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一、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執柄以處勢,故令行禁止。柄者,殺生之製也;勢者勝眾之資也。廢置無度則權瀆,賞罰下共則威分。是以明主不懷愛而聽,不留說而計。故聽言不參則權分乎奸,智力不用則君窮乎臣。故明主之行製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毀譽一行而不議。〔故賞賢罰暴,舉善之至者也;賞暴罰賢,舉惡之至者也:是謂賞同罰異。〕賞莫如厚,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重,使民畏之;毀莫如惡,使民恥之。然後一行其法,禁誅於私家,不害。功罪賞罰必知之,知之,道盡矣。

二、主道

力不敵眾,智不盡物,與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國。故智力敵而群物勝,揣中則私勞,不中則有過。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結智,一聽而公會。聽不一則後悖於前,後悖於前則愚智不分;不公會則猶豫而不斷,不斷則事留。自取一聽,則毋道墮壑之累,故使之諷,諷定而怒。是以言陳之日必有策籍,結智者事發而驗,結能者功見而謀,成敗有征,賞罰隨之。事成則君收其功,規敗則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猶不親,而況於力乎?事智猶不親,而況於懸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則君怒;使人相用則君神。君神則下盡,下盡則臣上不因君而主道畢矣。

三、起亂

知臣主之異利者王,以為同者劫,與共事者殺。故明主審公私之分,審利害之地,奸乃無所乘。亂之所生六也:主母、後姬、子姓、弟兄、大臣、顯賢。任吏責臣,主母不放。禮施異等,後姬不疑。分勢不貳,庶適不爭。權籍不失,兄弟不侵。下不一門,大臣不擁。禁賞必行,顯賢不亂。臣有二因,謂外內也。外日畏,內日愛。所畏之求得,所愛之言聽,此亂臣之所因也。外國之置諸吏者,結株親昵重帑,則外不籍矣;爵祿循功,請者俱罪,則內不因矣。外不籍,內不因,則奸宄塞矣。官襲節而進,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節持之:曰質,曰鎮,曰固。親戚妻子,質也;爵祿厚而必,鎮也;參伍貴帑,固也。賢者止於質,貪饕化於鎮,奸邪窮於固。忍不製則下上,小不除則大誅,而名實當則徑之。生害事,死傷名,則行飲食;不然,而與其仇。此謂除陰奸也。翳曰詭,詭曰易。見功而賞,見罪而罰,而詭乃止;是非不泄,說諫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賢良播出日遊禍,其患鄰敵多資。僇辱之人近習日狎賊,其患發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發日增亂,其患徼幸妄舉之人起。大臣兩重提衡而不躊日卷禍,其患家隆劫殺之難作。脫易不自神日彈威,其患賊夫酰毒之亂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則有劫殺之事。廢置之事生於內則治,生於外則亂。是以明主以功論之內,而以利資之外,故其國治而敵亂。即亂之道:臣憎則起外若眩,臣愛則起內若藥。

四、立道

參伍之道:行參以謀多,揆伍以責失;行參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則瀆上,不怒則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眾。觀聽之勢,其征在比周而賞異也,誅毋謁而罪同言會眾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參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觀矣。參言以知其誠,易視以改其澤,執見以得非常。一用以務近習,重言以懼遠使,舉往以悉其前,即邇以知其內,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問所暗,詭使以絕黷泄,倒言以嚐所疑,論反以得陰奸,設諫以綱一獨為,舉錯以觀奸動,明說以誘避過,卑適以觀直諂,宣聞以通未見,作鬥以散朋黨,深一以警眾心,泄異以易其慮。似類則合其參,陳過則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陰使時循以省衷,漸更≮以離通比,下約以侵其上,相室約其廷臣,廷臣約其官屬,兵士約其軍吏,遣使約其行介,縣令約其辟吏,郎中約其左右,後姬約其宮媛。此之謂條達之道,言通事泄則術不行。

五、參言

明主其務在周密,是以喜見則德償,怒見則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見。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無所失。伍官連縣而鄰,謁過賞,失過誅。上之於下,下之於上亦然。是故上下貴賤相畏以法,相誨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實,有生之名;為君者有賢知之名,有賞罰之實。名實俱至,故福善必聞矣。

六、聽法

聽不參則無以責下,言不督乎用則邪說當上。言之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雲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辯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資乎眾,籍信乎辯,而以類飾其私。人主不饜忿而待合參,其勢資下也。有道之主,聽言督其用,課其功,功課而賞罰生焉。故無用之辯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職則放官收。說大而誇則窮端,故奸得而怒。無故而不當為誣,誣而罪臣。言必有報,說必責用也,故朋黨之言不上聞。凡聽之道,人臣忠論以聞奸,博論以一;人主不智,則奸得資。明主之道,己喜則求其所納,己怒則察其所構,論於已變之後以得毀譽公私之征。眾諫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眾之諫也;敗,君之取也。無副言於上以設將然,今符言於後以知謾誠語。明主之道,臣不得兩諫,必任其一,語不得擅行,必合其參,故奸無道進矣。

