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衣”和“裳”有什麽不同?

古時衣服上曰衣,下曰裳。上衣,省稱“衣”,以障蔽身體。《說文·衣部》:“衣,依也。”段玉裁注:“依者,倚也。衣者,人所倚以蔽體者也。”“裳”,亦作“常”,是專用於遮蔽下體的服裝,男女尊卑均可穿著。由於古代紡織工具簡陋,布的幅麵很狹窄,所以一件下裳通常需用七幅布帛拚合而成,前三後四,樣子像一幅腰圍,另在腰部施褶,褶的多少視具體情況而定,兩側還各開一道縫隙。兩漢以後,裳漸由裙取代,唯在貴族祭祀和朝會時穿著的禮服中保留遺製。《後漢書·輿服誌下》:“行大射禮於辟雍,公卿諸侯大夫行禮者,冠委貌,衣玄端素裳。”裳與裙大致相同,唯裳被製成兩片,彼此分離,一片蔽前,一片擋後,上用布帶係結於腰,裙則多被做成一片,穿時由前圍向臀後。隨著時代的發展,“衣”、“裳”連用,往往泛指衣服。

古代的禮服都是什麽樣子的?

中國古代的服飾與禮製緊密結合,如祭祀著祭服、朝會著朝服、公務著公服、居喪著凶服等,服飾從質料、色彩、花紋、款式無不為禮製所規範,被賦予天道倫理和身份地位的諸多含義,成為封建政治的圖解和符號。

傳說,從黃帝堯舜到夏商西周時期的統治者都穿著一種上衣下裳的服裝。《後漢書·輿服誌》:“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巛。乾巛有文,故上衣玄,下裳黃。”這種服裝的樣式和顏色是出於對天地的崇拜而產生的,故此,冠冕衣裳作為祭服之製沿用了兩千多年。

秦始皇深受陰陽五行學說的影響,以黑色為尊貴之色,並進一步規範禮服製度。兩漢四百年間,袍服一直被當作禮服。袍服的領子以袒領為主,大多裁成雞心式,並以大袖為多,領、袖都飾有花邊。唐代至明代最具時代特色的禮服是常服,它是內有夾層的圓(盤)領連體長衣。此服皇帝與官員均可穿著,前者著黃色,後者以緋、紫、綠色等區別等級。而明代對常服最大的改進是洪武二十五年(1392)以後,朝廷要求文武官員袍服的胸前和後背各綴一方形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衣冠禽獸”之稱由此得來。此製被後來的清朝所沿用,稱為“補服”。

到了清朝,禮服製度在保留滿洲習俗禮儀的同時,吸收了漢族服飾中的一些特點,但徹底廢棄了冠冕衣裳為祭祀之服,以及通天冠、絳紗袍服的傳統製度。

鳳冠霞帔是什麽樣的服飾?

鳳冠霞帔,舊時女子出嫁時的裝束,以示榮耀;也指官員夫人的禮服。鳳冠是一種以金屬絲網為胎,上綴點翠鳳凰,並掛有珠寶流蘇的禮冠。早在秦漢時期,鳳冠就已成為太後、皇太後、皇後的規定服飾。明代鳳冠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後妃所戴,冠上除綴有鳳凰外,還有龍等裝飾。明製,皇後禮服的冠飾有九龍四鳳,皇妃、公主、太子妃的鳳冠九翠四鳳。另一種是普通命婦所戴的鳳冠,一品至七品命婦的鳳冠沒有鳳,隻綴珠翠、花釵,但習慣上也稱為鳳冠。

霞帔亦稱“霞披”、“披帛”,以其豔麗如彩霞,故名。披帛以一幅絲帛繞過肩背,交於胸前。宋代定為命婦冠服,非恩賜不得服,且隨品級的高低而不同。明代自公侯一品至九品命婦,皆服用不同繡紋的霞帔,其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下端垂有金或玉的墜子。清代霞帔演變為闊如背心,下施彩色旒蘇,是誥命夫人專用的服飾。中間綴以補子,補子所繡紋樣圖案,一般都根據其丈夫或兒子的品級而定,唯獨武官的母、妻不用獸紋而用鳥紋。鳳冠霞帔本是宮廷命婦的著裝,平民女子隻有出嫁時才可以穿著,因為按照禮俗,大禮可攝勝,就是祭禮、婚禮等場合可向上越級,不算僭越,因此,著鳳冠霞帔結婚的習俗一直保留到新中國成立前。

“冠冕堂皇”一詞是怎麽來的?

