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蟄存:漫談古典散文(節選)

施蟄存(1905—2003),名德普,常用筆名施青萍、安華等,浙江杭州人,現代作家、文學翻譯家、學者,中國“新感覺派”的主要作家之一。著有《品唐詩》、《上元燈》、《將軍底頭》、《梅雨之夕》、《燈下集》、《北山談藝錄》等。

文章寫得好,未必就是文學;但如果是一個好的文學作品,文章大概也是好的。

在古人的觀念裏,不論中國或外國,文學是個大名。政治、曆史、哲學等一切社會科學,都屬於文學,其意義等於現在的“文科”。我說“創造文學作品”,實在就是“創作”的全稱,也就是Creative Literature的譯名,這是現代人所謂文學。但是,盡管我們用“創造”這個狀詞來加以區別,在古代文學裏,創造文學作品的散文,可以說是不存在的。每一部中國文學史,都從先秦文學講起,其中的韻文部分是《詩經》和《楚辭》,這是創造文學作品,散文部分講的是哲學和曆史,總的說來全不是創造文學作品。

“古文”這個名詞,起於韓、柳古文運動之後,到宋代就確定了意義。古文家所謂古文,是指六朝駢偶文以前的散文,它仍然是一個文體名詞,不能理解為古代文學作品,或者說得更正確一點,古代創造文學作品。姚鼐編選《古文辭類纂》不選六經,理由是“尊經”。又不選諸子(包括《論語》、《孟子》),理由是它們屬於子家。又不選曆史傳記,理由是這類文章太多了,“不可勝錄”。這三個理由其實都不能成立,他隻是基於一個創造文學的觀點,認為經、史、子都不是文學散文,所以不選。後來曾國藩選《經史百家雜鈔》,從六經、諸子、《左傳》選起,以為這些文章都是古文的泉源。他還譏笑姚鼐,既不選史傳,為什麽又選了《漢書》裏的三十八篇奏議和三十四篇詔令。這裏就反映了曾國藩對古文觀念的理解是古代的文章,而不是文學。姚鼐的觀念是把文章和文學作品嚴格區別開來,他選取《漢書》裏的奏議和詔令,是認為它們都是好的議論文,是文學,而不是曆史,更不屬於經和子。姚鼐這個觀念甚至發展到同意劉大櫆的觀念,以為名人傳記都是曆史,隻有韓愈的《圬者王承福傳》和柳宗元的《種樹郭橐駝傳》才是文人創作的傳記文,才是文學作品。

曾國藩把文章和文學混同起來,他以為文章寫得好,就是文學。這是一種傳統的觀念,直到章太炎也還說文學是論文字法式之學。姚鼐以為文學作品在經、史、子以外,這是一個新觀念,和我們現在的文學觀念一致。但是姚鼐把經、史、子和文學區別得太嚴,以致他否定了經、史、子中間也可以有文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