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寫體例方麵,原書采用以病分篇,每篇內容以條文形式列出。

對於疾病的分篇,有以數病合為一篇者,亦有一病獨立成篇者。其數病合為一篇者,大致有三種情況,主要以病機相同、證候近似或病位相近為依據,例如:痙、濕、暍(yè)三種疾病,都由外邪為患,在初起時多有惡寒發熱等表證,故合為一篇;消渴、小便不利、淋病,都與腎或**相關,病位相近,故合為一篇。二是將不便歸類的疾病合為一篇,如第十九篇《趺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蚘蟲病脈證治》篇。三是分科論病,如瘡、癰、腸癰、浸**病皆屬外科病證,故合為一篇。這種數病合篇的體例,有利於區別相關病證的異同之處,作出鑒別診斷,以及掌握各種疾病的辨證論治規律。原書一病成篇論述的疾病,如奔豚氣、痰飲病、水氣病、黃疸病等,除重點論述本病的證治外,尚涉及一些與本病有關的病證,故其論述範圍亦較廣泛。例如《水氣病脈證並治》篇,名“血分”者,尚涉及婦科病證。書中《五髒風寒積聚病脈證並治》篇集中而具體地論述五髒發病機理及證候、治法乃至方藥等,充分體現了原書以髒腑辨證為主的特色。

為了使學者係統掌握各篇所述疾病的證治規律,原書在條文的敘述上,常以問答的形式,論述疾病的脈因證治。其書寫方法較為靈活。有時開門見山,給疾病明確定義;有時“借賓定主”托出疾病特點;有時把性質相似的條文列在一起,以類比其異同;有時將性質不同的條文列在一起,以資對比說明;有時用許多條文解決一個問題;有時以一條原文說明許多問題。書中有或詳於此而略於彼者,須留意其前後呼應;有或詳於方而略於證者,示人當以藥測證;有或詳於證而未列方藥者,示人當據證以立方。特別是對人所易知的證候和治法,各篇每多從略;對人所容易忽略的證候和治法,則不厭其詳地加以分析、比較、鑒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