七、類柄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無度則官擅為,官擅為故奉重無前,奉重無前則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亂功一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於任,賢於官,賞於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當,主怒,俱必害。則人不私父兄而進其仇讎。勢足以行法,奉足以給事,而私無所生,故民勞苦而輕官。任事者勿重,使其寵必在爵;處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祿;故民尊爵而重祿。爵祿所以賞也,民重所以賞也則國治。刑之煩也,名之繆也。賞譽不當則民疑,民之重名與其重賞也均。賞者有誹焉不足以勸,罰者有譽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賞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為上。賞譽同軌,非誅俱行。然則民無榮於賞之內。有重罰者必有惡名,故民畏。罰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則國治矣。

八、主威

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製毀。民以製畏上,而上以勢卑下,故下肆很觸而榮於輕君之俗,則主威分。民以法難犯上,而上以法撓慈仁,故下明愛施而務賕紋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貳主威,行賕紋以疑法。聽之則亂治,不聽則謗主,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之謂無常之國。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為功,功名所生,必出於官法。法之所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故民無以私名。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罰以盡民能,明誹譽以勸沮:名號、賞罰、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則尊君,百姓有功則利上,此之謂有道之國也。

【譯文】

一、因情

治理天下,一定要依靠人之常情。所謂人之常情有喜好有厭惡,所以賞罰可用。禁令可以成立,而治國治天下的辦法就具備了。君主執掌權柄運用威勢,才能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權柄是製裁生殺的,威勢是製服眾人的資本。廢置沒有原則,權柄就會敗壞;賞罰大權和臣下共掌,威勢就會分散。因此明主不得懷著私心來聽政,不得保留私情而計議。所以聽政時如果不參考各方麵的意見,大權就會被奸臣分去,不運用智謀君主就會被臣下難倒。所以明主推行政治因其自然,像天那樣公平,任用臣下有如神明。因其自然而公平就不會受到誹謗,知人而用有如神明就不會遭到困惑。威勢行而教令尊嚴,盡管有些地方不合乎人情,但不違背道理,因而有毀有譽而下無議論。〔因此賞賢罰暴,這是用賢的最好策略;賞暴罰賢,這是重用惡人的極端做法:這就叫做賞同道之賢,罰異道之暴。〕賞賜沒有比厚重更重要的了,讓百姓有利;讚譽沒有比美名更重要的了,讓百姓引以為榮;誅殺沒有比嚴厲更重要的了,讓百姓畏懼;誹謗沒有比醜惡更重要的了,讓百姓引以為恥。然後一心推行法令,禁止大臣違法,誅戮犯法的大臣,這樣,對國家就沒有危害了。功罪賞罰一定要明察;明察,治國之道就完備了。

二、主道

一個人有力氣敵不過眾人,一個人有智慧勝不過眾人,與其用一人之智不如用一國之智。所以盡管智、力相等,也是群體獲勝,主觀推測對了,那是個人的功苦,推測不中就有過錯了。最下的君主隻是盡一己之能,中等的君主能使人盡力,上等的君主能使人盡智。因此有事情就要集中眾人的智慧,專心聽取大家的所有意見。聽取大家的意見如果不專一,就會前後相反,前後相反則愚智不分;不和大家一起議論就會猶豫而不決;猶豫不決則就會遺留難斷。君主如能專心聽取臣下的意見,就不會墮入奸臣的溝壑而受拖累,所以提倡臣下諷上,如果諷議的是正確的,就不能責備。所以臣下進言一定要有記錄,眾人的智慧等到事情發展就會有驗證,眾人的能力到成功之時與記錄一致,成敗有了驗證,賞罰隨之而定。事成君主收攬功勞,規劃失敗了臣下承擔責任。君主對臣下的主張與事實是否相符不必親自去考核,更何況出氣力的事呢?就是對有智慧的人也不必親自去考核,更何況他推測還沒有證實呢?所以用人不先用相互勾結的人,對相互勾結而互相讚譽的君主要斥責;能使人各盡其能,君主如神。君主如神則臣下必然盡力盡智;臣下不依靠君主而盡力盡智,君主之道就完備了。

