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
高峰強 廖鳳林 譯
戴淑豔 校
高峰強 修訂
按語
本文是弗洛伊德關於潛意識的一篇重要論文,也是他論述心理學基本理論方麵的代表性
文章之一。主要包括:(1)對潛意識的概念的辯護。他認為提出“潛意識”的假說是必要的和合理的。(2)“潛意識”的各種不同含義。依據地形學的觀點既界定了潛意識的內涵,又闡析了潛意識與前意識、意識之間的關係。(3)潛意識情緒。弗洛伊德指出了潛意識情緒、感情、情感的存在及其重要性。(4)地形學與壓抑的動力,用地形學、動力學、經濟學的方法對某種心理活動做了心理玄學的描述。(5)潛意識獨有的特性。如相互不存在矛盾、原發性過程、無時間性、以心理現實代替外界現實等。(6)兩種係統間的交流。闡述了Ucs與Pcs(或Cs)係統之間交流的廣泛性及其相互轉化的過程和條件。(7)對潛意識的評估。從對神經症的分析中具體揭示了潛意識與前意識的區別與聯係,並指出了人的心理活動兩條運作途徑(即本能——潛意識——意識:外部——意識和前意識——潛意識)。
可見,本文對理解精神分析學的理論支柱和心理地形學具有重要意義。
我們由精神分析得知,壓抑過程的實質不是取消或廢棄本能的“觀念性呈現”,而是迫使它不能進入意識。當此發生時,我們便說這種觀念隻能停留在“潛意識”(unconscious)中;但我們已有充分可信的證據證明,即使它是無意識的,卻仍然在起作用,最終甚至會影響到意識。所有被壓抑的東西肯定處於潛意識中,但我們現在還不能肯定,潛意識的全部內容是由被壓抑的東西構成的。潛意識的範圍要寬泛得多,被壓抑的東西隻是其中一部分。
那麽,我們怎樣才能對潛意識有個清晰的認識呢?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知道的潛意識,僅僅是那些能經過變形和轉化成意識的那部分。精神分析工作告訴我們這樣一種轉化是司空見慣的。為了使這種轉化得以實現,被分析者必須克服一定的抵抗,就如同他早些日子為了把問題壓抑到潛意識中,而采取的那種將問題從意識中排擠掉的方式一樣。
一、對潛意識概念的辯護
不少持異議者對我們提出的人的心理世界中存在著一個潛意識係統的假設持反對意見,更不用說將這種假設作為科學研究的前提或目的了。麵對這些,我們的回答是:關於潛意識的假設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因為我們擁有諸多證據證實它的存在。
說它是必要的,是由於目前有關意識的資料還極不完善,無論是健康者還是患者,他們的心理活動常常通過對其他活動的推測來加以解釋,意識似乎難以承擔此任。這些活動不僅包括健康者失誤動作和夢,還包括心理疾病患者被稱為心理症狀(psychical symptom)或強迫觀念的種種表現。我們某些最熟知的個人日常經驗會導引我們突然產生某種令我們自身也感吃驚的觀念,它從何而來,又如何成為這種觀念,對此我們一無所知。還有一些心理活動會產生一些奇特的效果,令我們迷惑不解。所以,如果我們仍緊緊抱著原來的思路不放,以為我們心中任何一個獨立的心理活動都能為意識覺察到,上述現象就無法解釋了。如果我們堅持將它們歸於意識的活動,意識活動便成為一種互不聯係且毫無智慧之光的活動。另一方麵,如果我們將推斷出來的潛意識活動略加修改,它們很可能進入一種可被證明的聯係之中。人們希望推導它們之意義的目的和動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這可以使我們突破直接經驗的局限。除此之外,我們還假定有一個潛意識王國存在著,這種假設看起來有助於我們建立起一種可導致極具成效的實際方法,此方法將幫助我們對意識活動的進程施加有益的影響。
同時這又會成為證明潛意識存在的毋庸置疑的證據。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那種主張凡是內心發生的一切均可為意識覺察到的看法,是站不住腳的,也是不足為憑的。
為了證實潛意識狀態的存在,我們還可更進一步爭辯,在某些特定的時刻,意識在我們內心僅占據極少的內容,在大多數情況下,大部分被我們稱之為意識知識的東西都長期地潛伏著,也就是說,都是潛意識的。當我們所有的潛在記憶都被考慮在內,那麽否認潛意識的存在便顯得不可理喻了。或許有人反對說,這些潛在的記憶不應再被當做心理活動,因為它們隻是一些可繼續從中榨取某些心理產品的身體殘餘。對此說法的一種清楚的答複是:一種潛在的記憶不僅不是身體的殘餘,恰恰相反,它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心理活動的痕跡。然而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樣一種反對意見建立在一個錯誤的等式上:意識活動等同於心理活動,這一等式雖未明確地提出,卻被一些人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這一等式要麽被當做邏輯推導的預期理由,用以證明心理活動毫無疑問就是意識活動,要麽就是一種習慣性說法,被當做一種專用術語使用。
