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到10年我這本書(絕非易懂之書)就需再版,那並不是我在初版序言中所說到的專業同行們的興趣所致。我的精神病學同行似乎很容易就克服了我對夢的研究新方法所製造的迷津。
職業的哲學家們把夢看作是意識狀態的一種附屬物,所以常常用同樣的三言兩語將夢生活中的問題一帶而過。顯然,他們沒有注意到我們是從中得出一些推論,而它們肯定會改變我們的心理學的理論。在一些科學雜誌上,評論家們采取了這樣的態度:我的這部作品必定會默默無聞。而那一小群勇敢的支持者,他們在我的指導下從事醫學的精神分析,並用我的範例進行釋夢,再用他們的解釋去治療神經症患者。盡管他們需要此書,但他們也不可能把第一版買光。因此,我應感謝那些更廣泛的讀者,那些受過一定教育而又有好奇心的讀者,是他們的興趣讓我在9年之後又一次擔負起這個艱難而又具有多方麵基礎意義的工作。
我很高興地看到,在這裏所要修訂的地方並不多。隻是偶爾增加一些新材料,以及由於經驗增加而發現的一些更詳細的新內容。隻有極少的地方我放棄了原來的論述,但我釋夢中的一些精髓主旨和所遵循的心理學原理是沒有改變的,所以從我個人看來,這部著作經住了時間的考驗。
凡是讀我其他(關於精神神經症的病因與機製方麵的)著作的人都知道,我從不提出非結論性意見的,盡管它可能是已確立的事實,而且我也不斷修訂我的論述,以讓它跟上我不斷增長的知識。
在夢生活方麵我能使我最初的推斷保持不變。在我研究神經症問題的這些年中,我也曾懷疑甚至動搖過我的信念。而在此時也總是《釋夢》讓我再次堅定下來。也正是這種堅定的本性使得我的科學界的反對者們拒絕讚同我的觀點,尤其是在關於夢的研究方麵。
在修訂過程中,能經得起時間考驗並不做重大改變的是我書中所選擇的材料——我自己的夢。
雖然隨著事件的發展而過時或失去意義,但畢竟是我曾用來闡述了釋夢的原則。這本書對我個人來說還有一種主觀方麵的意義,這個意義是我在寫完它才發現的。我發現它是我的自我分析的一部分,即我對我父親去世的反應,亦即對一個人一生中最重大事件、最令人傷心的損失的反應。
雖然已發現這種情況,但我又無法把這經曆從記憶中抹掉。[4]但對於讀者來說,用怎樣的材料去學習評價夢的重要性或如何解釋夢是沒有區別的。
凡是我感到無法把一些新的很重要的材料加進原來作品的時候,我已標明了更近的日期並放在方括弧中。[5]
1908年夏於貝希特斯加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