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賀嶼寧答應,話音剛落,包間門就被“砰”地一下踹響。
時欣下意識往賀嶼寧懷裏縮。
賀嶼寧將她摟住,看著氣勢洶洶出現在包間門口的十幾個男人,眉眼冷峻,對著為首的喬高德冷笑:“怎麽,還叫上兄弟來找我麻煩了?”
時欣不知道今天早上自己離開警局後,到底發生了什麽事,但看喬高德這架勢,估計是和賀嶼寧結了仇了。
男人身後,幾名服務員鼻青臉腫,想要上前攔又不敢攔。
估計是之前被教訓過。
“你小子,欺負我女兒的時候,就該想到自己有這一天!”喬高德一看賀嶼寧時欣就來氣——特奶奶的,他花了一天時間才托關係把女兒從局裏撈出來,這倆賤人倒好,又是上熱搜被人誇、又是吃人均上千的餐廳,滋潤的很呢!
“嗬嗬。”
賀嶼寧嗤笑,越發瞧不起喬家。
世界並非非黑即白,賀嶼寧也不是天真的小孩子,自然能接受社會閑散勢力的存在,但……喬高德是不是有點太不自量力了?
連歐陽天龍那樣的大人物,在他麵前也不敢如此放肆。
一個小小的暴發戶,居然敢在他眼皮子底下耀武揚威。
那個詞兒怎麽說來著?
夜郎自大!
喬高德像是被賀嶼寧的這聲笑給刺激到了,臉長成了茄子一般的紫色,獰笑著上前,拿起桌上放著的裝飾花瓶,狠狠朝桌麵上砸下去。
“啪!”
青花瓷碎片像煙花一樣四處飛濺,時欣本能的抬手擋在麵前,與此同時,感覺賀嶼寧用力往自己身上推了一把。
就是這一推,讓時欣躲過了大半碎片的攻擊——可不幸的是,她的胳膊還是被零碎的陶瓷片劃出了一道血跡。
還好,不深。
就跟上次時欣去貓咖時,不小心被貓撓了一爪子差不多,養個四五天就能好。
“賀嶼寧小心!”
時欣根本來不及顧及自己胳膊上的血,憂心忡忡的抬眼看著賀嶼寧的情況,想上前幫忙,然後發現自己多慮了。
也就她這一抬頭的功夫,賀嶼寧麵前已經倒下了兩個人。
背上紋著龍和虎的男人呲牙咧嘴的蜷縮在地毯上,一個抱著肚子,一個抱著腿,“哎喲哎喲”地呻吟著。
喬高德嘴角抽搐。
他本來以為賀嶼寧就是個文縐縐的小白臉,兩個兄弟上陣就完全足夠了,誰知道賀嶼寧長著一張清秀的臉,結果卻這麽能打?
“特麽的,你們兩個趕緊給我起來,丟死人了!阿三阿四阿五,你們和我一起上!老子就不信了!”
二打一打不過,四打一總能行了吧!
賀嶼寧薄唇輕啟:“不自量力。”
他大學時參加的跆拳道協會,可不是白練的。
一名紅毛混混上來就死命抱住賀嶼寧的腰,企圖以此前置賀嶼寧行動,好給其他兄弟們留出攻擊的機會。
可賀嶼寧膝蓋一提,直接給他來了個斷子絕孫。
“嗷!!”
紅毛混混痛得捂著襠原地亂蹦。
剩下兩名小弟也分別被賀嶼寧以過肩摔、雙手反扣在背後的形式解決掉。
隻剩下喬高德一個人。
他咬牙,臉色已經從剛才憤怒的紫色變為了和牆壁一樣的白。
這可是他培養多年的精銳“部隊”,走南闖北參加過的大大小小的鬥毆少說也有幾十次,怎麽到賀嶼寧這裏就成了戰鬥力為五的史萊姆?
“你要自己來上前試試嗎?”賀嶼寧冰冷的目光落在喬高德身上,話一出口,就讓他打了好幾個寒戰。
“我…你!”
他連一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出口了,轉頭就跑。
賀嶼寧也懶得追。
像這種嘍囉,他根本不放在眼裏。
時欣看得目瞪口呆。
“你,你什麽時候學的?”
“我在跆拳道協會。”賀嶼寧望向時欣,眼神有些不解——時欣當年追他追得轟轟烈烈,恨不得連他每天穿什麽顏色的**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居然不知道他是跆拳道協會成員?
“啊?”
時欣滿頭霧水。
“我在學生會工作,跆拳道協會成員名單裏沒有你的名字呀?”
實不相瞞,當年她為了和賀嶼寧製造更多偶遇,硬是把學校幾十個社團的名單全都翻了個遍。
結果沒找到賀嶼寧。
當時時欣也沒覺得有什麽問題,以賀嶼寧那樣避世安靜的性格,不參與社交活動很符合他的行為作風。
賀嶼寧沉默了會兒,找到了答案:“噢,我是以導師的名義進入協會的,不是成員。”
時欣:??
好小子,深藏不露是吧??
直到此時,中餐廳安保人員才拿著武器和防護盾匆匆趕來,看到滿地狼藉,以及毫發無損、甚至連衣服都沒起半個皺褶的賀嶼寧,咽了口唾沫。
這……
好像已經不需要他們了?
餐廳經理為了表示歉意,一個勁兒向賀嶼寧時欣點頭哈腰,給他們免了費用不說,還送了兩人一張黑金會員卡,親自將他們送上車。
看著黑色邁巴赫遠去,餐廳經理頭上的冷汗這才滴落。
等賀嶼寧時欣到醫院,剛好是晚上八點。
“曉寶~”
時欣一見麵,就親親熱熱的給了周曉一個大大的擁抱。
周曉也笑著回敬了時欣一個同樣的抱抱:“喲,孩子他幹媽來了?還給我帶了這麽多好吃的?”
“拜托,你現在可是孕婦誒,天大地大,孕婦最大,天底下還有誰比我更懂你口味?你有什麽想吃的就告訴我,我給你買!”
“好好好,那我可要好好宰你!”
看周曉臉色已經恢複了血色,時欣懸著的心才放了下來。
她給周曉帶的保健品都是在賀嶼寧的指點下買的,營養成分配比科學,適合孕婦,味道也還算不錯。
兩人聊的很是開心,賀嶼寧則在一旁默默將保健品收拾好,放到桌上。
口袋裏的手機震動了下。
賀嶼寧瞟了眼屏幕。
是趙宇航發來的消息。
“賀總,喬思琪還是不肯承認,關押時間已滿二十四小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隻能先將她放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