冠冕是古代帝王、官吏的帽子,尤其冕是作為吉服即祭服的冠式,因此遂成為身份地位的象征。冕是帝王、諸侯及卿大夫在舉行祭祀等大典時所戴的大禮冠,外表黑色,裏麵朱色,由“冠”與“延”組成。冕頂有一長方板,稱為“延”,其前圓後方,象征天圓地方;前低於後約一寸,有前傾之勢,以示俯伏謙遜。延的前後懸掛珠玉串飾,以五彩絲線編織為藻,藻上穿以玉珠,一串玉珠即為一旒,服時各按等秩,以十二旒為貴,乃帝王所服。冕冠垂旒之意,除用來表明等級外,還可使戴冠者目不斜視,以免看到不正之物,“視而不見”即由此得來。延的下部即為冠,古稱“冠卷”,其兩旁各有一個對穿的小孔,稱“紐”,用以貫穿玉笄,以使冠體固結於髻。笄的兩端繞頷下係絲帶,謂之“絃”;笄的兩端又各用一條名叫“統”的小絲繩掛下一個綿丸,謂之“魅纊”或“纊”,纊下端飾玉,謂之“瑱”。因兩瑱正臨左右兩耳,故又名充耳、塞耳。古人用填充耳,目的是以戒妄聽,“充耳不聞”即由此得來。

西周之時定製:天子之冕十二旒,諸侯九旒,上大夫七旒,下大夫五旒,此後曆代之製大略相同。南北朝以後,隻有帝王可以戴冕,因用以專稱皇帝的禮冠。王維《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就有:“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因此,“冠冕堂皇”就用來形容人的外表莊嚴或正大的樣子了。

馬弁、武弁指的什麽人?

弁是古代一種尊貴的冠,為男子穿禮服時所戴,即吉禮之服用冕,通常禮服用弁。弁製出商周,主要有爵弁、皮弁、韋弁三種。爵弁用於祭祀,是為文冠。它是沒有上延的冕,其形廣八寸,長一尺二寸,前小後大,用極細的葛布或絲帛做成,色似雀頭赤而微黑。皮弁用於田獵戰伐,是為武冠。它以白鹿皮做成,形製似兩掌相合,上銳下廣,其各個縫合處綴有一行行玉石,稱為“瑾”,同時,為區分等級,天子以下皮弁之瑾逐次遞減。韋弁為天子諸侯大夫兵事服飾,用熟皮製成,淺朱色,製如皮弁。由漢至明,弁的形製雖有差異,但始終是禮服的主要內容之一。

由於古代武官戴皮弁,後來,“武弁”專指低級武官。至於“馬弁”,原也指低級武官,後專指當官的身邊所帶隨從,特別是騎馬的隨從。

丟了官為什麽常說丟了“烏紗帽”?

烏紗帽原是民間常見的一種便帽,東晉成帝鹹和九年(334),成帝讓在宮廷中做事的官員都戴一種黑紗製成的帽子,叫做“烏紗帽”。後來,南朝宋明帝時,建安王劉休仁創製了一種用黑紗抽邊的半透明帽子,亦稱“烏紗帽”。這種帽子很快就在民間流行,無論官民貧富都可以戴服。

隋唐時期,天子百官士庶都戴烏紗帽。但為適應封建社會的等級製度,隋朝用烏紗帽上的玉飾多少顯示官職大小:一品有九塊,二品有八塊,三品有七塊,四品有六塊,五品有五塊,六品以下就不準裝飾玉塊了。

到了宋朝時,烏紗帽的形狀有了改變。據說宋太祖趙匡胤登基後,為防止議事時朝臣交頭接耳,就下詔改變烏紗帽的樣式:在烏紗帽的兩邊各加一個翅,有一尺多長,並裝飾不同的花紋以區別官階高低。如此一來,朝臣們隻要腦袋一動,軟翅便會隨之擺動,皇上居高臨下,就看得清清楚楚了。

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後,於洪武三年(1370)規定:凡文武百官上朝和辦公時,一律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衫,束腰帶。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職的狀元、進士,也可戴烏紗帽。從此,“烏紗帽”遂成為官員的一種特有標誌。此時的烏紗帽以藤絲或麻編成帽胎,塗上漆後,外裹黑紗,呈前高後低式,兩側各插一翅。而自明世宗朝開始,烏紗帽的雙翅又做了一些變動,翅的長度縮短,其寬窄也改變了,官階越高,雙翅就越窄,官階越低,雙翅則越寬。

清初順治皇帝入關後,由於收留了眾多明朝的降臣,為籠絡人心,就允許不少地方官員仍穿著明朝朝服,並戴烏紗帽。但等到清室統治鞏固之後,遂下令將官員所戴烏紗帽全改為紅纓帽。可是,人們仍然習慣將“烏紗帽”作為官員的標誌。因此,丟了官也就常說丟了“烏紗帽”了。

明清之際為何流行戴六合帽?