三、起亂

了解君臣的利益不同的人就會稱王於天下,以為君臣利益相同就會被臣下脅迫,與臣下共執賞罰大權的就會被殺害。所以明主詳審公私之別,明察利害之地,奸臣就無所依托。禍亂的發生有六種根源:主母、後妃、庶兄弟、弟兄、大臣、顯賢。依法任用官吏,以勢責求臣下,主母就不敢放肆。王後與妃嬪在禮法上是有等級差別的,後妃不得僭越。權勢各異,庶子和太子就不會有爭端。權柄不放鬆,兄弟也不會滋長進犯之心。群臣不聚集在一家,大臣就不會壅塞君主。禁令賞罰堅決執行,顯要的“賢人”就不敢暗中作亂。臣下有兩種依托,即有內有外。在外依托諸侯不得不敬,在內依托近侍不得不愛。要求得到諸侯的允諾,請托得到近侍的聽從,這就是亂臣所依托的靠山。對外國所安插的官吏,君主要誅戮受賄的近侍及其有關的人,這樣外國諸侯就無所依托了;爵祿按功勞大小來定,無功而請賞的,一律治罪,這樣在內也無所依托了。外無憑借,內無依托,奸臣就無路可走。官吏是一級級地提升,以至身居要位,這是根據他本身的智謀。對地位高而權大者,用三種辦法懾服他:一是質,二是鎮,三是固。親戚妻子是質,爵祿優厚而肯定兌現是鎮,參驗明察以責求實效是固。賢良的人因質而止,貪婪的人因鎮而化,奸邪的人因固而無法施展其陰謀。忍讓不加以製裁則奸臣悠閑自得,小錯不除則帶來嚴重後果,罪名成立就必須速決。活著害事,處死又傷名聲,就要用鴆毒殺掉;不然,就助長了仇敵。這就叫做鏟除陰奸。蒙蔽君主就是詭詐,詭詐就是變易無常。發現有功則賞,發現有罪就罰,詭詐就會消停;是非不外泄,臣下進言不與他人通氣,奸邪就不會變易無常了。父兄賢良出奔逃亡是遊說敵國的禍端,其禍害就在於鄰敵得到多方的資助。以戮辱之人為近侍叫狎賊,其禍害就在於必生忿恨、猜疑、羞辱之心。君藏怒論罪而不發落叫增亂,僥幸妄舉之人就會興風作浪。同時重用兩個大臣勢均力敵而不偏倚叫做自取其禍,其禍患就在於私家勢力隆盛而引起劫殺君主之災難。輕舉妄動而不會運用智謀叫殫威,其禍患就在於奸賊鴆毒之亂必將發生。這五種禍患,人主如若不知,就會有劫殺之難。廢置太子生於內還可以治,生於外就會大亂。因此明主對內論功行賞,對外則取利於敵,這樣本國就可以穩定而敵國則亂。所以致亂的原委:君主不當憎而憎則亂臣起於外而使君主無以自持,不當愛而愛則亂臣起於內而形成心腹之患如同飲鴆一樣。

四、立道

比較參證的辦法是:綜合比較以求正確,多方考慮以責罰失誤;綜合比較必須指出失誤之所在,多方考慮一定要追究責任。不追究責任就會給君主抹黑,不斥責臣下就會串通一氣。查出失誤的微妙原因就會知道失誤的多少,追究責任隻限其人而不涉及他人。君主視聽的威勢,在於懲辦結黨營私而賞罰有別,懲罰女謁行徑而罪刑相等。總結眾多發言,理出頭緒,一定要衡量具體情況,遵循自然之理,證驗實物,參照人之常情。這四種情形完全符合,就可以判斷了。多方聽取人言查看是否誠實,易地而觀以考察他的取舍,就現實情況以追究其隱微之情。近侍各掌一職以觀其勤勉,重申禁令讓遠使知懼,舉往事以了解當今,接近近臣以了解內情,安置在疏遠之地以掌握外情。掌握內情而追問隱密,詐派使臣以斷絕機密泄露,用反語試探可疑之事,用相反的論證以查出暗藏的奸臣,設偵察以對付獨斷專行之人,從舉止中觀察奸詐之所為,講明道理誘導他們坦白隱避的罪過,降低身份以觀察他們是直言或諂諛,宣布知道的消息,以引出未知消息,作鬥爭以遣散其朋黨,深知一種情況以警告眾人,泄露不同情況使臣下不得不改變其思慮。有類似之處就用綜合參照,陳述過錯就要指明其弊病之所在,知道避罪就不必施威,秘密巡訪以探知其內情,改進法規以散其朋黨,約束臣下以漸及其上,丞相約束朝廷大臣,大臣約束屬下,軍官約束士兵,使者約束部屬,縣令約束縣吏,近侍約束左右,後妃約束宮女。這就是條理通達的大道,如有機密漏泄,權術就難以施展了。