對於後者可以說不攻自破,因為它像許多習慣性說法一樣漏洞百出。現在的問題是,這樣一種說法是否已被證明有用,我們理當接受它。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這樣回答,這種將心理與意識混淆的習慣性等式是完全不恰當的。它破壞了心理的連續性,使我們陷入了不可自拔的心身平行論(psycho-physical parallelism)的泥淖之中[231],它還很容易遭到非議,因它在沒有任何可靠根據的情況下,過高地估計了意識所起的作用,並且它還迫使我們過早地從心理學研究領域中退出來,連一個滿可以作為這種損失之補償的去處都無法找到。
很多跡象清楚地表明這一問題——這種其存在不容置疑地潛在的心理生活的狀態,究竟被看做是一種意識的心理狀態,還是一種身體的同一狀態——迫使我們必須打一場筆墨官司。為此,我們最好要將注意力集中放在這些有爭議狀態的易於確定的性質上。一旦考慮到它們的身體特性,它們便完全不易接近:沒有什麽生理學概念或者化學過程可給出關於它們的性質的意見。另一方麵,我們確切地知道它們和意識的心理過程有著舉不勝舉的連接點,在一定力量的幫助下它們可轉變成意識的心理過程,或為之所替代。並且所有我們用來描寫意識的心理活動,諸如觀念、意向、問題解決等範疇,都可運用到它們身上。的確,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些潛在狀態與清醒狀態唯一不同的地方便在於它們欠缺意識,所以我們理應毫不猶豫地將它們看做心理學研究的對象,而且將其作為意識的心理活動的最密切的“朋友”來對待。
拒不承認潛在的心理活動具有心理特性的觀點或許出於這樣一種氛圍:大多數關於這一現象的考證還沒有成為精神分析之外的研究的主題。那些無視病理學事實的人認為,正常人的失誤動作是一種偶然事件,並且滿足於用《釋夢》[232]出版之前的老眼光來看待夢,他們緊緊抱住意識心理學的一些問題不放,無力去關注一下潛意識心理活動問題。偶然地,即使在精神分析產生之前,催眠試驗尤其是催眠後暗示就已經令人信服地證明了潛意識[233]心理的存在和它的活動方式。
再說,這種存在著潛意識的假說是完全合法的。這是因為當我們提出這種假說的時候,一點也沒有脫離人們所習慣的那種普通思維方式。意識隻能使我們每個人知道自己的心理狀態,而我們對別人意識狀態的了解,就隻能靠類比加以推導出來,或者說隻能靠觀察別人身上相似的說法和行動方式而達到對別人行為和意識的理解。(在心理學中,無須懷疑的正確說法是:不必經過特殊的思考,就可認定別人與自己的構造相同,因而它也像我們一樣具有意識。這種認同作用便是我們理解活動的絕對必要的條件。)這種推論(或認同作用)在人類早期就已經被自我擴大到別的人、動物、植物、無生命的物體,甚至於整個外部世界。簡言之,凡個體自我感到與自己極為相似的身外之物都在這種認同作用之下與自我實現等同。但是,隨著自我與其之外的其他人和物之間的區別越來越大,這種作用就漸趨消失。到今天我們所具有的批評判斷力已使我們懷疑認為動物也有意識的看法。我們更斷然否定植物有意識,並認為那種認定非生物也有意識的假說乃是一種神秘主義。但是,即使在那些被原始的認同傾向阻滯了批判力發揮的場合——或者說,在那些把一切身外之物都視為與己同類的地方——這種認為身外之物都具有意識的假說,也是通過推論獲得的,它絕不可能像自我意識一樣,能迅速做出判定。
精神分析所要求的,無非是希望我們也應該把這種推論過程用於我們自身——這樣一種方式的確不同於我們的天然傾向。如果我們這樣做了,我們必須說:假如我在自己身上所看到的許多行為和表現無法同自己所能覺察到的自我心理活動聯係起來,它們自然會被我視為他人的東西:
這些行為和活動隻能通過他人的心理活動來解釋。進一步講,經驗告訴我們,我們最易於懂得怎樣去解釋或明白別人身上發生的那些與自己相同的活動(或者說,最懂得怎樣把它們歸之於論證心理事件的因果鏈條之中),同時又拒絕承認這種活動在自己心理中發生。很顯然,這對我們所提倡的研究應從自己的自我做起的主張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阻礙,因為它使得我們無法獲得對它的真正的認識。
當我們運用這種推論過程於自己身上時,如看不到我們自身內部的二元對立,仍然無益於把這種潛意識活動揭示出來,它隻能按邏輯推導,得出一種不同的假設:在自我中存在著第二種意識,它與我們所知道的那種意識結合為一體。但是這樣一種觀點,毫無疑問應當堅決批判。因為,第一,一種屬於自己卻又不為自己知道的意識,根本不能混同於那種既屬於自己又屬於別人的意識。這種沒有最重要特征的意識,究竟該不該加以研究,本身便很值得懷疑。看來即便那些向來反對潛意識心理假說的人,也不準備用一種意識不到的意識來取而代之。第二,分析表明,我們所推論出的各種不同的潛在的心理活動,具有高度的相對獨立性,它們之間似乎沒有聯係,或者說互不相識。果真如此,我們是否應該假定,我們不僅有第二意識,還應有第三、第四,以至於無窮無盡的意識。第三,也是最有分量的批駁,我們還應該考慮到這樣一個事實:精神分析所進行的研究表明,某些潛在的意識過程本身便具有一些獨到的性質和特征,對此我們還極為生疏,甚至認為它們難以置信,因為它們同我們所熟識的那種意識的性質完全相反或對立。鑒於此,我們必須對我們的推論加以修正,也就是說,我們所要推論或想要證明的,並非是我們存在著第二種意識,而是一種不能為意識所知的特殊的心理活動。我們有權利拒不使用“下意識”[234]這個詞,因為這一稱呼是錯誤的,且易引起誤解。有名的“意識分裂”(splitting of consciousness)病例,與我們的觀點也不矛盾。我們對該病例所做的最恰當的描述是,這種患者的心理活動分裂為兩種,它總是不停地在這種或那種意識中輪番交替。
