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振宇沒有想到,劉牧林竟然會將這種事情,拿到這裏來說,當即一臉難看。
京兆尹很有眼色的瞧著龐振宇憋的滿臉通紅,他立刻拍響驚堂木。
“劉大人,本官有必要提醒你一句,那些與本案無關的事情,不必拿到這裏來說。”
“怎麽就與本案無關了?本官這是舉例舉證。”劉牧林一副君子坦****的模樣,到是讓京兆尹有點心塞。
哎呦,都說官大一級壓死人,更何況在座的幾人,官銜都比他大幾級。
因著劉牧林當眾揭短,龐振宇也是羞紅了一張臉,此時也閉上了嘴巴,反正他今天就是來幫皇後娘娘盯著,不管是馮東瑞也好,還是沈冷瑤也罷,這事都是他們之間狗咬狗的事情,他可不想引火燒身。
京兆尹借機讓帶證人上來。
證人一來,京兆尹當即就問道:“張大,是誰指使你給串串香的食材下毒的?”
那張大扭頭看了馮東瑞一眼,當即就伸出手指,指著馮東瑞說道:“是馮二公子,是他給了小人二十兩銀子,讓小人給串串香新進的一批魚下毒。”
“你是誰?為何要信口雌黃,汙蔑本公子?”馮東瑞看了身旁的人一眼,根本就不認識他。
“馮二公子,你怎麽能不認賬呢?你給小人的銀子,都被大人搜出來當證據了。”
“嗬。”馮東瑞已經不想浪費口水了。
“馮東瑞如今人證物證聚在,你還有何辯解?”
“回大人,小民隻想說,小民是被人冤枉的。”馮東瑞還是那句話。
“啟稟大人,小民有證據,證據馮東瑞無罪。”馮明遠一直跪在一旁,原本他是高高在上的丞相,如今卻是落到跪個低品官階的的官員,馮東瑞覺得十分的諷刺。
“有何證據,呈上來吧!”京兆尹大手一揮,馮明遠就對人群中的沈冷月示意。
沈冷月當即站上去。
京兆尹不認識沈冷月,隻能看著馮明遠問道:“她是誰?如何能給馮東瑞作證?”京兆尹隻當沈冷月也是證人。
“大人,小女子沈冷月,乃平南王庶女,行五,小女子之所以上來,並不是來給馮東瑞作證的!”
“豈有此理,你既然不是來作證的,還不趕緊下去?公堂之上豈可胡鬧!”京兆尹一聽,當即下意識就開口嗬斥,可是看見沈崇武虎目朝著他看過來,那滿眼的冷意,當即嚇得京兆尹一個哆嗦,瞬間清醒過來。
他怎麽給忘了,傳說平南王流放回京之後最寵愛的,就是他那個行五的庶女啊!
“回大人,小女子上來,並不是胡鬧,而是小女子懷疑你們找來的所謂證人,他做偽證。”
京兆尹頂著沈崇武冰冷的目光,心裏打鼓,麵色成穩的問道:“你有何證據,證明證人說謊。”
“很明顯,馮二公子都說不認識他了,可他卻一口咬定,是馮二公子指使他給串串香下毒的,那小女子到是想問一句,他可有第三人證,證明是馮二公子指使他下毒的?”
“事關下毒,如此私密的事情,怎麽可能還有第三人在場?”那證人下意識的辯駁道。
“既然如此,那我是不是還可以說,是大人命人,甚至是大人親自給串串香的食材下毒的?”沈冷月也是不怕事,為了給馮東瑞辯駁,當即將矛頭直指京兆尹。
聽見沈冷月的汙蔑,京兆尹當即大怒,大聲嗬斥道:“胡說八道,本官和串串香無冤無仇的,怎麽可能給他的食材下毒?”
吼完之後,才想起沈崇武還在一旁虎視眈眈的盯著他,又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見沈崇武自始至終沒有吭聲,他才悄悄的舉起自己的官服袖子,為自己擦了擦腦門上的冷汗,不過現在大夏天的,大家都隻當他那是熱出來的汗水,所以並沒有特別關注。
“大人既然這麽說,那我到是想請問大人一句,馮東瑞和串串香又有什麽仇,什麽恨?”
“這不是很明顯的嗎?馮東瑞所開的香滿樓和一品鍋,都是做吃食的,肯定是串串香搶了馮東瑞的生意,馮東瑞對其記恨,所以才唆使人給串串香下毒。”
“大人此言可有證據?”沈冷月就像是狀師一般,直接和京兆尹當堂辯論起來。
很明顯,到了這裏,京兆尹被他辯解的啞口無言了。
“既然大人沒有證據,那就不能靠自己的猜想,就給馮東瑞定罪,要說馮東瑞所經營的酒樓,和串串香的生意起了衝突,馮東瑞因為記恨才對其下毒,這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眾所周知,馮東瑞所開的酒樓,消費普遍不低,所以他的酒樓,客源主要是正對中高檔消費人士,而串串香走的是薄利多銷,很明顯走的是低端客源,試問兩家所麵對的客源完全不同,他們之間能有什麽矛盾衝突?”
“再者,串串香也不是才開的,串串香都經營了好幾個月了,馮東瑞要是記恨,難道不應該早就付諸行動了嗎?怎麽會等到現在?”
“據本小姐所知,串串香別看有十多家分店,可是他們的營業額,卻是連馮東瑞名下,一品鍋營業額的三成都不到,就他這業績,就是想成為一品鍋的對手都不夠資格,試問一家這樣的對手,馮東瑞有必要記恨嗎?”
圍觀的群眾當即小聲議論道:“沈五小姐說的確實在理,再說馮二公子的香滿樓都開了多少年了,咱們京城酒樓這麽多,也沒有聽說他針對過誰。”
“就是,馮二公子做生意,為人樂善好施,我經常都看見他的人,晚上的時候,就把當天用剩下的一些不易保存的食材,全部做好,分給路邊的乞丐。”
也就是這人話剛說完,他們就發現有好些乞丐,竟然快速的圍攏過來,然後這些人都大聲吼道:“我們相信馮二公子是清白的,還請大人明察,不能讓好人蒙冤受罪,這是我們聯名書寫的萬人狀,我們相信馮二公子無罪,我們願意為馮二公子擔保,如果馮二公子真的做了下毒之事,我們願意與馮二公子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