五、參言

明主行事在於周密,因此表現喜悅則臣下就會得到獎賞,表現震怒則威嚴分散。所以明主之言隔絕不通,周密而不露。所以用一人之智力欲察十人的奸情,這是下策;用十人之智謀察得一人的奸情,這才是上策。明主兼行上下,所以奸人決不會漏掉。閭裏相連而為鄰,告有罪者得賞,不知或不告者誅戮。上對下如此,下對上也是這樣。因此上下貴賤用法令相互防範,相互教誨而和睦相處。百姓的心就是要求得到生活的實際,又有維持生活的名聲。作為君主的有賢智之稱,又有賞罰的實效。名實俱至,所以福善必全。

六、聽法

聽進言不多方驗證,就無法責求臣下;進言不督察其實用性,邪說就要抬頭。進言談事往往以多為信實;不真實的話,十人懷疑,百人說是,再有一千人也解釋不了。語言遲鈍的人的話就有人懷疑,有口才的人說話就有人相信。奸人蠶食君主,就是依靠人眾,憑借辯才以取信,而用類似的情況掩飾他的私心。人主不以盛怒為滿足而等待驗證,那權勢就等於資助臣下。有道明君,聽取他的話而督責他的實用,要求他的功效,有了功效而賞罰隨之而生。無用的辯爭不留在朝廷之上,任職官員知道自己才能不足就要辭職。說的全是大話而誇誇其談,就要追究到底,所以就能發現奸邪而加以責罰。無故造成言行不一的應作為欺詐,欺詐必須治罪。說話一定要有憑證,建議必須實用,所以朋黨的虛偽之言就無法欺君。大凡聽政之道,人臣進盡忠言以告奸,要博采眾議歸納出一個頭緒;人主如無智慧,奸臣就有機會了。明主之道,臣子說話使自己高興就要察看他的話是虛是實,使自己發怒了就要察清他的話的是是非非,事過之後根據事態的變化就可以得出是毀是譽是公是私的結論。進言多種以報效才智,是讓君主自選一種而避免獲罪。因此進言多種;如果失敗了,那是君主選擇錯了。不要聽假設之類的話,在事後考核是否符合實際,就會弄清誰是欺詐誰是誠實。明主之道,不許臣下說模棱兩可的話,二者必居其一,說話不得隨意而說,一定要合乎事實而有驗證,於是奸臣就無路可進了。

七、類柄

官權重了,就會無視法紀;法紀敗壞,是由於君主昏暗。君主昏暗,沒有約束,官吏就擅自專權了;官吏擅自專權,俸祿就豐厚無限製;俸祿豐厚無所限製,征稅就多;征稅多了,官吏就富有。官吏暴富,就會發生混亂。明主之道,考核他職責能否勝任,考核他有能力才任用,任職又賢良,有功才得賞。臣下所言合乎法度,君主高興,對誰都有利;不合法度,君主怒責,對誰都有害。這樣人臣就不為一己之私薦父兄而推舉仇人。官勢足以推行法令,官俸足以養活家人,私弊就無從發生,所以百姓雖然勞苦也不願做官。委任官職不得使官員權重,讓他得到的是爵位;官吏不得有私心,讓他想得到的利益僅是俸祿;所以人們尊崇爵位而重視俸祿。爵祿是君主賜予的,人們重視賞賜的爵祿,國家就會得到治理了。刑罰名目繁亂,是名目錯了。賞譽不當則百姓就會猜疑,百姓重視名譽和重視賞賜是一致的。得到賞賜而引起誹謗,就不足以鼓勵人們守法;得到懲罰的卻有聲望,就不足以禁止奸惡。明主之道,賞賜一定要出於公利,名譽一定是為了君主。賞賜與名譽法度一律,誹謗與誅戮並行刑無別。[然則民無榮於賞之內](句有脫誤。譯文略)。被重罰的人必定有惡名,因此百姓畏懼。懲罰就是為了禁止的,百姓畏懼禁令,國家就能得到治理了。

八、主威

君主表示行義則威勢就會分散,聽取仁義慈愛則法製就會敗壞。百姓由於法製而敬畏君主,君主謙卑而無威勢,所以臣下放肆抵觸法令而因以輕視君主為榮,這樣君主威勢就分散了。百姓因法製而難以犯上,君主以法製屈從仁慈,所以臣下就會表現慈愛而務賄賂之政,於是法製就敗壞了。尊崇私行則主威分散,施行賄賂而法治紊亂。聽憑臣下則搞亂了國家統治,不聽就會誹謗君主,所以君位被輕視而法紀被官府敗壞,這就叫做不穩定的國家。明主之道,臣下不得行私義而得到尊榮,不得以私家之利作為功勞,功名之所生,一定要出於官法。法度之外,雖有功名也難以實現,而且不得顯榮,所以百姓不能因私而得名。設法製使百姓一律依法行事,信賞必罰使百姓盡其所能,明確誹謗和榮譽以便阻止或鼓舞:名號、賞罰、法令三項法製嚴明,所以大臣有行動則是尊重君主的,百姓有功勞則是有利於君主的,這才叫做有道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