在精神分析中,我們除斷言心理活動本身是潛意識的之外,別無選擇。意識隻能像感官(sense-organs)[235]覺知外部世界那樣去覺知它。我們還希望從這種對比中獲得新知。在我們看來,精神分析關於存在著一種潛意識心理活動的假說,一方麵是原始的泛靈論(cenimism)的擴展,它使我們在周圍事物中覺知自身,另一方麵又是康德對於各種關於外部知覺的種種錯誤看法之批駁的延續。正如康德所警告過我們的那樣,切不可忽視我們的知覺是受主觀條件製約的,絕不可將其等同於被我們知覺到的不可知之物。精神分析同樣警示,不要將意識的覺知混同於作為這種知覺之對象的潛意識的心理活動。如同物理事實一樣,心理事實同樣也不是我們所看到的那樣。我們高興地獲知,對內在知覺的糾正並不像對外在知覺的糾正那樣困難,相對於外部世界而言,內部對象的不可知程度要小得多。
二、“潛意識”的各種不同含義——一種地形學的觀點
在做進一步分析之前,先讓我們講清一個重要卻易令人困惑的事實:進入潛意識狀態的本性僅僅是精神活動的一個特征,並且還非它的一個最典型的特征。此外,還有一些具有各種不同價值的其他心理活動,也具有潛意識的性質。由此看來,潛意識一方麵包含著種種因潛伏而暫時不為意識所察覺,其餘一切都與意識活動相仿的活動;另一方麵又包含著種種被壓抑的活動,這些活動如要變成意識活動,它們肯定與意識中其他種種活動形成極鮮明的對照。從現在開始,如果我們在描述各種心理活動時,不再追究它們是意識的還是潛意識的,在對其進行分類和聯係時,僅僅依照它們與本能和目的的關係,它們自身的構成以及它們在自己所屬的心理係統內的等級等等,就可消除對它的各種誤會與曲解。然而,這樣做的話,會有諸多理由表明是行不通的。例如當我們提及“意識”與“潛意識”這兩個詞時,有時是在描述意義上使用,有時是在係統意義上使用它們,在第二種意義上,它倆各自代表的是一個特殊的心理係統,而且還擁有自己獨特的性質。這難免會造成意義含糊不清。為了免遭混亂,我們可以把某些經由我們區分的心理係統,以一些隨意選出的名字稱謂,這些名稱最好不要使人們想到它們屬於意識。這樣做時,我們首先得闡明,我們是以什麽依據來區分這些心理係統的,這又不可避免地要提到意識的種種屬性,這些屬性乃是我們進行一切調查研究的出發點。[236]在以後的闡析中,當我們在係統意義上使用意識和潛意識時,一般用簡寫符號Cs代表意識,而用Ucs代表潛意識。[237]
下麵讓我們對精神分析的一些肯定性發現做出解釋。一般而言,我們會說一種心理活動要經曆兩個階段或狀態,在這兩個階段中,還穿插著一種“檢驗”或“稽查”(censorship)的步驟。在第一個階段的心理活動是潛意識的,隸屬Ucs係統。如果在“檢驗”時,無法通過“稽查”的關口,就不可能進入第二個階段,我們便說它受到了“壓抑”,必須留在潛意識之中。然而,假如它通過了驗收,它便進入第二個階段,由此隸屬於第二係統,即我們所稱的Cs係統。但事實上它盡管已屬於這一係統,也不等於明確斷定它就是意識的了。也就是說,此時它還不是意識的,而是有了轉變成意識的可能(用布洛伊爾的解釋)[238]——現在隻有在一定條件下,它才可以不受阻礙地成為意識的對象。從具有變成意識的能力這方麵講,我們還可以稱這一Cs係統為“前意識”。假如能證明還有一種稽查機構專門負責確定前意識成為“意識”,我們便可以更清晰地區分前意識和意識。就目前而言,我們理應先記住Pcs(前意識)係統,它具有Cs係統的特性,因為在Ucs向Pcs(或Cs)過渡的連接點上,稽查總在行使自己神聖的職責。
由於精神分析承認有兩個(或三個)心理係統的存在,它便在描述性“意識心理學”(psychology of consciousness)基礎上向前邁了一大步,它提出了一些新問題,獲得了一些新的內容和血液。在此之前,精神分析與意識心理學的主要區別就在於,它是以一種動態的觀點來看待心理活動。目前在此區別基礎上,精神分析又發展出一種可稱為“心理地形學”(psychicaltopography)的理論,以區別於意識心理學,即在提到某種特定的心理活動時,總要提到它屬於哪一個係統或者它是在哪些係統間發生的。這一種嚐試可名之為“深蘊心理學”(depth-psychology),[239]我們敢斷言,如果我們進一步從另外的角度去考慮它,這種學說肯定會日臻完善和成熟。
