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壽夭而複治。則不怨冤死。
醫者遇病,宜先審其人之將死與否,若貿然定方與藥,藥縱無害,及死則必歸咎於醫者,雖百喙其難辭也。故欲攻醫,宜先精相,相者何,望之義也。先生遇病者,先能知其人之壽天,此非得自仙傳,乃緣臨症多使然耳。嚐有疾者詣先生求治,先生曰:“君病根既深,宜剖髒腑,治之當愈。然君壽不過十年,病不能相殺也。”疾者不堪其苦,必欲除之,先生乃施破術,應時愈。十年後競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