古時候,戴冠是上層男子的特權,下層男子隻能戴巾、幘(zé)或帽。到了明代,巾帽式樣繁多,而民間使用最為廣泛的是網巾、平定四方巾和六合帽。六合帽,相傳為明太祖朱元璋創自洪武年間(1368~1398),世人皆可戴之。

六合帽,又稱六合一統帽,也稱六合巾、小帽、圓帽等,是以羅緞、馬尾或人發所做,裁為六瓣,縫合一體,下綴一道一寸左右的帽簷。“六合”指天地東西南北,“六合一統”有天地四方由皇帝一人統率、統領之意,此帽以“六合一統”為名,取意安定和睦,天下歸一。由於此帽在政治上有一定象征意義,因此,由政府規定成為全國通行的帽式,通常用於市民百姓,而官吏家居時也可戴服。

六合帽影響深遠,瓜皮帽即是沿襲其製。滿族入關以後,受漢族傳統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一統”之意,加之清朝的發辮,戴起來亦很方便,因此開始流行戴用此帽。因此帽分成六瓣,半圓形狀如半個西瓜皮,俗稱“瓜皮帽”。清代談遷《棗林雜俎》:“清時小帽,俗稱‘瓜皮帽’,不知其來久矣。瓜皮帽或即六合巾,明太祖所製,在四方平定巾前。”明朝六合帽頂隻許用水晶、香木。到清朝一般用絲絛結頂,講究的用金銀線結頂,也有用玉頂或紅珊瑚頂的,如遇喪事,帽頂則用黑或白。

“一統六合帽,平定四方巾”中的四方巾是怎樣的服飾?

四方巾,即四方平定巾,亦稱“方巾”、“四角方巾”,是明初頒行的一種方形軟帽。它是官員、儒士所戴的便帽,以黑色紗羅製成,可以折疊,呈倒梯形造型,展開時四角皆方。

據傳,明初士人楊維禎頭戴此巾參見太祖朱元璋,太祖未曾見過這種服飾,便詢問此巾之名,楊維禎為取悅他,回答說:“此四方平定巾也。”太祖聽罷,龍顏大悅,詔布天下,複製此巾,令士庶服用。當時,頭戴四方平定巾,服裝可隨便穿著,不像其他服飾規定那麽嚴格。

四方平定巾初興時,高矮大小適中,其後處在不斷變化之中,到明末則變得十分高大,故民間常用“頭頂一個書櫥”來形容。清代葉夢珠《閱世編》卷八“冠服門”;“(明人)其便服,自職官大僚而下至生員,俱戴四角方巾。……其後巾式時改,或高或低,或方或扁,或仿晉唐,或從時製,總非士林,莫敢服矣。”

步搖是什麽樣的首飾?

步搖是古代婦女的一種首飾,其製作多以黃金屈曲成龍鳳等形,其上綴以珠玉。步搖始見於漢代,最初隻流行於宮廷與貴族之中。當時是在簪釵上裝飾一個可以活動的花枝狀飾物,花枝又垂以瓊玉,因在走動之時,簪釵上的珠玉會自然搖曳,遂得名“步搖”。《釋名·釋首飾》:“步搖,上有垂珠,步則動搖也。”戴步搖者行動要從容不迫,以使垂珠伴隨身上的玉佩發出富有節奏的聲響,因此,步搖又被人稱為“禁步”。此外,在漢代貴族婦女中,還實行過一陣加於冠上的步搖冠,則更富有富貴豪華之氣。

步搖屬於漢代禮製首飾,其形製與質地都是等級與身份的象征。漢代以後,步搖才逐漸被民間百姓所見。魏晉南北朝之時,步搖花式愈繁,或製成鳥獸花枝等狀,晶瑩輝耀,與釵鈿相混雜,簪於發上。唐宋之後步搖形製變化多端,除金質稱為金步搖以外,還出現了玉石、珊瑚、琉璃、琥珀、鬆石、晶石等珍貴材料製作的步搖。明代唐寅《招仙曲》詩曰:“鬱金步搖銀約指,明月垂璫交龍椅。”由此可知明代步搖用“鬱金”,是用金屬與珠寶鑲嵌的一種步搖形製。而明代步搖製作的焊接新工藝,就是將金累絲與金底托焊接在一起再嵌上珍珠寶石等作點綴,其耐久程度大大超過了雕琢、燜壓等傳統工藝技術。

清代步搖製作工藝與明代一脈相承。台北故宮博物院藏有一件清代“點翠嵌珠鳳凰步搖”,就是使用了金屬焊接作底托,鳳身用翠鳥羽毛裝飾,其眼與嘴巴用紅色寶石、雪白的米珠鑲嵌,兩麵嵌紅珊瑚珠。鳳身呈側翔式,尖巧的小嘴上銜著兩串十多厘米長的小珍珠,墜角是一顆顆翡翠做成的小葫蘆。整個步搖造型輕巧別致,選材精良,實為罕見。

何謂“玉搔頭”?