如果我們要嚴肅地對待這一有關心理活動的地形學,我們必須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解答由此而產生的種種疑慮上。當一種心理活動(在這裏我們將這一心理活動限定為一種觀念活動[240])從Ucs係統進入Cs(或Pcs)係統時,我們能不能認定這種轉換含有上述觀念的新的記載,也就是說該觀念的第二次進入。這樣它或許位於一個新的心理位置,並且原有的潛意識內容與它並存呢?[241]或者我們是否還可認為,這種轉換主要是此觀念自身狀態的變化,亦即同一種材料的變化並發生在同一位置上?這一問題看起來很深奧難懂,但如果我們希望獲得關於心理地形學的較為確定的概念,或希望對心靈深處有較為清晰的透視,就必須提出上述問題。這一問題難就難在它超出了純心理學的範圍,涉及到了心理器官與解剖的關係。我們知道總體上講,這種關係是存在的。研究已為我們提供了許多無可爭辯的證據,表明心理活動與大腦的各種機能密切相關。
在人們已發現大腦的各個不同部位有著不同的作用,以及發現這些部位同身體的某一特殊部位以及同某種特殊的心理活動的關係時,我們會向前邁進一步——邁到何種程度尚難以得知。但是,由此而產生的任何一種想發現心理活動發生的具體位置的企圖,任何一種設想觀念儲存在神經細胞內,興奮是通過神經纖維傳導的努力,都會注定要無功而返。[242]同樣的命運也等待著任何一種試圖在大腦皮層區找到Cs係統——有意識的心理活動——的解剖位置,或在大腦皮層下[243]找到潛意識活動的解剖位置的做法,這是目前科學研究難以填補的空白,況且這也不是心理學該涉足的區域。我們的心理地形學目前與解剖學沒有什麽牽連,心理地形學與之有關不是解剖學上的位置,而是位於身體任何一個部位的心理器官的內部區域。
在這一方麵我們研究工作是不受什麽限製的,或者可隨其自身發展需要而信馬由韁。然而,我們有必要提醒自己,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我們提出的假設還隻是一種圖解性說明。我們提到的上述兩種可能性中的第一種——某一觀念的Cs階段,乃是它在原來狀態不變的情況下,挪到一個新的位置——無疑是一種極不成熟卻又較為方便的假說。第二種假說——在位置不變的情況下,這種觀念本身的狀態或功能發生了變化——則應優先予以考慮,因為它有更大的可能性,不過這一假設可塑性差,不易於駕馭。至於第一種假說或心理地形學,注定要從地形學角度,將其劃分為Ucs係統和Cs係統。意即同一觀念有可能同時出現在心理器官內的兩個地方。事實也的確如此,在沒有稽查阻滯的情況下,某觀念就會從一個位置移到另一個位置;同時或許不會失去它,第一次心理位置並不否認它第一次的進入。
這一觀念看上去很奇特,但可以通過精神分析的實踐得到證實。如果我們同一位患者交流一些他原來有過,後來卻壓抑了又為我們發現的觀念時,其心理狀態乍看上去沒有什麽變化。這種交流並沒有幫助它衝破壓抑的桎梏,或者說壓抑仍起作用,所以,不能期望這種潛意識觀念會變成有意識的。與之相反,我們一開始能獲取的唯一的成果,便是對這一壓抑的觀念產生一種新的拒棄;在這個患者的心理機構中,上述觀念實際上是以兩種不同的形式出現在它的兩個不同的位置上。第一種是他對我們傳達給他的這一觀念之聽覺形式的有意識記憶,第二種則是他對早先經驗到的這一觀念的形式的潛意識記憶。[244]事實上,在這一有意識的觀念克服一切障礙與其潛意識的記憶痕跡聯係起來之前,壓抑形成的抵抗(resistance)是不會消除的,隻有通過把潛意識記憶痕跡變成有意識的,才有可能獲得成功。如果關於這一點僅從表麵上思考,就會覺得意識的和潛意識的觀念乃是同一內容在兩個不同地形學位置上的不同顯現。然而,隻要稍加思考,就會看出患者此時所獲信息,與他那被壓抑的記憶之間的相同隻不過是貌合神離;就心理的性質而言,聽到某種事情與經驗到某種事情是大相徑庭的,雖然兩者的內容有可能相同。
目前尚不到在兩種可能性之間做出抉擇的時候。或許在下麵的討論中我們會遇到某些因素,促使我們喜歡其中的一種而放棄另一種;我們或許發現我們以上所提的問題本身就不恰當,這樣我們似乎應該換成另一種方式[245]對潛意識和意識觀念做出進一步區分。
三、潛意識情緒
我們上麵所討論的僅限於觀念,現在我們要提出一個新問題,對這一問題的回答同樣是為了闡析我們所提出的理論觀點。我們已經說明了存在著意識觀念和潛意識觀念,但是否還有潛意識的本能衝動、情緒和感情呢?能否將它們合並在一起加以分析呢?
我本人實際的看法是,潛意識與意識的對立並不適用於本能。本能永遠不能成為意識的對象——隻有能再現本能的觀念才能成為意識的對象。進一步講,即使在潛意識王國中,本能如不以觀念的形式包裝也無法被再現出來。如果本能不附著於一種觀念之上,或者它自己的狀態沒有清晰地顯現出來,我們也不能對它有所了解。我們平時常說某種潛意識的本能衝動或者某種被壓抑了的本能衝動,這種不嚴謹的措辭無傷大雅。當我們提及本能衝動時,真正與其意識相當並能表達其含義的就是潛意識,其他的術語都會造成混亂。[246]
考慮到上述意見,我們對潛意識感情(feeling)、潛意識情緒(emotion)和潛意識情感(affect)等就易於作答了。某種情緒的本質在於我們對情緒的覺知(aware),也就是說情緒應該被意識到。所以在闡析潛意識的性質時,應責無旁貸地把情緒、感情、情感等包容在內。但在精神分析的實踐中我們習慣上稱呼潛意識的愛、恨、憤怒等等;並發現我們常不由自主地使用某些奇怪的混合詞,諸如“潛意識的犯罪意識”[247]等;或者使用一些互相矛盾的詞“潛意識的焦慮”等;這樣一些稱呼是否比人們常說的“潛意識本能”更富於深義呢?
