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淵明
【原文】
精衛銜微木〔1〕,將以填滄海。
刑天舞幹戚〔2〕,猛誌固常在。
同物既無慮〔3〕,化去不複悔〔4〕。
徒設在昔心〔5〕,良辰詎可侍〔6〕!
【鑒賞】
該詩是《讀山海經》組詩中的第十首。詩中借精衛填海,刑天爭神的兩個神話故事,抒發了詩人對時光流逝,壯誌難酬的感慨。
〔1〕精衛:古代神話中的鳥名。它本是炎帝的少女,名女娃,溺死於東海。死後化為鳥,名精衛,常銜西山木石以填於東海。見《山海經·北山經》。〔2〕刑天:《山海經·海外西經》雲:“刑天與帝爭神。帝斷其首,莽於常羊之野。乃以乳為目,以臍為口,操幹戚而舞。”幹戚:盾和板斧。〔3〕這句言女娃既已溺死而化為飛鳥,就異於人類而同於其他的物。即再死也不過從鳥再化為另一物,當無憂慮。〔4〕這句言刑天已被殺,化為異物,可不再悔恨既往。〔5〕這句言空有昔日的壯誌。〔6〕良辰:指實現壯誌的時候。詎:猶“豈。”
“精衛銜微木”兩句,用的是《山海經》中精衛填海和刑天爭神的故事。精衛雖身小力薄,但誌在填平大海。刑天雖頭斷血流,但仍操幹戚以舞,足以體現他們堅定不移、勇猛頑強的鬥誌。這兩句詩,即是引用神話,又是敘事,在敘事的進程中,流露出詩人對“精衛”和“刑天”的讚頌之情,為後麵抒發感慨作好鋪墊。
“同物既無慮”以下四句,是詩人由這兩個神話而引發的感慨。精衛和刑天相同的地方在於都是失敗者,都曾遭遇挫折喪身,但他們的鬥誌頑強,雖死不悔,仍奮戰不休。而我呢,過去曾有過雄心壯誌,而現在年事漸高,卻一直在空負佳期,什麽時候,我的願望才能實現呢?作者以曲折、隱晦的筆法揭露了自己的心跡,揭示了詩的主旨。
該詩語言平淡,內涵深遠,雖沒有華麗的詞藻和讚美的描寫,卻寫得簡練而富有很強的感染力。有力反映出詩人“怒目金剛”的另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