玉搔頭即是玉簪。東晉葛洪《西京雜記》卷二曰:“武帝過李夫人,就取玉簪搔頭。自此後宮人搔頭皆用玉。玉價倍貴焉。”後代遂稱玉簪為“玉搔頭”。

簪,先秦稱“笄”,最早的笄由竹、木、玉、石、骨等材料製成。在商朝時,笄的種類和佩戴形式就已經非常多樣,到周朝時插戴方式遂製度化。秦漢之後,笄改稱“簪”,其製作有了金銀等貴重材料的運用,工藝也日趨繁複考究,逐漸擺脫了簡單的實用功能而跨入奢侈品的行列。簪的形製一頭尖,一頭大,嵌珠飾銀,描龍塑鳳。尤其是玉簪形製精美,玲瓏剔透,除了取其吉祥、辟邪保身或長佑平安之外,也成為貴族或者富貴人家炫耀財富身份的象征,更是男女情愛寓語寄情之物。明劇《玉簪記》中,美女妙常送情郎趕考時,特贈簪一支:“奴有碧玉簪一支,原為笄冠之用,今送你作加官之兆。”

唐宋以來是發簪流行的時期,唐代敦煌壁畫中的眾多婦女就是插滿花簪的形象。明清時期,發簪式樣十分豐富,主要變化多集中在簪首。它有各種各樣的形狀,常有花鳥蟲魚、飛禽走獸作簪首形狀,其中常見的花朵形象有梅花、蓮花、**、桃花、牡丹花和芙蓉花等。明代《天水冰山錄》中關於發簪的記載就有“金桃花頂簪”、“金梅花寶頂簪”、“金**寶頂簪”、“金寶石頂簪”、“金廂倒垂蓮簪”、“金崐點翠梅花簪”等名稱。以動物為簪首的發簪,常見的有龍鳳、麒麟、燕雀及遊魚等,其中以鳳簪最多,製作也最為精致。

古人當了官為什麽叫“釋褐”?

古代“褐”是指粗布短衣。褐最早用葛、獸毛編織,後來通常用大麻、獸毛織就,是古時貧賤的人或地位卑賤的人穿著的衣服。為便於勞動操作,褐多比較窄短,不同於官員所穿的寬袍大袖。《詩經·豳風·七月》中就有:“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因此,古時稱貧賤之人為“褐”或“褐夫”。

基於此,“釋褐”即指脫去平民衣服,謀得官職。西漢揚雄在《解嘲》篇中有“或釋褐而傅”之句,後來,新科進士及第授官亦稱為“釋褐”。唐代李翱《卓異記》“門生先為座主佩金紫”條就記:“李石,按石元和十三年及第,後二年賜緋,後二年賜紫,自釋褐四年之內,服金紫,量之前輩,實無其比。”

古人的“袍”是什麽樣的?

袍,亦稱袍服,是直腰身、過膝的外衣,多為兩層,冬季則納以綿絮。其製起源較早。五代馬縞《中華古今注》卷中“袍衫”條說:“袍者,自有虞氏即有之,故《國語》曰:‘袍以朝見也。’秦始皇三品以上綠袍、深衣,庶人白袍,皆以絹為之。”戰國以後較為常見,男女均可穿著,主要分為龍袍、官袍、民袍等。

龍袍,是皇帝專用的袍服,因袍上繡龍紋而得名,其製多為盤領、右衽、明黃色。唐代高宗朝規定臣民不得僭服黃色,於是龍袍別稱黃袍。龍袍上的各種龍章圖案,曆代有所變化,但龍數一般為九條,寓意“九五之尊”。清代龍袍還繡“水腳”,即下擺等部位有水浪山石圖案,隱喻山河統一。

官袍,是文武官員用作朝服、公服等的袍服,以一定顏色或圖案表明官位等級。東漢永平二年(59)開始將袍服定製為朝服,以所佩印綬為主要官品標誌。唐代官員以紫、緋、綠、青的圓領袍服作為常服,武則天又頒繡袍,文官繡禽、武官繡獸,是補服的起源。宋代官袍袖子肥大,明確規定飾襇、佩綬、圍鞓(皮革製成的腰帶)等。元代官袍多以羅為麵料,並以花紋大小表示級別。明代洪武年間創立區別文武官員品級的補服製度。清室官員常服袍的款式為四開衩,由帷帽上的頂珠花翎、外褂上的方圓補子等組成等級森嚴的製度。

民袍,是平民日常生活所穿的袍服。周、秦、漢士人庶民的袍服衣料粗糙,唐代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民族服飾的交流,特別是元代蒙古袍、清代滿族袍的傳入,民袍在款式造型上有過長擺和短擺、交領和圓領、右衽和左衽、大袖和小袖及半袖等多種變化。當代旗袍和中國少數民族服裝中的袍服,正是由古代民袍發展演變而來。

布衣之交是什麽樣的交情?

“布衣之交”是指平民之間的交往、友誼,也指顯貴與無官職的人相交往。布衣,是用麻布或葛布製成的衣服。在中古棉花傳入我國之前,衣料主要是麻、葛及絲織品,但是一般隻有貴族和官員穿絲織品,平民百姓隻穿麻葛織物。西漢桓寬《鹽鐵論》中說到,古代普通人要到八九十歲才能穿絲綢衣服,在這以前,隻能穿麻布衣服,所以“布衣”就成了“庶人”的代稱,而讀書人在沒有入仕之前也稱“布衣”。由此,布衣之交即有了平民之間、顯貴與平民之間往來的含義。如《戰國策·齊策三》中提道:“衛君與文布衣交,請具車馬皮幣,願君以此從衛君遊。”

古人把內衣叫什麽?

