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浦傑擔心的事情沒有成為現實。

鄭馨的包最後還是找了回來,那幫小子很幹脆地招供了同夥藏匿的出租屋,認罪自首,說是搶包團夥,這是第一次出手結果就栽了。

他們說的當然不是實話,陳忠被傳喚後,也當然咬死了和他們不認識。

周一整整一天浦傑都在做筆錄和進行指認,公司都沒去成,拿回來的包裏,證件手機基本都在,沒裝多少的現金也都追了回來。

沒跟陳忠見麵,浦傑就在離開的時候見到了幾個表情嚴肅等在外麵的小弟,那幾個人當然認識他,其中有一個貌似在南國風光搗亂的時候還跟他對峙過。

看那幾個人交頭接耳似乎要過來找自己的樣子,浦傑滿心厭煩,上車徑自走了。

這次的事兒讓鄭馨後怕得做了一晚上噩夢,一早起來就給劉洋兩口子打了電話,說以後一個月過去一次,讓他們好好加油。陪著浦傑去警局領失物的時候,還滿肚子後悔說包裏沒什麽值錢的,都能掛失補辦,其實就包最貴還被割了肩帶,真不該讓他去追。

浦傑怕她擔心,就沒說那麽詳細。

他心裏當然清楚,搶包是假,以搶劫過程中傷害致人身亡才是他們的根本目的。

連專門用來下死手的未成年都找好了,真他媽夠毒的。

一天下來韓永平打了三個電話,可浦傑一直在警局裏忙活也沒空深談,晚上回家匆匆吃過飯,才坐在沙發上讓沐華捏著肩給他打了回去。

“辦清了?”

“辦清了。”

“抓了多少?”

“十四個,最大的二十二,未滿十八的四個,”浦傑咬了咬牙,道,“四把三棱刺沒找到,但我肯定當時那四個未成年的絕對拿著,這是奔我命來的。”

“是陳忠嗎?”韓永平詢問的口氣頗為奇怪,就像是在懷疑什麽一樣。

“他們交代是,但……我也覺得不太對勁。反正今天陳忠去警局了,一叫就到,什麽都沒認。那幫小混子也拿不出證據說是陳忠指使,我聽給我做筆錄那個警察的意思,這事兒估計就按搶劫團夥作案未遂處理了。”

“陳忠不該有這麽多錢。”韓永平沉默了一會兒後,緩緩開口說道。

“哦?怎麽說?”

“這和挑唆人來殺我那次不是一回事。那次有舊怨,年輕人熱血一上頭,豁出去幹了可以理解。”他的口氣顯得頗為沉重,“這次,可就是擺明了買凶殺人的套路。十四個半大孩子,靠義氣指使九成九最後要被供出來,這事兒背後,準有人花了大錢。”

“花錢就不會被供出來了嗎?”浦傑不解道,“十四張嘴,沒那麽容易串供的吧?”

“他們不是咬了陳忠麽。怎麽說的?”

“說是陳忠指使他們出來弄點錢花,說鄭馨是給大老板當情婦的,飯店的門麵都是買下來給她做生意賺零花錢玩的,就盤算著搶劫。”他輕輕歎了口氣,“反正是避重就輕,都挺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