前往城郊的山穀裏。
他們想要讓縣令寫一封撤銷通緝令的文書,蓋上官印,然後他們再把這份文書送回縣衙,直接在門口張貼公布。
至於簽完文書的縣令,他們就直接把他滅口了。
計劃自然是好的,隻是實施起來一聽就困難重重。
首先,縣令不可能真的隻他一個人前往山穀,肯定會派官差偷偷跟隨或者埋伏,他們隻有三個人,要是被圍攻是很難逃脫得了的。
再者,要是縣令根本不把這封信當回事,不去山穀赴約,他們該怎麽做?當然,他們除了這一條可以引出縣令外,還可以趁著縣令外出,想法子劫持他。隻是這樣,他就不會帶官印,想再讓他找人送官印,就容易被鑽空子。
所以,他們思慮再三,還是決定直接以人命案來引出縣令。他們會在山穀裏做好埋伏,一定要讓縣令把通緝令給撤了。
為了能真正威脅到縣令,他們還做了一件平時絕對不會去做的稱不上君子的事。
就是找機會抓了縣令的兒子做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