古人的內衣最早稱為“褻衣”。“褻”意為輕浮、不莊重,可見古人對內衣的心態是回避和隱諱的。中國內衣的曆史源遠流長,最早見於先秦時期。《禮記·檀弓下》記載:“季康子之母死,陳褻衣。敬薑曰:‘婦人不飾,不敢見舅姑。將有四方之賓來,褻衣何為陳於斯?’命徹(撤)之。”

兩漢時期內衣稱“抱腹”、“心衣”,兩者的共同點是背部**無後片,質地多用平織絹,圖案多以愛情為主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內衣稱為“兩當”,它有前後兩片,既可當胸又可當背,材質多為色彩豐富、內有襯綿的織錦。唐代出現了一種無帶的內衣,稱為“訶子”,訶子常用“織成”(一種名貴織物)為麵料,挺括而略有彈性,穿時在胸下紮束兩根帶子即可。

自宋代開始,女子有了束胸的習慣。此時內衣上可覆乳下可遮肚,用紐扣或帶子係結,整個胸腹全被掩住,因而又稱“抹肚”。元朝內衣稱“合歡襟”,由後向前係束是其主要特點,胸前用一排扣子係合,或用繩帶等係束。合歡襟的麵料用織錦的居多,圖案為四方連續。

明代內衣稱“闌裙”,外形與背心相似卻為開襟,兩襟各綴有三條襟帶,肩部有襠,襠上有帶,腰側有係帶,可起到調節腰部的效果。清代內衣稱“兜肚”,一般做成菱形。20世紀二三十年代,兜肚演變成小馬甲,麵料以棉、絲為主,形製窄小,通常用對襟,襟上施數粒紐扣,穿時將胸腰裹緊。小馬甲進一步發展並吸收了西方的某些特點,便成了現在的胸罩。

兜肚是什麽樣的衣服?

兜肚是一種貼身的內衣,為近似菱形的布片,有的有袋,用以貯物。穿時以細帶係於頸間與腰際,包圍著胸部和腹部,具有保溫護腑的功能。

明代以來,婦女已普遍有使用兜肚的習慣,當時叫“兜子”,俗稱“抹胸”。是用交料兩塊斜裁,上尖下平而成。清代的抹胸有兩種款式,一種是短小貼身的,縛於胸腹之間,俗稱“兜肚”;另一種是束於腰腹之間的,稱為“抹肚”。清代徐珂《清稗類鈔》說:“抹胸,胸間小衣也,一名抹腹,又名抹肚;以方尺之布為之,緊束前胸,以防風寒內侵者,俗稱兜肚。男女皆有之。”

清代兜肚一般做成菱形,上有帶,穿時套在頸間,腰部另有兩條帶子束在背後,下麵呈倒三角形,遮過肚臍,達到小腹。材質以棉、絲綢居多。係束用的帶子並不局限於繩,富貴之家多用金鏈,中等之家多用銀鏈、銅鏈,小家碧玉則用紅色絲絹。

兜肚的麵上常有圖案,有印花有繡花,印花流行的多是藍印花布,圖案多為“連生貴子”、“麒麟送子”、“鳳穿牡丹”、“連年有餘”等吉祥圖案。繡花兜肚較為常見,刺繡的主題紋樣多是民間傳說,如劉海戲金蟾、喜鵲登梅、鴛鴦戲水、蓮花以及其他花卉草蟲,大多是趨吉避凶、吉祥幸福的主題。

馬甲、馬褂與馬有什麽關係?

舊時人們穿在長袍外麵的背心或短褂,因便於騎馬,故名“馬甲”、“馬褂”。馬甲,又名背心、背子,無袖而短,通常著於衫外,古時婦女所著有長與衫同的,稱為長馬甲。發展至清代,男女均可穿著馬甲,有大襟、一字襟、對襟及琵琶襟等形製,長度多到腰際,並常綴有花邊。

馬褂是一種穿於袍服外的短衣,衣長至臍,袖僅遮肘,主要是為了便於騎馬,故稱為“馬褂”。滿人初入關時,隻限於八旗士兵穿用。直到康熙、雍正年間,才開始在社會上流行,並發展成單、夾、紗、皮、棉等服裝,士庶都可穿著。時代不同,用料、顏色、綴飾也有差別。乾隆時曾流行毛朝外的皮馬褂,均用珍貴裘皮,非一般人所能置。辛亥革命後,政府曾把黑馬褂、藍長袍定為禮服,長袍馬褂一度流行全國。20世紀40年代後逐漸減少。

馬褂的樣式有琵琶襟、大襟、對襟三種。琵琶襟馬褂,因其右襟短缺,又叫缺襟馬褂,穿上它可以行動自如,常用作出行裝。大襟馬褂,則將衣襟開在右邊,四周用異色作為緣邊,一般作常服使用。大袖對襟馬褂可代替外褂而作為禮服使用,顏色多用天青色,大小官員在謁客時常穿此服,因其身長袖窄,也稱作“長袖馬褂”。黃馬褂是皇帝特賜的服裝。有幸穿著這種賜服的人,主要有三類:一是隨皇帝“巡幸”的侍衛,所穿黃馬褂稱為“職任褂子”;二是行圍校射時,中靶或獲獵多者,所穿黃馬褂稱為“行圍褂子”;三是在治事或戰事中建有功勳者,所穿黃馬褂稱為“武功褂子”,同時,這些人還要被載入史冊。

古代的鬥篷、風衣是用什麽做的?