上麵兩種說法並非完全一致。首先可能會發生這樣一種情況,即某種情感的或情緒的衝動被覺知到了,但對它產生了誤解。由於真正適合於它的表達或用語受到壓抑,它便不得不尋找另一種觀念,我們想當然地誤認為它就是這一觀念的具體呈現。如果我們能夠恢複它與那個真正適合的觀念的聯係,就會將原來的情感衝動稱做“潛意識衝動”,然而它的情感效應從來不是潛意識的。其間真正發生的乃是它的“觀念”經受了壓抑。一般而言,“潛意識情感”和“潛意識情緒”等術語所指乃是本能衝動經過壓抑後,在量的方麵經曆的變化。我們知道這種變化可能有三種[248]:(1)這種情感經壓抑後全部或部分地保留下來;(2)轉變成一種不同質的情感,首先轉變成焦慮(anxiety);(3)被壓製,或者其發展受到阻止(這樣一些可能性通過夢來研究比通過神經症來研究容易得多[249])。我們也清楚,壓製的真正目的在於壓抑情感的發展,如果目的沒有達到,它的工作便沒有完成。在所有的事例中,每當壓抑成功地抑止了情感的發展,我們稱這些情感為“潛意識的”(當取消壓抑時,它們又恢複原狀),所以,我們不能否認,這些字眼的使用還是前後一致的。但是,在我們將其與潛意識觀念相比較時,它們又有著明顯的區別。潛意識觀念在受到壓抑後仍然在Ucs係統中作為一個真實的結構存在,而位於這個係統中與之相應的潛意識情感仍處於壓抑狀態,得不到任何發展。嚴格地說,實際上根本就不存在潛意識觀念意義上的潛意識情感。盡管這種語言稱呼本身並未發現有錯。但是,在Ucs係統中有可能存在著某些可以轉成意識的情感結構。事實上它們之間的全部區別就在於:觀念基本上是記憶痕跡的貫注,而情感或情緒則是一種釋放,其最終的形態被我們感知為感情。就我們目前所掌握的有關情感和情緒的知識而言,還不能將這種區別闡述得更清楚些。[250]
我們極有興致地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壓抑可以通過把本能衝動轉化成情感表現而成功對地它進行抑製。這使我們認識到Cs係統總是對情感施加控製,並且增加了活動的能動性。它極力顯示壓抑的重要性,因為壓抑不僅能阻止事物進入意識,而且還在阻止情感表現的同時引發肌肉的活動,反之亦然。我們或許會說,隻要Cs係統控製了情感表現和肌肉活動,人的心理狀態便是正常的。但是,這種控製係統同上麵提到的兩種相互鄰近的釋放活動[251](即發泄與運動)之間的關係,卻迥然不同。Cs對自動性動作的控製是穩定可靠的,足以抵擋住神經症的反複衝擊,隻有在患精神病之後,才受到破壞。而Cs對情感發展的控製則不十分有力,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能覺察得到,在Cs和Ucs之間爭取對情感優先控製的爭鬥,總是在不間斷地進行著;
有時某些領域的影響力會相互區分開來,有時各種作用力會相互交混,難以分辨。
Cs(或Pcs)[252]係統在釋放情感和身體動作時的重要性,使得我們更清醒地認識到替代性觀念(substitutive ideas)在決定病情的形式方麵所起的作用。情感發展有可能徑直從Ucs係統中產生,在這種情況下,情感常常帶有焦慮的特征,因為焦慮與所有“被壓抑”的情感是可互換的。然而,多數情況下,本能衝動總是耐心等待,直到在Cs係統中找到一個替代性觀念。如此一來,情感就可以從意識領域內的替代性觀念中發展起來,而這一替代性觀念的特性又決定了由此而來的情感的質的特征。我們曾聲明過,在壓抑過程中情感與其所隸屬的觀念產生分離,之後,它們各自又經曆自身特有的變化。從描述的視角看,這是不容置疑的;但事實卻並非如此,情感活動並不能直接產生,隻有當其衝破限製,在Cs係統中找到一個新替代者後,才能成功完成使命。
四、地形學與壓抑的動力
我們已經得出結論,壓抑實際上是一個影響觀念的過程,而且位於Ucs係統和Pcs(或Cs)係統的交接處。現在我們將重新打算對這一過程做出更為詳盡的闡析。
壓抑肯定是貫注的撤回。但問題在於這種撤回發生在哪個係統?這種貫注一旦撤回後又回到哪個係統?由於那些被壓抑的觀念在Ucs係統中仍留有活力,所以它肯定還能堅持貫注,因此所撤回的肯定是另外一種東西。讓我們討論一下前麵所談到的壓抑,它影響處於前意識中的觀念甚至是意識中的觀念。此種壓抑存在於前意識貫注從觀念撤回之中。這種貫注屬於Pcs係統。
在這種情況下,這種觀念要麽不能貫注;要麽從Ucs係統中接受貫注;要麽保留它先前進行過的潛意識貫注。由此,我們所得到的結果可能要麽是前意識貫注的撤回;要麽是潛意識貫注的保留;要麽是潛意識貫注代替前意識貫注。我們還注意到,我們所進行的上述反思,是建立在這樣一種假設基礎之上的:從Ucs係統向距其最近的係統過渡,並非通過製造一個新的替代物完成的,而是通過改變其自身狀態實現的。也可以說是通過改變自身的貫注來達到目的,這種有效的假設使我們很自然地想到了地形學。
但是這一力比多[253]的撤回過程,並不足以令我們領會壓抑的另一種特性。我們尚未搞清楚,為什麽這種保留了貫注或從潛意識中接受了貫注的觀念,不能借助於自身的貫注重新進入Pcs係統呢?如果它能這樣做,那麽力比多的撤回就不得不重來一次,這一同樣的活動或許會沒完沒了地重複下去,但其結果就不再會是壓抑了。這樣一來,我們剛剛討論過的前意識貫注撤回結構形式,在解釋“原始壓抑”(primal repression)[254]活動時便無法奏效了。因為在這裏,我們還得考慮一個未曾從前意識係統中接受貫注的潛意識觀念,而且這一觀念是不可能有什麽值得撤回的貫注的。
