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旗又稱降半旗,是公眾表示哀悼的重要儀式,屬於國家行為。所謂下半旗,並不是將國旗下降至旗杆的一半處,也不是直接把國旗升至旗杆的一半處,而是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每當某些重要人物逝世,或者是國家發生重大不幸事件以及嚴重自然災害時,全國各公開場合的國旗,駐國外的使館、領館的國旗均應下半旗,以表達哀悼。
下半旗致哀的方式已有近400年的曆史。據說在1612年,一艘名為“哈茲·伊斯”號的英國船隻,在從大西洋慢慢駛入泰晤士河時,船員們列隊整齊地站在甲板上,神情嚴肅地仰望著主桅杆降下一半的國旗。人們不知何意,經過打聽才知道是船員們以這種方式來悼念剛剛死去的船長。
當時的英國航海事業非常發達,出海航行的船隻越來越多,海難自然也越來越頻繁。有些船隻在發生不幸時,也開始效法“哈茲·伊斯”號的致哀方式。於是,這種下半旗的致哀方式就在航海業中逐漸流行開來。到了17世紀下半葉,這種致哀方式開始在陸地上采用。隨著時間的推移,英國官方逐漸承認了這種致哀方式,每當國家首腦或重要人物去世時,都要下半旗以示哀悼。後來,這種致哀方式在全世界通行了。