古代鬥篷、風衣功能相同,均是披用的外衣,通常無袖,也有虛設兩袖的長披風,目的是用以防風禦寒。二者的區別在於鬥篷的質地有多種材料,而風衣是指絲織物所做的外衣。

鬥篷,又名蓮篷衣、一口鍾、一裹圓。據傳是從蓑衣演變而來,最初用棕麻編成,以禦雨雪,名謂“鬥祓”,到明清時才多用絲織物製作,並不限於雨雪天使用,當時叫做“大衣”,是一種禦寒的服飾,有長式和短式、高領和低領之分。凡冬天外出,不論男女官庶,都喜披裹鬥篷,但有個規矩,不能穿著這種服飾行禮,不然被視為不敬。清代中葉以後,婦女穿著鬥篷非常普遍,製作日益精巧,一般都用鮮豔的綢緞製作,上繡花紋,講究的還在裏麵襯以皮毛。

此外,還有用鶴毛與其他鳥毛合撚成絨織成的鬥篷,稱為鶴氅。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企羨》中提道:“孟昶未達時,家在京口,嚐見王恭乘高輿,被鶴氅裘。”最初鶴氅的樣子,就是一塊用仙鶴羽毛做的披肩。鶴氅後來漸為士大夫所接受,表現為大袖、兩側開衩的直領罩衫,不加緣邊,中間以帶子相係。

“紈絝子弟”指什麽樣的人?

紈絝子弟是指衣著華美的年輕人,舊時指官僚、地主等有錢有勢人家成天吃喝玩樂、不務正業的子弟。古稱精細有光的單色絲織物(絹)為紈,是一種珍貴的衣料,所謂“白觳之衣,薄紈之裏”的名貴衣料即是。漢代宮廷以紈素為冬服,輕綃為夏服;而以細絹製成的團扇,稱紈扇,常為古代女子所持。

絝,通“袴”,是褲子形成過程中的一種稱法,其義為脛衣、套褲。《釋名·釋衣服》雲:“禱,跨也,兩股各跨別也。”早在春秋時期,人們的下體已穿著褲,不過那時的褲子不分男女,都隻有兩隻褲管,其形製和後世的套褲相似,無腰無襠,穿時套在脛上,即膝蓋以下的小腿部分,所以這種褲子又被稱為“脛衣”。古人在絝的外麵,往往著有一條圍裙狀的服飾,那就是裳。衣、裳、絝三者並用,就可以將身體全部遮覆。由於絝都被穿在裏麵,所以常用質地較次的布製成,而到了六朝時,那些世家子弟居然用白色的絲綢來做褲子,如此之奢靡,所以被稱為“紈絝子弟”。《宋史·魯宗道傳》中說:“館閣育天下英才,豈紈絝子弟得以恩澤處耶?”

北方民族的滿襠之褲,在漢代為百姓所采用。唐代男子平常穿著以袍衫為主,袍衫之內有褲。婦女雖然喜歡穿裙,但褲子並沒有被廢棄,尤其在“胡服”盛行之時,皆以穿褲為尚。宋代以後流行的膝褲,也是一種脛衣。隻是先秦時期的脛衣多貼體穿著,而宋明時期的膝褲還可加罩在長褲之外。明清男女穿膝褲者十分普遍。明代膝褲多製成平口,上達於膝,下及於踝,穿時以帶係縛於脛。清代稱膝褲為“套褲”,因為它的長度已不限於膝下,也有遮覆住大腿的,所用質料有緞、紗、綢、呢等,也有做成夾褲或在夾褲中蓄以棉絮的,後者多用於冬季。除套褲以外,普通的長褲在明清兩代仍然被使用,既可襯在袍衫長裙之內,也可和襦襖等配用,穿著在外。

古代如何紮腰帶?

腰帶是束腰之帶,以絲或皮革製成,故前者稱大帶,後者稱革帶或韋帶。革帶以帶鉤或帶扣係結,而大帶的係紮卻頗為講究。

大帶,為祭服所用之絲帛帶,與革帶並用。早在先秦時期,大帶即施用於禮服,一直沿用至明末。係束大帶時由後繞前,於腰前係結,多餘部分下垂,謂之“紳”,因此又稱大帶為“紳帶”。紳的長度多為三尺,而紳自然下垂腰間,方合禮度。

古時臣下朝見君主,常執笏板以奏事,入朝前或退朝後往往插在紳帶間,故稱“捂紳”、“縉紳”,後來,有官職的、做過官的人或儒者就稱“捂紳”了。此外,由“紳”的含義引申為“束紳之士”,簡稱為“紳士”,並進而特指有一定地位和身份的士大夫階層。

古人如何稱呼鞋?