所以,我們真正要尋找的是另一種過程,它首先是維持壓抑(即後壓力狀態),其次是保證壓抑(即原始壓抑)的形成和繼續。這一過程隻在反貫注[255]活動中才能見到,通過這一過程,才能保證Pcs係統不受潛意識觀念的侵蝕。我們可以從臨床病例中看到,這種在Pcs係統中發生的反貫注活動的具體表現。它代表了原始壓抑(能量)所需的活力的連續性和對自身持久性的維係。反貫注是原始壓抑活動的專用機製,而在我們前麵講述過的壓抑活動[後壓力(“after-pressure”)]中還要再增添一種撤回前意識貫注的活動。很可能那種從觀念中撤回來的貫注,正是供這一反貫注的投注。
隨著闡述的逐漸深入,我們已經形成了關於心理現象結構的第三種觀點,即繼動力學觀點和地形學觀點之後的第三種觀點,我們稱之為經濟學[256]的觀點,它將有助於我們探明興奮能量的變化情況,從而對其量做出相對正確的估計。
考慮到我們研究的主題,為了精神分析研究的圓滿成功,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對我們整個的思路定一個特殊的名字。我建議,在我們將某種心理活動用動力學、地形學或經濟學觀點,全部成功地描述完之後,應該稱這種描述為“心理學”[257]闡析。我們現在必須承認,就我們現在掌握的知識而言,我們在這方麵取得的進展仍是微不足道的。
讓我們嚐試著對我們已經熟知的三種移情性神經症(transference neuroses)做一番心理玄學的描述。在這裏我們將用“力比多”代替“貫注”,[258]因為就我們所知,我們下麵將麵對的是性衝動能量的變遷。
第一種是焦慮性癔症(anxiety hysteria),人們常常忽略或者漏掉了對這一病症最初發病階段的觀察。然而,如果仔細觀察,它還是可清晰地辨認出來的。它主要表現為焦慮,在這種焦慮中,患者不知道自己害怕什麽。我們的推斷是,這時其Ucs中肯定有某些愛欲衝動(love-impulse)要求換位於Pcs係統中,與此同時,前意識中力比多衝動也正以逃離的方式,從此領域中撤出。這樣一來,那已被拒棄的觀念中所包含的潛意識的力比多貫注(libidinalcathexis),便以一種焦慮的方式釋放出來。
當這一過程重複出現時,就向著控製這一令人厭惡的焦慮的發展方向[259]邁出了第一步。那逃避的前意識貫注,將自己附著在一個替代性觀念上,這一替代性觀念一方麵通過聯想同已遭抑製的觀念發生聯係,另一方麵又因為遠離這一觀念而擺脫了被壓抑的束縛,這一替代性觀念使得那個無法約束的焦慮合理地得以爆發。此時替代性觀念便在Cs(或Pcs)[260]係統中扮演著反貫注的角色:通過阻滯被壓抑的觀念進入意識,從而保護這一係統的安全;另一方麵,它又是(或看上去它扮演著)阻止此時極不易控製的焦慮情感釋放或爆發的關鍵點。臨床觀察表明,比如一個兒童患有動物恐怖症(animal phobia)時,會體驗到兩種不同條件下的焦慮:第一種是當被壓抑的愛欲衝動加劇時;第二種是當其看到他所懼怕的動物時。在第一種情況下,替代性觀念成了從Ucs係統向Cs係統過渡的要道;在第二種情況下,它便成了一種用以釋放焦慮的自給自足的根源。由Cs係統所做的進一步控製,一般以這樣一種傾向呈現出來:隨著第一種條件而非第二種條件所持續時間的增長,這種替代性觀念的興奮能量便易於出現。這個兒童最終的表現,或許要麽一點都不偏愛他的父親,並且更自如地擺脫他父親的控製;或許要麽他對那個動物的恐懼成為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恐懼,這種恐懼會不斷積累和增長,直至與潛意識本能產生的恐懼相比肩。這是一種既頑固又放肆的恐懼,因為它蔑視所有來自Cs係統的影響,隻在Ucs係統中才原形畢露。在焦慮性癔症的第二個階段,那些來自Cs係統的反貫注就堂而皇之地導致了替代形成(substitute-formation)。
很快同樣的機製又會在新的地方派上用場。我們清楚,壓抑過程這時仍沒有結束,而是發現了一個新的目標,其任務是禁止由替代[261]觀念所激發的焦慮的進一步發展。這項任務通過下麵的方式完成:與替代性觀念相聯係的整個環境,都被一種特別強烈的能量所貫注,從而展現出對興奮的某種高度的敏感。在這一外在的結構中,每一點興奮由於與替代性觀念相聯係,所以不可避免地要造成焦慮的輕度增長;而這在此時又會作為一種信號,用來限製焦慮更進一步的加重[262],這種限製又是通過前意識貫注的新的逃避而完成的。這種敏感而活躍的反貫注在替代物周圍擴展得越遠,這種被用以孤立這個替代性觀念,使其不受以新的興奮侵犯的機製就越準確。顯然,這種保護機製僅僅抑製那些通過感知外在地影響這一替代性觀念的各種興奮,它從不防範本能的興奮,這種本能興奮通過與被壓抑觀念的聯係這一渠道來接近替代性觀念。所以,隻有當替代性觀念成功地取代了被壓抑的觀念時,這種保護機製才開始運行,而且永遠也不會在一種完全安全的情況下運行。這種本能興奮每增加一點,圍繞替代性觀念的防護圈也隨之向外擴展一點。這種以類似的方式在其他神經症建立起的整個結構,可稱之為恐怖症。我們從焦慮性癔症中見到的退避、否認和禁止等症狀,是替代性觀念逃避意識貫注的表現。
