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是物品的代稱。我們上街購物叫買“東西”。既然方位名詞“東西”可以指代所購之物,那麽“南北”為什麽不可以呢?
一說認為,購物稱“買東西”源於中國古老的周易理論。陰陽五行學說認為:東方甲乙木,西方庚辛金,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東西為金木,具有有形實體和價值;南北為水火,為虛。中國古代購買物品所用之器皿多為“竹木”編製而成,遇水則漏,遇火則焚。因此,上街購物稱買“東西”,而不稱買“南北”。
另一說認為,“買東西”一詞來自中國唐代集市貿易的“東西二市”。唐朝是中國封建社會的頂峰。都城長安既是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又是一座國際化的大都市。由宮城、皇城、郭城三部分構成。其中手工業、商業主要集中在城市的東西兩麵。由於購物往往需要既跑東市,又看西市,這樣東來西去,來回折返,久而久之,“買東西”就成了購物的代名詞了。
這兩種說法均有一定的合理性。首先,中國傳統五行學說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城市布局。南北多為通渠,“天子坐北而朝南”;東西為實體,故城市商圈多分布於東西方向。在此基礎上形成“東西”二市,於是“買東西”也就成了購物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