古代的鞋有許多種類,其中主要有舄、屨、屣、履、鞋、屐、靴等幾種。舄,複底之鞋,上層底為皮、葛等質,夏天用葛,以便透氣,冬天用皮,利於保暖;下層是設有防潮裝置的木製厚底,其形為內裝木楦,楦當中有凹槽,填以鬆軟之物,以便行禮時不畏濕泥,通常用於祭祀、朝會等重大場合。舄的穿著禮節,一般在祭祀升壇時脫下,祭畢降壇再穿上。

屨,用麻、葛等製成的單底鞋;屣,上古稱草鞋;履,原指單底之鞋,後泛指各類鞋子;鞋,最早是皮製鞋子的一種,中古以後成了鞋類的總稱。由於屨、履、鞋穿用得較為普遍,所以曾先後成為各種鞋的通稱,漢以前是屨,漢以後是履,宋以後是鞋。此外,還有屐,它是一種木底鞋,有平底和裝齒兩種,唐以前是旅遊用的鞋,在宋代以後基本上是專門的雨鞋,雨雪時當套鞋使用,以防打濕鞋襪。

靴,連筒之鞋,通常以皮革為之,穿時緊束於脛,原為西域少數民族所穿。《釋名·釋衣服》雲:“靴,跨也,兩足各以一跨騎也。”戰國時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引入中原,用作軍服。與漢族傳統舄、履相比,靴子不僅便於涉草,更適於騎射;靴筒高達於脛,有利於腿部保暖;小腿部位裹上靴筒,可減輕和馬鞍的摩擦;加之胡服下體穿褲,穿著靴子之後,還可將褲腿塞入靴筒等。

古代“足衣”指什麽?

古代足衣指的是襪子。襪,亦作“韈”、“韈”、“襪”等。《釋名·釋衣服》:“襪”,末也。在腳末也。”襪子有著漫長的發展曆史,早期以皮革製成。“韈”、“韈”均指皮質襪子,然前者指生皮襪,後者指熟皮襪,二者形製相近,多用高筒,同時為了穿脫的方便,皮襪的筒部留有開口,但卻容易散熱,所以襪筒上又設計了帶子,用來將筒口束緊,穿著時以帶係結於踝,此外,由於質地結實,也可以直接行走於地,以代鞋履。

大約到秦漢時期,襪子的質料由厚重的皮革改為柔軟的布帛。曹植《洛神賦》就有:“淩波微步,羅襪生塵。”西漢以後的襪子曾有實物出土,一般多以紡織品為之,有羅襪、絹襪、錦襪、綾襪、布襪等,多作成高筒,又因布帛本身不具有彈性,穿著時容易滑落,故需以帶縛之。東漢以降,隨著紡織技術的改進,布帛襪子具有了一定的伸縮性,襪筒容易服貼於腿,因而不再需要開口和帶子。

“五穀不分”中的“五穀”指什麽?

“穀(穀)”原來是指有殼的糧食,如稻、稷、黍等。“穀”字的音,就是從“殼”的音來的。“五穀”,古代有多種不同說法,漢代之前認為是稻、黍、稷、麥、菽(豆),漢代之後認為是麻、黍、稷、麥、菽。兩者的區別是:前者有稻無麻,後者有麻無稻。隨著社會經濟和農業生產的發展,“五穀”的概念在不斷演變,現在所謂“五穀”,實際隻是糧食作物的總名稱,或者泛指糧食作物了。

古時還有“六穀”之說,指稻、黍、稷、粱、麥、苽六種農作物。《周禮·天官·膳夫》:“凡王之饋,食用六穀。”鄭玄注引鄭眾曰:“六穀:徐、黍、稷、粱、麥、苽。”徐即稻,苽即菰米。

“五味俱全”中的“五味”指什麽?

五味指酸、甜、苦、辣、鹹五種味道,另一說是酸、甘、苦、辛、鹹五種味道。其實甜就是甘,辣就是辛。《禮記·禮運》:“五味,六和,十二食,還相為質也。”鄭玄注:“五味,酸、苦、辛、鹹、甘也。”《周禮·天官·疾醫》:“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鄭玄注:“五味:醯、酒、飴蜜、薑、鹽之屬。”賈公彥疏:“醯則酸也,酒則苦也,飴蜜即甘也,薑即辛也,鹽即鹹也。”由此可知,鄭玄所注並不矛盾,後者不過指陳代表五味的五種調味品而已。此外,佛教教義中也有所謂“五味”,是指《涅槃經》所舉的譬喻,即乳味、酪味、生酥味、熟酥味、醍醐味,以此比喻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五時之教。

“八珍”指的是什麽?

