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閉”是對女子實施的宮刑,開始於秦漢。王夫之《識少錄》中說:“傳謂‘男子去勢,婦人幽閉’,皆不知幽閉之義。”那麽“幽閉”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魯迅在《病後雜談》中說:“對於這種刑罰,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將她關起來,或者將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凶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魯迅沒有細說“幽閉”是怎麽回事,他可能隻是不忍說出或實在是恥於說出祖宗的這樁“偉大發明”。
清朝褚人獲《堅瓠集》,在卷四裏有“婦人幽閉”一條,作者引用明代王兆雲《碣石剩談》中的一段話,把“幽閉”解釋為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其牝戶,隻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是幽閉之說也。今婦有患陰頹病者,亦有物閉之,甚則露於外,謂之頹葫蘆,終身與夫異榻。”王兆雲自稱,這個解釋得自“刑部員外許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見,“幽閉”就是人為地造成的子宮脫垂,是破壞女性**的酷刑。古人亦認為這是僅次於死的酷刑。所以王夫之說:“國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為這樣,此刑漸廢。
宮刑與五刑中的其他四刑一樣,後來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