縱觀整個過程,我們滿可以這樣說,第三個階段重複並擴大了第二個階段上所做的事情。
Cs係統如今通過其範圍內反貫注作用,阻止了替代性觀念的活化,從而保護了自身。這正如起先這一係統通過替代性觀念的貫注來製止那些被壓抑的觀念呈現以保護自身一樣。這樣,替代性結構通過移置作用而進一步發展,我們還必須進行補充說明,Cs係統一開始隻有一個很小的區域為被壓抑的本能衝動所衝破,這便是替代性觀念,但到了最後潛意識影響的包圍圈擴展到整個恐怖症這一外在結構。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地強調一種有趣的思考:通過整個的防禦機製,就可以將明顯的本能的威脅投射(projection)出去。自我所展現的行為似乎表明,焦慮的增加所造成的對其的危害並非來自本能的衝動,而來自於外部的知覺。這樣便使得自我試圖通過逃避來應付這種外部的危險,即恐怖時試圖做出的那種逃避。在這一過程中,壓抑隻在一個特殊的場合得以成功:
焦慮的釋放受到一定程度的抑製,而這種抑製是以喪失個人的自由這一重大的犧牲為代價的。然而,從本能需要中逃避的企圖,一般而言用處甚微;當然,逃避恐怖所造成的結果,也難盡如人意。
我們從焦慮性癔症中發現的大部分症狀,都適用於另外兩種神經症。所以,我們下麵的討論想僅著眼於它們之間的不同點,以及反貫注所起的作用上。在轉換性癔症中,被壓抑觀念的本能性貫注轉變成了使其發病的神經支配。在多大程度上和處於何種條件下,潛意識觀念通過轉換成神經支配的方式被釋放殆盡以致不再對Cs係統形成壓力。這樣一些或許與之相似的問題最好留給有關癔症的專門性研究來解決。[263]在轉換性癔症中,來自Cs(Pcs)[264]係統的反貫注所起的作用是很清楚的,並在症狀的形成中表現出來。正是這種反貫注決定了整個貫注後來應當集中於本能表現的那些部分。經其選擇出來用於形成症狀的那部分,必須適合於表現本能衝動的目的,至少不低於Cs係統自衛和懲罰活動所需要的分量。由此它就變成一種超級貫注,並且像焦慮性癔症一樣,能同時從兩個方麵得以維護。鑒於此,我們可以不需再費多大的氣力就可得出這樣的結論:Cs係統對壓抑的投入不必等同於症狀出現時的能量貫注。因為壓抑的力量是由反貫注所付出的力量來衡量的,而症狀的出現不僅取決於這種反貫注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與之相交織的Ucs係統中本能性貫注的支持。
提到強迫性神經症(obsessional neurosis),我們隻需對前一章所列舉的事例做一補充就足夠了。在此種病中,Cs係統的反貫注明顯地突出出來,並占據最引人注目的位置,這也正是造成原始壓抑的原因所在。它是以一種反抗的形式出現的,到後來便成為被壓抑觀念的突破口。
我們可以大膽地假設,由於反貫注過於強勁且得不到釋放,所以壓抑的效果在焦慮性癔症和強迫性神經症中,看上去遠不如在轉換性癔症中表現得那麽出色。
五、Ucs係統獨有的特性
我們已經對兩大心理係統做了一定的區分,當我們審視其中一個係統,即Ucs係統的流程時,會立即從中發現另一個係統所不具有的特性,它含有新的意義。
Ucs的核心由本能表征性構成,它們追求釋放其貫注。也就是說,Ucs是由欲望衝動(wishful impulses)組成的。這些本能衝動並列存在著,它們各自獨立,互不影響,也不發生衝突。即便在兩種看起來目的各不相同的欲望衝動同時被激活時,它們也不會相互衝突或勢不兩立,而是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居間或妥協的目的。
在這一係統中不存在否定,不存在懷疑,也不存在某種程度的確定。因為隻有經過位於Ucs和Pcs的稽查的檢驗後,上述一切才能出現。否定在一種較高層麵上是壓抑[265]的替代者,而在Ucs中隻由或強或弱的貫注組成。
在Ucs係統中貫注的強度更是變幻不定。通過“移置”過程,一種觀念會連同其全部貫注配額轉讓給另一個;它還可通過“凝縮”過程,把屬於多個觀念的全部貫注集於一身。我曾提議將這兩個過程作為“原發性[266]心理過程”的典型標誌。因為在Pcs係統中“繼發性過程”占主導。當原發性過程聽憑自然與屬於Pcs係統中的因素相聯係時,就顯得相當滑稽可笑了。[267]
Ucs係統的進程都無時間性,即它們不按時間順序進行,也不因時間的推移而改變,與時間不發生任何關係。相反,在Cs[268]係統中的活動,與時間才建立起聯係。
Ucs過程很少顧及現實,它們遵循快樂原則,它們的命運隻取決於其力量的強弱,也決定於它們是否服從快樂—痛苦規則。[269]
總之,我們上麵談了如下幾點,即相互不存在矛盾;原發性過程(貫注的活動性);無時間性;以心理現實代替外界現實等。這些便是我們期望從Ucs係統[270]的活動中大致可發現的幾個特征。