“八珍”,上古指的是八種烹飪方法。製作的美食,是隻有王一級的人才可享用的,正如《周禮·天官·膳夫》所說:“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這裏的“八珍”,按漢代鄭玄的說法是指淳熬、淳母、炮豚、搗珍、漬、熬、肝筲。“八珍”後來成為了珍貴食品的代名詞。如《三國誌·魏書·衛覬傳》中有:“飲食之肴必有八珍之味。”隨年代推移,“八珍”的內容不斷得以豐富,所指則各有不同。例如,明清時期,有“水陸八珍”,即海參、魚翅、魚脆骨、魚肚、燕窩、熊掌、鹿筋、蛤士蟆;有“山八珍”,即熊掌、鹿尾、象鼻(一說犴鼻)、駝峰、果子狸、豹胎、獅乳、獼猴頭;有“水八珍”,即魚翅、魚唇、海參、鮑魚、裙邊、幹貝、魚脆骨、蛤士蟆。後又有“上八珍”、“中八珍”、“下八珍”之分,而且有兩套關於上中下八珍的說法等等。

為什麽把一些小零食叫“點心”?

現在我們所說的“點心”,指的是正餐以外的一些小零食,特別是一些美味的小糕點等。其實“點心”一詞早在唐代就已出現,所指範圍更廣,據南宋吳曾《能改齋漫錄·事始》記載:“世俗例以早晨小食為點心,自唐時已有此語。按,唐鄭慘為江淮留後,家人備夫人晨饌,夫人顧其弟曰:‘治妝未畢,我未及餐,爾且可點心,其弟舉甌已罄,俄而女仆請飯庫鑰匙,備夫人點心。”可見,點心最早指的是早晨時吃的一些小食品,當時如饅頭、餛飩等都可稱為點心,現在我們將早飯稱為“早點”,可能與此有關。關於“點心”一詞的來曆,還有這樣一個傳說:南宋抗金女英雄梁紅玉為了慰勞士兵,命令製作各種美味糕餅,以表“點點心意”,“點心”由此得名。但“點心”一詞在唐代早已有之,則此故事僅為傳說而已。

饅頭是怎麽來的?

中國人吃饅頭的曆史,至少可追溯到戰國時期。初稱“蒸餅”,不發酵,故有“牢丸”之稱,漢代人們懂得製發麵餅,稱“麵起餅”等。據說三國時期,諸葛亮以發酵的饅頭代替人頭祭瀘水,此後,饅頭開始成為宴會祭享的陳設之物。明代郎瑛《七修類稿·事物》:“蠻地以人頭祭神,諸葛之征孟獲,命以麵包肉為人頭以祭,謂之‘蠻頭’。今訛而為饅頭也。”晉以後,有一段時間,古人把饅頭也稱作“餅”。凡以麵揉水作劑子,中間有餡的,都叫“餅”。

唐代以後,饅頭的形態變小,有稱作“玉柱”、“灌漿”的。宋時把有餡的餅叫做饅頭。宋代饅頭花色繁多,以餡而論,見諸文獻的就有糖肉饅頭、假肉饅頭、羊肉饅頭、筍肉饅頭、筍絲饅頭、魚肉饅頭、蟹黃饅頭、蟹肉饅頭、糖餡饅頭、辣餡饅頭等等,其中最著名的是太學生才可享用的“太學饅頭”,學生們還往往轉送給親朋好友嚐鮮,後來連南宋京城臨安的市場上都打出了太學饅頭的招牌。時至清代,饅頭的稱謂出現分野:北方謂無餡者為饅頭,有餡者為包子;而南方則稱有餡者為饅頭,無餡者也有稱作“大包子”的。時至今日,南北方人還都區分包子和饅頭。

何謂“餛飩”?

餛飩是中國的傳統食品,源於中國北方。最早出現於三國時期。魏張輯《廣雅》雲:“餛飩,餅也。”餛飩是餅的一種,差別為其中夾餡,經蒸煮後食用;若以湯水煮熟,則稱“湯餅”。

古代中國人認為這是一種密封的包子,沒有七竅,所以稱為“渾沌”,依據中國造字的規則,後來才稱為“餛飩”。在這時候,餛飩與水餃並無區別。千百年來水餃並無明顯改變,但餛飩卻在南方發揚光大,有了獨立的風格。自唐朝起,正式區分了餛飩與水餃的稱呼。南宋時,當時臨安(今杭州)有每逢冬至吃餛飩的風俗,此後,我國開始盛行冬至食餛飩祭祖的風俗。

餛飩發展至今,更成為製作各異,鮮香味美,遍布全國各地,深受人們喜愛的著名小吃。而且各地還形成了不同的稱呼,江浙等大多數地方稱“餛飩”,廣東稱“雲吞”,湖北稱“包麵”,江西稱“清湯”,四川稱“抄手”,新疆稱“曲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