潛意識過程,我們隻能在闡析夢境和各種神經症時才能透視到。也就是說,隻有將更高級的Pcs係統中的過程,通過某種退行作用,回複成低級層次上的活動時,才能認識到。這一過程不能獨立地被發覺,事實上它們不能獨立地存在。Ucs係統出現後旋即被Pcs係統所掩蓋,隻有Pcs才擁有進入意識和導致活動的通道。Ucs係統向外釋放,是通過身體的神經支配導致情感的發展,但即使這樣一個釋放口,也被Pcs占據了。Ucs係統本身在一般情況下,連一種有目的肌肉活動都無法完成,它所能做的僅僅是那些慣常的反射動作。
為了充分理解我們已描述過的Ucs係統的種種特性的意義,我們隻能將它們同Pcs係統中的各種特性加以對照和比較。但這樣又使我們離題太遠。所以,我建議我們最好先停留在目前這一步,等到我們討論更高層的意識係統時[271],再做比較也為時不晚。目前我們隻能就幾個最重要的問題做出闡析。
Pcs係統中的進程,不管它們已成為有意識的,還是僅僅具有成為意識的可能,都會展示出一種對貫注觀念的傾向釋放的抑製。當一種活動由一種觀念轉向另一種觀念時,第一種觀念會保留一部分貫注力,隻有一部分發生移置。在一級過程中進行的移置和凝縮是極不可能或很少限製的。這種情境使布洛伊爾做出假設:在心理生活中,存在有兩種不同貫注能量的階段,其中一個階段中,這種能量被軟禁起來;而在另一個階段中,它能自由活動並尋求向外釋放。[272]在我看來,這種區分代表了我們對神經能量(nervous energy)之本質特征的最深刻洞悉,我們沒有什麽理由對它視而不見。為了對此問題做出更進一步的討論,我們迫切需要一種心理玄學的描述,盡管這無疑是一個大膽舉動。
另外,它還移交給Pcs係統一個任務:使各種不同的觀念性內容相互交流,這樣它們便有可能相互影響,及時給它們指令、設置一種稽查或幾種稽查;還有現實性檢驗[273]和現實性原則(reality-principle)也歸屬它的管轄之列。以及有意識記憶似乎更全部地依靠Pcs,這可以與那種Ucs經驗中固定的記憶痕跡(memory-traces)明確地區分開來。它或許對應於那種我們曾經提及(後又拒棄)的特殊的登記,這種登記我們曾用來解釋意識觀念與潛意識觀念的關係。
關於這一點,我們或許還能找到一種辦法,以消除我們對更高級係統命名的不知所措,對於這一係列我們尚難明確稱謂,有時稱Pcs[274]有時則稱Cs。
在這裏我們有理由提出忠告,有關我們對兩個係統間的各種心理功能歸類的闡析,不必過於急著歸納。我們所描述和解釋的是成人的心理狀態,在成人那裏,Ucs係統嚴格說來其運行隻能看做較高級心理係統的初始階段。在個體的發展過程中,這一係統的內容和聯係是怎樣的呢?
在動物身上這一係統有何意義?諸如此類的問題,都無法從我們描述中推論出結果:這些問題必須進行獨立而專門的研究。[275]此外,對於人類來說,我們必須時刻準備著去探知上述兩個係統的內容和特征等能夠相互改變甚至相互交換的可能的病理學條件。
六、兩種係統間的交流
假如認為Ucs已經沒有作用,心靈的所有工作都由Pcs執行——Ucs隻是某種退化器官,是進化過程所遺留下來的痕跡,那毫無疑問就大錯特錯了。如果假定這兩種係統間的交流僅限於壓抑活動,Pcs會無情地將令其不安的所有東西都扔進Ucs的無底深淵,也同樣是錯誤的。與之相反,Ucs活力十足且能不斷發展,與Pcs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尤其是相互合作關係。
簡而言之,我必須聲明Ucs是一個不斷向其衍生物轉化的係統[276],它易於接受生活的影響,能持續不斷對地Pcs施加影響;同時反過來也能接受Pcs的影響。
如果對Ucs的衍生物悉心研究,我們就會對企圖明確無誤地區分這兩個心理係統的設想感到徹底失望。無疑我們會對我們的結論倍感不滿,同時也會對我們挖空心思劃分心理過程的路子的價值產生懷疑。然而,我們的回答是,除了將我們觀察所獲得的結果轉化成理論之外別無所求。
我們也無責任去想方設法建立一種完美並以簡單為特征的理論體係。我們將堅持維護我們理論的複雜性,因為它符合我們觀察的結果,我們也期望通過這些複雜性最終能發現一種情形,它既簡單又能對現實中的所有複雜性進行解釋。
在我們已經描述過的Ucs本能衝動的各種衍生物中,存在著一些既和諧又對立的特征。它們一方麵高度組織化,沒有自相矛盾之處,能充分利用從Cs係統獲得的所有東西,使我們很難通過判斷將其從這個係統的結構中區分出來。另一方麵它們又是潛意識的,不可能一躍成為意識。
所以從性質上講它們隸屬於Pcs係統,但事實上卻歸屬Ucs。其出身決定了它們的命運。我們可形象地將它們與人類的混血兒相比較,乍一看,他們像白人;但又常表現出某些有色人種的這種或那種的明顯特征,所以,他們受到白人社會的排擠,也不能享受白人的特權。上述特點正是正常人和神經症患者的幻覺所具有的,我們已經認識到,幻覺生成於夢和病症的初始階段,盡管它們有著較高的組織性,仍然遭受壓抑而不能進入意識。[277]當它們沒有受到強烈的貫注之前,它們接近於意識層麵而不受侵擾;但一旦受某一強勁貫注的打擊,它們便不戰而退。替代形成與之類似,也是Ucs中一種具有高度組織化的衍生物。所不同者,是它們能成功打破封鎖進入意識領域,當環境條件適宜時,比如當它們碰巧與來自Pcs的反貫注形成合力的情況下,便能完成此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